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农业科技政策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
摘要: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自古以来土地都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保障。从古至今中国的土地政策演化都是为了提高农业产量,维护社会稳定。而且,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我国农业技术的创新和推广都是在社会发展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强的情况下发生的。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农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日新月异。现代化农业生产已成为一种趋势。而土地作为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主要载体,土地政策的变革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有着深远的影响。本文结合实例就中国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展开研究。
关键词:土地政策;农业科技;传播;应用
一、近代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化进程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农民最大的心愿。从封建社会以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农地制度确立,作为这种农地产权制度的对立面的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就一直伴随而生。作为现代中国革命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也不可能回避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一项基本政策。在不同的革命阶段,其内容和推行方法也有所变化,但始终围绕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和使用权收益分配比例这2个基本问题而展开。其基本政策是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变为农民土地所有权。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以进行来获得农民支持,团结革命力量。1927年,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以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为中心的。当时将封建地主占有的土地没收后无偿地分配给农民群众,土地分配成为当时农村革命根据地的一项关键任务。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50年年末,运动开始进行。1952年年末,全国范围的运动基本成功。使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0.47亿hm2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50亿kg粮食的苛重的地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开始了“大包干”,正式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章,也开始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新阶段——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两权分离模式。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由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的产权模式开始成型。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坚持执行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府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2019年,在新土地政策下,国家加大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力度,目的是对土地地力的保护,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二、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
从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来看,每次土地制度的改革都赋予了农民土地经营权,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量随之不断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土地经营权掌握在了大多数农民手中,农民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就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农业生产上。因此,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会选择使用先进的农作物品种、农业生产工具、种植方法、管理模式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特别是在2014年以后,国家开始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从没有能力耕作或不愿耕作的农民手中流转出来,并将流转出的土地交由有能力或有意愿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农业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及社会资源,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他们会选择到城市打工。同时,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从事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因此,城市会为缺乏技能和知识的农民提供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农村的推力及城市的拉力使得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而农村只剩下劳动能力不强的老人和儿童。因此,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当今社会变得尤为重要。在土地经营权转入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之后,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土地集约便于机械化生产,同时,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能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会使经营者更倾向于将先进的农业科技运用到农业生产中,从而促进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
三、案例分析
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与政策思路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只有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从目前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但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因此,需要重点解决这几方面问题,才能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新阶段,也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进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同创新水平和转化应用速度,本文重点围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关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
近年来,农业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供给不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徘徊不前,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乏力。主要问题有:一是投入结构不合理制约了重大科技成果产出。近年来,国家农业科技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仅占20~40%,竞争性比例高达60~80%,这一方面导致重大、关键和长期性农业问题难以得到持续攻关,另一方面导致一流科研人员争项目、二流人员做项目,农业科研短期化、功利化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产业导向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尚未建立制约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农业科研产业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不够,科研项目指南编写、组织实施、验收评价都由同一圈子专家完成,专家“自娱自乐”的项目管理模式普遍存在,导致不少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生产脱节,没能充分体现农业产业部门的重大需求,科研成果有效供给不足,对产业发展支撑不足。三是农业科研与推广相互分割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和推广分段运行、各成体系,一方面农业科研项目很少有推广和用户单位参与,另一方面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转化经费严重不足,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风险和不确定性,成为整个创新链条上的突出短板。四是协同创新机制尚待完善制约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产学研推协同创新明显滞后,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科技资源整合亟待加强。中央、省、地三级农业科研机构分工不清晰,竞争有余、协作不足。此外,科技“大牛”、项目“寡头”垄断科技资源,成为新阶段农业科研“专家倾向”的新特点、新表现。为此,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需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兼顾农业特点及体量与结构的投入机制。充分考虑“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特殊性,在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总量的基础上,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重点增加稳定投入和基本公用经费,聚焦品质、节本、高效、绿色等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的关键领域和重大技术,促进前沿技术、重大理论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创新,推动农业科技从过去的跟跑、并行向超越、引领转变。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将产学研企科技创新联盟科研和运行费用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促进协同创新和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在新一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中有效发挥农业行业部门作用。充分考虑农业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和民生保障作用,发挥农业行业部门熟悉产业需求的优势,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需求征集、指南编制、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监督评价中,强化农业行业部门的作用,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建立农业科研和推广一体化组织管理方式。借鉴美国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和韩国科研、推广一体化管理的成果经验,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科研与推广一起布局、同步验收的机制,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研发要把推广单位参与作为重要环节,确保科研成果落地生根;农业技术推广要把新技术研发和熟化作为的源头活水,确保推广技术的先进性和针对性。四是优化农业科研体系和主体结构。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明确中央和地方农业科研机构职能和定位,中央农业科研单位侧重于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地方农业科研机构侧重于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改变农业科研单位“上下一般粗”,竞争有余、协作不足的局面,构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同时,完善农业科研主体结构,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提升农技推广效能问题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机构、条件、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但实力不强、手段落后、似有似无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制约体系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主要问题有:一是无财难推。农技推广走村进户,面广量大,既需要稳定经常的工作经费支持,也需要中试、熟化和试验示范投入,而普遍存在“有钱养兵,没钱打仗”实际,致使许多应推技术难到位、亟需技术难熟化、先进技术难储备、试验示范难实施。二是无技可推。由于科研、教育、推广结合不紧密,源头技术供给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够,不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面对出现的生产实际问题,一些农技推广机构出现“无技可推”的窘境。三是无力能推。长期以来,农技推广系统普遍存在年龄老化、队伍断层、知识陈旧、手段落后、方法单一等问题,加上机制不活,不少地方的农技推广机构面对农户综合、集成、高效的技术需求和全程、全产业链、保姆式的服务需求,显得无能为力。为此,要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效能需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投资强度,解决“无财难推”。增加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经费、条件保障、试验示范等方面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机、畜牧、水产等分设的基层农技站条件建设投入,提升体系整体功能。对经营性农技推广机构,依据服务效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贴。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服务领域,满足多元化需求。二是强化需求导向,破解“无技可推”。建立“政产研学推”科技创新联盟,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供给体系,加强对农民经验和创造的总结提升,增加适销对路技术和产品供给。加快构建“专家+科技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等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三是提升推广能力,改变无“力”能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解决农技人员“进得来”的问题。实施新一轮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和骨干农技人员培训工程,对人员学历提升给予学费补贴,解决“用得上”的问题。加大“一衔接”政策落实力度,优先解决基层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解决“留得住”的问题。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手段,普及农民田间学校,创新服务方式,解决“推得广”的问题。
农业科技金融支持现状与对策
摘要:科技金融是国家科技创新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是农业大省,是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本文针对湖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与融资需求特征,依据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问题,进行相应对策研究,以解决农业科技发展融资瓶颈、提升农业技术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关键词:农业科技金融;湖北省;现状与对策
金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持续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深化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业增效有着深远意义,有利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2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首位,加速创新的步伐,指引并激励社会资金、金融机构参与到科技创新领域中去。中国在2013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2%,许多发达国家一般都超过了70%[1]。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融资机制、政府支持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的协同效应,激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湖北省是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科技金融是试点省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北省是农业大省,有着实力雄厚的现代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近年来发展较快,多元化融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区域金融对湖北省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政府机制未充分发挥、社会参与机制不足的问题。本文针对湖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与融资需求特征,依据湖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问题,进行相应对策研究,对解决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技术推广中的融资瓶颈,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农业科技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机制
1.1市场的融资机制
市场调节可以满足不同成长阶段农业科技主体融资需求,科技资本市场、科技贷款、创业风险投资与科技保险等市场机制发挥着基础作用[2]。农业科技的发展需要经历研发、推广、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阶段,投入比较大、周期较长、风险较高。有相关研究表明:从完成研发到产业化,一个农业新品种平均需要近7年的时间,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也需要3~4年。在农业科技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资金的支持[3]。市场化融资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渠道。种子期的农业企业和项目资金主要以政府扶持和内源融资为主;处在创建期的农业科技企业与项目资金依赖的是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或者申请政府创新基金;成长期的农业科技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仍然以风险投资资本为主,有少量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成熟期农业科技企业和项目信用程度较高,有多种融资手段可供选择:发行债券、股票,银行贷款等,风险投资会适时地退出。所以,合理的市场内在机制能够吸引较多资本投入到农业科技。
1.2政府的支持机制
农业科技创新论文3篇
农业科技创新篇1
摘要: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相连。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协同效应。协同创新是由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的内外部驱动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创新行为。其中,创新要素是合作的基础,多个主体的创新动力及其合作行为是协同的根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整合资源,激发活力。文章通过对蒙阴县蜜桃产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现状进行总结,结合蒙阴县实际情况分析了现阶段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乡村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和对策。这就需要加强高层次的宏观设计,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策略;整合中观层面的创新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品牌化建设;优化微观机制协同,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优化微观机制协同,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生产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成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政府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对知识、技术、资金、设施等创新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行动同步优化、知识互惠分享和绩效系统优化的过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不仅包含创新主体内外的协同创新,还涵盖产学研一体化和单项的协同创新。其中,创新要素是合作的根本,多主体的创新驱动及其合作机制是协同的重中之重。相较独自创新而言,协同创新在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的同时,能够实现人、财、物等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共享,发挥创新主体的合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协同效应。基于此,本文在剖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要素、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处沂蒙山区的蒙阴县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
1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及其动力机制
1.1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由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构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是指参加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等过程的机构和人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要素是指应用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过程的主要生产资料,包括资金、产品、环境、技术、知识等。
1.2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驱动力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研分析
摘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既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均对农业科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高的质量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与问题,从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和熟化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完善创新创业和兼职兼薪制度、强化中央地方统筹协调、加强数据分析和战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省级农科院;企业;成果熟化;人才培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种形式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满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需求,为农业增产、增收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1-4]。
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主要分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大类;二是金融政策,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知识产权政策,推进农业科技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允许产学研各合作方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并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市场政策,按照“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引导成果转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奖励和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土地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费,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七是管理体制政策,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八是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研究重点,引导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向[5-6]。
1.2省级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状况
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摘要:“科技兴农”是我国对于农业发展提出的新理念,我国作为人口大国与农业大国,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以来都把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不论社会发展进行的快速与否,农业发展始终是我国发展的重要产业,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就如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进行简要探述。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发展
1我国农业科技的改革
1.11985年的改革
第一次农业科技的改革目标是为了通过调整科研方向,促使传统农业转向科技农业发展,实现科研多渠道创收而进行的改革,主要的手段是基于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拨款制度的改革。
1.21992年的改革
第二次改革的目标是将科技与经济结合,全面投入农业科技发展道路的创新上,并形成了“三三制”。一方面大大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深入推广了农业科技的优势与好处,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创新。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角色移位
摘要: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角色作用。政府的角色作用在具体的农业科技政策中都有明确的表述,但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相关政策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因此政府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生角色移位有一定的必然性。政府的“角色移位”实质上是政府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特色作用的一种习惯,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超常规的支持和帮助。政府的“角色移位”需要把握好节点和时机,避免“缺位”和“越位”,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灵活准确“移位”,形成联动机制,使政府的角色功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和完善。
关键词: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府;角色移位;利益协调
科学技术是农业发展的推动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政府的角色定位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是一个内涵丰富的重要问题,政府角色的功能和属性、内容和职责都是当今学术界广泛讨论的热门话题。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有些学者倾向于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应该简政放权,只进行宏观调控;也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应该高调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并实施具体指导计划。当代政府的角色功能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但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并非简单的照本宣科,相关政策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灵活性,要考虑多方利益,视具体情况而行,因此不可避免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调整或偏差。笔者将这种农业科技政策实施中的调整或偏差定义为政府的角色移位。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缺位”和“失位”,而是在原有角色作用基础之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角色功能;政府的角色移位也不是“越位”和“错位”,而是在农业科技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更为具体的特色作用。在形式上,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成文的规定,而是政府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习惯或风俗;从内容上,政府的角色移位不是按部就班,而是超越常规的支持和帮助。政府的角色移位总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1政府介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发生角色移位的理论分析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政府发挥角色作用
地方农业科技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福州市农业科技发展的特点
近年来,福州市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坚持“依靠科技、发挥优势、确立支柱、突出特色”的思路,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科研创新,狠抓成果推广,科技兴农取得了可喜成绩。其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特点有:
(一)科技环境得到优化
1.政策层面。近几年来,福州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加快福州农业科技的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保障。2.技术层面。近几年,福州市先后开展了农村科技建设年“、十百千”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千名科技人员下基层”等活动,充分发挥市科技局、市科协和市老科协“三位一体”大科技服务工作机制优势,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步伐。3.服务平台层面。福州市注重农业科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实施。通过开通“12396、110”惠农科普电话热线,在《福州科技网》开设“三农”实用技术、科技疑难解答、成果推介、专家服务等栏目,组建科技专家服务队,建设福州科技之窗等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科技服务体系[2]。
(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福州市坚持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并支持农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全市逐步形成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具备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为主的农技创新推广体系。目前福州市已经在畜禽、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水产养殖等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科研经验,再加上与台湾农业科技合作平台的建立,都为福州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也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科技基础。2011年,福州市生产高新产品的企业达1016家,实现高新技术总产值2039.8亿元,拥有科技活动人员19.9万人。其中,涉农企业27家,科技活动人员1580人,产值5.4亿元。与上年比,涉农企业总产值增加0.6亿元,增长38.8%。
(三)科技推广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