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纳税信用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完善
[摘要]自然人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也是信用的承载者和使用者。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强化信用中国建设、建立和完善自然人纳税信管理体系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文章从介绍自然人纳税信用的概念及意义角度出发,提出目前自然人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优秀先进经验做法,从而提出几点完善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自然人;纳税信用;信用管理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完善的必要性
(一)有助于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税制改革将其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赋予了税收职能超越经济作用的更多职能,拓宽了多项职能,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国家治理,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深化征管体制放管服改革,为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更多的基础保障。因此,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有助于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发展。
(二)有助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全力助推信用中国建设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现着社会公民的基本诚信度,自然人作为社会的基础组成部分,其更体现出整个社会的诚信程度。因此,以采集、记录、评价纳税人信用行为的方式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自然人诚信纳税责任和国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全力助推信用中国建设。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建立
摘要:面对新时代下直接税占比提高、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挑战,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新作为引发社会关注。本文拟从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概念及意义出发,提出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框架设想和保障建议。
关键词:自然人;纳税信用;信用评价;诚信体系;联合惩戒
自然人纳税信用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自觉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客观状况,是根据“自然人”这一特定主体和“纳税”这一社会行为进行细分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新时代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是健全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构成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而在自然人税收管理中,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无疑是其治理水平法治化的重要推手和结果体现,是国家治理和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基础组成部分。
(二)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部分
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摘要:随着税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法》即将修订,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纳税信用体系是税收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特点,结合国内征管实际,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对自然人税收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
一、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一)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是顺应税制改革趋势的必然需要
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大调整,意味着“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即将取得实质进展。居民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综合所得,但计算应纳税额是按年进行的,势必涉及自然人的汇算清缴问题,这就极大地强化了自然人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义务。加之今后可能开征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自然人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责任将愈发明确,建立完善的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二)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是加强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必然需要
我国以往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和以代扣代缴为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决定了自然人履行自主申报义务较少,普遍申报纳税意识不够强。同时,自然人纳税人相比于企业纳税人,具有数量庞大、流动性强、信息难以掌握、执行难度大等难以管理的特点。建立一套完备的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对自然人的税收行为进行记录、评价,进而通过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机制,培养国民的国家意识和纳税责任,促使自然人纳税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遵从税法,对于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控制与防范研究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经常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但过多的赊销及企业信用的缺失,会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和坏账的增加。严重时会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和企业的正常生产。文章从应收账款的重要性出发,分析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企业风险;内部控制;应收账款
1企业应收账款产生原因及对企业影响
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想要增加销售收入,扩大市场份额,就需要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和经营手段。这种情况下赊销就应运而生。应收账款主要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由于赊销产生的债权。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同时赊销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高的客户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形成坏账,造成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却无法为企业创造价值。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不健全造成回款周转率低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内部资金的流动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如果企业无法对应收账款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最终企业将会面临资金流断裂的风险。因此,企业必须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并建立完善的信用政策和内控方法,才能将收入中形成应收账款的部分及时收回用于企业的发展。
2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2.1企业风险意识淡薄
现今大部分企业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争夺优质的客户和销售更多的产品。片面追求高收入、高利润,在赊销时事先没有对新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授信额度进行了解调查,也没有对老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过程跟踪监控,所以在交易完成后每笔销售都可能产生坏账风险。
谈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创新
摘要:大企业税源结构较为复杂,业务跨度较为广泛,在企业税源管理中要重视对大企业税源的规范管理。系统选择税源模式,能提升税务管理质量。本文在阐述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应用问题的基础上,就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的创新策略展开分析,期望能建立适应市场环境和当前税收政策的税源模式,优化企业税源管理结构,促进税务机关较好完成其经济与社会职能。
关键词: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选择
一、引言
税源管理是现代企业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税务管理从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及税款转交等环节开展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从本质上讲,税收来源于经济,要充分保证税源、税收的稳定性,就必须重视市场大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稽查管理。我国税务管理的大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负政策,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中,扎实推进“放管服”纵深改革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了实现了税收征管向授权的转变。全新税务管理模式下,“以信治税”成为企业税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于这一理念,还应建立高度适宜的税源管理模式,然而结合当前大企业税源管理现状来看,大企业在税源管理中存在政策引导及保证不全面、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落实不到位、税收监管不足、大企业税收风险突出等问题,这严重地降低了大企业税源管理质量,不仅影响了大企业经营效益,而且阻碍了我国税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因而在“以信治税”要求下,还应推进税源管理的系统创新。
二、大企业税源管理模式应用问题分析
1.政策引导及保证尚不全面
大企业税源管理中,开展政策引导及保证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税源管理的规范性、稳定性,进而为我国税务征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在2014年,我国就已经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具备信用中国建设的顶层指导文件。基于这一文件,税务总局修订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文件,这为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指导。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企业税源管理中的政策引导及保证依据不够全面。一方面,这些政策引导文件停留在顶层设计层面,相关补充性文件尚未完善,这使得在税源管理中有指导文件但缺乏细化条例约束。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企业税源结构逐渐复杂,而且业务的跨度较广,这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在实际管理中,现有的政策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的税源管理需要,有必要进行大企业税源管理政策的完善。
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解析
摘要:在目前互联网+时代,各种新型的经济形式层出不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开展到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配合国家规划、顺应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校培养面向互联网的信用管理人才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为背景,着重研究新时代对于信用管理人才需求的新挑战,高校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现状,提出互联网+时代信用管理人才能力目标以及新时代信用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框架,并分析了该培养模式的相关保障需求。
关键词:互联网+信用管理人才培养
国务院2014年6月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纲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加大信用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信用在行政、社会和市场等各领域的应用,随着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在各行业领域、各机构部门的推广实施,社会经济主体对于信用、信用体系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进而也引发了各企事业单位对于信用人才、信用知识的需求。《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目前应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信用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并且把信用管理列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发展急需的新兴、重点学科,开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相对国外,我国信用管理教育起步相对较晚,从2002年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先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以来,不论是从专业教育的普及性、人才输送的数量性、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性看,发展均较为缓慢。随着《规划纲要》的推进实施,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信用管理专业人才资源的相对缺乏,未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可以预见,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建设完善,信用+各行业各领域模式的成熟,信用管理行业将整体面临飞跃式发展,职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需求也将随之逐步增长。
一、信用管理人才需求现状
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发展,引发相应的信用人才需求,其分类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归类:一是按工作内容可以划分为:征信人员(信用调查)、信用分析人员、信用评估人员、商账追收人员;二是按信用管理人才需求者角色可以划分为: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信用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等;三是按信用管理人才的来源可以划分为:本科高校毕业生、高职院校毕业生、社会从业人员,其中最主要是高校毕业生群体。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每年实施的人才需求调研结果显示:浙江省特别是杭州地区地区企业对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呈逐渐增长的趋势,同时需求单位认为,职业化的信用管理人员的学历应达到大专以上,高职毕业生作为实务型人才可以成为本科、研究生信用管理从业者的有力补充,其所占的比例也将越来越大,因为随着行业的进步与发展,纺锤形的人才结构是必然趋势,高职毕业生刚好在纺锤形的鼓上。
二、信用管理人才供给(培养)现状
当前信用管理人才主要由高校培养提供,目前开设信用管理专业的本科院校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高职院校有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各大专院校的课程体系设置虽然略有差异,但是从培养目标、制度、过程和评价等四方面看,基本殊途同归,均是以提供满足社会需求的角度,培养学生的理论功底、操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为目标来进行信用管理人才培养。从总量对比看,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各大专院校信用管理专业开设情况,目前近30所高校所能提供的信用管理专业毕业人员相对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大规模建设趋势来说还是明显不足的。从结构对比看,目前信用管理专业以本科院校为主,高职院校相对较少,而对应于国家社会信用工作深入开展、拓展到各行业、各规模企业以及机构的形式,高职信用管理实务型人才的提供相对较少。从具体能力目标培养看,各高校的信用管理人才对于互联网+的相关技术储备,例如数据挖掘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区块链知识、创新思维等,尚显欠缺。
企业投资管理现状探究
摘要:传统的企业投资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这个互联网发展迅速的时代,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新型投资模式被更多的企业青睐,但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税务与法律问题,企业管理人员因没有可参考经验,难以控制与把握。文章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投资管理现状,基于税务与法律视角为企业投资管理给出优化方案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关键词:企业投资;互联网金融;税务与法律
企业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相应的企业投资的管理也关系着企业成长,并影响着企业经营风险等级,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所在,因而完善企业投资管理是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投资管理的现状
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业也产生着巨大的变化,互联网金融正逐步进入企业的视野,互联网金融有着大数据和操作便捷的运作优势,因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催生出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投资渠道。但与此同时企业在投资时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税务管理意识不足。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投资的方式主要有:通过网络的传媒渠道找投资人,与网络上曾经投资成功的人进行深入了解,或是在网络上找一些靠谱的中介人,在网络投资平台上对接投资人等。企业在网络上进行投资行为时往往贪图便捷,没有向对方索取发票的习惯,并且在网络上的投资项目不像实体商品可控可查,因而企业投资交易的相关数据(如金额和数目等)易于更改,这就方便了以追求利益为最终目的企业篡改或隐藏其投资信息,逃避税务责任。
(二)筹划成本观念欠缺。企业在进行投资管理时候往往没有做出相关的税收统筹规划,很多企业仅把互联网上投资交易时发生的应税行为归类为是一种“支出”,因而逃避应税义务,提高经营风险。即便是合法应税,也较少会对其应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忽略其意义和所带来的机会成本。税收统筹规划能够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的,企业通过相关的税收法律政策进行学习,了解实施规则从而对自身的投资交易产生的税收成本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筹划方案,达到有效减少税收成本的目的。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极为关键的五年,也是完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信用”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在深刻认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现状和准确把握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的基础上,系统谋划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建设,“十三五”期间已经进入了广泛应用阶段,开发了信用报告、信用查询、行业信用等多项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信用组织领导架构完善有效。“十三五”期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健全和完善,成员单位现已扩充至59家省(中)直部门。省、市、县三级都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平台网站,各单位均指定专门处(室)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市信用协会、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信用立法、信息归集、联合惩戒、信用应用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地方信用立法迈出新步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法治建设,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十三五”时期,发布了《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成为全国第5个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地方性信用制度体系,为全省信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
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成绩斐然。在全国率先确立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模式。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纵向与14个市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连,横向与各省直部门、相关行业数据库相通,构筑成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互为补充的全省公共信用服务网络系统,形成了多角度、多渠道、全覆盖的信用数据归集体系。在2017、2018年的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活动中,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连续荣获“国家标准化平台网站”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