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研究(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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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研究(5篇)

第一篇: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研究

一、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与现行会计核算的不适应

1.预算应有的严肃性得不到保证

预算工作开展过程过于草率,法律威严性并没有被展现,不重视预算编制,或预算编制不精细,不科学,导致预算执行困难。财政部门在开展预算时缺少完善的制约体制,管理人员对这部分工作重视程度较低,只是对最终成果进行审查,并没有参与到核算过程中,造成预算体系得不到统一,很难保障最终结果具有参考价值。甚至一些事业单位将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归为一类,并没有制定单独的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时这两部分内容却是分开进行的,针对的财务活动也各不相同。财务部门在对预算编制进行设定时,由于监管力度不足,使得在基层落实不彻底。预算批准后,未及时批复和下达,导致预算执行迟缓。实际工作中年初批复的预算年中才能有资金拨付到位。直接影响了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果。由于预算约束力观念薄弱,执行中缺乏绩效评价和监督制约,不严格执行预算,预算外支出的情况也有发生。上述情况是导致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

2.财权冲突导致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的不协调

(1)多部门预算分配权出现冲突

事业单位中拥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较多。由于多个部门都拥有同等的权力,很难在制度中对其进行制约,会计核算时要同时面对多种预算体系,潜藏众多不协调因素。财务部门有权对建设资金进行管理、调动,由此来保障单位建设规划可预期进行。但预算工作却需要多个部门同时来完成,首先是编制确定,由管理部门来完成,其次是财务预算,由财政工作人员来进行,最后是拥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将最终的预算任务落实到基层。这一流程涉及到众多部门与人员参与,单是审核时间就很漫长,由于资金迟迟不到位,建设项目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种分配权混乱造成的预算与核算失调在事业单位中最为常见,也是制度需要改进的首要部分。

(2)财政部门内部冲突

预算与核算面对的任务虽然不同,但最终结果会有一定的关联性。财政制度整改主要内容是确定资金分配权力的归属,在事业单位中通常是由各部门将需要建设资金核算统计,将报表上交至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核算工作只是针对上报资料来进行。这种财政管理体系存在明显漏洞,很容易发生恶意增大建设资金而谋取私利的情况,也是造成会计核算与预算出现不适应情况的主要因素。

3.财务预算不完整与会计核算的不统一

现有财务预算体系并不能做到全面制约,仍存在一些遗漏的项目,会计核算是基于预算工作之上的,核算工作包括现金进账计算与建设支出的统计,但这两项任务却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上述两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在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中,造成财务报表与资金现实流动存在差异,很难将其应用在建设决策确立中。预算遗漏的项目会造成项目建筑资金短缺,由于缺少规划,部分资金被分配到其他项目中。随着核算工作的开展,两项任务之间的矛盾会逐渐加深,最终阻碍了项目开展,不得不进行重新规划,不利于事业单位稳定发展。会计核算中的科目设置与财务预算核算内容不一致。随着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新举措、新要求不断增多,现行会计科目逐渐暴露出不足。事业单位原有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简单,不能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也逐渐提上日程,如明细科目再细化。重构会计科目体系也急需解决。

4.预算编制数与会计核算实际发生数存在差异

(1)财务预算预测性不强

财务预算是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成立的关键,可帮助管理人员明确一段时间内单位账目中可供支配的现金数额。但真实开展的财务预算并没有实现这一目标,所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很难应用在项目规划中。财务预算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预算周期过短,通常只是针对年度内各项活动来进行,对于一些长期建设活动缺少资金预算。由于预测性不强造成的财政亏损在事业单位中较为常见,也是协调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财务预算执行不够严肃

预算内容确定后执行力度却很难保障,财政部门在对上一年度单位收益进行统计时,以此为基准开展的预算工作更是只考虑收益不考虑亏损,单位实际情况常常被忽略。所得的预算结果往往是最理想化的,运转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很难达到预期指标。

二、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协调的方法

1.严格执行2015年《预算法》修正案

2015年1月1日《预算法》修正案已经实施,此次修正案是在总结吸收《预算法》实施近20年的经验,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财政预算改革成果基础上的一次较全面系统的修改。调整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会计账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流程;对与预算执行有关但落后于形势的会计制度进行更新。健全财务预算编制制度,在编制单位年度资金预算时,要对整个收支进行统筹安排,保证单位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拓宽财务预算的范围,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将基本建设拨款纳入预算进行统一核算。财政部门应将财务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完善,按统一的可行性参照标准编制财务预算,以保证当前预算会计工作、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改革协调一致,顺畅进行。单位在制定财务预算前成立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负责预算指标的下达、审核和统筹;编制预算时,各部门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共同讨论,协商沟通、相互配合,达成一致意见,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最后由预算委员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安排各项费用支出,制定出更符合单位发展的预算。

2.统一行使预算分配权,统一管理

我国应规定只有财政部门才能行使预算分配权,这样才能取消多部门财权冲突,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才能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才能理顺部门间财政关系。财政部门把分散在内部各职能部门手中的资金分配权进行整合,实行对口分配,从而改变由于财政资金分配权分散所造成的权力互制现象。

3.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制约性

为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编制预算的水平。预算收入支出的编制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预算与执行中问题,需细化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变更,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等方法或制度来完善。预算的编制与执行之间既相互独立又有衔接的辨证互动关系。首先,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本依据。其次,预算执行是预算编制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影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所以,在预算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一方面,在预算编制中考虑单位发展状况的目标,需通过执行来实现;另一方面,《预算法》32条规定预算应当参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来编制。在编制预算时要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小结

事业单位应加大财政工作监管力度,不断反思现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增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利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互制约关系,使财务预算与会计核算更好的配合,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作者:邱佳慧 单位: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第二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究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现状及动因

(一)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现状

随着会计核算的大范围改革全额拨款、政府罚没项目、政府授权收费的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并入了会计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在财务上仍拥有自主权,在资金上仍拥有使用及所有权,但事业单位不再设置财务机构,只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仅留个别报账人员处理会计核算工作,主要实行“三分离”及“一公开”的运作模式。

(1)“三分离”主要体现为:一是会计监督职能与财务审批职能相分离。

原来的原始凭证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即可由会计人员入账,这种模式过于简单,缺乏相互制约与监督,容易造成会计舞弊。会计集中核算后,虽然财务审批仍由财务负责人审批,但是多了一道监督环节,会计核算的财务人员有责任对单位收支业务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合理及真实性进行审核,在一定程序上规范了财务行为,可以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二是对会计原始凭证的存放要与单位相分离。原来的会计凭证等资料均由单位财务部直接且长期保管,财政审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会计账不进行审查,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会计资料进行直接保管,便于纪检及审计部门对事业会计账进行审核。三是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即领导人应与会计人员相分离。会计作假行为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暗箱指使,由于行政上的领导命令或自我利益驱使,导致会计人员的直接造假行为,会计集中核算后,各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处理在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公开,可使单位每一项资金透明公开,消除造假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2)“一公开”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全程公开。

相对于以往事业单位对会计业务处理的封闭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后,每项会计业务流程规范公开化,经过“业务经办人-会计报账人员-财物审批人员-会计核算中的核算会计-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主管”等至少五个必经环节,保证了会计业务处理的公开透明。

(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动因

(1)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虽然政府简化了机构设置,行政效率有所提升,但现行政府资金管理体制仍不够完善,各部门占据不同的行政资源,也将带来开支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单位福利及补贴也各不相同,各事业单位则将精力放在比待遇、争资金上,从而影响正常工作。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对各部门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福利及开支标准,规范政府行为,将精力用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健全及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

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是主要目标。各部门资金分散管理,使得政府难以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调度,沉淀资金浪费严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集中核算,将政府资金统一指定到银行开设的账户,为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发挥重要作用。

(3)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基础需要。

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账户直接对供应商进行支付,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先实行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为国库集中支付鉴定基础。

(4)从根源上铲除和预防腐败现象的需要。

在一些贪污、受贿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是掌管政府资金的工作人员,这部分人法律意识不强、自身素质较差,更重要的是,现行政府资金管理不能对各部门资金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也不能预防或及时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实施集中核算后,能将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预防及事中控制,资金从拨出到使用过程均置于财政监督下,能从根源上消除腐败现象,形成廉政风气。

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运行机制不健全

第一,对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缺乏必要监督。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预算核算中心直接对单位资金操作运行,但是对单位的内部情况了解不到位,仅对资金支出进行控制,却不能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绩效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得不到提升。第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权力与会计核算业务不紧密衔接,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好像发生了转变,其实责任主体仍然不变,但有些事业单位就放松财务工作,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忽视,将造成对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第三,会计核算监督职能的缺失。会计基本职能之一是监督,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工作人员压缩、工作量加大,无法参与单位内部管理,对经济事项不接触也不了解,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通常只对原始凭证的票据合法性及手续齐全性进行基础审核,却无法对其事项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查。

(二)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

第一,部门预算的编制缺乏规范化、明细化,与各部门项目决算沟通不密切。项目的支出不按经济分类进行区分,只列示总数,实际支付较为随意,不能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提供有效依据。第二,对预算管理工作缺乏重视。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参与也不给予足够支持,认为只是财务部的事情,而将重心放在争取更多财政资金上,在编制预算时缺乏科学性。第三,对预算资金的监督不到位。核算中对政府资金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符合财经规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超预算支出等,主要工作还集中在同一核算上,对资金是否有效使用而不加以关注,对预算的监督比较松散。第四,预算的约束力及严肃性不强。对结余资金的预算管理不强,按财政部要求,编制预算时,要对结余历年结余资金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主动提出减支方案,但实际过程中,能主动申报结余资金的几乎没有,导致结余资金脱离预算监督范围。

(三)单位领导思想意识存在误区

将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改变了原来分散核算的局面,原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会计核算,改革后由政府组织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很多事业单位领导在管理意识上还未能很好的转变过来,在权利的理解上存在误区,认为影响了单位用钱的灵活性与方便度,使得这些单位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完善对策

(一)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相互融合

国内大部分地区已将会计集中核算融入到国库集中支付,这也是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英国及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将会计核算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也有部分地区进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在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运行,且取得了良好效果。首先,完善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具体措施有:加强零账户余额管理,建立对账管理制度,对支票的领用程序进行明确,开发省级国库集中基础的系统数据统计功能。严格进行现金的提取及使用,明确大额现金提取额的限制,对零余额账户要严格控制现金的支付量,各单位严格按照现金支付相关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另外要积极推进公务卡的结算使用,减少直接使用现金。加强银行管理,做好集中支付资金的清算,建立银行服务约束与激励体制。要求银行配合打印零余额账户的收款单据,避免压单延迟支付时间,建立事业单位内部完善的管理制度。其次,对核算单位的违规行为要重点监督和制约。核算中心、审计及财政应根据责任分工做好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监督。核算中心在经办会计事项支付审核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财政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财政部应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积极宣传,并加强监督检查。最后,要明确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建设配套的信息系统。要整合有效资源,对现行软件实行资源共享,实现核算单位、财政部及银行的三方自动对账。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及完善软件系统的功能。建议取消银行修改票据信息的权限,增加核算中心查询部门预算及额度使用情况的权限,并增加审核岗位的窗口提醒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借款剩余款、现金存回国库单账户功能。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信息机制,挖掘有价值、有活力的会计信息

要主动开展财务分析工作,对会计信息进行加工使用,解决集中核算后事业单位财务意识薄弱的问题。要充分利用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对财务数据汇总分析,对资金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财务分析,为财政部及政府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积极配合财政部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注意日常核算工作中对资金的监督审核,定期分析汇总上报。

(三)增强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对会计集中核算的宣传,提高认识度,转变单位领导落后的财务思想认识。定期对单位报账会计组织业务培训,培训重点要针对新从事报账的会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报账基础工作、部门预算内容、预算执行的重点难点、结算系统及支付系统的使用、财务信息系统的查询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知识等。通过定期专业知识培训,促进报账人员更好的提升核算质量。

(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运行基础是科学准确的部门预算,同时要执行到位、监督到位,没有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便难以发挥改革的实际作用。会计核算有助于部门预算的审核改革及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能摸清家底,对资金支付严格按预算范围内用款,按计划行事,最大程度上减少预算的变动性。

(五)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建设

加强对核算单位收支检查,加强收入完整性,杜绝小金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核算单位的资产管理,并对其往来款项进行定期审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往来款长期清理不善造成坏账损失。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力度,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审核报销。对核算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要提前参与,从源头上预防虚假行为发生。

(六)加强公务消费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一直是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会计集中核算的开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往财务收支管理较为混乱的局面,提供了较为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数据,对财政资金的整个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必要时要实行公务消费公示制,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来杜绝公务消费的腐败、浪费现象。

作者:张永江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5988部队财务科

第三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问题探析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在会计要素构成方面,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办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没有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这些均与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月报的平衡等式通常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它不同于企业资产负债表。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支出表,也与权责发生制下的企业利润表存在显著差异。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执行缺乏刚性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薄弱,大部分的事业单位没有制定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不科学也不严谨。即便是有,也没有按照规定制度进行操作,执行力度过低。在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着很多的盲点,使得财务人员在会计核算上存在投机取巧的行为,影响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尽管《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对弄虚作假者和会计核算不规范行为作了许多规定与限制,但受到法律制裁的却很少,造成一些单位有法不依,法规形同虚设,给会计核算中的不规范行为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少数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法规知识缺乏了解,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严重,对违法违规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在监管方面,单位内部、社会、国家三类监督之间对会计核算的监控缺乏协调和配合,很难形成有效的合力。监管部门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够及时,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

(二)预算和监督执行缺乏约束力。

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停留在自己既得利益上,力争在上年基数上有所增长,实际工作中没有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有的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相互之间缺乏相互制约和互相检查,导致了会计核算没有按照规则进行,会计信息的质量很难得到提高,甚至会产生违法、舞弊等现象的产生。由于受到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事业单位会计部门之间常常存在着一个人担任多个会计职位,不相容的职位没有相互分开。而事业单位领导有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的经验知识,对于会计工作不能准确无误的进行检查,这样会计的监管就会产生问题,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三)缺乏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实现了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和集中管理,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分散管理的现状得到了良好的改善。但是,目前的预算管理制度仍旧不完善,在预算的编制或者执行的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事业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使得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缺乏可靠性和有效性,使财务预算的执行的难度也越来越困难。有的事业单位在资金的使用中,对于支出控制的力度不严格,超支和浪费的现象普遍的出现。并且在资金的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界定不清,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此外,由于事业单位由于预算监管制度也不完善,使得预算执行力度相当的薄弱。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责任制。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从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等方面出发进行完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完善财务会计的运作流程,科学进行业务流程的设计,规划监督的各项内容,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根据国家规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财务核算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对人员在岗职责的规定、账务处理的程序、内部相应的牵制制度、财务审批的制度等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相互分离,分级别进行授权。同时,建立内部相应的稽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反应出实施过程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的方案。

(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约束机制。

由于当前我国的审计和监督能力受到人力资源的限制,可将事业单位按大、中、小型分别实行不同层次和方法的监督管理,大型事业单位应委派监事会或财务总监;中型事业单位应委派财务总监或实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会计监督。国家及财政部门通过严格审核单位预算、检查单位的制度建立,达到事前监督;上级财务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单位高度重视内部会计监督。监督应当以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体的社会经济秩序,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监管的职责。

(三)完善事业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改革,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确其使用规定,实行部门的预算制度,建立国库的单一的账户制度,构架完善的政府采购的公共财政框架。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内容,财务预算贯穿于整个财务工作之中。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增加,意味着财务管理的内容将会更加的丰富。加强预算管理,进行科学的预算编制,部门要根据上级的收支规模的批复进行预算的编制,对于批复的项目支出,要科学的制定项目的进度,保证项目的实施有计划、有预算。对预算执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反馈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的解决。办理好日常收支和资金拨付业务,要严格按照预算的进度制定,并且根据执行情况,及时对于支出明细进行及时的调整。

(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稽核工作,注重诚信,坚持原则,不能弄虚作假,要对实体财务流转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如实反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必须得到会计主管部门的重视,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促进其业务水平的提高。用各种相关制度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制约,保障会计诚信,促使会计人员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做到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爱岗敬业。

作者:王代琨 单位: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

第四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研究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就是将国家的所有财政资金统一划归到国库中的单一账户,涉及到国家政策性的财政资金的支出等都必须由国库直接进行支付。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形势下,财政资金使用单位需要进一步的细化自身单位的预算,并经由财政部门核准以后进行开支,而且不需要支出单位进行转账结算直接对供应方进行开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国库集中支付对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会计科目发生了变化。

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下,银行存款的核算内容转变为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同时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调剂收入”等相应的会计科目。2.银行账户管理出现了变化。在银行账户管理上,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设置银行账户,主要有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账户、应缴财政收入账户以及处理党费工会费的其他存款账户。

3.账务处理发生了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的账务处理上主要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等几种账务处理方式。

4.会计报表出现调整。

由于会计科目出现了变化,而且一些会计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出现了变更,因此会计报表的编制也需要进行调整。

5.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拓展。

会计监督方面更加注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而且会计监督的内容逐步的转移到了会计内部控制上。

6.会计核算职能转变。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科目相比更加细化,业务范围以及业务量也有所增加,在会计核算的职能上,将更加突出会计的分析以及监督管理职能。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推行多年,事业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也日趋成熟,但是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内容。首先就是会计核算基础中收付实现制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存在着较多不适应的内容,一些会计业务事项处理方式不合理,需要实现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使用。其次,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中还存在较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账户设置以及管理等方面不规范,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不够严密谨慎,制约了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第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信息不够完整,报表的内容中会计信息过于简单,对于资产、债权、债务以及财务业绩等信息披露内容较少,不利于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全面的掌握相关情况。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建议

1.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普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虽然收付实现制能够满足预算收支管理的相关要求,但是只能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和分配进行核算,而且侧重点是关注现金流,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收入和费用配比情况,不利于绩效管理,更难以适应公共预算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面,在会计确认上应该积极探索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对于收支类中跨期拨付业务、年终结转事项?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根据核算事项的不同确定会计确认基础,以提高会计核算的适应性。

2.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

随着事业单位财务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对于财务会计报表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财务会计报表质量成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中,应该增加会计报表的内容深度,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投资性资产等在会计报表信息中反映,并进一步改进资产负债的列示项目,增加现金流量表。同时进一步的改变财务会计信息模式,通过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两方面组成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模式。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水平。

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方面,首先应该进一步的对事业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进行管理,加强对零余额账户的监管,并进一步简化账户的操作程序,确保零余额账户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该确保账户设置的规范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执行申请报告制度。此外,应该进一步的强化事业单位的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通过内部监督以及外部审计监督的结合,督促责任部门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规范化水平。

四、结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多年来,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也带来了新的变化,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应该系统深入的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效率和质量。

作者:任芳 单位:广饶县城市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第五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协调

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模糊。

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中关于支出预算的会计核算做出了明确要求。首先,在会计科目事业支出下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是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其次,在二级科目下设置三级科目,分别为基本支出下设行政事业单位保障经营的支出和项目支持下设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的支出。根据调查发现,这种科目设置方式与实际的会计核算方式并不相符,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会计核算并没有按照财政部要求的会计核算方式设置会计科目,而是简单分为基本建设、行政事业支出类以及其他类项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并不协调,两者的非统一性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部门预算制度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协调。

根据财政部的《关于修改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在财务预算的“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项目支出”,其项目支出代表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专门的项目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但是部门预算制度的内容与会计制度的内容存在差异,会计制度中要求在“拨出专款”或“拨出经费”科目下设置“项目支出”,虽然两者的一级科目没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容易造成会计核算方法选择模糊,不利于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协调。因此,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比如取消会计制度中要求的拨出专款等项目,从而实现部门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效果和会计核算效率。

(3)部门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与会计制度不统一。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相关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部门预算之后,所有支出应当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的编制当中,其中包括基本建设预算项目。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要单独预算,其使用的会计科目是“结转自筹基础建设”。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基础建设项目,部门预算要求纳入统一核算,而会计制度要求单独独立核算。部门预算与会计制度要求的差异性值得深思,为了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取消会计制度中单独核算制度要求的可行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增强部门预算和会计核算协调性的措施

(1)确定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经济业务往来越来越复杂,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也呈现出多元化,而目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为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更加清晰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或三级科目,明确资金的用途和来源。另外,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尝试将预算之外资金、拨款收入资金或基础建设资金纳入到会计核算当中,将会计核算科目具体化,不断扩充会计核算的范围,从而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资金往来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对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资金使用的会计核算,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核,保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对部门预算的相关科目做出合理调整,满足实际需求。相关部门应当重视会计制度中与部门预算制度中的差异,完善会计制度中的不足,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逐渐统一协调。

(2)调整部门预算的相应科目。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制度要求,逐步调整会计科目的设置,依据自身的业务往来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将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划分到不同的会计科目当中,最后汇归到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名下。其次,按照关于部门预算的相关制度,基本建设支出应当纳入综合预算,因此,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应当对会计制度中基本建设支出独立核算加以摒弃,将基本建设支出归于综合预算的方案中,实现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制度的相互协调。另外,有些偏远贫困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异,针对这种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合理调整的自主性,针对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的差别进行综合分析,详细说明出现差异的原因,并上报上级管辖机构审查。此外,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计提折旧,避免账实不符现象的发生,从而增强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协调度,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流失程度。

(3)增强部门预算和会计核算的相容性。

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需要会计核算的支持,而会计核算也需要部门预算提供参考数据,因此,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的协调发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着积极推动效应。实践工作要求会计核算部门和部门预算结合起来,逐渐增强预算方案的执行力度以及会计核算的合理程度。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应当重视考核制度的完善,明确各个部门的预算执行责任,实现各个部门的预算与相应的会计核算相互协调,可以鼓励尝试编制部门预算财务报表,提高部门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方法之间的协调。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强调会计报告附注中需增加预算执行情况表的重要性,逐步强调两者之间的联系,实现对部门预算和会计核算的同步管理和监督,从制度上解决部门预算和会计核算的不协调性问题。为了不断完善会计核算方式,伴随着部门预算的执行,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开始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这种预算方式需要更高的会计核算水平。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要逐渐细化会计核算科目,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职业素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从而实现零基预算方式的顺利实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制度势在必行,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从确定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调整部门预算的相应科目、增强部门预算和会计核算的相容性等角度逐渐增强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在行政事业单位与部门预算之间相互协调的情况下,才能逐步解决部门预算中的问题,从而不断地促进部门预算方案的实施,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周利红 单位: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