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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
[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然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筹集困难也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难题。本文通过整理分析当前国内中小企业资金筹集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一)融资渠道狭窄造成资金来源不足。当前,国内中小企业在资金筹集方面存在很多阻碍和不足,最典型的便体现在无法有效扩展资金筹集的来源。整体而言,就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情况来看,官方、正规的金融机构只能为数量极少的企业进行服务,而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则很难获取国有银行的贷款,即使能够获取国有银行的贷款,在具体贷款条件上也会受到很多限制。显然,现有的资金筹集渠道是很狭窄的,从长远来看难以为中小企业发展筹集充足的资金,也无法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中小企业能够获取的银行贷款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其他例如城市或农村商业银行能为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不相上下,虽然贷款额度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存在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出现民间借贷的现象。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发展规模较小,很难有效保障其资产信用,银行若是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和监控成本,因此就算政府有意在政策上帮助中小企业,银行是事实上也不倾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除此以外,包括央行对各级银行的金融相关规定以及证券市场的相关要求等,都使得企业在实际上很难筹集大量的资金。这就造成表面上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的资金筹集模式有很多种,但实际能够为中小企业筹集到资金的渠道并不多,显然无法满足大量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巨大需求。
(二)信用担保以及再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在资金筹集需求上也十分庞大,顺应这样的经济发展需求,金融担保机构也应运而生并且获得快速发展。国内现有的担保机构截至2019年底已将近6,000户。然而,毕竟担保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加上国内关于担保行业的整体经济、政治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因此我国的信用担保制度整体建设水平不高。当前,国内很多担保机构是得到政府财政支持的,然而受限于各地政府的财政水平不尽相同,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国内的担保机构无论在发展规模还是经济实力上都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进而造成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和承担能力较差。此外,由于担保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服务,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需要有担保,担保企业为其作保,然而这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综合实力较差,很容易产生倒闭破产等行为,进而无法偿还银行的贷款,而银行会将坏账的风险实际上转嫁到了担保机构身上,从而加剧了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成本。此外,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需要支付费用,加上寻求担保机构担保又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进而造成中小企业在资金筹集过程中需要付出很多额外的成本。种种原因都在于国内信用担保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
(三)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缺失。当前,政府对于资本市场还缺乏明确、高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股票市场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监管空白和漏洞。而间接融资方面,例如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贷款或是以担保抵押方式等,事实上当前国内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有效的规范,造成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容易产生各类纠纷,难以保障此类资金筹集方式的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民间借贷对银行系统的风险
近年来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成为小微企业及“三农”经济获得资金的重要渠道。但由于立法、监管等的缺位,民间借贷存在借贷行为不规范、借贷资金用途违规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在最近的调研中发现,受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总体趋紧,民间借贷活跃化、高利化、短期化特征明显,并且相关风险已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银行体系传递扩散,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传递的四类风险 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民间信贷市场产生的信贷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获得授信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信托理财、直接借款,甚至是欺骗等形式,将从银行套取或骗取的资金转贷给他人;或者将资金存放到投资公司、典当行等企业,再通过它们发放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谋取利差。整条资金链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风险,或是案情暴露,势必影响银行贷款的归还,引发银行体系的风险。 部分中介机构超越经营范围违规从事民间借贷活动产生的信贷风险。从调研情况看,在净资产收益率有限的情况下,部分担保公司偏离主业、违规经营,参与民间借贷。甚至个别担保公司各股东企业将从银行获得贷款作为担保公司的注入资金,这些资金不仅作为担保金,而且也参与民间借贷和房地产投机。今年在长三角地区不断爆发的“钢贸领域”老板跑路潮即为典型。在同一钢铁市场商圈的钢贸商,成立并控制某家担保公司,借助钢材质押、联保互保等模式从银行获得贷款,再将贷款资金集中到担保公司,从事高风险、高回报的民间借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投机和民间高利借贷。一旦民间借贷出现风险,必然要传递到银行体系。 企业盈利无法覆盖民间借贷利率致使资金链破裂产生的信贷风险。受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原材料、劳动力、资金成本上升等诸多不利影响,部分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来偿还银行到期的本金利息。据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的相关监测,2012年4月末辖内民间借贷的年利率约为27.5%。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催款手段多,有的甚至涉及暴力催款,借款企业一般先还民间借贷,而最终导致银行信贷资产出现风险。高利贷往往比较隐蔽,只有当企业资金链条真正断裂后才会“水落石出”。绍兴市中心支行2011年第三季度的调查发现,当前经营者出逃、倒闭和关停的主要原因,有74.7%的企业认为是“民间融资成本过高,到期无法偿还”。近年来绍兴市发生的资金链断裂、给银行资产造成巨大风险的案件中,涉案的企业民间借贷金额均在10亿元以上,严重削弱了其还贷能力。 银行员工利用单位身份、客户资源,参与民间借贷给银行带来风险。有些银行员工在民间借贷交易中充当中间人、介绍人,不仅对银行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导致银行信贷资产出现风险。从调查来看,近几年受市场资金面偏紧等因素影响,银行风险呈现出“涉案人员内部化、涉案机构基层化”等特点,同时绝大部分案件与民间借贷相联系。尤其是基层一线银行员工往往利用在“转贷”过程中企业还贷资金压力大、筹措资金困难的机会,介绍高利民间借贷用于“搭桥”,并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供担保。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的利益和名誉将受到严重影响。 政策建议 加快民间借贷制度立法进程,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一个渐进和动态的过程,当前民间借贷处于合法和非法相交界的模糊状态,部分风险已经蔓延到银行体系,亟需在法制建设方面及时跟进。一方面加快立法进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尤其是要规范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使当前大量在“地下”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能够走到“地上”;另一方面要加大司法力度,依法遏制民间借贷高利化和投机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吸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和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确保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要营造信贷有效投放的良好外部环境,切实解决融资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的不良现象。要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使社会公众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间借贷,倡导“做守信人、办诚信事”“守信获利、失信损失”的观念。 建立民间借贷工作机制,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有效平台。按照民间借贷事件发生的脉络,人民银行基层行主要建立和发挥三个工作机制:一是民间借贷监测机制,要不断扩大监测范围,将依托机构由农村合作机构扩展至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网络融资平台等,建立民间借贷监测网络,按季进行监测分析。二是民间借贷预警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情况通报会、案件协调会等,分析交流民间借贷影响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新情况、新途径,及时预警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中潜在的风险,构筑区域金融稳定的“防火墙”。三是民间借贷应急处置机制,人民银行基层行针对民间借贷一旦出现风险矛盾容易迅速激化的特点,应本着“风险信息快速传递、快速研究和快速处置”的原则,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处置流程,在第一时间报告风险,并根据案件随时续报,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 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创新,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创新更多方式,积极扩大与合格担保公司的信贷合作,进一步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同时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及时高效提供多层次的融资产品,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民间借贷的活动空间。华夏银行绍兴分行在全国首推“年审制贷款”,对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在贷款到期前对其授信业务进行年审,凡通过年审的,无需归还原贷款、无需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即可自动延长贷款期限。这就克服了众多企业在传统贷款转贷过程中“先贷后还”资金压力,因为无需民间借贷“搭桥融资”,不仅减轻了企业财务负担,而且还有利于部分民间资金从寻求高利转贷回报回归到实体经济,有利于构建良好的金融秩序及降低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p#分页标题#e# 金融机构要强化信贷管理和员工行为约束,切实防范由民间借贷引发的银行风险。金融机构还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传递。要严格信贷“三查”和全流程管理,密切关注信贷客户的民间借贷行为。当前重点关注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多户多笔贷款资金流入同一账户、贷款本息由同一账户支付等异常行为的客户;关注大规模偏离经营主业或以委托贷款等形式融出资金,其他应收款、现金流异常波动的客户;关注生产规模和融资需求不匹配、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他人权利质押频繁更换的客户;关注个人创业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异常的客户。对存在直接或间接挪用资金介入民间借贷行为,要“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要强化员工道德行为约束,规范员工行为,严禁银行员工利用工作便利以任何形式参与民间借贷。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浅谈
摘要:江苏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江苏省经济增长的重要部分,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其持续经营的关键。通过对江苏省13市1653家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研和现场访谈,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和民间融资成本较高等特点提出中小企业应该提升盈利能力、加强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和有效发挥互联网金融的融资作用等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
一、引言
国家主席在2019年4月2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表示我们要深化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前沿领域合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如何为支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建设合理完善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将为成为未来工作中的重点。江苏省中小企业总数已经达到近300万家,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数量更是名列全国首位。中小企业的快速良好发展一方面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增加财政税收,另一方面也为地区提供了多样化的就业岗位,改善民生。然而中小企业在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固定资产整体比重不高、财务管理欠规范和资金需求不稳定等特点,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也比较难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获得资金。虽然很多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但是昂贵的利息成本其实是制约了中小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因此,面临资金缺口的中小企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厘清融资现状并不断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来源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江苏省13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2019年暑期课题组成员基于校企业生态研究中心对江苏省13市中小企业进行随机问卷调研,包括填写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所回收问卷中只保留了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依据“2011年6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对问卷进行梳理,最终得到1653份有效问卷。调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覆盖范围比较广,包括了纺织业、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和互联网行业等。从企业规模和从业人数看,1653家调研企业中包括223家中型企业和1430家小型企业。从中小企业成立的时间看,成立时间超过10年的有715家,成立时间5-10年的438家,3-5年以内的372家,2年以内的128家。可以看出,调研的中小企业多数成立时间都较长,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具有一定的经营稳定性。
三、13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特点
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县域金融综述
一、多层创新缓解融资难,着力支持民营经济
1、创新信贷产品针对中小企业来讲,贷款担保除了使用常规机器设备以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外,还可以使用经营权、应收账款等一些有效的资产。
2、创新担保方式为了扩大融资途径,除了引进担保公司的担保借助外力突破中小企业抵押不足的瓶颈外,还应当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联合担保。
3、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除了能够解决资金问题以及分散银行贷款风险外,还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4、培养新型金融机构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能完全满足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且各地均存在着大量的民间闲置资金,有一部分游资循环于合法资本之外,从事高利贷和证券投机以及炒房等非生产性经营活动,导致地下经济活动十分活跃,民间借贷日益壮大,为了避免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案件的发生,政府可以鼓励民间资金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成立政府监督指导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切实引导民间闲置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二、支持县域重点企业和项目,着力推进工业化
1、对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通过积极主动对话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承接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跟进并落实贷款支持。
中小企业下融资担保影响探究
摘要:中小企业在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提高居民收入、促进产业协调等方面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信贷视角下融资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随着宏观经济放缓、产业结构发生改变,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尤为突出。基于信贷视角模式下,如何构建科学、系统的融资担保体系成为人们重点关心的话题。要想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从政府政策、法制体系、信用担保等方面进行协调,从而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贷视角;融资担保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能够有效吸纳剩余劳动力,提升国民经济的活跃度。2013年,中央政府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旨在完善金融服务,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贷款困局。2016年,国务院提出了产业扶贫战略,目的在于促进产业的协同发展。时至今日,由于组织结构、融资理念的局限性,加上外部融资环境和金融政策的限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仍未得到有效缓解。2019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示,让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这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战略支持。基于此,研究信贷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现状及应对策略,有效弥补大型企业的不足,不断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融资担保特点及地位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融资机构推出了相应的融资解决方法。担保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通过担保协议,降低合作方违约可能造成的风险,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相应履约保证措施。在签订担保协议后,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约定,债权人就可以执行担保,其流程如图1所示。从种类来看,融资担保主要分为间接担保和直接担保两种,间接融资担保包括借贷担保、贸易担保,比如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商业票据承兑、应付账款保理等;直接融资担保包括基金担保、债券担保、资产证券化担保等。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担保的有效应用可以缓解资金缺口,通过财务杠杆放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经济模式多元化发展的今天,融资担保在中小企业信贷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推动创新型产业有积极作用。
二、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一)自身先天缺陷。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经营者大多素质不高,且管理和决策权相对集中,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财务状况透明度较低,账目设置混乱、核算费用模糊,财务管理风险较大。二是缺乏有效抵押物。中小企业整体规模小,且轻资产所占比例较大,银行融资所需的土地、厂房等有效抵押物不足。三是信用建设滞后。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服务时比较重视服务对象的信用,中小企业经营者大多信用意识薄弱,在经营活动中质量不合格、拖延交货时间、违反合约等情况屡见不鲜。此外,金融机构放贷时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基础数据,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达到融资的目的,不惜对财务信息造假。近年来,一些中小企业经营不善造成贷款坏账,金融机构加大了不良资产的控制力度,在放贷时管控更加严格。财务报表内容残缺不全、缺乏有效抵押物、信息数据可信度低,鉴于中小企业自身先天缺陷,金融机构大多选择“惜贷”、“慎贷”。
金融结构缺点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干扰
一、引言 2011年年初,温州三旗集团因不能偿还银行高达1.23亿元的欠款,资金链断裂,只能转向民间借贷,最终无法收场。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波特曼的法人代表严某因银行压贷,向民间高利借贷几百万元,最终无力偿还。5月,江南皮革有限公司因银行续贷门槛抬高,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陷入债务风波。9月20日,温州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离境出走,因银行贷款的缺失而涉及的民间借贷达1.3亿元。9月27日,乐清永久弹簧制造公司由于银行无法实现续贷承诺,担保公司及债主的催款使得企业停产整顿。截至2011年10月据温州市政府提交的报告,仅较为知名的企业老板跑路已多达93人之多,而陷入财务危机濒临倒闭的企业更不在少数。里昂证券调研报告称,温州民间未偿贷款总量可能高达8000亿到10000亿元,坏账总额最高可能达1500亿元。 虽然温州债务风险出现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进行调整,如银监会以及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九条”“银十条”的补充细则等措施,各商业银行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工行的“一户一策”、“一事一策”专业扶持;农发行做好中小企业贷款“五不”的保证;建行温州分行将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下降10个百分点,最高上浮不超过30%;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则规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等。至此,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了一定的缓解。但这些扶持是行政色彩多于市场运作本身,亦无法从根源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当经济环境、宏观政策再次发生变动时,中小企业债务风险仍会出现。为此,需要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立足于长期发展角度来思考破解之策。 二、金融结构缺陷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 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即使在宽松的货币政策情况下,也难以摆脱融资困境。2010年宏观政策开始紧缩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是雪上加霜,温州企业的债务风险就是此次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一个缩影。中小企业之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融资困境,是我国金融结构体系存在缺陷造成的。本文认为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结构失调 1.区域性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滞后Uell(2004) 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及不同类型银行的放贷偏好,得出组织结构呈扁平化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供给者。Peek和Rosengren(1996)对银行业合并的实证分析表明,银行合并壮大后中小企业得到的贷款较合并前明显减少。我国学者林毅夫等(2001)根据目前我国企业发展状况,提出应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区域性中小银行。然而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结构却表现出明显的缺陷。其一,区域型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由于我国金融环境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个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其二,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根据银监会统计资料,截至2010年,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占金融机构总资产达49.2%、12家股份制银行占比15.6%、三家政策性银行占比16.48%、城市商业银行占比8.2%、农村商业银行、城信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仅占比8.4%,如图1所示。显然在目前这种金融结构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是很难得到有效满足的。 2.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成立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在于补充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地方,即克服市场失灵状况,配合政府合理引导资源流向,调节区域经济落差,调整产业结构等,使得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在政策性金融结构体系建设上发展较为完善。美国于1953年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英国主要为政策支持基金。其他地区多为效仿美、英两国而建,其中,东亚以日本,中国台湾尤为著名。具体如表1所示。与国外普遍已建立起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不同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实践中,政府是通过国有控股的五大商业银行来实现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自2008年底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倡导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也要求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务必于2009年6月末前完成专营机构的构建任务。这样一来,国有银行实际上就替代了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但是作为面向市场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银行其无论在业务的全面性、反映的灵敏性、还是在执行力度的到位性,都无法与专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相比拟。商业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货币政策变换节奏过快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更是无暇顾及。温州此次的债务风险恰好印证了这一点。自2010年1月18日,人民银行连续12次上调准备金,冻结了近17亿元,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加大了压缩。据“花旗-CCER服务型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研究项目组公布的数据称,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只有20%的中小企业能从银行贷到款。 (二)融资渠道不通畅 1.银行的审贷程序不适于中小企业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但是,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而银行业在放贷方面更倾向于大型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受自身规模及经营模式的限制,贷款存在“急、小、高、短”的特点,而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贷款业务上存在设计、运行缺陷———大额和小额的贷款审查程序基本一样,都需要经过信用评估、企业财务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贷款委员会审查等一系列程序,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达不到规模效益。据测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于是造成了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却面临难以从银行贷到款的尴尬局面。如在我国金融较为发达的浙江,小企业通过亲友及民间借贷的份额达50%,而相对应的,以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仅占21%;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占7%;另有22%的小企业从未与以上金融机构或个人发生过借贷行为。小企业资金来源情况如图2所示:#p#分页标题#e#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条件仍未放开 首先,证券法规定的直接融资企业的标准过高。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而根据我国2011年6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除房地产及租赁等具有较多固定资产的行业外,其他产业的中小企业一般都很难达到一水平。因此,企业债券融资无法惠及到广大中小企业。 其次,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建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受到制约。目前,美国是世界上企业直接融资体系较为健全有效的国家。有资料显示,中小企业的证?融资占到全部外源融资的55%以上,这也充分印证了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其中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美国资本市场如下图3所示:相比之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国在2004年、2009年分别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中小企业板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必须大于2000万;创业板则要求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显然,能够上市融资的都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设立中小板的最初动机并未实现。 据深圳证?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的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1月份,中小板上市公司数目为635个,创业板上市公司数目276个。两者上市企业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0.022‰。 (三)融资服务环境不完善 1.担保业发展不足 首先,担保公司规模小。据工商联对来自20省市,155家担保公司显示,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下的有28家,占18.18%,在5000万元之1亿元之间的有63家,占40.91%,两者之和达到59.09%之多。注册资金规模小,一方面使得担保很难与银行的信贷规模(单笔)形成对等条件,阻碍了公司的发展,也无法真正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另一方面,规模小也制约了担保风险的分散。由于资金的限制公司只能为少数企业进行担保,使得业务相对集中,继而增加了违约代偿风险。其次,担保行业业务创新不足。目前我国担保仍大多为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应收账款,存货等动产以及知识产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抵押担保有待进一步提高。最后,存在制度歧视。金融机构对待民营担保公司与政府参与的担保公司不能一视同仁,相当一部分银行及其他贷款公司明确规定优先选择以政府主导型担保公司为“靠山”的中小企业。由于担保业的发展不足,温州中小企业一般选择互保联保。当一家企业出现债务风险时,其他相关企业也难逃厄运,于是爆发了此次大规模的企业债务危机。 2.征信体系不完善 一方面,缺少统一有效的征信系统,各部门信息无法共享。由于我国的行政体制及部门间的利益障碍,还存在着信息传递受阻,尤其是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等衡量企业信誉的重要部门仍没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因此,征信信息系统的全面有效性打了折扣。而征信主体单一,使得征信系统规模过小,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发展滞后。目前,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我国信贷市场开展征信业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法律的不完善,阻碍征信业务的开展。2009年10月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只是规范了个人信息征集,并未对企业信息的征集范围做出详细规定,也没有相应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措施。进而使得企业在接受信息征集时后顾之忧较大,易产生抵抗心理,征信工作真实完整性严重受阻。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加大了银行了解中小企业的难度,使之在放贷过程中审慎性较高,审核时间较长。因此,许多中小企业被迫转向相比之下较为便利的民间借贷。在温州此类情况更为突出,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调查显示,59.76%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三、调整金融结构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发展多元化金融机构 1.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本 首先,数量众多的金融机构不仅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的保证,同时也增加了彼此之间的竞争,从而解决资金市场处于“卖方”的状况。再者,基于人缘、地缘等优势,有效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进而能较合理的确定贷款利率,形成价格优势。最后,地区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管理较之大型分支机构呈扁平化,因此政策传达执行及时有力,更加适应于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因此,我国应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1)降低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县级、村镇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普及,建立起以中小型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区域金融体系。(2)扩大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对于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格的中小金融机构可适当放宽融资比例至资本净额的100%。(3)政策上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在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浮动范围,使之在对中小企业放贷时,能随市场行情及供需状况及时调节在更广的范围内掌握利率自主权,增加其服务中小企业的动力。 2.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鉴于我国目前仍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管理结构应及早提上日程。第一,作为中小企业的权威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不仅可通过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宣传来影响政府制定宏观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利益,而且可以利用其自身有效信息的反馈来帮助政府掌握产业结构,资源配置,信贷规模,风险控制等,从而制定更加适当的经济措施。第二,帮助中小企业争取到更多的政府采购,使政府的相关扶持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可借鉴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经验,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财政预算划拨给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运用,进而有效利用政府资金。#p#分页标题#e# (二)引导基金流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发展天使基金 天使投资是指门用于支持小型初始企业或创业者的创业资金。由于投资人大都对所投企业有较深的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受资企业亦可专心于项目或技术的研究。瑞信研究院《全球财富报告》统计,中国内地财富总值在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增长了4万亿美元,从数值上看,内地百万富翁101.7万人。截止到2011年10月,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达33万亿之多。据此,天使基金植根于我国已有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加大天使投资的文化宣传。由于投资者大都是风险厌恶型,缺少天使投资概念,对运作模式也很模糊。因此,可以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天使投资文化的普及。如可在银行网点向储蓄者发放天使投资的宣传册、说明书,也可定期开办讲座,由专业人士具体讲解天使投资的运作模式、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等。其次,加强对创业者信用管理。应尽快完善征信体系,鼓励发展类似于中小企业协会的民间非营利性征信组织,降低企业信用度低状况,加强天使投资者的信心。最后,尽快出台私人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使投资人有法可依,避免后顾之忧。 2.合理引导风险投资 风投资本理论上主要投资于企业种子期或成长初期,但实际运作中风投公司往往急功近利,热衷投资于企业成长、成熟期,即风投私募化。这时应由政府出头组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政策、投资方向上通过财政手段加以鼓励引导,拟补风投资本市场失灵问题。如2007年,我国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10年底,基金规模达到35亿元。3.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首先,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目前我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有深交所的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以代办股份系统转让系统、各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为核心的“三板”市场。然而,中小板、创业板准入条件较高将大批中小企业拒之门外,三板市场至今仍未形成统一规模的场外交易市场,且在转板机制,企业退市制度等问题上存在较大欠缺,各板块间融资系统仍未打通。因此,逐步降低中小、创业板门槛,加快场外市场建设,形成完善有效,衔接紧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建立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其次,降低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门槛,建立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制度,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三)完善融资环境 1.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虽然我国担保业已出具规模,但仍处初级发展阶段,问题重重,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1)鼓励民间资本参入,增加担保业的资金来源,壮大担保公司规模,使之消除在资本实力上难以达到银行信贷规模担保的要求,同时由于资金的雄厚,可为多家中小企业实施担保,分散风险。(2)建立再担保体系。由于担保公司多为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担保,在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的环境下,业务开展显得畏首畏脚,审慎性较高,从而使担保业建立的初衷被严重影响。为了更好地开发担保业作用,可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或由政府牵头组建的资金来成立再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解决担保公司的后顾之忧。(3)逐步消除担保机构所有制上的歧视。在鼓励民营担保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些不合理的变现歧视要欲于纠正。 2.建立完善的征信辅导体系 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施有关部门的联网融通,信息共享,尤其是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等重要机构。加快建设多重征信体系,覆盖全面。另外,设立中小企业辅导系统,成立中小企业辅导中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包括融资、财务、经营、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内容。其中,以融资诊断和财务辅导管理最为重要。同时,可对企业的融资需要提供建议,提交银行贷款时作参考。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服务咨询,促进企业产业升级。 3.利率管制逐步放松,加快市场化进程 本身作为盈利性机构的商业银行等,若其收益与风险长期不能相匹配,中小企业难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利率是衡量资本风险的价格,逐步放宽利率浮动范围直至其完全市场化,使放贷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市场及中小企业具体情况来确定资本价格,即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也迎合了金融机构逐利性,二者各得其所有。
我国投资担保行业发展之现状?中原民间投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摘 要:2010年3月,国家七部委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融资性担保定性为具有信用放大和财务杠杆作用的金融性质中介,开启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慎监管的大幕。与此同时,数量激增、缺乏独特的行业竞争力,缺少创新的业务品种,担保市场呈现出了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的竞争现状。投资担保行业通过行业整顿净化和一系列行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合法、规范经营的担保机构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翻开健康发展的新篇章!
关键词:民间 投资担保 发展 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资金问题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极为突出问题,“融资难”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以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融资能力,成为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举措。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8月颁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加快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财政部也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政府也注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建设。2003年1月生效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指出信用担保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从而充分发挥其在缓解就业压力和拉动民间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担保行业法律保护力度,为我国的信用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提出建设中原经济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新机遇的河南省,目前已经有担保公司近60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有166家,其余均是以企业法人注册的民间担保公司,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从最初的凤毛麟角,到如今担保公司数量不断创新,经过近10年的发展,河南担保行业已经由探索阶段逐步走向了成熟。但有些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1.民间担保公司的“资质”问题。
目前以河南省为例在工商系统注册的500多家担保公司,真正拿到担保机构备案证的只有264多家。也就是说有过半担保机构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是个案,可见蓬勃发展中存在着巨大隐患。备案证是自2008年开始,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开始,主管部门对监管的认识加强从2009年开始发放的。自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管部门将对已经具备担保机构备案证的264家担保机构进行筛选检查,合格的担保机构将其担保机构备案证由国家工信部制作更换为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则不予更换。也就是说,今年5月31日之后,是否具备国家工信部制作的经营许可证将是判断担保机构是否正规合格的一个明确标准。
2.民间担保公司经营趋于“同质化”竞争特点。
外向型出口企业文化论文
一、目前外向型出口企业经营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融资问题
(1)银行放贷困难,提供融资方式单一
目前各银行都对企业的资信实行分类管理,企业在贷款时必须要符合银行的各种各样的严格的担保、抵押条件,最好真正达到资信标准的企业并不多。同时银行提供的融资方式比较单一,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功能单一。
(2)缺乏融资的金融机构
外向型出口企业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在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来自银行,但中小型企业向银行贷款十分困难。而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比较落后,同时我国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限制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所以中小金融机构也不能为外向型企业提供很好的融资服务。
(3)担保体系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