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科技转化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林业科研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摘 要:森林生态系统做为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发挥着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林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和根本保障,担负着为建设“五位一体”文明国家提供生态条件和生态安全保障的重任。林业科研及科技推广工作是林业进步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
关键词:科技推广;林业科研;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科技在林业的发展中重要性日显,近年来,我国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5 年的 48% 提高到2021年的55%[1]。但是,我国林业科研管理和科技推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向更高水平的发展。结合林业科研管理工作实际,对林业科研管理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林业科学研究目标是“服务国家目标、满足行业需求、解决林农疑难”[2]。科研管理是科研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之一,一项科研成果不仅是科学技术的结晶,而且是管理才能的体现。科研管理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潜在 的资源,需 要 开发和研究。包括了科研计划 管 理和科 技成果 管 理两大方面[3]。
1 林业科研计划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1.1 林业科研计划管理模式
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现状和林业长周期性属性决定完全竞争项目申报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的林业科研项目的管理。按照林业发达国家经验来看[4],资金来源多元,林业产业融资发达国家开展完全竞争项目申报较合适。有的亚洲林业发达国家林业科研项目管理分为政府固定拨付和自 由竞争 良种方式,既解决了固定拨款的研究效率低下,又兼顾了林业科研长周期的问题。考虑到我国实际,虽然林业资源分布丰富,但是林业产业发展不充分,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特别是传统的森林培育行业积极性普遍低下,这就造成林业科研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过度依赖政府拨款,缺少自主创新从而争取社会、企业等林业投入资金的局面。另外,林业科研成果使用管理体制,收益分配管理,也限制了科研主体争取政府外林业科研资金的积极性。现阶段项目管理应该采取自由竞争和政府拨款俩各种方式并存方法,在容易产生经济效益、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高的林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应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效率优势。在经济效益慢、周期长、生态效益显著、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底的传统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森林保护等领域应该考虑政府拨款方式。
1.2 林业科技计划参与主体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探究
【摘要】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我国在此方面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有较高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主要是因为其善于管理知识要素这一指标,因此知识成为当前环境中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内容。我国企业在转化知识成果时,因渗透知识管理理念,从而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潮流。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1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内涵概述
知识管理作为当前先进的知识管理模式,被包含在知识的投入于产出环节中。其中,科技成果知识管理被细分为显性、隐性知识。就科技成果而言,其核心为:将知识引入产品中,随后创造产品的知识价值。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涵盖多个环节,包括:产品对接、试制样品、商业化。由于每个环节的形态不同,其知识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也具有差异性。在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期间,企业管理部门不仅应明确知识管理带来的绩效,而且应重视知识管理带来的经济效益,使流程与结果能够良好协调,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的概念是:知识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在运转期间,应基于要实现的目标来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需要涉及以下内容: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增加效益。
2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的角度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而言,其工作原则为:将知识管理转化为科技成果,将重要内容设为考核知识管理,从这个层面来考量,工作的核心为:提升企业职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流转能力等,常常采用的测评方式为:数学理论知识体系与模型,能够及时反馈出测算效果。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具有多个功能,包括:预估、考核、导向等。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包括以下内容:提升职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组织能力。其形成绩效的流程涵盖以下方面的要点:投入流程、运行流程、产出流程。对于动态属性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评价目标、评价主体、评价流程等,为了保障评价层面的合理性,企业应将三者良好融合。在绩效形成时期中,主要呈现在以下方面: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组织综合能力。在运行流程中,组织通过将知识技能引入组织中,能够使组织与企业发展目标良好协调。在产出流程中,可以呈现出经济效益的表现特征,从而突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
3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的三维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论文
1高校科技成果的权属及转化过程中的问题
1980年美国政府通过了拜杜法案,明确政府经费补助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归属于政府签署协议的大学,而不是发明者自身或政府本身。我国2007年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明确规定,高校作为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享有财政资助科技项目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高校科技成果在取得产权后其本身以及转化生产力后的经济效益依然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因此将科技成果以及转化工作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范畴,符合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有益于建成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目前我国高校对于科技成果及转化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以科研项目来源为依据的分类管理体系导致管理关系多头,存在管理盲区。
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分类,主管部门将科技成果视为一般性国有资产,相关工作应归属于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但大部分高校都是按照科研经费来源和项目分类体系来设置相应管理机构,绝大多数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而是将其纳入科研管理的大范畴,附属于科研院或科技处,具体的工作则交由技术转移中心或应用技术研究院之类的机构。由于各管理部门相互之间关系是并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竖向垂直为主,缺少横向的协调和合作,从而造成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多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存在机构设置重叠和管理盲区,整体工作效率偏低。
(2)对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属性认识不足,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淡薄,造成科技成果的低效利用或流失。
由于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属性认识模糊,相应的资产及产权的概念也属于混沌不明的状态,高校的科技成果从创造、认知和保护的体制尚需完善。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核心是要将科技成果资源化、商品化,在资源的产权不清、属性不明的情况下存在以下隐患:转化工作没有法律保障,科技成果面临着被侵权、占用、流失的风险;缺乏系统客观的科技成果评估体系,使得科技成果的价值不能很好地体现,优质的科技成果往往被低估价值;缺乏完善的产权保护策略而不能很好地在后续的开发实现研发成本的增值,科技成果收益低或无收益甚至亏损;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多、方式多样,在老师与企业之间、校企之间、各地研究院承担的与政府、企业之间等的合作中,科研人员或技术持有者自办科技企业,利用国家或政府扶持政策取得科技成果等等都会涉及到科技成果转化,由于过程中信息的非对称性、创新成果交易合约的不确定性和不完全性,科技成果的资产属性及价值得不到明确,从而造成资产的大量流失。
(3)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能很好地平衡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关系,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性不高。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研分析
摘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既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均对农业科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高的质量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与问题,从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和熟化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完善创新创业和兼职兼薪制度、强化中央地方统筹协调、加强数据分析和战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省级农科院;企业;成果熟化;人才培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种形式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满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需求,为农业增产、增收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1-4]。
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主要分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大类;二是金融政策,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知识产权政策,推进农业科技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允许产学研各合作方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并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市场政策,按照“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引导成果转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奖励和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土地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费,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七是管理体制政策,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八是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研究重点,引导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向[5-6]。
1.2省级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状况
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财务审计风险
摘要: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是地质调查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和正确化解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利因素,是推动和促进成果转化进程的有力保证。本文通过梳理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分析了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财务审计风险,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财务审计风险
在科技发展中,科技成果转化是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度决定了科技能否被得以实施,只有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才能有效地结合科技与经济的发展[1]。充分认识和正确化解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不利因素,是推动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的有力保证。本文通过梳理以中国地质调查局为代表的地质调查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分析了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财务审计风险,就如何解决好相关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1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1.1概念及特征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推进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是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生影响的重要途径。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转化是为了提高解决资源、环境和地球系统科学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对地质调查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开发和后续试验研究,促使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促进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合作等行为[2],具有创新性、实用性与重复性、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等特征。
1.2保障措施
农业科技成果转换探索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没有达到推广转化阶段
我国许多农业科技成果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没有达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和中期实验、示范阶段,这些农业科技成果大多是在农业生产的重要问题上取得某些进展,或在主要技术环节上取得一定突破,甚至体现出了比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恰好与当前的科学成果评价体系相符合,能够获得重要的奖项,但是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还要与常规技术相配套,由于这些常规技术难以与所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相配套,致使农业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多数难以实现。
(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建设出现滞后现象
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缺乏营销理念,营销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一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手段单一,只重视种植技术推广,不重视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推广,无法适应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现代需要;二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人才匮乏,缺乏年富力强的人才,无法满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长远需要;三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缺乏创新意识,观念落后,知识陈旧,无法达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时代要求。
(三)农村土地经营体制限制着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农业耕地实行分田到户,大多数农户平均经营耕地规模小,且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田块比较分散,这种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土地分散,不利于农业经济作物的田间管理,也不利于广大农户进行大规模生产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并且有些农村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对不稳定,难以保障其长期的经济利益,加之农民自身经济实力有限,致使广大农户对农业科技投入有很大的顾虑,限制了农民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状及对策
摘要: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了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三农”硬任务,强调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激励机制、分配政策等。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在国家宏观政策驱动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着眼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探索加快重庆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机制、模式、队伍、平台、载体等工作体系创建路径,从专项基金、对接机制、转化力度、考核评价、整合资源等方面提出推进重庆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对策建议;重庆市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处于农业创新链的中端,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向“生产车间”转移的关键一环,这一环节面临需要多方参与、转化周期长、转化经费投入高、转化成功与失败并存等诸多困难,属于农业创新链的薄弱环节。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驱动下,部分先进省市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科研单位、技术人员、新型经营业主、农户形成了互利的局面。结合重庆市农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工作的重心和关键。
1现状
近年来,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由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构成的集研发、推广、生产于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已基本形成,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农业科研项目承担、农业科技产出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等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重庆市现有农业研发和推广人员约2.5万人(其中研发人员4000余人),现有各类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164个(不包括农技推广机构)。在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行动中,重庆主推的100项农业技术和主导的100个农业品种,大部分来自市农科院、畜科院。各研究单位和技术推广机构开展了大量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转化应用,有力助推了重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2018年重庆市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8.6%,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5%,全市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2%。为强化科技支撑,助力乡村振兴,2019年重庆市修订了《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修订后的《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下放了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使用权,转化收益归单位所有且可自主安排,大幅度提高转化收益分配奖励比例,强调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等。修订后的《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加大了农机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和政策优惠力度。相关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存在的问题
重庆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地形,耕地总面积有245万公顷。农业科技创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但重庆市农业综合发展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论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模式
【摘要】在当前国家及地方支持医疗机构进行创新转化的背景下,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流程已较为明确,高校院所也积累了许多可以借鉴的案例。高水平医疗机构成果探索转化作价投资的模式和做法,为医疗机构遴选合适作价投资的项目,针对多而复杂的关键环节,克服因政策造成的决策困难以及缺乏持股平台的困难进行了探索。医疗机构要制定实施指引,完善科技成果评估框架有效筛选作价投资转化项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储备和人才建设,对试点单位的成熟模式进行案例跟踪和经验积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运作模式来推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发展。
【关键词】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将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资源优势、科技成果完成人技术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家、投资人的市场优势三者结合形成新的经营实体,合力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预期收益[1]。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由于作价投资保留了股权未来的增值空间,参照高校实践中已经有部分科学家通过股权获得回报,医护人员如何在成果转化中持有股权在医疗机构中受到广泛关注。但是,相比于其他转化方式,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较多[2],一些单位不愿或不适宜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成果转化。本研究就医疗机构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当前政策环境下高水平医疗机构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上先行先试的做法,为医疗机构技术成果实施作价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1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背景和现状
1.1国家及地方支持医疗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作
价投资2022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赋予试点医院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明确规定有关高校院所的规定也适用于政府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上海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1.2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流程已较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