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教育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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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教育

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推进乡村振兴

摘要:乡村的振兴离不开农业科技教育的推进,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只有强化了农业科技教育,教育出来一批优秀的科技人才,乡村的振兴才会进一步加强。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盘州市应该如何做到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推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农业科技;教育培训

我国已经进入到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时期,乡村振兴的建设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支持,想要拥有大批农业科技型人才,就要强化农村科技的教育,因此强化农业科技教育对促进盘州市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农业科技教育的重要意义分析

我国目前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但是我国的基层教育水平普遍偏低,随着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转变,对于基层教育水平的提升就变得非常的重要。农民作为乡村经济与经营的主体,与农业科技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我国的农业现代化的迅猛发展,培养新型农业科技人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去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的教育,将他们培养成懂技术、会经营、对农业科技有了解的新型农民。如果无法填补农民在农业科技上的不足,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将会是一种挑战。因此盘州市如果想要完成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推进乡村振兴,就需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教育,通过农业科技教育培养出懂技术、能够利用技术去振兴农业的农业科技人员。

二、盘州市农业科技教育存在问题

(一)缺少健全基础设施体系以及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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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与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思考

摘要:

农业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其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我国人们生活的基础模块。而农业科技则是我国农业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依据。青少年一代肩负着促进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责任,是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后备军,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对农业科技的了解学习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下面就“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与推进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工作”进行一下探讨。

关键词:

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推进;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

我国发展希望都寄托在未来的创新人才身上,而创新人才的科学培育离不开青少年的教育模块。即青少年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可进一步推进我国科技实现可持续发展,也能够确保青少年实现健康成长。农业科技推广是科研发展创新的拓展延伸,也是培育农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在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在新时期的发展中,借助农业科技提供相关的教育资源,面向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发展农村青少年科技普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的主力军作用。

1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在推进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农业科技是我国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源头之一。其包含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农情信息,为我国青少年带来充足的科普条件,把农业知识有机贯穿于各类学校教育中,利于提高青少年学科素养和学业质量。青少年通过学习了解我国农业科技的内涵知识、对农业生产进行观察体验,有利于其身心实现健康发展、增强青少年的智力发育,有效培育其科学创造精神、提升其对科学知识的研究兴趣与探求欲望,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对我国青少年产生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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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探讨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我国在农业科技推广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基于我国农业生产现状,考虑将农业生产和教育体系紧密联合,建立以高校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的进程,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农业高校;农业生产技术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农业科技发展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农业生产放在重要地位。目前,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已经建成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化、经营管理七大专业技术科技推广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政府部门领导,教育和其他推广方式共同进行的推广体系。由此可见,和教育体系相结合,以高校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对于我国农业科技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1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现状

1.1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含义。农业科技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教育和农业科研是推动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将农业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的推广体系能够更好地响应政府制定的农业政策。我国农业推广体系是基于政府支持的发展体系,是农业科研单位、学校和农民技术人员和农业推广机构相结合的科技推广体系,主要是由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成[1]。而在世界范围内,农业推广体系因各国农业制度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有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以大学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附属性的农业推广体系、非政府性质的推广体系、私人农业推广体系和其他推广体系,这些推广体系都是针对各国国情和发展情况所决定并实行的[2]。

1.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现状。1.2.1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在我国农业经济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领导的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并没有将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这使得农业科研的成果不能有效地应用到生产过程中解决农业科技产生的问题,导致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业生产三者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很难达成一致性和同步性,科技成果在实际农业生产中的转化率低,农业生产中反馈出的问题运用农业科研的解决效率也不高,不能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由于较早地认识到农业科技、教育和推广三位一体的推广体系,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体现出了巨大的优势[3]。1.2.2农民生产组织不丰富在农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农民们联合创立的农民合作组织对我国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有足够的认识,了解当代农业科技的需求。这些民间的农民组织将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直接联系起来,在农业科技取得进展时,更好地将科技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最大程度地发挥科技在实际生产中的作用。利用政府的手段,积极鼓励农民专业生产组织的发展,帮助农民生产组织在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4]。1.2.3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投入不够。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建设中,我国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投入的资金比例和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甚大,农业推广经费大部分用来给相关人员发工资,用于投资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经费少之又少,从经济上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1.2.4推广人员素质不高。在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推广人员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到总体人员的10%,队伍人员的知识面不丰富,农业专业知识不了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完成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1.2.5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我国已经出台了《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指示》等法律法规文件对我国农业技术的推广进行指导,但在发展进程中,这些法律文件不能适应时展的进程,很多条款不再适用实际生产情况,阻碍了农业技术的实际推广工作。

2发展以高校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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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教学服务典型启发

本文作者:肖珂 李国杰 陆海波 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

从12世纪初在欧洲诞生世界上最早的大学开始,大学的办学理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大学提出的新要求。20世纪初,由“赠地学院”发展起来的美国著名的农业院校威斯康星大学首先提出大学应该直接为社会服务,将大学的职能从培养优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扩展到服务社会。威斯康星大学成立于1848年,在1862年美国《莫雷尔法案》(MorrillActof1862)颁布之后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20世纪初,该校校长查理斯•范梅斯提出威斯康星大学应该为实现威斯康星州的改革目标服务,为全州服务,使学校成为全州所有人的大学。范梅斯于1904年开始对威斯康星大学进行改革,在他的领导下,威斯康星大学立足于本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把教学、科研与社会结合起来的,尤其强调大学主动为社会服务的职能”,这使得威斯康星大学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将大学的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的典型代表。这一理念也被后人总结为“威斯康星思想”。威斯康星思想明确地把服务社会作为大学办学的重要理念,这一思想在国家立法的支持下在全美传播开来,既反映了美国实用主义教育价值观,又反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新模式。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美国的高等农业教育进入了黄金时代,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对促进美国农业科技进步和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后来,大学应该主动为社会服务这一理念被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所认同并纷纷效仿,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农业和经济的发展。

发达国家的高等农业院校都极为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并不断促进农业的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相结合。美国是实现大学教学、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功能的典型代表,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以大学为中心,由大学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1914年美国通过了《史密斯-莱弗法》,该法案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各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由农业部和农学院(农学院后来逐步发展为州立大学,如威斯康星大学、康奈尔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等)合作开展,并以农学院为主,这就奠定了美国以大学为中心和依托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并使之成为国家农业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以大学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主要由农业大学、州农业试验站、县农业合作推广站3个系统组成,具体包括130多所农学院、63所林学院、27所兽医学院、56个农业试验站及各县设立的3150个以上的农业合作推广站[3],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科研、推广系统,推动着美国农业产业从生计农业向更具生产效率的农业企业转移。荷兰国土面积狭小、资源贫乏,但却是一个农业强国,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很能代表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荷兰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通过各大农业院校、研究所、国家设立的推广机构、特有的农协组织、商贸系统的私人咨询服务组织之间的相互协作完成,具体运行机制是在国家农渔部的宏观调控下,由荷兰国内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农业大学———瓦赫宁根农业大学和马德勒支国立大学的兽医学院以及其他5所高等农业学院和国家农业、自然管理和渔业部(简称农渔部)下属的约20~25个研究所一起承担着荷兰农业基础研究和实用研究的科研任务;全国12个省设有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推广站为农户提供试验、示范及其他无偿服务;农协组织负责社会和经济推广;农业商业公司、农业银行等私人企业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4]。在整个过程中,高等农业院校不仅仅承担着农业科研任务,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推广任务,例如,协助推广机构进行试验示范、传播先进科技、参与农民培训;深入农村为农民提供新知识、新技能;接受农民咨询,帮助农民决策,与推广机构和农民共同研究生产及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

加拿大地广人稀,农业劳动生产率居于世界前列,这得益于其发达、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20世纪60年代是加拿大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新型的职业教育机构———社区学院,并在各省迅速发展起来。社区学院是一个通称,包含各省的农业学院在内,例如阿尔伯塔省的奥兹农学院(OldsCollege)和雷克兰地农学院(LakelandCol-lege)均开设有2年制的职业培训班,学生学业合格即可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社区学院作为加拿大实施农业职业教育的主体,办学形式灵活,尤其注重以行业需求为核心调整课程开发体系,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实用技能为宗旨,同时重视教育对学生的导向作用。加拿大政府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投入也很大,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得学校教育科研经费充足,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农牧场设备精良,生源充足。

对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教育结构多元化是国外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的共同特点。以三元化高等农业教育结构为例,综合性大学的涉农院系主要以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教育为主,侧重于培养农业科研人才;地方农业院校主要以开展专科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侧重于应用型、推广型农业教育,一些农业院校集教学、研究、推广于一身;基层农业职业教育多以面向基层农业工人和农民的短期培训为主。这种“金字塔型”的结构适应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对高等农业教育的需求,同时给各级各类涉农院校提供了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目前,我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实行的是二元化的结构模式,即包括综合性大学中的涉农院系和专门的农业院校。这种结构模式下的我国高等农业教育虽然在学历教育上培养层次和体系较为完整,但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和水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呈现出一种“纺锤型”的结构,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需要。因此,我国目前应该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不断优化和完善高等农业教育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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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培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本文基于我国农业科技培训体系不健全、资金短缺、培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长效培训体系、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培训渠道等建议,以促进我国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科技;培训;问题;对策

1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的重要性

1.1农业科技培训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农业新设备、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上广泛应用,为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生产中,许多农民得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只能沿用传统种植经验,农业成果转化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1]。因此,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使农民接受新技术、新知识、新成果。在某种意义上,农业科技培训也是农业技术成果重要的转化通道,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2]。

1.2农业科技培训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的亟须任务[3]。当前,我国城乡结构正在改变,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模式及整体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4],一些农业公司和生产合作社逐步取代了单一的农民个体。但是,农业生产劳动的主体仍然是农民[5],而农民作为生产者其掌握科技的水平和能力又是农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客观地说,当前农民素质仍较低,依靠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必不可少的途径。通过农业科技培训,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准,也开拓了农民视野,还能使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理论知识,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易被农民接受,深受农民欢迎[6]。因此,农业发展要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关键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

2农业科技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技术培训体系不健全。我国农业教育培训力量非常薄弱,在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方面,已经建立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各种类别的技术培训和推广体系[7],但体系运行不是很正常,如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主要侧重科研和教学;在教育系统里有职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劳动部门有技能培训机构,而且妇联、共青团、扶贫办、财政等部门也依托各级职业学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8];在县、乡基层的农业科技推广站(或中心)等机构,大部分时间是从事日常管理工作,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及推广工作难以常态化进行,农民群众无法接受正常的技术培训。主要原因是多个单位(或者部门)共同承担了具体的培训任务、没有专门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也没有特定的培训机构。同时,培训机构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没有积极主动提出培训计划,培训任务大多是有关行政部门安排,指令性较强。在培训工作中,注重“签名、照相、收集材料”等痕迹管理,培训效果不理想,严重挫伤了受训农民的学习积极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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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组织形式

[摘要]

本文将国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组织形式分成了三种类型:一是农业科技活动主要集中政府的组织,二是农业科技活动主体较分散的组织,三是农业科技活动主导者为非政府组织及企业、个人介入的多元化组织,并分别从科研、教育、推广三个方面分析了现状,对于改革我国农业科技体制具有参考意义,最后从政府角度阐述了针对农业科技体制提出了参考建议。

[关键词]

科技体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本文分别从科研、教育与推广三个方面分析了国外农业科技体制构建模式,并将国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现状归纳为三种形式〔1.2〕。首先是农业科技发展中国家,以农业科技活动主要集中政府的组织形式,如印度;其次是农业科技较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活动主体较分散的组织形式,如韩、丹麦等国;还有是农业科技发达的国家,农业科技活动主导者为非政府组织及企业、个人介入的多元化组织形式,如美国、以色列等国。

一、农业科技活动主要集中在政府的组织形式

以传统小农生产为主的农业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落后,农民思想保守,风险意识差,农业科技含量低,科研能力差,农业生产力长期停滞不前,政府往往只能集中资源统筹规划,而中央集权式的农业组织结构更容易管理〔3〕。印度的农业结构仍然处在封建地主的和资本家共存的阶段,印度政府赋权了农业国家管理组织“印度农业研究委员会(ICAR)”集权管理,ICAR在经济较发达的邦设农业科研系统,ICAR已拥有五十多个国家级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室,四个国家项目委员会。科研方面:ICAR代表了农业部领导,它正组织并调配着分散在各系统单位的科技人才和物质资源,着重开展适合印度农业的应用性研究。教育方面:印度在各个邦都模仿了“美国赠地大学模式”来构建农业大学,邦政府为农业大学提供财政经费,ICAR负责指导教育工作。推广方面:为加强对农业新技术产品质量要求,印度政府先后公布法律、法规以期普及农科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刊物等手段进行扫盲教育。ICAR设“国家示范计划”、“实用研究项目”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应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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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农业科技服务启发

本文作者:丁彦 周清明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州立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其最大特点是依托州立农学院开展工作,州立农学院负责制订本州的农业发展计划,全面负责本州的农业教育、科研、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州立农学院的教师是美国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核心力量,其工作时间也有明确的要求,如:工作时间的40%用于教学,30%用于科研,30%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等[1]。而且农学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农业科技服务紧密相关,按规定每位教师每年下乡服务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并有严格的服务考核指标,凡达不到要求者不能晋升职称。各县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基础,由州立农学院直接管理,主要负责农业生产一线技术问题的解决,向农民传授最新的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向州立农学院反映。美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经费的立法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的投入。美国政府规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的财政支出必须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联邦和各州政府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按1∶4配套,各州县必须通过财政预算来确保经费的落实,并从法律角度界定联邦、州、县各级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责任、资金的划拨及分配使用。

法国、荷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典型的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民间涉农组织充分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和参与作用。在整个体系中,诸如法国的国家成果推广署和农业发展署,荷兰的中央、省级农业咨询局等国家机构代表政府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一些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开展,包括农业科技研究、农业教育发展、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储备、科普宣传、涉农无息贷款等。法国、荷兰模式中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农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等营利性的私人企业承担。如法国的农业合作社,有将近4000个涉农企业入社,其社员遍及全国,涉及农业发展的每个环节,具体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荷兰也有完善的农业合作体系,涉农私有企业在农业咨询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商业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政府机构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只负责制定相关经营规则并进行有效监督。而且荷兰将农业科技服务融合于区域经济发展之中,对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乳业等不同农产品划分不同的服务地区,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其农业科技服务有很强的区域特点。法国、荷兰模式将私有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体系的一大特色,涉农企业是国家农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中介。该体系的最大优点在于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及时发现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有效地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引导私有企业良性竞争,为国家农业发展直接服务,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农民三赢的局面。

日本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以农业协会为基础的官民结合模式,源于1948年日本政府颁布的《农业科技改良助长法》,高速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分为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3个层次,对日本社会经济转型,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两个鲜明的特色:1.重视科研、教育日本政府在农业科研方面有非常明确的分工和严格的要求,国立科研机构是科研骨干和核心,集中国内外一流的科研人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或应急性的科研工作,其成果要求有学术、社会价值。地方科研机构是国立机构的延续和补充,从事普及性、应用性的研究。日本政府同样重视农业教育工作。其最大特点就是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即企业和学校、学校和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学员在对方所学的课程和学分。其主要做法是在《学校教育法》的约束下,普通高中、函授制高中及涉农企业的培训机构三方合作,以委托制、实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实现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生产实际。2.政策机制保障得力早在1956年日本政府就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对都道府县的涉农资金予以保障,以稳定农业生产经营[2]。政府作为农业科研的投资主体,为公立科研机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经费保障。目前,公立涉农科研机构95%以上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而且经费充足。另外,日本政府善于用相关激励机制来营造充满竞争活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环境。从日本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不难看出,有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企业的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才有发展空间。

以色列政府将农业科技服务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是一种政府绝对主导模式。政府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的主体,所需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政府财政拨款,以色列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投入比重超过农业投入的3%,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属于政府公务员序列,这从资金和人员层面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整个体系中,私营企业、行业协会仅仅是补充部分,基本上游离于体系之外。以色列模式的另一特点是强调资格认证。正因为有政府的绝对主导,所以对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就好严格控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首先必须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然后再参加政府组织的从业考试,合格后才能录用,成为国家公务员,可以说以色列每个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能及时有效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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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跨越拓展思索

本文作者:韩永廷 单位:中共蚌埠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副教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文件聚焦农业科技,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一、转变农业科技投入方式,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

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把农业科技发展提高到战略高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种资源和各类人才进行基础性研究攻关。同时,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基金,尽快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竞争力,保障我国农业安全。我国农业科研投入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2009年,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6%,而世界平均水平超过1%,发达国家普遍在2%-3%之间。因此,要加大投入总量,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局面。要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建立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要着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逐步提高农业科技投入中非竞争性投入的比例,建立完善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优秀农业科研人员和优势农业科研团队的长效支持机制,为农业科技进步创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突出财政投入重点,优化投入结构,从注重农业产中研究向注重产前、产中、产后合理配置转变,使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控、设施设备、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等各环节都得到有效支持;从注重科技研发向注重研发与中试示范并重转变,使科研成果能够尽快完成熟化和大面积示范,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农业科技创新要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要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一)加快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技术集成化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速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形式。农业技术集成化强调的是多项技术的联动创新和配套运用。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仅仅依靠单一技术的突破是不够的,必须整合科技资源,选择对农业发展关联度大和带动性强的多项农业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为此,要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并把这些技术集成组装运用于现代农业建设之中。当前,伴随着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现代农业正在向绿色、安全、营养、健康、休闲、生态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生物质能源、海洋农牧场、生物材料、农副产品等相关技术领域正成为现代农业科技新的生长点,蕴含着极大的发展潜力。在这种形势下,农业科技需要密切追踪前沿,不断拓宽视野和领域,着力培育现代农业新的增长点。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应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把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态环境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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