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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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思考

一、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目标界定

与企业发展一样,高职院校在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后,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应该转化为如何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来确保学校的价值保值并促进学校的价值增值上。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内部审计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内部审计“阻止价值蒸发”,即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发现高职院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物品采购、工程维修、财务收支、公务活动及其他业务活动中的错弊,可以防患于未然,客观上防止学校资产的损失、流失和浪费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舞弊、违纪或犯罪情况的出现,并对学校从事各项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产生潜在的威慑作用,维持高职院校规范的内部控制系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的效率;二是通过内部审计“直接创造价值”,即通过内部审计,促进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协调管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的路径,为学校创造“潜在价值”;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实现预防违法和违纪事件发生的目的,避免学校资产损失行为的出现;也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挽回已经发生的损失,为学校创造价值,促进高职院校资产价值增值。

二、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研究的现状

近年来高校从事审计教学和实务工作的研究人员对如何做好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但有近95%的研究还是着眼于本科院校,研究高职院校的文献仅在5%左右。以“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2010年-2014年五年时间各类期刊共发表研究文章527篇;而以“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同一时间段只有27篇研究文章,显示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方面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通过对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发现,目前对高校内部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二是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科学性;三是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四是高校内部审计的职能界定;五是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六是高校内部审计的外包适用性。但是,笔者经过分析认为,目前的研究成果关注的大多是形式的完善而忽视了内部审计的实质,注重内部审计的规范性而忽视了内部审计的可操作性。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提高其资源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内部审计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而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建设的核心和重点应是构建一个科学、规范和便于操作的内部审计体制。

三、江苏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的现状分析

目前,江苏省共有高职高专院校80所,其中省属高职院校37所,市属高职院校19所,民办高职院校23所、中外合作高职院校1所。在省、市属的56所高职院校中,独立设置审计处的有11所,占19.6%;设置监察审计处的有24所,占42.9%;设置监察审计室的有6所,占10.7%;未专门设置审计机构的有15所,占26.8%①。无论是专门设置审计部门还是未设置审计部门的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一般均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主要负责工程维修、成教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参与招标投标、仪器设备购置、物品采购等项工作,协助做好离任审计、债务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尚未制定专门的制度或规定,高职院校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大多是从财务、后勤等部门转岗而来的。

(一)学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

多年来,高职院校领导一直将教学、科研作为学校的核心工作,认为学校的内涵提升主要体现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等方面,所以,将教务、财务、科研、学工、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定位于学校的重点管理工作,而将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于一般性的管理工作,甚至认为审计监督如果严格往往会约束相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起阻碍作用,高职院校内部设立独立审计机构或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不大。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

由于高职院校高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导致大多数学校管理层总是把学校内部审计当成给领导和业务部门挑毛病、找麻烦的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从心理上形成自然的排斥,表现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不认同、不支持,不能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在学校发展中“免疫系统”的功能。因此,在机构设置上不赞成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或迫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压力,而将审计机构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或虽然设置了独立审计部门但不能明确审计部门的职责,致使不少高职院校的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

同样,由于学校领导对内部审计认识的缺位,审计人员的配备上也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是从财务部门或后勤部门转岗安排人员到审计部门或审计工作岗位,承担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无论是专业结构或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都不尽科学、合理,并且大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后续教育,不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对内部审计工作只是消极应对,不能积极承担,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经济活动不敢大胆和正当地抵制,对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运行绩效产生了严重影响,阻碍了内部审计价值的实现。

(四)内部审计的职能界定不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高职院校仍然将内部审计的职能确定为查错和防弊,并且将查错和防弊的重点放在维修工程的决算审核、学校内部成人教育的财务收支审核,甚至有些高职院校让审计人员参与招标、投标和物品采购工作,这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方面的法规制度的要求严重不符。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不应该局限于查错和防弊职能,应该扩展到为学校价值增值和提高学校运作效率服务,并且不应该直接参与到具体的管理职能中去,内部审计人员也不应参与到具体的日常业务工作中。

(五)内部审计没有应有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基石、是审计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审计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的必要条件。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但从江苏省属和市属高职院校来看,有80.4%的学校未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在未设置专门审计机构的学校中有53.6%的学校审计机构是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的。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人员更多的是在履行管理职能,参与学校的招标、投标、设备采购、工程维修工作,并未真正地开展独立的审计工作。所以,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被严重削弱,内部审计人员无法以独立身份去履行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严重影响了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公正性。

(六)内部审计过多依赖业务外包

目前,省属和市属高职院校由于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不重视和认识的不足,再加上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缺乏,应当由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绝大多数实行了业务的外包,即将学校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人员实施。实际上,内部审计工作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内部审计人员要能够非常熟悉并了解学校的工作流程和业务特点,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都应耳熟能详。这些是外部审计人员所不能完全做到的,他们往往更关注的是审计费用的高低,对审计质量并不十分地关心,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四、强化高等职业院校内部审计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重新定位内部审计

根据委托理论,高职院校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受各级政府的委托,利用财政资源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作为承担政府职业教育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准公共产品”服务。因此,高职院校应该利用好政府拨给的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提供出更多、更好的高质量的“准公共产品”。那么,作为承担这一任务的各个高职院校,是否实现了这一目标呢?就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价,这就是内部审计所需承担的工作。因此,在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中,一是要转变各级政府的观念,提高对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认识。政府作为委托方,要对安排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负责,所以应该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对所属高职院校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或规定,监督和评价各高职院校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要转变高职院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观念,提升内部审计在各高职院校的地位。高职院校作为受托方,应该重新定位内部审计,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利用好拨给的财政资金,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评价,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阻止价值蒸发”并为学校“创造价值”,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存在的价值。三是要转变学校管理层和教职工对内部审计的观念,让大家明白,内部审计不是“没事找事”,而是“防微杜渐”,保障学校的各项事业正常开展,保护广大干部不受损害。

(二)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为了发挥好内部审计这一“免疫系统”的机能,科学设置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免疫系统”,一是要能在机体受到病害侵蚀时能较早地发现并预报,二是在机体已经受到病害侵蚀时能够更快地采取措施去抵御和治疗,三是在机体受到病害侵蚀并已经产生不良后果时,能够果断地去消灭,以尽可能地支减少机体的损失。因此,为保障高职院校经济活动安全、稳定运行,各高职院校应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一是应该成立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审计、财务、国资、纪检、教务、学生和后勤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审计工作相关制度,确定每年学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审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审计部门负责。二是设置独立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该直属学校院长(或校长)负责,增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审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提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党委、行政进行决策当好参谋。

(三)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要依靠审计人员来完成,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是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各高职院校一是要在审计人员的配备上严把质量关。审计工作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财务收支方面的业务,还涉及到工程建设、工程维修、专业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物品(包括办公设备)采购、印刷、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财产和学生保险等许多业务领域,因此,审计人员的构成应该包括具备经济法律知识、市场调研和管理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财务、工程技术人员,形成一个多元化的内部审计人员队伍。二是对于已经通过转岗、调整进入审计部门的人员,应该组织他们参加内部审计培训班、职称考评和专题培训,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让内部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审计、财务、经济、法律、计算机、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胜任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提供保证。三是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严肃审计纪律。同时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通过职务晋升、物质激励等办法,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准确界定内部审计的职能

为确保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还必须准确界定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职能。《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指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4月13日教育部令第17号)中也明确提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评价的行为。”根据这些法规的要求,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不应该也不允许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去,高职院校内部审计的法定职能就是对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客观、独立的监督和评价,为学校的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对学校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五、结语

总之,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只有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科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审计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能,才能改变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客观、公正地对学校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为推进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李晶 钱艳 俞泓 单位:扬州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