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技术开发合同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管理实践探思
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是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业发展质量、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但是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够顺畅,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等问题,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应用尚存在堵点、痛点和难点。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农业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重阵地和集聚地,承担着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重担,而承载这种技术转移和转化应用的途径和方法需要通过签订相应的技术合同。因此,通过研究提升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能,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促使农业科技与社会经济的紧密融合,提升农业科技领域产学研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的内涵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者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其中,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受托方为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主要涉及农业科技领域技术转移和转化应用签订的技术合同,农业自身存在周期性长、地域性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因此,农业科研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通常呈现合同金额低、合同零散、执行年限较长、不确定因素多等特征,这也为技术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农业科研单位技术合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合同类型分类不够清晰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激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允许对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进行相应奖励分配,但也要求科技人员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在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中提到,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公示信息需有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而实际科技成果对外转化过程中,科研人员虽然能意识到签订技术合同的重要性,但对技术合同的定义及合同类型分类不清;部分农业技术转移转化涉及内容较复杂,如一项农业技术既有技术转让又附有技术服务的内容,或农业企业委托的内容既涉及技术开发又涉及技术服务等情况,科技人员对签订何种类型技术合同认识不清,导致技术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难以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也为后续享有相应政策和权益方面带来了困难。
(二)合同条款约定不够严密
建筑节能公司比对探析
作者:刘桦 李晨 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我国涉及建筑节能的法律条文较少,虽然《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都涉及到建筑节能,但对其行为规范不够具体,相关条文较少,内容较为原则,难以起到实际的作用。在过去几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多项建筑节能行业标准,但在实践中却难以落到实处。由于缺乏具有法律依据的奖惩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是发展缓慢[2]。我国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力度仍然偏小,而且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没有统一的参照基数,节能量和节能效果如何认定都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容易出现纠纷。
企业组织形式在美国,BESCo主要来自于独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和附属于设备供应商、公用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施工企业、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的节能服务机构[3]。其中设备供应商下属的子公司,一般是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其市场份额最大。日本的BESCo本身就是大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BESCo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大多是大公司或附属于大公司的子公司,以专业化的方式运营管理,能为客户提供最佳节能方案,所提供的服务既有专业性的又有综合性的服务;那些附属于大公司的BESCo,通常不生产和经销产品,而是依托其母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因此它们被列入服务行业,按服务业的税种纳税。我国的BESCo大多为中小企业,包括以下几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新设立的公司,专门提供建筑节能技术咨询和节能改造项目管理服务;另一种是建筑设备、楼宇自控等产品生产商,它们开发、研制和推广其节能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节能产品安装、调试及能效检测等服务;提供节能建筑设计、施工承包服务的企业也属于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此外还包括从事建筑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等[4]。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BESCo在节能服务运营资本和经营规模上差距较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具有建筑节能服务和节能设备供应商双重身份。它们被税务部门简单地作为节能设备销售商,本应按服务税计税的节能服务业务,被视为设备销售业务,按增值税纳税。
企业服务对象与市场开发在美国,各市或州政府、高校、公共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医院和联邦政府部门(简称MUSH机构)是节能服务产业的核心用户群,它们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中一直占有较大的份额,且有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根据美国国家能源服务公司协会(NAESCO)2010年的研究报告,2008年针对MUSH机构和联邦政府部门的节能服务收入就占企业全部收入的84%。在日本,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综合改造项目业主是BESCo的主要服务对象。在欧盟,由于政府和公共机构是能源消费的最大用户,因而欧盟国家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措施就包括在政府办公楼或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优先选择专业节能服务公司[5]。目前,我国BESCo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工业和商业建筑的私营业主,而非政府部门,住宅领域的节能改造项目也屈指可数。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这两大建筑节能服务的主要市场还没有释放出来。
项目运行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建筑节能项目运行的主要模式,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普遍得到应用。从数量上看,美国、78日本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类型主要是保证节能量型合同。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项目有比较明确的节能目标,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需求方负责筹集,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的需求方和BESCo共同承担,因此有利于BESCo的发展。然而,我国由于涉及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法律与法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建筑节能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项目中尚未普及,即便采用,也是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为主。在这种合同模式下,BESCo不得不独自承担项目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同时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里会出现节能改造所产生的大笔现金流出,每年回收收益的方式也使其现金周转速度变慢,这无疑不利于BESCo的成长[6]。
项目融资渠道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节能服务公司具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资金供给比较充足。在政策支持下,银行降低了节能服务业的贷款利率,延长了贷款期限,在法律上也延长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限。除了常规的银行贷款外,美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能得到REEP(Ratepayer-fundedEnergyEfficiencyProgram)专项基金的支持,这项基金主要来源于用户支付的电费和增容费[6]。近年来,美国开始利用清洁能源房产评估债券为节能改造项目融资[7]。日本的BESCo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节能专项资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国民金融公库等多种渠道获得节能项目资金[8]。德国复兴银行对节能建筑给予贴息贷款,联合银行利用国家担保和补贴建立专门的资金、重建信贷机构推出“二氧化碳减排项目”和“二氧化碳建筑改建项目”为节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此外,政府还在资金上鼓励个人和企业在住宅节能领域投资[9]。目前,我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建筑节能项目,其资金主要来源于BESCo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形式使BESCo承担了项目融资的全部压力。由于从政府获得的项目资金十分有限,多数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只能从银行或民间借贷。然而,因公司的大量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留在客户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不承认这种资产的实在性,亦不认可把这种资产作为信誉抵押。另外,我国建筑节能服务作为新兴产业还未广泛被公众所了解,许多民间资金的投资者对其态度比较冷淡。
专业技术发展与人才培养发达国家的BESCo经过20多年的成长,汇集了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具备节能方案设计、施工、项目管理、融资等能力,其服务标准完善,服务质量水平高,服务内容比较丰富。美国建筑节能标准及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为建筑节能领域提供了统一的执行标准。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下属的各实验机构,分别从事新型建筑材料、能源、光源以至灯具等相关研究,并通过企业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10]。在人才培养方面,美国社区大学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团体联盟组织是节能人才的主要供应源,为节能领域培养了能源经理、暖通技术员、能源审计师、可再生能源专家和建筑分析师等专业人才[11]。日本“建筑物的节能标准”以及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价系统(CASBEE)[12],为建筑节能领域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标准。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对附属于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建筑节能研究所的研发项目负责组织、管理和推广应用[12]。在节能人才的培养方面,日本专门的节能管理学校为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了一批节能专业人才,经过培训的学员,可以获得国家颁布的资格证书[13]。德国高等院校及相关机构开展的能源管理师培训,为建筑节能领域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企业较少,缺乏专业精英,服务标准不完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14]。其次,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建筑设备、部品、材料等产品的节能标准和能效检测与评估标准等发展滞后,建筑节能技术创新机制尚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从事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的队伍比较松散;企业与科研院所、大学、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一些大学或科研机构研发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难以在建筑节能项目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另外,在大学里,也没有设置相应的专业和课程、以及专门培养建筑节能服务领域的专门人才。#p#分页标题#e#
毕业设计教学改革下工业设计论文
一、“真题真做真应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的总体思路
改革传统模拟型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导入企业真实开发项目,针对工业设计专业就业岗位核心技能需求开展任务型毕业设计。完成具有时代特色和市场生命力的产品。使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能迅速适应企业对实用型、即用型人才的需求;创建教师指导—企业论证—学生设计三位一体的教学链,形成市场—企业—学校一体化教学场,使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真正实现以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学生核心技能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企业真实项目背景下开展毕业顶岗和毕业设计,更加贴近中小企业的研发条件,紧扣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使学生的设计脱离纸上谈兵,更具有实战性和应用性。
(一)完善课程目标
毕业设计是教学过程的最后阶段采用的一种总结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此次毕业设计教学改革在原有基础上,要求学生在毕业设计选题上必须符合企业的实际项目;以实习学生为主体,学校为主体项目人单位平台,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开发合同》。在最后答辩中,包含了用户市场、企业对实际开发项目的认可度。通过答辩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实际完成课题项目的能力。
(二)建立毕业顶岗、毕业设计的一体化教学体系
改革单纯以学校为中心的毕业顶岗、毕业设计实践教学设置。以实践教学前期的企业与专业培养要求相匹配的对接项目为任务核心,有的放矢地安排学生到有利于项目完成的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并合理安排相关岗位的周期性轮岗。使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紧紧围绕企业项目展开。使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任务有机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
(三)创建教师指导、企业论证、学生设计三位一体的教学链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研分析
摘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既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均对农业科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高的质量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与问题,从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和熟化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完善创新创业和兼职兼薪制度、强化中央地方统筹协调、加强数据分析和战略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省级农科院;企业;成果熟化;人才培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以多种形式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推广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满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需求,为农业增产、增收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1-4]。
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政策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政策,主要分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大类;二是金融政策,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具体包括设立科研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知识产权政策,推进农业科技与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允许产学研各合作方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强化法制观念,并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市场政策,按照“放开、搞活、扶持、引导”的方针,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的科技市场体系,引导成果转化;五是人才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奖励和收益分配机制;六是土地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费,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七是管理体制政策,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八是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研究重点,引导农业科技投资立项方向[5-6]。
1.2省级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状况
人民银行合同管理论文
一、目前人民银行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在依法履职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经济法制观念的逐步建立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以往大多数按惯例、凭经验开展的工作,正逐渐依照法制的思维和方式,首选或优选合同形式来框定工作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履职效果,维护人民银行权益和声誉。同时,近年来,以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当事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不断增加,合同内容、合同范围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累计签订各类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签订合同近20份,并且呈现逐年增加态势。合同标的也从以往简单的物品、服务买卖扩展到事物委托、技术开发、基建工程等专业领域。因此,从确保依法履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考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
(二)在规范管理的制度层面上,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银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总行颁布了《对外签订法律文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外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协商、会签、审批、授权、签署、盖章、归档等一系列互相联系、衔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内容。2007年1月,人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在第六章专章规定了采购合同,用6个条款对采购合同签署程序、形式、必备条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2010年1月,人总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中规定: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2010年3月,人总行制定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应予注意的法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13个条款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提示,首次对人民银行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2012年,人总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管理事项,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发。
(三)在加强管理的实践层面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正在对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人民银行某地市分支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职责分工上,建立发起部门承办、法律部门审核的机制。明确所有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均由发起部门负责,合同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由法律部门负责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在合同审查上,建立双审复核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即由法律部门A、B岗分别审查后,双人签名,再由法律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同建立会审制度,即由法律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同时明确规定法律部门应于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以适当延长。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法律部门与发起部门的业务沟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和背景说明,认为合规合理的应吸收采纳。注重法律部门与行级领导之间的信息沟通,审查意见书应经发起部门分管行级领导签署意见方可执行。注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发起部门若有不予采纳的意见,应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反馈,否则视为完全采纳。
工程公司采购管理论文
1.创新管理工具
(1)主要平台工具的对比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主要采购信息化管理工具有三种:OA系统、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ERP。复杂的系统可以集成简单的系统,系统之间也可以有数据接口。
(2)E工程公司的平台建设路径
依靠自身的人才优势,E工程公司最初的信息化建设就是依靠自主开发,实现了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随着采购管理需求的增长,继而引入OA办公系统,结合自身力量和第三方软件公司,实现了主要采购作业网上审批,打通了从供应商选择到合同签订的整个采购流程。近两年,E工程公司有机会应用到先进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实现与外部供应商的在线互动,极大地提高了采购信息化水平,业务数据规模大幅提升。下一步,将要走ERP与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结合的道路。E工程公司将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与企业管理实际结合,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之路,企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3)培养自己的信息技术开发团队
企业发展最根本的依靠是人才,而最靠得住的是自己人。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打造一支自己的信息技术开发团队,既能将管理需求与信息技术高效结合,又能节约后期维护成本。
企业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问题
摘要:现阶段,企业项目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项目管理进行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项目管理中的风险问题也越来越多,任何风险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的进展。所以,在企业项目管理中,要重视风险管理问题,有效的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判断,提前预知风险和转移风险,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最大程度的减少企业的损失。本文中对企业项目管理的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相关的阐述。
关键词:项目管理;风险管理;风险特点;管理手段
项目管理是指在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范围、限定的资源、限定的人员内运用技术、系统、知识、工具等完成某一特定工作内容的管理手段。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风险管理应贯穿于项目的始终。不同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不尽相同,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在对风险的科学分析基础上。
1风险的特点
1.1客观性和普遍性
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这些也说明了为什么人类一直希望认识和控制风险,但直到现在也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1.2偶然性和必然性
E工程公司信息化建设采购管理论文
1.夯实管理基础
(1)概念的重新定义
信息化条件下,采购管理的基本概念应重新梳理,例如:采购的内容和范围、采购计划、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供应商、组织机构、工作岗位等,必须有明细的界定。
(2)建立物资分类和编码体系
物资分类和编码是采购的内容的具体呈现,与工程公司的业务内容密切相关,是连接设计与采购的桥梁。越早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分类和编码体系,越有利于信息系统的应用。
(3)建立文件编码规则
以项目文档管理为线索,定义采购过程文件的编码规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的关联与检索,极大地方便采购全过程信息集成,快速形成可供决策的信息流。E工程公司借助良好的工程项目文档编码系统,快速实现了OA采购信息综合查询与统计分析,在系统升级的过程中,降低了数据转化的难度。此外,供应商档案数据项、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备用方案等前期准备均是重要的采购信息化平台顺利推广的基础。总之,管理基础准备工作应在信息化建设的调研阶段抓紧落实,主动将管理需求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