新型城镇化下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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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下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摘要]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美丽乡村的发展方向与进程直接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效果,为此,党的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基于对阻碍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原因的剖析,探索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办法,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它一端带动着农业现代化,一端连接着信息化、工业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作出了整套的战略部署,并将其作为我国未来5~10年,甚至是更长一段时间的发展主旋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的必然要求,而这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行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在补齐农村这块短板上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美丽乡村建设。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二者之间问题与矛盾也在建设中逐步显现出来,同时还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笔者通过搜集和梳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并对比国内外乡村发展经验将问题的成因加以研究和评估,揭示了我国推进建设美丽乡村的经济、规划、制度以及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美丽乡村规划与发展对策。这将为美丽乡村规划与发展政策的制定,特别是为不同区域城市化发展水平下美丽乡村规划及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美丽乡村的建设概况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跟传统城镇化不同的是,它是针对我国实际国情提出来的,更加重视城与乡以及城与镇之间的协作共赢。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使参与方凭借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共同且平等的进步。此外,为协调人口、资源、经济与环境持续发展,构建适应于产业经济发展的体系与格局,新型城镇化应落脚与区域统筹、产业升级、生态文明、集成高效、制度改革以及体制创新。发展过程中不能单单以GDP等经济数据为主要取向,而是将生态文明作为价值标杆,强化小城镇与乡村的内生发展能力。目前,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很大的重视,为有效解决工农以及城乡之间的差距问题,这些国家和地区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示与领导,并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在德国,乡村在其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8200万居民生活在3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000~2000人规模的村镇是他们多数人的生活模式,并不断接纳着更多的人口。为保证地方竞争力使人们在享受乡村优美的自然以及文化景观的同时,充分感受到配套公共服务及交通基础设施,德国政府提出“村庄更新”战略,对州及地区施行合理的规划与布局。为带动低级别城镇、乡村地区的发展,使其可以和城市周边的乡镇在各个方面都能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尽可能的在区域规划中提升整体性,进而使其共享中心城市的服务设施与经济增长动力。此外,荷兰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土地整理”战略,将土地和水资源进行统一的规划与整合,逐步将居民休憩甚至是外交办事处定位于景色秀丽的乡村。还有法国的“一体化农业”,利用科技和企业运营管理的思想,为实现农业与工业、工商业的联合发展,采用农场主与相对应工商业资本家签署合同的形式,进一步保障农工商利益一体化等。2016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4%,相比较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设定的2020年达到60%的目标,还需提升2.6%,保守预计2018年至少有1800万新增城镇人口[1]。与此同时按照户籍所在地统计,2016年中国户籍城镇化率约41.2%,相较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存在-16.2%缺口,暂居城镇且无户籍流动人口有2.23亿。相比较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的2020年户籍城镇化率45%的目标,2018年至少有2630万的流动人口在三、四线城市落户。名义城镇化于实际城镇化严重脱离,成为我国推行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显著标志。而美丽乡村不单单能够接收大城市人口的转移,为逆城市化做准备,更能在显现本县域魅力的同时形成一块“金字招牌”,不断吸引投资、扩大对外交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乡村绿色发展做出了部署,并明确指出在我国现阶段,农业部的工作重心是建立健全“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体系,并致力于帮助农民增收并稳定农村、农业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统筹的一个重要实践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的进程与国家推行新型城镇化的质量与效果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同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通过完善其旅游业的开发与管理以及整合其经济文化地理的各方要素,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并消除城乡差异,进而保护传统部落不被异化,为加速推行新型城镇化做出必要准备。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与规划仍处于理论指导下的摸索阶段,为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指明的,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成功经验的目标,2017年我国已在推进建设美丽乡村的各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体系。一是生态意识文明体系,充分发掘并利用乡村自身独特的历史人文资源;二是生态经济文明体系,发展特色经济进而延长经济产业链;三是生态政策文明体系,建立并完善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推动乡村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建设美丽乡村的困境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深入了解农村社会变化和农民损益情况,以及在这种背景下的农民意愿、选择和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关注和期待,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视角,我们发现,主要是以下几个困境在乡村转型发展过程中,致使生态环境惨遭严重破坏以及自然资源利用率慢慢降低,且严重阻碍了农村可持续发展。首先,未能得到村民的广泛支持。科学的规划是推进城镇化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不仅仅是村委会干部的使命,更需要得到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土地作为城市经济活动的空间载体,无论是产业结构升级还是生产要素的集聚,均有赖于土地的重新配置来实现[2]。由于宅基地制度的不完善,公共服务质量不达标,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伤害到了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尤其是那些安土重迁的群众无法改变传统观念并一味地坚持己见,收到国家相应补助后仍觉得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一再妨碍建设进程。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增强土地集约化并广征民意、顺应民心。其次,发展资金供给不足。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长期工程,资金供给不足往往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村民自筹的资金通常具有很大的断流风险,主要是企业用于建设家乡的爱心捐赠,不是长久之计。此外,一些涉农部门拨款前对实施及开工地点、开工时间、操作程序等方面都有确切的要求,不能够及时把资金整合到建设过程中统筹使用。村里产业由于缺少持续补充的资金来源,不能完成自我造血,以至于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致使资金短缺成为美丽乡村发展进程中的首要问题。再次,规划编制滞后、基础设施建设无序。对于规划编制,除个别乡镇核心领导还未充分认识外,其本身在监管制度过程方面就缺少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至于管理过程中没有足够考虑长远发展性,违背了“资源与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原则,呈现了多数监管形式本身大于实质的状态,暴露出例如新建一座房却圈占一倍甚至两倍于房子的面积,从而减少3倍于房子面积耕地的现象。监管不能到位,私立得到最大化的放大,进而有的村民随意在公路旁边甚至路面上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这不仅影响了车辆、行人正常通行还造成了很大的排水隐患。最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建设,轻生态”现象。美丽乡村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的建设,这不简单等同于破旧村落整治,也不等同于改善村容村貌整治。近些年来,虽然部分地区加强了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但仍有乡村在生产、生活过程及生态行为方面都存在不正当行为,比如住房立面景观及日常保洁达不到要求、农业生产过多依赖农药、各种废水未经配套的污水流程直接排放到河道以及重工业的迁入等,使得随之而来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

三、推进建设美丽乡村的对策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建设周期长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前期调研,并充分结合农民群众对改善家乡整体面貌的建议,为建立村规民约、提高各参与者的“主人翁”意识,以及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声势,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并投入到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中来。通过多方力量支持、参与创建,提出以下四条对策与举措。第一,完善宅基地制度,保障土地权益。在社会高速发展和城镇化浪潮席卷的背景下,当代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与发展空间。为此,党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民权益,积极落实“三权分置”,通过实施更为严格的项目评估、收益与风险分配以及复杂的合同谈判等程序,对农村宅基地的盘活和使用设置红线,经过一系列高规范且操作性强的可持续运作流程,确保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权不受“农民变居民”的影响,坚决制止任何试图以不正当方式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第二,深化产业链改革,提升经济效益。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还兼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功能[3]。在保障国家基本农业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地方政府化解存量债务弊端的抓手——PPP模式,具体结合农村自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最优化处理风险应对与分担,并以农民为主体不断增添社区活力并进行有特色的开发和建设,可以有效缓解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压力。例如,可以充分发挥“工匠精神”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采取集约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降低农商成本并助力其获取最大的收益。在此过程中,应让股份制形式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中得以充分发挥,进而最大限度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增强发展动力。科学规划是促进城镇化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柱,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强规划的整体性和综合引导作用。一方面,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动脉,为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应持续推进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农村公路网[4]。在保障交通的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引进新的道路规划模式——农田路指引旅游。另一方面,为适应当代慢生活节奏,健康宜居的小镇生活越来越受退休老年人的欢迎,而忙碌了一周的年轻人也渴望在节假日放松身心。为将这两大需求作为美丽乡村产业支撑的出发点,规划过程中,在确保国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下,还应一定比例的考虑到城市转移人口的因素。第四,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结合地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影响因素,强化对空气、土壤和水资源问题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的加快农村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设过程中应秉承提升乡村活力与可持续性的理念,倡导其采取多样化的建筑技术。例如,可以在国家扶持的背景下,引进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工艺或绿色建筑的构建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对于热量散失最高的门、窗部位,为减小其散热效率可采用新型材料以及空气腔等技术;墙体设计应提高保温防水能力,可以种植垂直绿化以及屋顶绿化,美化房屋增加绿化率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量吸收与流失等。这不仅起到了节能环保、提高建筑安全水平的作用,更可以响应党中央号召落实国务院指导思想并持续推动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可谓是一举多得之效。建设美丽乡村是我国就统筹发展“城镇村”关系的核心内容,更是适应村庄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施行针对性的对策及举措,不仅可以对农村传统格局风貌加以科学整治,更能在完善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改善农民人居质量及需求,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结语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通过实现从人主导自然、人对自然的控制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转变,不仅可以确保政府坚持稳中求胜的工作基调,牢固树立绿色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还可以有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目标,切实保障农民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相信会有更多的特色产业和创新活力被注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从而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刚,张晓姗.中国高速增长的“半城市化”调节模式:布瓦耶和阿瑞吉的比较与补充[D].曲阜师范大学,2017.

[2]郭小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集约利用问题与对策[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7.

[3]周晨.倾听世界声音,打造中国特色PPP——来自“2016•青岛中国PPP论坛”的报道[J].北京:中国工程咨询,2016(8).

[4]王文玲.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问题研究[D].芜湖:安徽工程大学,2017.

作者:孙磊 段怡慧 单位:吉林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