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农村教育培训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教育培训在农村教育的用途
作者:庞凯 单位:岷县农广校
据调查,甘肃省农村共有初中及初中以下儿童468.86万人,其中有60.90万留守儿童。在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中,32.10万人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隔辈监护,甚至还有1.37%的儿童无人照顾。没有父母的照顾,上学就不用说了,教育问题更是令人担忧。
另外,留守儿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等心理问题,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加上辍学的人员较多,违法违纪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农村教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少在我县,农村教师缺编比较严重;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专科教师普遍缺乏。与发达城市教育相比,我县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明显落后,教师队伍建设还有许多不足,因此,发展健全我县农村教育必须以教师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教育是关系农民子孙后代的前途,关系农村劳动力素质高低的首要条件。也是农村人员素质培养的基础。
农村教育直接关系着农民子孙后代的前途,关乎农民百姓最根本的利益如果农村的教育出现混乱或不稳定因素,那就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农村教育是为农村建设培养合格的劳动力和未来的建设者的前提,因此,农村教育是为农村经济建设培养人才资源的工程,与农村经济建设具有内在的深层的联系,必须引起农村建设者的高度重视。
关注留守儿童,给社会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园留守儿童这个在甘肃颇为重要的社会问题,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要责无旁贷的担负起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我们社会各界人士和有爱心的单位关注这个特殊群体。给他们一声问候,送去一份爱心,这样做也许会挽救一个孩子的未来,只有我们大家伸出双手,就会给孩子们一份力量。
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话已经提了好多年,可真正意义上实施起来,还是有好多的难题,为了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执教水平,提高师德水准,强化敬业精神,树立奉献意识,我们要培养农村教师扎根农村、不计名利、吃苦耐劳、忘我奉献的高尚品德。积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落实农业、农村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发展速度。
乡村教育开展路径思考
本文作者:陈红娜 单位:陕西省西安市电建中学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拉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义务教育阶段虽然实现了免费,但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往往超出一般农民家庭的承受能力。教育方式仍然比较落后,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缺乏适合农村地区的办学模式,现有的办学模式与城市教育模式趋同,其结果是将农村教育办成了向高等教育输送人才的基地,而对于适合农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发展明显滞后,导致农村教育不能体现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农村教育的内容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主要是学校所学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脱节。尤其是高校扩招以后,农村地区强化应试教育,而将道德教育、劳动技能教育等置于次要地位,学生创造力明显弱化,动手能力不强,甚至脱离社会实际。有些农村家庭的子女以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和巨额学费为代价,换来的却是不如技校学生的就业困境,根本没有达到生活状况改善的目的。
农村地区观念落后,对于人力资源的自我开发意识不强一是农村地区社会环境相对封闭,传统观念禁锢了农村劳动力的思想,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因循守旧,不能紧跟时代节奏的变化。二是农村地区缺乏具有新观念、新思想的优秀教师,很多农村教师由于长期处在农村封闭的环境中,思想意识落后,新知识补充不及时,不能满足当前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县、乡政府的财力有限,教师的待遇不高,难以吸引优秀教师来农村。
日本和韩国与我国同处亚洲,在地理位置、文化传统等方面与我国有相似之处,日、韩两国发展本国工业的同时,也通过推行更加科学有效的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在这一进程中,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的建立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韩国的农村教育经验新村运动是韩国政府1970年开展的一项农村教育运动,其宗旨是“勤奋、自助、合作”,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教育培训和互助合作把传统落后的乡村变成现代化的新型乡村。
新村运动以人的教育和开发为核心。新村运动的最初阶段是不加区分的统一培训模式,主要形式是官民共同参加,而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区分职业、职务、年龄及社会背景,所有的农村劳动力和官员共同参加内容与形式相同的培训。新村教育进入初级阶段后,更加突出对乡村社会各阶层核心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并通过核心骨干人员的辐射和带动逐渐扩大范围。随着培训体系的逐步完善,现在的新村教育主要包括地区社会开发教育、幼师培训教育、意识革新教育、经营革新教育、外国人新村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市民教养教育共七个方面的内容。新村教育以教育推动地区开发和乡村经济发展,至今已成功地开展了40多年,新村教育的内容、方法也在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调整,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
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农民教育和培训。建立了由政府部门主导农民教育培训审查和评审委员会,实现农业培训的可持续性,并根据农民教育的现实需求,对其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扶持,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具体措施包括:①加大对农业后继人的培养力度,通过加强创业研修和农业实践以及实施“成长方向型教育”的方式,改进韩国农业专门学校教育的效果;②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回归农业,主要是通过对非农科专业人才、大学生等高素质人才的职业培训,使其成为创业型农民;③通过加强评价与管理体制和教育革新,通过“示范效应”补充和更新原有的农民队伍;④以农业教育审议委员会为依托,加强对农业的专门化教育,并将其贯穿于整个农业产业链,实现理论培训到实践的一体化。
加强部门间合作,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工作,主要是通过教育系统主导和农业改良普及系统配合,共同推动农民教育工作。上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农民教育开始走向制度化、正规化和系统化,在全国范围内建超过50个县立农业大学,招收的对象主要以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农业实践1年以上的青年为主,整个培训的学习期间为2~3年。教育经费则主要由政府部门负担,国家财政负担2/3,县级政府负担1/3,同时还设立以农业改良普及推广为主要职能的机构600多个,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新技术推广、后代的教育等内容。同时,提高对农村高中教育普及率,提升农村青年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末,日本农村应届毕业生初升高比率达到95.4%。
农村教育发展路径抉择
本文作者:陈红娜 单位:陕西省西安市电建中学
自2001年开始,我国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由县、乡政府和农民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的经费,因而造成农村地区的教育经费呈现显著的地区性差异特点,特别是在较为贫困的落后地区,教育经费很难有保障。在县域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其办学条件、师资水平、资源投入等方面大多比较差。从某种意义上讲,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当地农村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层次。二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对教育的投入力不从心。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拉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义务教育阶段虽然实现了免费,但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往往超出一般农民家庭的承受能力。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缺乏适合农村地区的办学模式,现有的办学模式与城市教育模式趋同,其结果是将农村教育办成了向高等教育输送人才的基地,而对于适合农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发展明显滞后,导致农村教育不能体现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农村教育的内容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主要是学校所学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脱节。尤其是高校扩招以后,农村地区强化应试教育,而将道德教育、劳动技能教育等置于次要地位,学生创造力明显弱化,动手能力不强,甚至脱离社会实际。有些农村家庭的子女以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和巨额学费为代价,换来的却是不如技校学生的就业困境,根本没有达到生活状况改善的目的。一是农村地区社会环境相对封闭,传统观念禁锢了农村劳动力的思想,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因循守旧,不能紧跟时代节奏的变化。二是农村地区缺乏具有新观念、新思想的优秀教师,很多农村教师由于长期处在农村封闭的环境中,思想意识落后,新知识补充不及时,不能满足当前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县、乡政府的财力有限,教师的待遇不高,难以吸引优秀教师来农村。
发展农村教育的亚洲经验
日本和韩国与我国同处亚洲,在地理位置、文化传统等方面与我国有相似之处,日、韩两国发展本国工业的同时,也通过推行更加科学有效的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在这一进程中,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的建立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村运动是韩国政府1970年开展的一项农村教育运动,其宗旨是“勤奋、自助、合作”,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教育培训和互助合作把传统落后的乡村变成现代化的新型乡村。
新村运动以人的教育和开发为核心。新村运动的最初阶段是不加区分的统一培训模式,主要形式是官民共同参加,而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区分职业、职务、年龄及社会背景,所有的农村劳动力和官员共同参加内容与形式相同的培训。新村教育进入初级阶段后,更加突出对乡村社会各阶层核心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并通过核心骨干人员的辐射和带动逐渐扩大范围。随着培训体系的逐步完善,现在的新村教育主要包括地区社会开发教育、幼师培训教育、意识革新教育、经营革新教育、外国人新村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市民教养教育共七个方面的内容。新村教育以教育推动地区开发和乡村经济发展,至今已成功地开展了40多年,新村教育的内容、方法也在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调整,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
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农民教育和培训。建立了由政府部门主导农民教育培训审查和评审委员会,实现农业培训的可持续性,并根据农民教育的现实需求,对其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扶持,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具体措施包括:①加大对农业后继人的培养力度,通过加强创业研修和农业实践以及实施“成长方向型教育”的方式,改进韩国农业专门学校教育的效果;②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回归农业,主要是通过对非农科专业人才、大学生等高素质人才的职业培训,使其成为创业型农民;③通过加强评价与管理体制和教育革新,通过“示范效应”补充和更新原有的农民队伍;④以农业教育审议委员会为依托,加强对农业的专门化教育,并将其贯穿于整个农业产业链,实现理论培训到实践的一体化。
加强部门间合作,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工作,主要是通过教育系统主导和农业改良普及系统配合,共同推动农民教育工作。上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农民教育开始走向制度化、正规化和系统化,在全国范围内建超过50个县立农业大学,招收的对象主要以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农业实践1年以上的青年为主,整个培训的学习期间为2~3年。教育经费则主要由政府部门负担,国家财政负担2/3,县级政府负担1/3,同时还设立以农业改良普及推广为主要职能的机构600多个,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新技术推广、后代的教育等内容。同时,提高对农村高中教育普及率,提升农村青年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数据显示,上世纪90年代末,日本农村应届毕业生初升高比率达到95.4%。
农村教育社区建设服务
一、加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
在展开农村教育与培训的过程中,想要更好的为社区建设服务,这首先需要加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很多农村地区的教育者在专业素养上都较为缺乏,这直接会导致教职人员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的缺失。农村地区的教育培训在效用上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应当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服务于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这样才能够让培训教育工作更好的发挥其功效。一方面,教育工作者自身的专业化素养与知识储备要较为丰富,要能够为农村社区的居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引导,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与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教育工作者应当不断充实自我,要多进行相应的学习,并且要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可能会有的一些基本需求,这些都是教育与培训应当有的重心。另一方面,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坚定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要明确农村教育与培训为社区建设服务的基础,这样才能够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多好的教育与培训内容。只有首先完善教育工作者自身的专业化素养与施教能力,并且加强他们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这样才能够让农村教育与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探索农村教育服务社区的新管理模式
1、强化领导,健全社区教育组织。
新集镇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社区教育工作,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制订社区教育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这样才能够形成以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为核心、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社区学校和村民学校为基础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要加强建立包括党校、人口学校、老年学校、假日学校、文化站、司法所、妇联以及志愿者服务站在内的社区文化教育宣传网络;并且要建立包括镇人力资源保障所、农副业服务站及农业示范基地在内的科技推广网络。
2、注重协调,完善社区教育机制。
社区教育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作为介于政府与非政府行为之间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形态,要确保社区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有效干预。新集镇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领导,首先把社区教育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审视,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其次,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并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其三,建立并逐步完善社区教育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妥善解决社区教育的办学经费问题,保证社区教育机构的有效运转。
农民科技素养问题思索
本文作者:李秀艳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唐山师范学院
中国的普通民众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学而优则仕,不愿意让孩子读职业技术学校,成为有技术的高素质工人和农民。农村的中小学校课程,几乎不涉及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市场营销等内容。所以,农民子女在中小学毕业后,依旧不懂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与知识,导致一代又一代的农民科技文素质水平偏低。第二,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较少,农业生产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农民收入较低,这在客观上不利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经验知识为基础,靠锄头、犁耙和畜力,就可以完成农业生产全过程。因此,农民们总是墨守着代代相传的经验成规,求同从众,不思变通,安守于自己的生活圈子内,“知足常乐”、“小富即安”,怕担风险,只顾眼前利益。
这导致了农民对新技术持怀疑和恐惧的态度,即使通过电视或科普宣传活动等得到了关于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也不愿冒风险去采用,而是待他人把新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后,才会跟着采用。同时,这种小生产方式的经济产值较低,收入较少,许多农民孩子无钱上学。即使有一定的收入,因为农业劳动强度大,家长也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近年来,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大都是老弱病残。这部分人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学习、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差,这使得新技术、新品种在农村推广更加困难。第三,我国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制约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过去对城市和农村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国家政策向城市倾斜,导致农村交通、电力、水利、住宅、卫生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城市。最为关键的是,城乡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全国有80%的人口集中于农村,只有20%的学校设在农村,而80%的学校,却分布在20%人口居住的城市。长期以来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资源分配中所处的次要位置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2]农村教育经费紧张、师资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农村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农村的教育现状,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市民,制约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第四,农村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从农村义务教育来看,农村教育由教育部门纵向管理,教育体制、课程设置等与城市教育一样,不能按照农村实际需求更改或调整,其目标主要是为了高考应试,而不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现代化的新型农民。从与农民相关的职业教育来看,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职业中学、农机学校等大都设在设在县城和大城市,一方面导致农民生活开销较大,另一方面,也导致农民无法兼顾农业生产和照顾农村家庭。二是培训内容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如农副产品加工、贮存、农机修理、花卉栽培技术、传统手工业等技术培训极少。三是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的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效果较差。总体而言,我国农民培训体系仍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培训机构与市场联系还不够密切,通过培训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效果还有待于提高。
最后,与农民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都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约束力较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或者劳动技艺教育。”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落实的却寥寥无几。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国家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这是一原则性的规定,带有明显的政策色彩,很难落到实处。此外,由于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对于违反职业教育的行为难以有效地约束,这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农民培训工作的随意性和难度,影响了培训质量。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第一,要加强科技宣传推广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
过去,我国农民获得科技的方式主要是靠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现在,随着农村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科技宣传推广工作。可以利用电视、电影、网络、广播以及村务公开栏、大喇叭等,多层面、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同时与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相结合,使农民在实践中掌握科学技术;也可以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举办讲座与发放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由科技致富专业户做报告等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各技术培训。在内容的选择上,针对农民科学文化素养较低、讲实际、实惠的特点,围绕当地产业特色、主导产业设置培训内容,把科技培训与农民创业、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从而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加强对科技致富事例的报道,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农民认识到科技可以增收致富,激发农民学习运用科学文化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要广泛宣传与科技文化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让农民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二,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必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明确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经费投入的比例,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切实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各种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为农民提供最实用、最有效的培训。最后,还要发挥农业高等教育和科研单位的作用,鼓励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对农民进行培训,鼓励农业院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并号召农业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回农村就业。第三,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把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p#分页标题#e#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对主动参加培训和积极应用新技术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发展生产、信贷、承包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调动农民参与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和运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业科技成果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业科技人员的风险损失,消除农民因担心新技术带来风险而产生的抵抗心理。再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把农村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作为考核领导的重要指标,增强地方政府在农村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最后,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建设,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防止农村中小学学生流失。针对目前相关法律规定操作性较差的缺陷,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规定,保障农民受教育的权利,保证农民受教育质量。第四,政府要通过引进项目等方式,帮助农民利用新技术获得经济效益。地方政府、村委会,应该根据当地实际和地方特色,积极引进项目,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观念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模式,将新技术应用到农副产品的加工中,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也可以由政府牵头建立科技示范园区,吸引外商和企业投资,集中研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从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还要鼓励农民与龙头企业相结合,改变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利用龙头企业组织的支撑进入市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和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户的收益。总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任重道远,政府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
新乡村教学问题分析
本文作者:徐红川 单位:重庆文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知识创造财富是不无道理的,农村劳动者知识的多寡直接影响他们的经济收益,显然接受更多教育的劳动者,其收入一般高于较少接受教育的劳动者,这主要是由于劳动者收益的增幅与其使用先进科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密不可分的。千方百计提升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养,着力增强对农民技能的培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还不富裕的根本途径。发展农村教育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农村教育在全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取得了飞速发展,然而农民整体素质还不高,文盲、半文盲的数量还很庞大。由于广大农民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对子女教育的观念,加之农村教育设施不完备,导致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这直接影响我国国民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唯有花大力气狠抓农村教育,根据地区发展实际同步规划,通盘考虑农村教育实际,才能从根本上构筑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减小城乡教育反差,培养广大农村真正需要的农业和非农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发展农村教育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根本措施发展农村教育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总体上,接受的文化教育越多,就更容易掌握先进的方法和技能,更容易被非农产业所吸收。我国农村广大劳动者唯有受到更好教育,才有可能在党的富民政策下实现增收、致富、奔小康的目标。笔者以为要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只有全力以赴地推进农村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大农村是中国的国情。农村教育跛足前行,势必造成农村人口素质低下,也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唯有全国高度重视,真抓、狠抓、实抓农村教育,农村教育工作才能趟出自己的路子来。
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不高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全国仍有8507万文盲,其中城镇为1842万文盲,农村有6665万人。城镇的文盲率为04%,农村为25%”[3]。“2001年,我国仍有450个县未实现‘普九’,集中在最贫困的西部农村地区,覆盖了数千万人口,成为新文盲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4]“农村基础教育无论是从质量还是数量方面讲,水平都比较低。我国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不高,主要原因是农村‘普九’的效果较差。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比较低,农村学生的流失、辍学问题仍然比较严重。”[5]农村教育定位有偏颇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升学依然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农村学校以考上重点高中和大学为荣,可以说农村学校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为高等教育输送生源的工作坊。不难看到大多数进城就读的学生毕业后将永远留在城里工作生活,也就是说农村教育的硕果被城市无情地摘取,除此之外,由于社会畸形地看重学历教育、轻视职业教育,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背离“三农”服务主旨,农村依然被知识贫困、技术贫困所困扰。由于农村教育定位简单,造成普遍的“离农”现象,这表明农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育理念并未落到实处,最为严重的是“读书无用论”在农村的再次兴起。
农村教育经费严重短缺教育经费短缺始终是我国教育面临的普遍问题,而农村教育特别是经济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更为突出。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致使教育在政府整体投入中比例偏低,与发达国家比较,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偏低。20世纪8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就已超过了5%,如美国(1983年)为8%,日本(1983年)为6%,加拿大(1985年)为2%,原苏联(1983年)为6%,就连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在1985年也达到了7%,而我国同期始终在2%徘徊,直到2001年,我国才勉强达到19%。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本来基数就小,在三级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结构分配中,投入明显向高等教育倾斜,基础教育投入尤显捉襟见肘。农村师资队伍不尽如人意伴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快速发展,长期积累的农村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日益凸显,经济落后地区状况更加令人揪心。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城市教师待遇明显优于乡村教师,这势必在较深层次上影响农村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数据显示,“普九”使得农村地区欠债约500亿元。尤其在2001年后,国家为了切实为农村减负,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农民不再每年担负教育经费,这固然是一个很好的政策,然而后续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机制又没有及时构建起来,这便必然加大了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缺口。
农村师资力量短缺曾经的中等师范院校为广大农村培育了很多优秀的人民教师。在艰苦的环境下,他们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为祖国培养了几代优秀人才。而今,农村教师“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为这支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迫在眉睫。然而由于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教师人才的吸引力将更加缺乏。农村学生也不愿再报考师范类院校,这势必导致农村教师更加紧缺。农村教师师资水平有待提升鉴于我国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师的继续教育就显得十分迫切。然而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盛行,使得整个社会都呈现出继续教育=获取文凭的态势,现实确实表明文凭对于涨工资、评职称、获晋升好处无处不在。作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其培训动机是为了提升教师素质还是瞄准那巨额的经济利益值得推敲。在此种无奈的体制下,即便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次再提高一点,投入再多一点,估计其整体素质也很难有较大的实质性提升。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景。农村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奠基性工程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应该找准农村教育的落脚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农村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普九”成果,完善基础教育体系经过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已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成果来之不易,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双基”实现是低层次的,其基础是很不牢固的,随时有可能反弹。为此我们必须积极巩固“普九”成果,真正认识到发展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p#分页标题#e#
农村教育法律体系创建
作者:何红英 单位: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主张“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4];美国社会学家罗尔斯也提出,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该使这种不平等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按照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所有人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5]。由此,笔者认为,不平等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决定了我们有必要用法治的形式对其进行调适。所以,我们用“教育公平”来表达对教育法治首要价值的追求更为妥当。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推进教育公平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方向,教育公平的关键是受教育机会的公平,重点在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农村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以法治促公平”,即以“依法治教”来促进教育的公平。法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西方社会法学家庞德提出,法的功能在于调节、调和与调解各种错杂和冲突的利益,以便使各种利益中大部分或我们文化中最重要的利益得到满足,而使其他的利益最少的牺牲[6]。因此,法治或许是实现公平最有效的秩序模式。中国目前还处于向法治转变的进程中,法治建设主要还是一种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其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法治目标和实现步骤的战略设计和思考,取决于国家对近期行动计划与长远目标行动的统筹谋划和适时合理推进的结果[7]。在中国农村教育改革的历程中,农村教育的环境与状况会因时因域而有所变动,农村法治始终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因此,在农村教育法治建设中,唯有将国情与域况、全国法制统一与地方自治立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农村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
重庆农村教育法治的现状
(一)重庆农村教育法治进展与成效重庆市把教育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将农村教育改革作为全市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重中之重。2006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偿还18亿教育欠债,主城九区“普九”欠款的,市政府财政承担20%,区县承担80%,走在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前面[8]。2006年11月,中共重庆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在《关于构建和谐重庆的决定》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确立了“到2020年时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教育中心”这一发展目标。2008年秋季,重庆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惠及全市360万中、小学生。2008年7月是重庆农村教育发展的转折点,教育部与重庆签订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重庆自此成为西部地区实行统筹城乡教育的一块“试验田”,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7.37年上升到2008年的8.6年[9]。到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由1996年的56.16%提高到90%,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7年的8%上升到30%,进入了大众化阶段[10]。在农村教育方面,一方面,重庆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解决已颇见成效,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已达到623所,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近259万人入学,投入230亿元建设包括农村寄宿制项目、农村远程教育在内的教育重大项目[11];另一方面,重庆通过城乡学校“百校牵手”、“捆绑发展”、“对口帮扶”等一系列举措,推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1年5月1日,适应《义务教育法》修改的《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将对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教育事业发挥重要的影响。
(二)重庆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不足重庆在统筹城乡教育“试验田”期间,基本解决了农民子女上学难、农村学生辍学率高以及义务教育完成率低的问题,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工作成效显著,在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教育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重庆农村教育的长足发展而言,尚缺乏立法的充分保障,现有的制度尚不能完全解决农村教育的法治保障问题。1.重庆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制度供给不足俄罗斯曾严格试行各级政府分担对各级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的举措,但主要因缺乏必要的国家收入分配机制而以失败告终,后续改革也因欠缺预算机制综合改革经验而陷入具体学校和各级教育拨款的两难之中[12]。我国农村教育经费问题往往体现在拨款之前的财政预算环节和拨款之后的利益分配环节,经费投入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难题。在依法治教的全过程中,依法行政是关键,执法监督是行政保障,权利救济是司法保障,他们与教育立法同步运行或者后续支持,都无法取代教育立法环节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有法必依”的大前提应该是“有法可依”,重庆农村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于立法体系的完善。在立法上,重庆地方性教育立法面临诸多困境。首先,地方没有一部针对农村教育的专门法规,目前的制度都是普适于城市与农村的概括性规定,“不同情况相同对待”的立法模式难以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据调查资料显示,农村人口对农村教育单独立法的需求比较迫切,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对农村教育单独立法的要求更为强烈。他们认为,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农村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13]。其次,政策性“意见”、“决定”、“通知”、“方案”的数量与权威远胜于单薄的法律性“办法”,政治的威望远胜于法治的权威。在我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中,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深深地烙上了国家的政治标签。台湾公法学者陈新民认为,指导方针树立了国家的价值观,导引立法方向,其政治和道德作用大于法律意义[14]。重庆农村教育的大政方针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有待于提升到法治的高度,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指导思想或者具体规定。第三,立法层次较低,配套机制不全。比如:《重庆市学生申诉办法》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性政府规章,在位阶上处于规范性行政立法的最底层,效力略高于地方政府制定的临时性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该办法流于空泛,在貌似完备的授权性与义务性法律规定的背后,缺乏监督、制衡的长效机制,缺乏程序性规范对实体性规范的保障。2.重庆农村教育的内涵不足在城乡比较的视野下,从国内经费投入看,农村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75%,但教育经费投入仅占48%,初中教育经费投入农村仅占29%,生均教育经费,城镇是农村的两倍多。从师资队伍看,农村高一个学历层次的教师,比城市低30个百分点,教师学历不合格率高达70%之多[15]。由此可见,农村教育不仅输在了路上,更输在了起跑线上。重庆农村存在地域性极强的特殊人群,即“留守子女”,与因无钱支付学费的辍学儿童、街道乞食的流浪儿童一起构成了三大农村教育弱势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条件继续完成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学习,据教育综合指数估算方法,在过去的10年里,教育对重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的贡献率为7.045%,其中高等教育的贡献率为0.54%[16]。因此,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成为他们改变命运的救命稻草,但重庆市农村职业教育等尚无法构成对农村发展的有效支撑。重庆的农村教育结构体系主要由三大块构成,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笔者认为,其中包含继续教育在内的成人教育领域的复杂程度高、不确定性强,又缺少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短时间内很难转化为立法规定。重庆多数农村地区教育结构单一,普通中小学教育发展较快,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对薄弱。2010年7月,重庆市决定把所有就读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自动转为城市居民,今后10年力争使200万农村学生变身“市民”,新增就业岗位将优先接纳重庆职校毕业生。但是,农村职业教育状况仍不容乐观,全市农村常住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仅为7.3%,职业学校的数量也由2006年的183所减少到2007年的153所,减少了16个百分点,恰恰与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背道而驰[17]。重庆农村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较低,很多地方的农村职业教育处于近乎瘫痪的状态。#p#分页标题#e#
促进农村教育法律保障的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的完善
(一)促进农村教育地方立法的总体思路立法是一个多元利益群体相互博弈和妥协后做出的制度安排,旨在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够享有畅通的利益表达。在农村教育法治尚不健全的中国,完善和强化地方立法仍是必然的选择。首先,立法体系的完善要经历一个从“政策文件”到“法律文本”、从“统筹法”到“专门法”的渐进与转变。二战后,日本经历了自《学制》《教育令》《学校令》《教育基本法》到《终生学习振兴法》的演变,实现了向教育民主化立法时期的转变。每一次教育改革的浪潮涌过,都会留下清晰的教育立法的浪迹。笔者认为,日本历次教改的成功经验中最值得借鉴的一点是:改革之后能够及时地将改革成果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此稳健改革的步伐、强化改革的功效。其次,重庆农村教育立法面临着两大课题:第一,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农村教育法治,其中首先要确定的是农村教育法规调整对象的范围;第二,我们应该如何建立农村教育法治,其中首先最该解决的是农村教育立法目的与程序性问题。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法治基础与美国相去甚远,但是,美国在教育立法技术方面的有些做法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确保立法程序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可以规定听证会为教育立法的前置程序,确保立法依据的充分与立法内容的科学。
农村社区教育发展困难与对策
摘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关键词:农村社区教育;困难;对策
1农村社区教育存在的主要困难
1.1农村社区教育意识欠缺
很多地区的农村居民对于“社区教育”这一概念还比较陌生,并没有在思想上充分意识到社区教育的重要性。认为社区教育对于自身帮助不大,可有可无,只是被动地参与政府、学校组织的社区教育,而这使得将无法使社区教育有效地推广,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例如,一些成功地区的教育经验只是一成不变的被复制利用,并没有充分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再就是领导层面,当前社区教育在宏观上通过政策的指导相对薄弱,主要依赖于社区领导个人工作的情怀,不同程度上存在“人去政息”的现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
1.2农村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农村教育由于还处在整个社会教育的底端,因此在一些制度及经费保障方面也比较薄弱,通常农村社区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还是依靠于政府的财政支持,但紧紧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显而是杯水车薪,尤其是与发到国家政府对农村社区经费投入比例相比较而言还有一定的差距。经费、资源的投入决定了我国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前景,目前,正是受困于经费投入的不足,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农村教育仍然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