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农业保险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略析农业保险
一、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产品品种单一,数量少
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农业各方面(自然、经济和技术优势)的不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发展,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半自给经济呈现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的趋势,相应的农业保险制度也应有所差别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保险的需要,所以目前针对性不强、不够灵活,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的农业保险产品品种单一,数量少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二)金额偏高的农业保险收费标准
作为盈利机构的保险公司开说,经营的险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才行的。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高于一般险种,农业保险费率从保险公司自身经营来说通常高于一般财产和人寿保险。但作为参保的大量农民而言,过高的收费标准不仅让他们在经济上无法承受,同时也因保险意识淡薄大大减低了投保的热情。因此,当突发灾害来临时,不足或没有的农业保险补偿不了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自然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三)数量偏少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农业保险与森林保险比较
一、农林业保险补贴政策比较
根据我国《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农业保险按保险对象不同可以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种植业是指以各种粮食作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养殖业保险是指以饲养、繁殖的各种畜禽、水生动物为主要对象的保险。森林保险是指以树木为主要对象的保险。研究将从补贴品种、补贴比例、保险责任、保障水平等方面分析农林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差异。
1、补贴品种
2012年1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针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畜产品,继续增加保费补贴范围。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藏系羊13个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补贴范围。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财政扶持政策都实行了较高标准的补贴政策,同时补贴品种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实行差别保费补贴,坚持险种差别费率原则。扩大了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得更多农民受益。我国森林保险的补贴范围为生长、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和公益林,从试点省区看,不同地区的商品林的种类差别很大,对应的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大不相同,现有的森林保险产品没有区分不同标的物等具体情况,采取统一费率,导致保费补贴品种有限,不能适应不同林业经营者的需求,森林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使得森林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影响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森林植被丰富,品种繁多,价值差异也非常大,将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树种归为一类的做法,不利于保障全国各地区的不同林业生产者的利益,对我国森林经营的长期发展也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扩大森林保险补贴范围,增加森林保险补贴品种。
2、补贴比例
从政府财政补贴形式上来看,森林保险试点省(区)的财政补贴形式主要是对被保险人提供保费补贴;从政府财政补贴比例上来看,政府财政对森林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不够,补贴额度总体相对农业保险明显偏低。从我国农业保险各补贴品种的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统计(表1)可以看出,我国种植业保险的中央财政补贴比例达到了40%(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补贴比例为35%),其中部分地区最高达到了65%;而养殖业保险的中央财政补贴比例则达到了50%,其中部分地区最高达到了80%。我国农业保险补贴比例均达到了较高水平。相对农业保险而言,我国森林保险的中央财政补贴却存在补贴比例低等问题,从我国森林保险第二批试点省份的保费分担比例来看,对于公益林来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达到了50%,但是商品林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仅有30%,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比例因经济发展水平、对林业重视程度等原因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比较结果,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上来看,中央财政对森林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不够,补贴比例总体较农业保险明显偏低。
(1)商品林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较低。目前中央财政对商品林的保费补贴比例仅为30%,而对水稻、棉花等其他种植业保险的补贴比例则达到了40%,高于森林保险10百分点,因此相对农业保险来说,我国商品林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还有一定差距。
农业巨灾保险比较思索
本文作者:周佰成 白雪 李佐智 单位: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也是遭受农业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灾害往往会使农产品产量大幅降低,导致农民收入低、生活质量下降,严重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业巨灾保险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遭受大规模自然灾害或人为祸害,造成一定区域内大面积的农产品受损而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具有小概率、高损失的特点,保险标的往往是一定区域内的大面积农产品。可见,农业巨灾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防止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和稳定国民经济发展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因此,通过研究一些国家农业巨灾保险的做法,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尤为重要。
一、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现状
一直以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巨灾保险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巨灾保险的发展,农业巨灾保险市场开始快速发展。同时,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也发生巨大变化,从原有的计划模式到农村救灾合作保险模式,再到农村互助统筹保险模式,目前逐步形成了五种模式,分别是:安信模式、安华模式、互助模式、共保体模式及安盟模式。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保险体系的缺陷、经营环境不善等原因,使许多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陷入困境。这些缺陷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影响了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2006年,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并依据我国国情完善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特色的农业保险模式,将更多农户纳入保险体系之中,惠及农民。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旱涝灾害、冰雪灾害、台风灾害及地震灾害等严重影响了局部地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中国保监会也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中国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类资源,不断完善我国农业巨灾损失补偿机制,稳步提高农民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1]2011年,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相关保险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从中国保监会的这些政策也可看出政府对农业巨灾保险的日益重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有助于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有利于促进中国农业的健康发展。
二、一些国家农业巨灾保险的做法
本文通过对北美洲、南美洲、欧洲、亚洲的典型国家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这些国家农业巨灾保险做法的分析,以期对我国农业巨灾保险体制发展有所启示。
(一)美国
农业保险现状与推进对策
摘要:赣州被誉为“世界橙乡”,但由于受柑桔黄龙病防控,全国柑桔等大宗农产品总量过剩,优质果品呈现结构性、季节性短缺矛盾等因素影响,产业发展正面临重要战略机遇和挑战。分析赣南脐橙产业转型升级新机遇和产业转型升级新瓶颈,提出了产业转型升级新作为的对策。
关键词:脐橙;产业;转型升级;思考
设施农业具有使用期长、效益高的特点,同时也因一次性投入高,易遭受风灾、雪灾、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比露地种植更大的损失[1]。设施农业保险是对大棚棚体设施、棚内作物物化成本及农户收益给予风险保障的保险。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是政府牵头引导、财政支持、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农户受益的一种特殊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1]。
1三明市设施农业保险现状
为降低自然灾害对设施农业的影响,三明市2013年启动了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2013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福建天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尤溪基地,2015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福建沈佳有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海亮生态农业集团尤溪种植有限公司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末,三明市仅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与海亮生态农业集团尤溪种植有限公司签订设施蔬菜保险协议,面积16.14hm2,保费83571元,不足三明市设施农业大棚面积1686.67hm2的1%,这与三明市设施农业发展现状极不相称。
2三明市设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够。由于小规模设施农业生产者分散,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成本高,管理成本也高,费率高,很多分散的小规模设施农业生产者都不愿意参保[2-3]。目前,福建省种植业保险作物险种有蔬菜、水果、中药材和食用菌等类别,但三明市设施农业种植规模最大的花卉尚未入保,2019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7666.7hm2。
探讨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
摘要:文章阐述了广西地理气候条件以及农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广西农业发展面临的气象灾害、病虫害、市场等风险,为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探讨了农业保险对广西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对广西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
关键词:“三农”;农业保险;广西农业;乡村振兴;发展
广西位于我国西南边陲,2020年11月,广西54个贫困县(含2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然而,广西乡村振兴之路仍然任重道远。广西实施乡村振兴需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其中农业强则需要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广西第一产业(即农业)发展成绩可喜,2019年增加值增长5.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首次突破5000亿元,达到5498.81亿元;2020年虽受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但仍增长5.0%,增加值为3555.82亿元。然而,在看到广西农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广西农业发展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高温干旱、低温冻害、洪涝等气象灾害,疾病、虫灾等病虫灾害。农业保险有助于规避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风险,能够降低风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为了给农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给农民的持续增收吃下“定心丸”,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如今农业保险业务加大了推广力度,已被越来越多的农户所接受。
1广西地理气候及农业发展现状
广西的农业发展情况与其地理气候条件紧密相关,广西的地理气候条件形成了广西的特色农业。
1.1广西地理气候条件
广西属喀斯特地貌,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地面积多,河流较少,土地瘠薄,良田较少。广西地处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区大部分地区气候温暖、热量丰富,雨水丰沛、干湿分明,季节变化不明显,日照适中、冬少夏多。
当代农业保险护航思索
本文作者:杨红 缪小兰 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0年泰州市海陵区开展了水稻、能繁母猪、奶牛、高效设施农业等险种保险工作,全区主要种植业和养殖业险种投保面均达100%,全区5亩以上连片钢架蔬菜大棚全部实现投保,完成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任务完成率居全市首位。
“三到位”提供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了《海陵区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各镇(街、园区)领导也都高度重视,将农业保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工作班子和工作经费。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区农保办、财政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采取召开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了广大农户花小钱、防大灾的保险意识,使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这项工作从陌生到了解、从疑惑到放心、从拒绝到参与。三是组织网络到位。建立了区、镇(街、园区)、村三级联动的组织网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块结合、分线作战、分线负责。充实了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队伍,为搞好农业保险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立了基层专兼职协保员队伍,宣传农业保险知识,接受农民咨询,掌握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农险承保和查勘理赔等工作。
“三着力”抓住关键
一是着力抓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海陵区近年来大力发展都市型高效农业,投入大、收益高、风险大,农户存在着既想保又惜保的患得患失心理,针对这一状况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帮助算好一本帐,从正反两方面帮助分析,阐明利弊,打消顾虑;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省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区和镇(街、园区)财政补贴50%,农户只需承担20%。同时,还建立了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无赔款农户自缴保费优待制度,对连续投保未出险的农户给予最高50%的自缴保费优待,大大调动了投保人的积极性。2010年高效设施农业投保面达到了60%。二是着力抓主要种植业保险。按照“低保障(保物化成本)、广覆盖”的要求,全面开展主要种植业保险,确保保险面达100%。2010年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种植业保险保费仍然为每亩20元,保险金额为400元。水稻、小麦保险面积仍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依据,油菜保险面积以油菜良种补贴面积为依据。各镇(街、园区)由农经站(财务科)负责,以财政部门数据为依据,做到区、镇(街、园区)、村、组、农户保险面积与粮食直补面积五相符。水稻、小麦、油菜保险均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附到户清册),保费全部由各级财政补贴。三是着力抓主要养殖业保险。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对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奶牛等主要养殖业险种做到应保尽保。全区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办理了投保手续,承保面达100%。全区对符合参保条件的675头奶牛全部办理了投保手续,承保面达100%,保费总额16.2万元。
“三实招”强化支撑
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研究
一、当前我国农业保险补贴制度运行局势分析
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农业保险补贴这一重要制度对现代农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因而,不同国家针对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的积极探索也从未停止过。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额约为432亿元,保持市场规模世界第二位。2014年我国出台的农业保险最新补贴政策涉及50项内容,比2013年增加了35项补贴品种,覆盖了我国重要农产品补贴。我国各级财政合计保费补贴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完全发挥了农业保险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的能力,农业保险补贴成为我国支农的重要突破口,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稳定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综上所述,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的现状有如下特点:
(一)保险补贴的险种品种逐步增多
从2007年实施补贴政策之初的五个补贴品种,到2014年的50个补贴项目,这是极大的补充和完善。补贴项目增加了:种粮直补;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以局部区域农村展开合作社信用试点,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等内容。
(二)补贴范畴进一步扩展
2013年财政部增加了保费补贴力度,拓宽了我国保费补贴的范畴。海南省和大连市为新增奶牛保险保费补贴区域。而在育肥猪保险方面,增添8个保费补贴区域。新增补贴区域的试点工作应该先选择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地区开展,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此外,针对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区域,批准自主开展相关险种,并按规定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当前,农业保险已经基本覆盖了所有省区,百分之九十七以上的农业保险业务获得了农业保险相关补贴。
(三)补贴比率大幅提升
农业保险财税帮扶思索
本文作者:李萍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一、财税政策扶持农业保险的必要性
(一)农业、农业风险、农业保险所具有的特点决定农业保险需要财税政策扶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又是农业灾害十分频繁的国家,而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由于其自身的弱质性以及生产过程的特殊性,面临许多风险即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这就使得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开展显得尤为必要。况且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世界各国都实行财政对农业的保护,当然我国也不例外。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如农业风险的可保性差、风险单位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等,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极不稳定,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难以满足传统保险理论对风险的要求,更难符合私人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的条件。这决定了农业保险需要财税政策扶持。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的属性和正外部性的存在及农业保险的“三高”(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亏损率)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对其进行财税政策支持,以保证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与需求,规避农业风险,保护农民利益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轨迹来看,农业保险与国家政策扶持呈高度正相关关系
从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至今近30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的状况与财政的扶持程度呈高度的正相关关系。1982至1993年,我国农业保险出现快速发展,保费收入从1982年的23万元猛增到1993年的8.6亿多元,年均递增127%。究其原因:就是当时国家财政对农业保险实行兜底的制度,即有政府的支持。而1993年以后,农业保险出现了全面萎缩,到2004年跌至低谷,保费收入仅为3.96亿元。究其原因:就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农业保险业务全面商业化,失去了政府的支持。2005年随后开始回升,保费收入由7.5亿元,快速上升至2010年的135.68亿元,原因在于国家出台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逐步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从我国农业适应WTO需要,决定农业保险需要财税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