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金融投资论文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投资银行资产价格金融论文
一、投资银行的功能
1、资产定价功能。
投资银行拥有卓越的专业研究分析能力,能够帮助投资主体对投资对象进行价值判断,并以此来帮助投资主体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资产定价功能是由投资银行的承销业务及一些融资服务和并购重组服务来实现的,其定价的准确性决定了投资的风险性,如果定价过高,投资银行很可能会面临包销风险;如果定价偏低,投资主体很可能会利益受损。在企业并购活动中,资产定价功能也体现出一定程度的价值发现功能,企业产权交易的背后,往往都基于价值的发现。
2、金融创新功能。
从华尔街的金融活动中,我们不难看出投资银行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主体,在金融产品创造中衍生出了很多金融产品,这在美国次贷危机之前体现的淋漓尽致,创新过度也是引发次贷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发行的债券、股票,还是衍生的金融工具,无一例外,都是由投资银行创造出来的,这些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控制机制,只要将其规范化、标准化,就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
3、价值增值功能。
价值增值是现代金融中介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也备受现代金融中介理论重视,投资银行的价值增值功能是建立在资产定价和金融创新功能基础上的,投资银行通过创造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以及对资产的风险收益进行组合来实现价值增值。在现代金融体系中,投资主体所面对的财富主要表现为虚拟的资产形式,投资者拥有处置这种虚拟资产的权利,但是,由于这种虚拟资产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的权利也就存在不稳定性,因此,投资者有必要对手中的虚拟资产进行评估,既要能够确保资产升值又要保证将风险降到最低。
金融风险预算理论下投资管理论文
一、金融风险预算理论概述
1.金融风险预算理论的形成。
造成投资风险的因素很多,包括头寸大小、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等。其中,现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市场具有很强的波动性,同时市场波动的随机性也相对较大,给金融风险投资增加了困难,因此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需要事先确定风险目标,同时利用相关的量化措施,降低实际风险与风险目标之间的差异。
2.金融风险预算内容。
通过风险预算,主要是为投资方案的确定提供有力依据,明确投资方能够接受的风险水平,并对风险进行合理的分配与管理。另外,风险预算并不是一层不变等,需要根据投资进程、实际情况等及时的进行调整。具体来说,风险投资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投资方可以承受风险的能力;(2)合理分配投资风险预算;(3)对风险预算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4)合理调节风险预算给投资带来的损失以及收益。相对于投资风险管理工作来说,可以将风险预算管理作为一个有效的工具,首先确定投资方是否愿意以及有无能力承受风险,然后进行投资风险的分配,这两个环节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作为投资管理中重要的内容,投资风险预算工作对投资决策的正确性,投资成功与否等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做好投资风险预算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二、投资管理中金融预算理论的应用
金融预算理论在投资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论文
一、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意义和价值
(1)金融投资管理还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催化剂
能够不断完善我国企业的管理机制,是市场经济急速发展趋势,企业稳定运行的根基保障,首先企业领导应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够实现其长远发展,在企业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来看,其目的和依据都必须要以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为前提,企业领导的决策事物,必然要给企业金融投资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设置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说,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以及风险意识应该首先得到提高。
(2)管理是为了规范企业行为
为企业做大限度争取利益,那么在尽心金融投资的时候,金融管理的目的也是如此,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管理人才的素质高低密不可分,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使其能够在管理工作中更加全面、冷静的分析问题,从而进行管理,为企业整取高额回报,是非常必要的。企业实施这些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也会不断的进行环境的优化和创造,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比如,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投资,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企业的投资作出合理的规划、制定合理有效的方案、提高投资的准确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气氛。
二、提高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措施
(1)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证券市场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论文
一、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投资决策认知偏差
首先,市场中投资者并非完全理性的。他们在面临不确定的境况时,受先天条件、知识储备、生活环境、获取信息渠道及处理信息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并不总是能够严格依照期望效用函数进行决策。有时投资者虽能获取准确充分的信息却无法做出正确决策,有时具备信息分析能力却苦于没有获得信息的渠道,种种因素都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使得投资者只具备有限理性。其次,市场有效假说认为投资者无法获得超额利润,但Jegadeesh和Titman(1993)的研究发现“中期惯性”现象,DeBondt和R.Thaler(1985,1987)的研究发现“长期反转”现象,投资者基于上述现象采用合理的投资策略可以获得超额利润。最后,证券市场上价格波动异常。依据EMH理论,市场出现利空或利好消息时,证券价格随之上涨或下跌。但在市场交易中,会出现证券价格不明原因的上涨或下跌,例如现资(股票代码000900)于2011年12月28日到2011年12月30日期间,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而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为了更好的解释、预测和研究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微观个体的决策行为,经济学家将心理学引入到金融学中,力求找到一种可以准确反映现实市场状况的方法。我国证券市场中散户投资者人数众多,这部分投资者受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和策略制定、选择能力的限制,在进行投资理财活动中容易忽视风险选择回报均等风险较高的策略或厌恶损失选择风险均等回报较低的策略。以下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简要分析我国投资者在理财投资决策实施过程中极易发生的几种行为偏差。
(一)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是指投资者在投资理财行为中赋予主观判断较大权重而低估客观实事的行为。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特别是具备一定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年轻散户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往往会过于依赖自己对某只证券收益率的预测,而低估产业周期、行业竞争、替代品、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导向等等客观环境和因素的影响,有选择性的接受能够证实自己对未来收益预测的信息,忽视与预测相悖的信息,从而高估或低估证券价格,导致交易次数频繁、交易量增大,扰乱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刘善军(2009)上海和深圳两个市场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市场存在过度自信。
(二)损失厌恶
损失厌恶是指投资者将收益和损失放在两个心理账户里,当取得的收益与避免的损失相等时,投资者的心理满足程度不同,往往前者小于后者。在现实生活中,中小投资者在调整自己的证券组合时,为了实现盈利落袋为安避免证券价格回调造成的收益缩水而卖出赚钱的证券,同时否认证券价格下跌带来的潜在损失保留亏损的证券。损失厌恶使得投资者在熊市时深度套牢,牛市时只能获取少量收益。
(三)羊群行为
国民经济核算课程教学思考
摘要:文章在系统梳理《国民经济核算》课程知识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民经济核算》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认为应从加强案例教学、课程论文、“雨课堂”应用等方面更好地实现课程教学。
关键词:《国民经济核算》;案例教学;课程论文;“雨课堂”
一、国民经济核算概述
国民经济核算是国内高等院校财经类统计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国民经济核算是概括描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工具,通过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可以显示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特征、格局和趋势,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思考,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知识结构
《国民经济核算》课程选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敏雪等编写的《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为本科生教材,以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的内容组成为依据,按照子体系的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内容学习,主要包括基本核算和扩展核算两部分内容[1,2]。1.基本核算是整个课程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非金融交易和金融交易)、资产负债核算、国际收支及国际投资头寸核算。其中,资产负债核算和国际投资头寸核算是关于经济存量的核算,而其余部分则是关于经济流量的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是对一时期一国范围内各生产单位所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总和的核算,反映的是核算期内各生产单位通过生产活动新增加的价值,具体包括四张核算表: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表、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表、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表、国内生产总值总表。前三张表分别提供了生产环节、收入初次分配环节、最终产品的消费积累使用环节的相关内容,而最后一张表则是概括呈现三种核算方法之间的关系。投入产出核算是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向生产领域的延伸,通过多部门结构,揭示出国民经济各产品部门间错综复杂的技术经济联系,具体包括三张表:供给表、使用表、投入产出表。其中,供给表反映了各产业部门生产的产品和各类产品的产业部门来源,使用表反映了各类产品的使用去向及各产业部门的投入,投入产出表则全面反映了各产品部门间的相互关系。资金流量核算是从资金循环角度显示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如何以消费和积累目的为导向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流转过程,是对货物与服务从生产到使用的实物循环过程的补充,具体包括两张核算表:非金融交易表和金融交易表。其中,非金融交易表集中提供了各个机构部门收入形成和分配过程、收入使用过程、非金融投资和资金筹集过程的详细数据信息,而金融交易表则是就国民经济过程中各机构部门参与金融交易的状况进行核算,反映机构部门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变化以及整个经济体的资金融通过程。资产负债核算是对一国和各部门所拥有的经济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进行的系统核算,是对经济存量的核算,它与流量核算体系的内容相结合,可以全面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完整循环模式,具体包括两张表:期初(末)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变化(积累)表。其中,资产负债表是对一国和各部门所拥有的资产(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资产净值存量结果的核算,而资产负债变化表则是呈现引起期初、期末两个时点间存量变化的各种活动和现象,涉及非金融投资和金融投资活动、资产其他物量变化和重估价变化的数据资料。国际收支及国际投资头寸核算是对一段时期内一国常住机构单位与国外单位之间发生的对外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的系统记录,可以呈现一国对外经济的整体状况。具体包括两张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其中,国际收支平衡表集中反映的是一国当期对外经济交易及其收支平衡状况,而国际投资头寸表则是反映一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存量以及各种因素引起的存量变化,可以体现各时期国际投资交易的积累结果。国民经济账户体系是对各子体系核算内容的整合,是对整个经济体系及其当期过程的完整描述。2.扩展核算是对前述基本核算部分的补充,主要涉及SNA的灵活和扩展应用(地区经济核算、季度GDP核算、旅游卫星账户体系、综合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等)、国民经济核算的动态比较(物量指数和价格指数两种思路)、国民经济核算的国际比较(汇率法、购买力平价法等)。
三、加强案例教学
应用型金融学综合改革方案
【摘要】
经济学院于2014年前半年进行了专业自评估,根据我院自评估情况,计划对金融学专业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进行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从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几个方面展开。其中改革的亮点主要体现在:网络课程的大范围开设;教学大纲的调整将紧密结合各类专业证书的考试大纲来制定;课程考核形式的大幅改革;对专业选修课的课时进行整体规划,开设小课等。
【关键词】
综合改革;改革方案
【基金项目】
本论文由西北民族大学金融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项目编号为001-10013501。经济学院于2014年前半年进行了专业自评估,根据我院自评估情况,计划对金融学专业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进行综合改革。
一、改革目标
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探讨
【摘要】为进一步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沈阳工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应该进行广泛的、深程度的改革。本文从指导教师选拔、写作方式、论文选题、撰写时间、答辩方式、成果形式等几个方面对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
为进一步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金融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经济与管理学院领导的指导下,提出在指导教师选拔、论文选题、写作方式、论文撰写时间、答辩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改革方案如下:
一、认真执行学院指导教师选拔的改革方案
(一)实行双导师制
本专业拟在与金融企业密切相关的选题中配备校内外双指导教师,这样学生可针对金融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研究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令学生无论是在收集数据、调查资料和解决问题等方面,都会得到企业指导教师的支持,并得到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指导,从而顺利完成论文的写作。这样,让校外指导教师从论文选题、开题和写作全程参与指导同时还要指导答辩,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论文应用水平,也可以令校内指导教师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大大提高了校内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但这一过程也需要配备校内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因论文的基本要求、框架、格式、书写规范等必须保证统一,这必须由校内指导老师来把关。
(二)校内指导教师跨专业公开选拔
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