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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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

摘要:本文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实行了基本概述,重点分析了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会计,及两者的特点。然后,对所得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制定了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的完善方法,现进行具体阐述。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核算

趋于新会计准则下,为从根本上处理所得税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就需要结合具体状况进行分析,制定完善所得税会计核算标准,旨在规范所得税会计的操作行为和意识,保证所得税会计核算结果的可信度。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概述

所得税,即为国家对企业/个人收入征收的税,税的范围非常大,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公司所得税,主要涉及的内容:流通渠道收入所得税、劳务派遣收入所得税,以及资产转让和分红分息、租金捐赠等所得税[1]。以下主要针对企业所得税阐述。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课税对象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所得税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是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的必然结果,所得税会计、会计准则相比较,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当前,我国所得税会计能够明确纳税会计机制、核算情况。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无法经会计的概念,评判所得税会计的具体范畴,这和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不同。所得税会计进行核算的方式比较多样化,包括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以及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等[2]。站在企业所得税会计的角度来讲,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递减法,均属于常用的方法。可经企业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状况,准确了解企业纳税的相关情况,以此获得递延后资产所得税、负债所得税。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问题

近年来,企业使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仍使用以往的税法,主要减去企业税前收益,获得税后的收益。这一所得税核算的方法并不全面,无法保证法律、机制保持统一。与此同时,法律、机制间具有因果的变化,无法保证企业所得税核算结果的准确性。此时,使用不完善的税法、机制核算,无疑会激发相互间的矛盾,这对于企业、纳税部门来说,都会构成严重的影响,无法顺利落实我国税收工作、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

(二)所得税会计认识的问题

所得税会计,为会计的一种,合理运用所得税会计能够做好所得税核算工作,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投入的成本[3]。但是,企业方面对于所得税会计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偏差,不能正视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因此会直接影响到所得税核算工作的效率。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标准的问题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仍具有较多需要完善的部分,无法明确所得税会计的具体标准。主要表现:部分企业固定资产损失、活动推广、招待等,均需列入到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内容中[3]。因为税收、会计财务机制有较大差异,无法独立核算,这时两者就会互相制约、影响,不能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收益。

三、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会计核算问题的完善方法

(一)法律法规的完善措施

客观来讲,我国所得税会计的起步时间并不早,并且具有发展缓慢的特点。所得税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部分。针对于此,应结合我国国情,制定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同时,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责任,按照具体的标准对所得税会计提出具体要求,以便更好的落实各项工作。然后,根据我国国情,构建社会主义经济特色的所得税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企业所得税税基、税基变化、变化后税基等。将税基作为参照,掌握企业的成本、纳税项目,以及所得税核算方法及流程等内容。最后,需要提高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强度。针对没有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处理者,应结合具体的标准给予适当惩处。此外,还需实行所得税宣传工作,保证企业工作人员均能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完善措施

较多因素均会对企业发展情况构成影响,使得我国会计法不能为全部的企业提供所得税会计最佳的核素方法。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的类型较多,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而选择。其中一些企业采用相对完善的资产负债表取代递延法,但是纵观实际情况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递延法间的关系,会受到会计政策的影响[4]。由此可见,企业选择任何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如果会计的政策出现改变,均为受到直接的影响。针对于此,企业方面需指定完善的标准,以此有效应对各种变化,将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降到最小,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矛盾协调的完善措施

财务机制、会计机制间,存在一定额度矛盾,这些问题均会表现在企业成本方面。严格落实会计机制,能够将偷税漏税、违约金、捐款等,纳入到企业的成本中,这时易于引发矛盾,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5]。所以,政府部门需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与税务部门共同协作,以此制定可满足多方要求的机制。

四、结语

为推动企业的长久发展,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企业所投入的成本,应做好政府部门、税务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两者间的交流。然后,根据企业的具体状况,以及可能会发生的变化,构建一套完善、可行的所得税会计审核标准,从而满足各方的要求和需求,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工作。

参考文献:

[1]李佳聪.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商业经济,2017(10):122-124.

[2]王蜜.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处理差异常见问题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8(3):140-142.

[3]张瑶.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若干问题的研究[J].知识经济,2017(9):95-96.

[4]王健.上市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现状与问题研究[J].知识经济,2017(1):139-139.

[5]周永斌,米芷熠,黄启华,等.新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J].价值工程,2018(3):21-23

作者:彭玉娜 单位: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