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农村医疗卫生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农村医疗卫生发展路径探索
作者:刘正炼 徐哲芳 谢红莉 单位: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温州医学院
科学技术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驱动力,在卫生领域,无论是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形式,或是培养先进的技术人才,还是科学的运行机制,在对减少农民因病致贫中起着重要作用。集中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精尖医疗设备,采取以城市医疗机构技术下乡、人才下乡等为主要形式的科技下乡是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支撑办法。
1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
1.1卫生资源总量不足
我国13亿人口占全世界总人口的22%,但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根据《浙江省卫生现代化纲要(2001-2020年)》,到2010年千人床位数要达到3.80张,千人医生数达到2.0人。而据2007年统计,作为我国发达地区的温州市千人床位数仅2.43张,千人医生数仅1.69人。卫生资源的总量不足是影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1.2缺乏科学的运行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发展观缺乏统筹性、全面性、科学性和持续性,以致存在着一套轻农村、重城市,挤农村、扶城市的城乡卫生资源规划、分配、投入、保障、运行体制机制,只是就城市论城市、就农村论农村,人为地把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分割开来,形成了一个城乡二元卫生资源配置方式和发展模式[1],农村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十分薄弱。
卫生服务体系下农村医疗论文
一、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我国不断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发展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的是以县级医疗服务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所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同时也可以缓解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了实现农村地区“小病原则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自2006年,卫生部等部委制定并正式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中国家预计投入农村卫生建设资金216.9亿元,这是我国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国家强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证制度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覆盖全体公民的目标,特别是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期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我国45个县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 843个,其中包括71个县级医院、427个乡镇卫生院和4 412个村的卫生室。国家在45个县增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较2008年多410个,其中村卫生室增加总数为291个。15 052个村已经建立卫生室,达到应建数的90.5%。在我国县级医院中,已经有半数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随着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农村地区也加强了对疫情的监测网络建设。农村地区已有100%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3.5%的医疗卫生机构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国家也非常关注困难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①和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给予了专项补助。对艾滋病、乙型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严重传染病患者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治疗。
(二)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注重乡村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农村地区医生素质及医生人数是否充足直接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发办[2011]31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护人员队伍建设②。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偏低且长期处于人员不足的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断增加医务人员的数量。截至2011年6月底,县、乡两级医疗卫生从业技术人员较2008年增加7 889人。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增加了1 076人。同时,我国也加强了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安排部分培训专项补助经费,对农村地区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岗位培训。从2009年至2011年,我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各类培训的人数达13.47万。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医疗保障得到整体提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三农”问题成为关系国家大局和民生的根本问题。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为农民谋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10月,国家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方式主要来源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系到我国几亿农民的利益,是深化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实施以来,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的大规模资金投入。到2008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③。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在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缓解了农民因为疾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医疗卫生评估指标分析
作者:梁明珠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农村居民占据着很大比重。农民的健康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我国实行了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地区的居民的健康水平有所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时期的到来,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的体制环境和人文等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
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03年起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新合作医疗政策的开展以及农村的医疗卫生情况。在200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这一重大民生改革,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
本文以农村医疗体系为研究重点,通过构建农村绩效评估表,查阅2011年统计年鉴分析2010年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并通过数据分析,分析出各省市农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差距,并提出相应意见。
二、相关理论回顾
(一)公共卫生服务
医药院校农村卫生激励措施
作者:罗正里 周涌 王钰 冯磊 单位:吉林医药学院
目前,医药院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到农村工作的为数甚少,农村医疗卫生人才仍然十分缺乏。建立面向农村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医疗卫生人才培训机制,是在短期内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的有效途径,因此,如何激励医药院校学生走向农村,使之更好地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服务成为当前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影响医药院校毕业生择业的诸多因素分析,探讨相应的激励措施。
1医药院校毕业生的择业倾向
1.1近年来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概况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优质资源和高等医疗人才仍然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及大型医疗机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相对薄弱。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村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由1980年的2.10人下降到1.52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由1980年的1.79人下降到1.06人。2007年底统计全国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2.22人,农村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0.93人,呈下降趋势。同时,我国乡村卫生院数量也在不断减少,从1995年的51797家下降到39876家,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2医药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择业倾向调查分析
问卷资料包括两部分,一是来自吉林省34个市、县的吉林医药学院“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半脱产专科乡医班乡医共285名;二是吉林医药学院即将毕业的2007级临床医学本科班、2010级临床医学专升本科班、2009级护理学专升本科班共358名学生。调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法、实地考察等方法。结果显示,在所调查乡医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共59人,所占比例为20.70%;中专学历人员217人,所占比例为76.14%;中专以下学历者共9人,所占比例为3.16%。说明吉林省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与专业素质仍然偏低,乡村医生队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调查还表明,86.15%的乡村医生曾经参加过相关的医学培训,但只有40.88%的乡医认为培训效果很好;大多数乡医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是工作忙不能离开(45.25%),其次为培训费用太高(37.51%);70.54%的乡医参加的培训费用都由个人承担,且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培训费用累计不超过五千元。以上结果说明,目前吉林省乡医培训的热情较高,但培训未达到良好的效果。建立完整的依托医药院校农村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势在必行。另外,培训费用直接影响乡医参加培训的热情,政府应予以相应的支持。在所调查的学生中,有58.30%的学生决定在毕业后马上就业,其就业意向为:80.75%选择市级医疗机构就业;11.21%选择县级医疗机构;5.01%选择乡镇医疗机构;3.03%选择农村医疗机构。数据显示,医药院校学生普遍不愿去农村医疗机构就业,高校应制定相应鼓励政策使学生乐于服务农村,同时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予以支持,保证农村生源并使其回到农村服务。
优化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养模式分析
【摘要】医疗卫生是事关民生大计的重要方面,我国城市医疗水平几年来快速提高,但是就农村地区来看,其整体医疗水平和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痘和城市地区存在很大的断层,难以满足农村人民就医的需求。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整体、系统的医学教育,并且建立完整的农村医疗培养体系。对乡村医生进行继续教育需要以医学院为基点,采用在职学历教育活着在岗培训等方式来帮助乡村医生学习最新的医疗手段。笔者通过对乡村医疗的长时间研究,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人员的现状寻求最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对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尽可能的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完善其知识结构。
【关键词】乡村医生;继续教学;知识结构;医疗水平
乡村医疗院是我国三级诊疗制度的基础环节,要提高乡村医疗院的救治水平就必须提高乡村医生的诊治能力,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和管理。优化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养对进一步推进新农合的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探求乡村医生继续教育模式,提高乡村医生的综合素质势在必行。现如今我国乡村医生的培养模式还是沿用传统的教学,通过医学院的教学模式来对医生进行培养,但是从医生本身和外部条件来看,其培养模式都不适用于乡村医生。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难以弥补乡村医生的缺陷。本文就通过建立合理、科学的乡村医生教育体系进行研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完善、健全的培养模式来有针对、有目的的提高乡村医生的实际能力,从而提高农民人民的就业体验。能够进入医学院进行继续培养的乡村医生必须要有中专学历,这类医生有基础的医学常识,在系统的学习后能够在乡村卫生院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对常见病进行有效的抑制,从而提高乡村的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农村人民的健康水平。
一、乡村医疗队伍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乡村地区的医疗卫生院进行走访调查,总结出我国的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主要存在以下3个问题:
1.1学历层次低、平均年龄大
我国乡村医疗卫生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低,并且这样的现象在我国乡村卫生院是普遍现象。农村的从业环境、基础设施和城市相比都有很大的脱节,并且相对来说待遇较差,没有明确的发展前景,这样就导致高校毕业的医学生在选择就业方向时不考虑乡村医院。尽管我国东部发达地区有上级医院低帮扶,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乡村医生是由赤脚医生经培训转变而来,有一些地区的乡村卫生院的医生是卫校毕业,这样就导致了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低,并且年轻人不愿来,平均年龄大。
赤脚医生医学教育启发
本文作者:纪颖 霍春月 聂立华 赵玉玲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
在我国农村医疗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农村医生的前身———赤脚医生,以低水平、广覆盖的服务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当时解决了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农村计划免疫、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赤脚医生这个名称虽然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他们依然对整个社会的医疗卫生事业产生着积极的影响。笔者就医学教育角度研究赤脚医生时期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情况,为当前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提供借鉴。
1赤脚医生时期开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碧流琼沙———赤脚医生时期口述史》[2]可知,当时赤脚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以基本医疗、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为主,其在农村医疗预防、健康促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赤脚医生还从事诸如采、种、制中草药等工作,而且这些工作也是赤脚医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他们还进行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卫生面貌。基本上每个赤脚医生都是“多面手”,充当全科医生的角色。另外,中西医结合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年的赤脚医生善于发掘和利用中草药,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来治疗农村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这是赤脚医生的特色和优势。这些治疗方式不仅促进了我国中医药的发展,而且因其大多就地取材,因而大大降低了农村医疗的费用。在当时卫生资源极为匮乏的情况下,解决了许多医疗问题。
2目前我国农村医生卫生服务的不足之处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初级卫生保健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的卫生需求也随之上升,他们需要农村医生提供全科医疗服务,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已被不同经济条件的国家所接受[3]。但目前我国农村医生所提供的服务与实际需求有很大距离。全科医疗服务依然是当前农村最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农村医生的基本职责依然是为农村群众提供基本的预防、保健和医疗等服务。据第四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农村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就诊的比例由2003年的79.3%增加至2008年的81.7%,进一步说明农村医生在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医药几千年的发展原本就扎根农村,人们可以筛选利用民间流传的众多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的防病治病实践。为了发挥中医药的这种独特优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要求:“要筛选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在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允许农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要认真发掘、整理和推广民族医药技术。”但从现实情况看,这种于国有利、于民方便的措施并没有真正贯彻实施。中医药被严重边缘化,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基层单位对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作用和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限制了中医药的发挥;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中医药人才缺乏且质量有待提高。因此,必须重新重视中医药的作用,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使其从边缘化的状态回到起重要作用的基础地位上来。
3对当前农村医学教育的几点建议
乡村医疗卫生发展问题及策略
作者:祝远恩 魏敏 赵满意 祝美娟 汪翠存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由于贫富差距水平拉大、药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价格上升、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农村交通措施不完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于2002年提出了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参合农民超过8亿,已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全面覆盖,成为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一项基本医疗的保障制度。2011年,全国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在新农合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诸如制度不完善、农村医疗水平有限、资金管理困难、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督力度弱等。因此探讨有效的发展途径,建立和完善发展机制,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
1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于2002年10月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1]。2003年新农合医疗试点开始启动,到2005年6月为止,新农合医疗试点在全国共有641个县(市、区),覆盖范围达2.25亿农民,参合率为72.6%(1.63亿/2.25亿),同时全国补偿人次达1.19亿,补偿率为73.01%,共支出补偿金50.38亿元。2006年8月,卫生部等部委又制定了《农村卫生建设与发展规划》并正式实施,这项投资216.8亿元的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建设规划,有力支持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008年全国普遍试行,至2009年底,全国2003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923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87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4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21所。全国3.42万个乡镇共设3.8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3.3万张。全国59.9万个行政村共设63.3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达90.4%。总的看来,实现了一村一卫生所、一乡镇一个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不断完善的情况[2]。截至2011年,全国参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全年受益13.15亿人次。2012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240元。自新农合制度推行以来,确实为大部分农民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减轻其经济负担。在农村很多地区进行医疗卫生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健康质量,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总体来看,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有效地改变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状况,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受经济基础差、筹资机制不健全、管理经办机构建设滞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特别是业务经费偏少等因素的制约,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投入不足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尽管我国的卫生总经费在逐年增加,但与同等收入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按照IMF的统计,2007年人均GDP为3000~6000美元的国家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卫生和住房)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平均为41.4%,而2007年我国此比重只有25.1%,我国在医疗卫生上的财政投入占GDP的比重与同等收入国家相比,低了55%。另外,卫生部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卫生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一直是呈下降趋势的,1997年农村卫生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44.59%,到2000年降为42.79%,到2004年占34.93%,2008年仅占22.57%[3]。政府卫生投入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是用于农村卫生费用的比例却在下降,加上县乡财政相对比较困难,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极其有限。这就导致了农村医疗卫生缺乏发展的支持动力。没有资金就很难建设基础医疗设施,没场地、没设备就无法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很难留住技术人才,这样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不得解决。
乡村医疗卫生制度考察
1949~1978年,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频繁整顿到稳定发展的过程,其成败得失应可为1980年代初及当前农村医疗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合作医疗制度,而对其所依托的制度基础尚无专文论述。事实上,合作医疗不过是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之树的花朵,作为根、茎、叶的医疗机构所有制、资金的筹集管理、核算方式等等才是决定其成败的关键。故而笔者拟将视线转移到合作医疗之外,去探察决定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兴衰的深层次因素。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是指为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制定的县以下(公社、生产大队以及生产队)医疗机构的产权、资金的筹集管理、核算方式、主要任务和监督机制等各种规则的政策体系。笔者选取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平原小县———深泽县①作为考察中心,具体展现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在该县的变迁过程,以期探骊得珠,为当前的新医改提供些许借鉴与启示。
一、组织起来:农村医疗卫生制度
从营利到福利的曲折发展解放前,广大民众处于疾病丛生、缺医少药的困境,而农民尤甚。据1947年统计,全国只有县医院1437所,且条件非常简陋。县以下除一些私人开业医生外,没有任何医疗机构[1](p.2)。地处冀中平原的深泽县,至1948年底全县171个村只有药铺56个,医生62人,平均3个村才有一家药铺,万名群众占有医生数仅为6人[2](p.501),农民看病非常困难,因找不到医生或买不起药而延误病情的事例时有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医疗卫生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0年8月,在《对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卫生工作是一件关系着全国人民生、老、病、死的大事,是一个大的政治问题,党必须把它管好。”此次会议还制定了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此后,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和建立城乡、工矿的基层卫生组织成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立是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背景和基础的。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建国后第一个《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指出:要按照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发挥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提倡“组织起来”,逐步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兴起,农村掀起农民集资办医热潮,出现联合诊所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站两种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前者由个体开业医生联合组成,人数不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后者由农业合作社出资建立,经济基础较雄厚,医务人员也是农业合作社成员,由农业社支付报酬,改变了医生靠赚病人钱维持生活的局面,把医疗卫生事业变成了农业合作社的福利事业[1](p.8)。在当时看来,保健站比联合诊所更具生命力,更符合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和期望。
195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六中全会,贯彻“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再次掀起办社高潮。相对于农业合作高级化和农业生产高产化运动而言,卫生工作远远落后于形势的需要。12月27日,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中写道:“中国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的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已经不能完全按照原来所想的那样子去做了,这些都应当适当地扩大和加快。”[3]此时,深泽县入社农户已达83.7%,基本实现了全县农业合作化,但医疗卫生行业的“合作化”却毫无进展,民间医生除在卫生工作者协会领导下参与本地防疫活动外,仍和解放前一样个体行医。1956年2月2日,石家庄专署下发《关于发展农村医疗机构的意见》,批评部分地区卫生干部存有右倾保守思想,严重影响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要求在春耕前把可能组织起来的医生完全组织起来,对当时没有条件者也应积极培养和创造条件,在1956年内全部组织起来[4]。在专署《意见》的严厉批评和具体指导下,深泽县人民委员会不敢再怠慢,马上召开了“发展医疗机构全体卫生人员大会”,动员农村医生自愿组成联合诊所或农业社保健站。会后全县先后“建立了8个乡的农业社办保健站,9个联合诊所,参加联诊所和社保健站的医生83名,另有个体开业者56名,半农半医176名”[5]。在卫生部门统一领导下,卫生工作密切结合生产,受到广大社员欢迎,有社员反映:“社里有了自己的医生,多方便哪!早请早到,晚请晚到,不请也到(指医生巡回和复诊),开个药铺总比开个茶铺强!”[6]然而,由于联诊所和社保健站建立过快,热情高、经验少,因此存在着成员之间不团结、入不敷出、制度不健全、赊欠严重等诸多问题[7]。不久深泽县社保健站只剩1个,其他均转为联合诊所。
1958年8月运动兴起,开始乡社合并,深泽县9个乡改建为3个大公社。医疗机构也随之进行大规模调整:以取消私人单干和自营自收为目标,号召以原有区卫生所、联合诊所、保健站为基础改建医院(附设产院),负责全社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疾病治疗工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转入公社后,所有药物资金全部作为社内投资,不得私自撤出,医务人员待遇采取吃饭社里管、酌情给予部分工资的半工资制。11月深泽县和晋县一起并入束鹿县,三县合并后共建立17个公社医院,37个分院,117个门诊部,186个附属产院。“历史遗留下来的个体开业组织,转成了的福利事业———医院。”[8]公社医院成立后,医疗力量得到统一安排使用,对集中防治主要疾病、改造医务人员思想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原有医疗机构一律集中到公社,管理一度出现混乱,加上公社化后“平调”现象严重,新医疗机构仍有不少问题。其中县、社两级医院人员拥挤与基层卫生工作薄弱的矛盾尤其突出。同时,因为仍实行单独核算、各计盈亏,开大方、要大价、生产队要求保健站必须上交利润的现象依然存在,不仅加重了病人负担、浪费了药品,而且影响卫生防疫工作开展。有鉴于此,根据省委指示,1959年下半年束鹿县对农村医疗机构连续进行四次整顿,将全县医疗资源调整为17处公社卫生院、70个管理区卫生所、90个保健站、316个生产队保健室。全县有288名医务人员安排到公社卫生院工作,386名到管理区卫生所,275名在生产大队保健站,632名在生产小队保健室。在经济上,公社卫生院、管理区卫生所、保健站实行统一核算,保健室由生产队统一核算。医务人员的工作待遇,卫生院、所、保健站采取固定工资加奖励,保健室则采取固定工分加技术津贴[9]。#p#分页标题#e#
统一核算和固定收入解除了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滥用贵重药品、多用药品的浪费现象随之减少,减轻了患者负担。至此,“几千年来医生收入建立在病人痛苦基础上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从而使医生生活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也得到逐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大大发挥出来”[10]。1960年,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已是有目共睹。7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会议重申农村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从10月开始,在农村部署。伴随着,农村医疗机构也开始了以下放公社医务人员为中心的整顿工作。为适应“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整顿原则为“精简上层,充实下层,便利生产,便利群众”。为做到生产队①、医生、社员三满意,让医生走得愉快、留得安心,束鹿县卫生科采取“先外后内”、“两抓”、“多方面征求意见”的方法,总体遵循医生尽量回本村的原则,不能回村即照顾其地区威望进行妥善安排,实在做不通工作者进行说服教育由公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