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论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旅游论文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旅游论文

休闲旅游文化论文

一、武汉东湖休闲文化建设现状

(一)东湖的特色休闲活动

2006年以来,每年推出“春节民俗艺术游园会”、“梅花节”、“屈原暨端午文化节”、“七夕相亲文化节”等10多个文化活动。2014年元宵节也是西方情人节,主办方以灯为媒,举办了一场隆重的灯会,让广大游客既体验到节庆活动的欢乐,又感受到民族文化的魅力。

(二)东湖现在的休闲氛围

东湖的休闲氛围可以从很多方面体现。景区中常有一些由退休人员组成的业余兴趣爱好团队演绎歌曲、戏剧、音乐等,或者进行体育锻炼,如陀螺、空竹等。这体现了人们对休闲生活的向往,也体现休闲方式在逐渐的创新。骑自行车环东湖游玩也成为景区的一大亮点,尤其在青年游客群体中是最方便最廉价也是性价比最高的游览方式。景区内的几大草坪也成了沐浴阳光和野餐的好地方。磨山和落雁景区适合大学生团体出行,在学生群体中也形成了一定的休闲氛围。

二、武汉东湖休闲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休闲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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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地区旅游文化论文

一、落后地区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势

(一)旅游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

由于落后地区交通不便利,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生态环境中的植被自由生长,加上不受当地人们的破坏式的开发,这就使得当地的环境优化,民族文化保存的十分完好,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情和灿烂的民族文化,是我国旅游文化资源的富集地。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落后地区有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54处、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12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7个等等。同时,落后地区往往森林面积较广、森林储蓄量较大,生态环境十分优美。包括一些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村寨、民俗、传统工艺等都是我国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这些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为落后地区旅游文化产业的集群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国家政策优势

众所周知,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偏远、落后、交通不便的地区,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当不发达,这种经济和文化的落后,严重抑制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我国一向比较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在西部开发初期,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落后地区扶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对口扶贫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一条条铁路、公路等应运而生,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契机。根据我国西部开发工作部署,必须大力发展落后地区的旅游、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这为我国落后地区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传统工艺优势

落后地区往往山高坡陡、交通不便,但是里面流传着诸多的民间工艺,如竹编、剪纸、刺绣、蜡染、乐趣等各种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工艺。这些工艺往往都是手艺活,蕴藏着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当地世代相传、经久不衰。这种取之于自然、实用性和价值性高的民间工艺品,吸收了各种民间技艺并与现代化社会元素相融合,这在当地旅游文化的集群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创新能力,逐渐形成了旅游文化商品“经济租”,从而走出落后地区,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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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古镇旅游文化论文

一、国内外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中的文化旅游策划相关研究进展

国外类似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又被称之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遗产旅游(Heritagetourism)是以文物、古迹等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物质遗存作为体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形式。随着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化遗产旅游在欧美出现及盛行,推动了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在西方开展。九十年代以来文化遗产地因大量旅游者的涌入其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凸现,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由此成为研究的中心议题。国外学者主要从旅游管理、社区参与和市场供需因素等方面探讨了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其中与文化旅游策划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文化遗产旅游的市场研究。Bronwyn,J.[2](2004)探讨了文化遗产旅游者的动机和需求在旅游形象设计和产品体验方面的作用,Yaniv,P.[3](2003)探讨了文化遗产认同感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2)利用其他旅游形式促进文化遗产旅游的发展。如Janiskeef'[4](1996)研究了节日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中的作用。(3)参与文化遗产旅游的各主体利益差异研究。Heidi,D.[5](2001)从旅游人类学的角度研究了在面对旅游业发展提供机会时,遗产地社区各参与主体的不平等地位:Teo,Peggy[6](1997)和Cheungl'[7](1999)则研究了文化遗产相对不同参与主体的不同意义。(4)文化遗产旅游社区参与问题研究。如Natan,V.[8](2002)分析了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社区参与的重要性。(5)旅游对文化遗产的诊释。如Grufudd,P.[9](1999)研究了“凯尔特”主题表述在威尔士文化遗产旅游中的作用[10]。(6)如何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研究。Myra,S.E[11]以马里世界文化遗产地PaysDogon在旅游影响下的社会文化变迁为例探讨了旅游对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影响:Halewood[12](2001)以“维京遗产”旅游为例研究了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的持续升温,国内学者也开始侧重研究其可持续发展问题。其中与文化旅游策划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遗产地旅游生命周期、形象策略、空间整合和市场营销的研究。而目前作为我国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古村落(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是国内学者的研究热点。古村落(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中涉及文化旅游策划部分主要有:(1)古村落(古镇)旅游产品设计研究。冯淑华[13](2002)通过对旅游者行为模式的研究,揭示了古村落旅游产品设计的个性化原则。吴文智[14](2003)则系统阐述了古村落旅游产品体验化设计的方法和途径。(2)古村落(古镇)旅游形象设计研究。

二、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文化旅游策划的国内相关研究进展

江南水乡古镇是江南地区古村落的典范和代表,其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自90年代以来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目前国内学者研究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涉及文化旅游策划部分主要包括:(1)多数学者侧重于从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现状分析入手,研究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与开发问题。(李丽雅[15]12003;孙明泉,2001;王莉[16],2003;雄侠仙[17],2002;江五七[18],2003:阳建强[19],2001)(2)有学者从区域旅游空间结构视角,探讨了江南水乡古镇旅游的竞争合作模式。(陶伟[20],2002)(3)有学者通过对旅游地意象空间进行的分析,提出了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规划与开发建议。(蒋志杰,(4)有学者通过具体分析旅游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研究了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规划。(阮仪三,1996[22],1998[23],2001[24];陆志钢[25],2001

三、西塘古镇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1.古镇文化旅游策划开发现状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1)经过十余年发展,以江南六大古镇为代表的江南水乡古镇是华东区域旅游重要组成部分。而以江南水乡风貌为背景的文化旅游与本区域城市旅游相得益彰。如2001年“五一黄金周”周庄旅游接待人数仅次于北京八达岭长城和故宫,名列全国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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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旅游中民族文化论文

一、企业民族文化责任

以保护民族文化之名行追求经济利益之实,这是很多民族旅游企业的真实写照。虽然单纯出于保护民族文化之目的来开发民族旅游的企业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以保护民族文化的名义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却无疑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它不仅使民族文化在社区居民的美好期待中转瞬成为经济理性的工具,而且更严重的是,它深深地伤害了社区居民的民族情感,这种伤害显然违背了在任何情形下都必须持守的底线伦理原则,即不伤害。“按照康德的绝对命令,一种行为是道德的,当且仅当该行为准则可无条件普遍化。照此,伤害他人的身体和精神从而引起疼痛和痛苦的行为,就不可能成为普遍化的准则。因为如果承认这是一个普遍化的准则,就等于允许别人去伤害他自己。所以,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伤害是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不伤害伦理原则是基于人的脆弱性而提出的,人的脆弱性不仅表现在人的生理方面,人的心理和精神方面也同样脆弱,甚至更为脆弱。而由人所组成的民族和由民族所创造的民族文化在受到冲击和面临伤害时,其脆弱性也暴露无遗。民族旅游企业对社区居民民族情感的伤害属于精神的伤害,虽然不像经济利益等物质层面的伤害那样显见,但这种伤害更深入,更具杀伤力。民族旅游企业到民族社区开发旅游项目,虽然会对民族文化带来一些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但企业至少应确保其自身的开发行为不会对民族文化及其主体社区居民的民族情感造成伤害,这也是保护民族文化责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如果连这一最低要求都不能达到,企业所谓民族文化责任便是欺世的空谈。保护总是包含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责任之意味,也正因为如此,更加重了强势群体的责任负担。在民族旅游中,企业显然处于强势地位,而民族社区则处于弱势地位。民族旅游企业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就凸显了强势对弱势的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因为强势而对民族文化的保护责任更显重大并不容推卸。然而,强势与弱势又总是相对的,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汉族岂不也是弱势?所以,不伤害原则是适用于所有人、所有群体、所有民族的。其实,强势与弱势本身可视为被一些所谓“睿智”的人们制造出来的“事实”,并在此“事实”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价值”推论:民族之间和民族文化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强势“应该”帮助和保护弱势,等等。照此推理,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汉文化在美国人的眼中同样也是需要保护。“正如我们很少听见少数民族对汉族说要保护好汉族的文化,但却可以听到美国一些学者在中国的讲坛上大发宏论说要‘保护好汉文化’一样,这和我们冠冕堂皇地对少数民族说要‘保护好少数民族文化’的言论是同出一辙的。”如果按照“强-弱”的思维模式,中国的汉文化应欣然接受美国的保护,犹如中国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应欣然接受汉族的保护一样。但显然,这样的“宏论”是在中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面前“强势”的汉族所不能接受的,也使汉族深感“受伤”。如果“强-弱”的对比是一个事实的话,也应更多地被理解为或被看成是经济方面的差距,而这一差距与文化无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并无强弱优劣之分,无法也无需做出这样的区分。因此,对任何民族文化的保护责任应该是对所有民族而言的,不存在所谓强势对弱势的保护,这是在民族旅游中企业对民族社区的民族文化的保护责任方面首先应明确的价值观念,因为那种以“强—弱”思维为模板所塑造出来的价值观念已经造成了,如不加以纠正,还将继续造成对所谓弱势的民族文化及其主体的民族情感的伤害,而这样的伤害是应被制止和禁止的。履行保护民族文化的责任,首先应摒弃传统的所谓强势对弱势的居高临下般姿态的保护的误导性价值观念。这种对民族文化保护的不应有的姿态,本身就已经潜在着对民族文化伤害的可能,且易造成对民族情感的伤害。摒弃这种误导性价值观念之后,民族旅游企业将会发现,其所肩负的民族文化保护责任实在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因为它所保护的民族文化与任何其他民族文化都是平等而应受尊重的,是整个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根据利益相关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民族文化旅游企业的文化保护责任的对象分为直接对象与间接对象两类:(1)直接对象:少数民族。原因在于少数民族是其传统文化的直接创造者与所有者。(2)间接对象:人类社会。这是因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人类共同的社会财富。”也就是说,民族旅游企业对民族文化的保护既是对作为民族文化主体的该少数民族负责,更是对由具有差异性文化传统的各个民族所构成的人类社会负责,其伦理价值无疑远远超过因为保护民族文化给企业本身所带来的经济收益,这一伦理价值不是用经济价值能够衡量的。

二、政府民族文化责任

政府应在民族旅游中对民族文化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这不是一个通过丰富想象力想象出来的理论问题,也不是一个需要通过严密推理推导出来的问题,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民族文化就在民族旅游中,政府若只关注民族旅游的“表”,而看不到民族文化的“里”,这肯定是不负责任的搪塞推脱之辞。政府的责任是通过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表现和展现出来的。政府官员的责任,用传统的说法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开发民族旅游的经济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是优质的脱贫致富资源。当地政府官员的责任就是尽最大努力保护好这一能够造福当地民族社区居民的宝贵资源,并将其发扬光大。这不仅是政府官员对其为官一方的负责,也是对这一方所孕育和蕴涵的丰富独特而又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负责,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当下负责,也是对民族文化的历史和未来负责。但政府毕竟也是民族旅游中的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其相关利益同样是通过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得到反映的。民族旅游既是一项文化活动,也是一项经济活动。对于民族旅游者来说,他们到民族旅游地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希望能够体验到民族旅游的开发者、经营者以及民族旅游的社区居民为其提供不同于其惯常地的“文化风光”,而不是令人沮丧的似曾相识的“千游一面”。对于当地民族社区的居民来说,他们希望通过民族旅游将自己民族的特色文化向旅游者,并通过旅游者向世界展示和呈现出来,在获得经济利益回报的同时,也收获只属于他们的那份强烈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对于当地政府行政人员来说,他们希望通过发展民族旅游,一方面可以提高当地民众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他们的政绩指标。如果关系协调,统筹兼顾,各利益相关者均可从民族旅游中有所获益。政府究竟应在民族旅游作为商品消费的活动与文化体验的活动之间扮演什么角色,起到什么作用?当然,理想的情况是对二者的兼顾,使二者各得其宜,各如所愿。鉴于政府在社会中所拥有的强势地位及其无可比拟的影响力,在民族旅游中充分发挥政府对民族文化的保护至关重要,这既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也可被视为政府不容推诿的道德责任。民族文化攸关民族旅游发展能否持续有力,以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能否健康有序,可见政府所肩负的民族文化保护责任之重大,影响之广泛,意义之深远。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政府所能做和所应做的就是顺应需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民族旅游的良好机遇,既促进民族旅游经济的增长,又促进民族文化的良性发展与变迁,实现双赢乃至多赢的局面,从而为责任政府的执政理念交上一份取信于民的满意答卷。“在对待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的时候,应该充分尊重本民族对如何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意愿,特别是充分理解各民族文化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和自身特色,让各民族自己决定文化保护、传习和发展的路该怎么走。这不仅是道义上的需要,也是民族文化良性发展的需要。”毕竟,各民族自己是本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的主体,民族文化在他们身上一脉相传,源远流长。他们有权根据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历史、自我意识和自足特色选择如何在民族旅游背景下保护、传习和发展。这样的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因为一旦被剥夺,就意味着不能自主,而一个不能自主的民族是名存实亡的。对于政府来说,将选择民族文化的保护、传习和发展的道路的决定权交给各民族自己而不是代替或僭越他们做出决定是明智的,而这样的明智既是政府民族文化责任的体现,也是政府对各民族充分尊重的表达。“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尊重,并不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互尊重这样一种所谓‘微观伦理’的问题,而是指政府机构、作为整体的社会组织对公民是否尊重这样一种‘宏观伦理’的问题。人们关心的不只是尊重准则所包含的道德价值的内涵,而是社会公民不被政治机构所侮辱的这样一种道义上的权利如何能够在政治上得以保障以及如何使这种保障得以机制化。”显然,这里的尊重,含有对政府为实现公民道义上的权利而提供机制化的保障的道德要求。作为民族旅游中各民族文化之主体的各民族成员就拥有这样的权利。从消极意义上来讲,这首先是一种不被侮辱的权利。所谓被侮辱,通常是指处于弱势地位者在面对处于强势地位者的无端或无理侵犯时的无可奈何和无力反抗的一种状态。具体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习和发展的道路选择问题上,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强势对其做出干预,而处于弱势的被干预民族则显然是既无可奈何又无力反抗的。但这样的干预对该民族来说即意味着侮辱。政府首先应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否则其合法性就应受到质疑,因为一个对其所治下的民族进行侮辱的政府的合法性无论如何都是成问题的。从积极意义上来讲,政府应通过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习和发展的道义上的选择权提供机制化的保障,来体现政府对处于民族旅游背景中和影响下的民族文化之主体的各民族自身的尊重。政府民族文化责任,正是在政府对民族文化的不侮辱的消极责任与为民族文化提供体制化保障的积极责任的践履中得以实现的。

三、社区民族文化责任

如果说旅游企业和政府对民族文化的责任更多地表现在保护的层面的话,那么,民族旅游社区所应该和必须承担的民族文化责任则除了保护之外,还有传承和发展。作为民族文化的主体,社区居民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意识是自内而外的,而非某种外部力量的强加和迫使。“旅游是能促使社区居民直接认识到自身文化价值的工具,能够增强社区内部的族群文化保护意识,这种由内而外的保护才是最有效的保护方式。”旅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居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起到激发和调动作用,不仅因为旅游可以使社区居民直观地感受到民族文化所具有的经济方面的工具价值,而且对于社区居民来说,保护民族文化犹如保护民族和族群的存在一样,是一种原始的本能冲动。这种动力是不假外求的,是自然而然的,又是蕴藏着无尽的潜能的。民族旅游是以拥有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的民族社区为基础和依托的,这也是民族旅游地吸引旅游者的最为关键的要素。如果没有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作为重要的甚至核心的吸引物,而仅靠景区静态的民族文化展示和讲解员背得滚瓜烂熟的民族文化解说词,很难想象这样的民族旅游地对旅游者有多大的吸引力。“从旅游供给的角度来看,文化传统是接待地发展旅游的基本财富,强调和维护本土文化的传统性实质上等于强调和维护接待地的旅游吸引力。”要想保持民族旅游地对旅游者的持久吸引力,就必须切实保护和维护民族旅游地社区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不仅对旅游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而且对其本民族成员更具有内在的恒久的吸引力、向心力和凝聚力。正是这一文化传统以一种无形而无穷的力量将民族成员紧密地聚合统摄于一体,民族文化的历史越悠久,内容越丰富,表现形态越多样,在此基础上所开发的民族旅游就越具有神秘和神奇的吸引力。民族传统文化所具有的代代相传、世世沿袭的影响力甚至堪比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处于“统治地位”的经济的力量。如果没有底蕴丰厚的民族传统文化,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外来投资者断不会到民族社区开发民族旅游。民族社区虽然经济相对落后,但却有民族文化的独特优势。虽然经济与文化是两种属性不同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不具有可比性,但民族旅游将二者奇妙而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民族传统文化确实为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开发者带来了经济上看得见的“善”,从而打通了长期存在于人们心中的经济与文化之间的那层“阻隔”,也使民族社区居民更加珍惜和珍视自己祖祖辈辈用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来并承继延续至今的民族文化,并将保护民族文化看成自己分内之事,把这份责任看成是当然之责。社区保护民族文化的责任是伴随着一种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沉甸甸的历史使命感的,他们将继承和发展自己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视为神圣的职责。随着民族旅游的开发和日益深入的发展,由于景区本身容纳和吸纳当地居民就业的规模和能力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民族社区的一部分年轻人就开始走出社区,外出打工或另谋职业,这无疑给民族文化的传承带来一定的困难,甚至危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民族文化传承的危机不是因为发展民族旅游,也不是来自市场经济,而是来自民族自身。民族文化传承是民族自身的传承,是民族前辈往下的传授,民族后辈向上的继承。”也就是说,民族文化传承的危机是民族自身的危机,如果因为民族旅游的开发和市场经济的冲击而造成民族文化传承的危机,那么,这一危机只能说明该民族文化本来就是如此的脆弱和不堪一击,以至于根本就不需要民族旅游和市场经济这样的外部因素就可能自行消亡。民族文化之传承是持续的接力,富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之上传下承的过程,绝不会因为民族旅游的不速而至或市场经济的大潮涌动而嘎然中断。民族社区既承担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又肩负发展民族文化的使命。在民族旅游中,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在与异民族文化的碰撞和交往中进行的。在这一过程中,民族文化既得到了传承,也得到了发展。“事实上,民族文化是一种持续建构,民族文化并非某种自我规定,它取决于与异族文化的相互关系,发生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是多种力量互动的结果。在现代语境下,任何文化为了更新自己或影响其他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失去一些自身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族文化的特质———民族性的去除,而是表明民族文化的发展。”民族文化与异族文化的相互影响所导致的一些自身东西的失去,可被视为民族文化的自我更新,或民族文化不可避免的新陈代谢的自然结果。这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常态。对于民族文化弥足珍贵的东西,就是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更何况在现代语境下,保守封闭已无可能。保守封闭状态下的对民族文化的“不舍”不但不能有所得,而且还会失去更多。在民族旅游这一特定的开放而非封闭的场域中,民族社区承担着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责任。民族社区与民族文化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这就决定了社区民族文化责任必然是当仁不让的和完全“强制”的。企业一般不会对社区提出这种强烈的要求,而政府即使提出一些要求,通常也是以倡导性的表述或“软约束”的形式出现。因此,这是民族社区的一种自我强制和自我设定的义务,每个社区居民都成为自我设定的义务主体。虽然在民族旅游的开发与发展过程中,由于每个社区居民所参与的具体工作和所面对的具体对象有所不同,从而产生民族文化责任实践中的差异,但总体而言,可以肯定的是,社区民族文化责任的实践效果绝非民族旅游中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可以比拟。

作者:冯庆旭 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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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建设论文

乡村旅游建设篇1

摘要:近年来,在乡村振兴理念下,乡村旅游逐渐被众多消费者所追求,能够崇尚自然、回归田园、享受自由。该文是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郝裕村为案例,根据有关的政策,对其进行分析,了解中郝裕村这个古村落的发展概况,并对旅游的开发与村落的保护进行分析,对其中旅游给村落带来有利影响和村落中还存在的问题如老龄化严重、开发不合理、缺少专业型人员和管理欠缺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给出详细策略,希望能够在乡村振兴、生态可持续发展和互利共赢的理念下,达到发展的最佳模式。

关键词:传统村落;乡村旅游;协同发展;中郝裕村;保护;开发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是当下的热门话题之一,而且是一个具有充满中国特色的新型课题,是在涉及多个行业的同时又相对独立的领域。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展,村落的保护与乡村旅游逐渐引起政府的重视,并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相结合,与其共进步、同发展,效果显著。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激发了传统村落的生机。旅游业也得到了一往无前的发展。

1绪论

1.1研究背景

只有具备一定当地文化、风俗、非遗和历史等的古村落是需要备受关注和保护的。传统村落对于弘扬和恢复历史文化、民族风俗及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作用。城市的快速发展也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导致村落出现空心化严重、房屋和土地利用率低及房屋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快节奏的生活环境和工作压力让年轻人得不到松缓,体会不到之前向往的幸福感。田园牧歌的乡村生活,乡村的宁静,环境的美好,让人们感受到无比的轻松。在多元化消费趋势的背景下,让更多的人倾向于具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在游玩同时,还能使村落长久发展,弘扬村落独特文化、价值。乡村旅游业油然而生,两者的共同发展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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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辅导论文:旅游学科职业设计辅导问题研究

本文作者:张晓燕 单位: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旅游类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现状

职业生涯设计对大学生而言,就是在了解自己兴趣、爱好的前提下及认真分析个体性格特征的基础上,结合自己专业特长和知识结构,对将来从事工作所做的方向性的方案。职业生涯设计包括对择业的偏好、意向、期望等观念的研究,也涉及就业准备和对就业影响因素的分析。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旅游类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意识缺乏。调查显示,当前旅游类专业学生缺乏职业生涯设计的情况相当普遍。有62%的学生对自己将来的发展和工作没有规划,有33%的大学生不够明确,表示“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近20%学生表示“对前途比较迷茫”,而只有5%的学生有明确的规划设计。有30%的学生对自己的能力、个人兴趣、气质、性格特点等并没有很清晰的认识。近60%学生没有做过职业测评,更不知道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如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到了毕业时往往就会茫然不知所措,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更谈不上对今后长远的职业规划。旅游类专业学生对自身职业生涯设计的盲点,无疑增加了他们在就业过程中的盲目性。受传统意识的冲击,对旅游行业的职业认可度偏低。中国传统观念里,认为从事服务工作的职业是低人一等的,这种旧意识对大学生择业会产生影响。另外,酒店、导游是吃青春饭的观点也使得大多数学生没能将旅游职业看成自己追求的终身职业,在舆论压力或父母压力下放弃在旅游行业工作。这种对职业的偏见及短见是现阶段旅游行业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

我国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仍以分数为基础,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对大学专业的选择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被动性。有些考生只是凭一时兴趣,或是对旅游和酒店行业的新鲜感、好奇感,填报了该专业;有的学生则是因为所报志愿已录满,被动调剂到该专业。当他们经过专业学习和实习,对本专业和行业有了一定的认识后,有人会发现该专业与自己当初报考时的想法大相径庭,或者认为自己不适合在旅游行业发展,于是产生专业与意愿的背离。这种对职业的不认同感就会促使他们在毕业时选择其他行业就业。没有明确的职业生涯目标。旅游类专业的学生往往“终身职业”观念缺失。是“无业可就”,还是“有业不就”,这是旅游专业的学生存在的一个特殊的就业问题。在旅游院校举办的招聘会上,经常可见到这样的场景:很多酒店等服务型的单位急需人才,学生对此却反应一般,问他们自己想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很多人也说不清楚。由于缺乏明确的职业目标,旅游类专业的毕业生往往就业稳定性差,跳槽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职业生涯的发展。各类旅游院校缺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辅导。由于对职业生涯辅导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是由于学校的人力、物力、资金缺乏,导致当前还有一些旅游类院校没有开展职业生涯辅导工作。许多学校只在毕业班开设就业指导课,或者不定期为学生举办就业讲座。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存在“不实用”、“信息量小”、“内容太陈旧”等问题。上课的教师有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就业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只是空谈理论,不能针对旅游类专业学生的特点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辅导,使得职业生涯辅导形同虚设,根本不能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

旅游类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设计辅导对策

开设正规的职业生涯辅导课,对学生进行职业引导,提供正确的自我评估教育。根据全程化职业生涯辅导的理念,学校应该在学生入学时就开设正规的职业生涯辅导课,要对学生进行科学的职业引导,借助于职业测评和性格测验,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身的性格、兴趣、价值观等方面的特点,引导学生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全面客观地思考职业发展问题。比如,自己的性格是外向的还是内向的;自己对哪些问题感兴趣,是管理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擅长哪些技能,是逻辑分析能力,还是语言表达能力,等等。根据学生个性评价的结果,结合专业就业趋势及就业环境等客观因素,帮助学生设计符合其发展的职业生涯和培养方案。例如对选择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就应鼓励他们多选修相关课程、注重外语学习、留意酒店行业发展动向等等。帮助旅游类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获得全面的专业、行业信息。目前,绝大多数高校仅局限于对毕业班开设职业指导课,介绍当年的就业形势,提供一些面试技巧、择业心理、如何写求职书等浅层次的服务。这已经不能解决大学生职业发展错位等一系列问题了。事实上,旅游专业的学生从刚入校时就需要针对职业方向进行多方面的了解、调整。这涉及到个人对所选专业的学习动力和自我激励。学校应该通过新生入学教育,职业发展讲座等各种方式让学生对有关旅游行业的发展前景、旅游职业的性质及发展空间、旅游就业环境等信息有一个正确全面的了解,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学生对旅游专业的兴趣。注重合理的课程设计,突出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从近几年的人才市场现状来看,学历很高而能力一般已成为市场对毕业生的新“恐惧”,旅游行业尤为如此,“能力大于学历”已经成为行业选才的通用标准。决定大学生能否就业的关键是个人的综合素质,包括个人能力、敬业精神以及对自己的正确定位。旅游行业的选才标准决定了旅游专业的教育必须要突破传统。

首先,培养学生的“能力”观念。学校要把这种“能力”观念的培养放到各门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从大学二年级开始,通过对专业课的学习,加深学生对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的认识,增强学生学习专业的自觉性,真正激发其个性发展。其次,根据旅游专业职业市场的需求,对学校的专业课程进行合理调整,增加职业教育及实践培训课程的比例,开设培养大学生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创业能力、职业道德等相关课程,不断强化大学生的职业意识、观念和责任感。最后,对旅游专业的学生要安排实习和培训活动,一般在三年级进行。实习与培训可以使学生与社会近距离接触,了解市场竞争,在理论转化实践的过程中找到自身的差距。注重职业生涯设计的长期性,提倡务实的就业观。职业生涯需要规划,不能有短期行为。要让学生意识到一个成功者是靠长期的努力才取得成功的,并且成功的路径不是唯一的。对就业而言,不能简单地去看公司开出的薪水怎么样,一个单位的发展机会、职业生涯的前景都非常重要。认为高职位和高薪就是成功的职业生涯往往会导致盲目从众。在职业生涯中,个人也不能完全决定自己一定是成功或失败,职业规划只是减少这种风险而已,因此,让学生放低眼光,选择合理就业是十分必需的。工作经验是在工作中磨炼出来的。要承认,刚毕业的大学生从各方面来看创造出的价值都是有限的,因此在期望方面也应该有理性。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克曼指出,学校教育最多只能占一个人一生的1/3,其他的2/3是教育,一方面与早期的家庭教育有关,另一方面非常重要的是来源于工作地点的培训和不断学习。他认为,人们高估了学校教育在一个人一生中的作用。大学生在就业时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非常容易造成期望值过高而落空,以致最后对就业牢骚满腹。#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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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旅游企业文化论文

一、企业行为文化与班级学生行为准则的建设对接

企业行为文化与学生行为准则的建设对接,有助于中职旅游专业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以及个人行为方式的改善,便于学生在毕业后尽快适应旅游工作岗位,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首先,中职旅游专业要在班级内部加强实践文化的培养,充分利用实训、实习等契机,让中职旅游专业学生走进旅游企业、深入旅游市场,在实践中对旅游服务、旅游线路设计、旅游产品整合、旅游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切身感受或模拟训练,让班级内部的学生在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逐渐加深对职业岗位的感情认知和理性认识,并最终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其次,中职旅游专业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加深对旅游行业的整体认识,以及旅游行业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之间的关系。例如,中职旅游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就近走进旅游景区,组织旅游区生态环境调研或垃圾清理活动,这样可以让学生一边实践,一边加深对“生态旅游”、“文明旅游”等理论知识的认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态旅游观念,实现学生行为准则与当前旅游企业文化的有效对接。再次,中职旅游专业教师要在班级“软文化”建设中提高对团队文化培育的重视程度,通过多样化班级团队文化的建设,提高班级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旅游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和学生职业精神的同步培养,从而使班级环境建设与企业环境的不断对接,让班级学生在近似企业的环境下不断改进个人的行为方式。

二、企业制度文化与班级规章制度的建设对接

为了更好的促进中国中职教育的发展,健全中等职业规范、强化素质教育,教育部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中等职业教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对中职学校的班级规章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企业制度文化的导向作用,将有助于中职班级文化、校园文化同企业文化的有效对接。但是,校企文化的建设对接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工作量大,只有将中职学校班级规章制度建设与企业的制度文化进行有效的融合,政府部门、学校、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加强协调配合,才能实现预期的建设对接效果。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引导作用,制定鼓励旅游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办法,并鼓励中职学校旅游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到旅游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及时熟悉企业的制度文化,汲取企业制度文化中的精华,并应用到班级规章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当中。另一方面,对于旅游企业和中职学校的双方来说,要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制度立校,文化治校,将旅游企业的制度文化逐步内化为班级规章制度,这样更有利于企业制度文化在班级“软文化”建设上的逐步渗透,往往能够实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企业精神文化与班级价值观念文化的建设对接

在班级的“软文化”建设活动中,学生共同价值观念的建设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学生在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后,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还要发自内心的具备相应的责任感和对旅游事业的热爱,由此产生相应的旅游事业奉献精神。在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旅游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对旅游专业人才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学校旅游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旅游市场意识和专业能力,还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旅游价值观,在旅游工作岗位上要精益求精,严于律己,积极为中国的旅游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例如,当前很多旅行社企业却因为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相应的不诚信或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消极思想对中职旅游班级的学生的价值观念也会产生了相应的不利影响。而中国的生态旅游建设,不能过分强调短缺经济效益,而是要着眼于中国旅游事业的长远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效结合。因此,中职学校的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可以以优秀旅游企业的精神文化作为教学资源,在班级文化建设中以培养学生的生态旅游意识和职业道德精神为主导,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他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这对学生顺利走上职业岗位并实现良好发展将是非常有帮助的。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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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旅游形象标志设计论文

1城市旅游形象标志设计的必要性

标志是视觉识别的重要媒介,同时也是一种艺术化的语言。在各种信息充斥的当下,标志作为引导消费者和传递信息的符号,在取得人们认可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城市旅游形象标志是城市品牌形象的重心,也是城市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能简单明了地彰显该城市的旅游特色,具有强烈的可识别性。简单且富有视觉冲击的设计有利于城市旅游形象标志在各种传播媒介上使用,易于城市旅游品牌的传播。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渐渐走出自己的生活圈,到各个具有特色和典型特征的城市去走一下,感受不一样的城市旅游生活成为时下旅游的新热点。一个好的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是吸引旅游者注意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成功的旅游城市大多具有独特的旅游形象。越来越多的城市意识到城市旅游品牌推广和“城市营销”的重要性以及城市旅游形象标志在宣传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引发了设计师对城市旅游形象标志这个重要的传播媒介和信息载体设计的热情。一个好的城市旅游形象标志要有恰当的视觉表现符号,能够展现城市旅游品牌形象设计的特征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能够有效地提升城市旅游品牌形象的竞争力。

2城市旅游形象标志的视觉符号解析

平面设计中的视觉符号是由文字、图形、色彩三部分共同构成的,它们不是作为孤立的符号存在,而是组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视觉符号中包括图像符号、指示符号和象征符号。图像符号是通过对本身的真实描写或者模仿来表现对象本身的,它必须与对象本身的某些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特征相同,真正的图像符号就是被表征对象的一种特征。城市旅游形象标志设计就是通过图形、色彩、文字等通过解构、重组等方式表达一个旅游城市的形象、理念的视觉符号。它融合了一座城市的旅游文化特点,是城市最具代表性的一张明信片。

2.1标志的图形设计

在标志设计中对图形的创意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好的图形设计对人的视觉刺激具有非常形象直观的影响。图形是在特定思想意识支配下的对于某一个或多个元素组合的一种蓄意刻画和表达形式;是通过简约的图像传达富含多种内涵的信息的象征符号,起着指示和识别及传达的作用。图形创意设计须体现艺术化、简约化、信息化、视觉化等视觉语言特征。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受众对图形信息的解读和最直观的视觉感受。在城市旅游标志设计中可用图形对城市旅游形象进行寓意、联想、比喻等设计传达象征性的信息符号,使标志显得生动形象。例如沈阳城市旅游形象标志中的图形设计(图1)选用中国传统吉祥图案祥云与市花玫瑰相结合,形成玫瑰花状舞动的祥云。中心位置为沈阳标志性建筑物沈阳故宫的建筑剪影,构成了沈阳特色旅游的一道风景,使旅游者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沈阳浓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旅游优势。

2.2标志的色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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