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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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摘要】近年来,中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业企业占用农业用地,农村地区出现了很多被征地农户,基于此本文研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从创新账户管理方式和构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多元化补偿机制两方面入手进行总结,希望本文的观点能为关注此话题的研究者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统筹账户;多元化补偿

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与参加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情况不同,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失去了土地意味着失去了生活和养老保障,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主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衔接缺乏灵活的途径,不能实现与城镇养老保险的有效衔接。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分析

(一)社会保障制度仍未实现有效统一

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而言,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相通性和兼容性。使得农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有效过渡获得保证。这两个养老保险基金是相互隔离的状态,二者在本质上也有一定区别。就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而言,有着资金规模小的特点,其运行范围也是有限的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实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统一。有必要把失地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中。保证失地农民能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养老保险权益。在实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也要注意避免对经济发展的过度追求,应服务项目的达成度的合理分配[1]。

(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缺乏持续增长驱动力

基于市场经济角度分析,地区的基础低价应和经济条件相匹配。当前我省土地补偿算法缺乏综合考量,城镇化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用途转换后的土地增值、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物价扭曲上涨、消费支出等问题因素便是有力的印证。因此,对于被征地的农民养老待遇同样会受到地区经济实力的深刻影响,增加的幅度和宽度受到特定调整机制的影响,无法使被征地农真正享受到城镇一体化发展带来的红利。虽然我省部分地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有了逐步的提升。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就是缺乏长效待遇调整机制,没有形成特定的上升趋势,进而引发各种问题,包括被征地农民心理不平衡,导致区域动荡问题的发生。当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就意味着农民的主要收入被迫中断。农民工工资低,土地被征用就很有可能赋闲在家,整日无所事事。

二、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创新账户管理模式,科学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建议合理采取筹资的方式。执行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也可以执行个人积累基金制,把这两种基金制有效结合。从理论上来看,有必要积极维护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度框架,实现对个人账户存储基金制的有效应用。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建立积累基金制,同时执行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除此之外,还需要执行社会统筹互济机制。此时完全积累制和现收现付制的长处就能得到充分发挥。统筹资金发挥的作用是使全民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农民个人账户上积累的资金主要用来满足用户个人未来的需求。实现对被征地用户的有效吸引,有必要设立个人账户,此时被征地农民就会把自己的个人账户看做是个人的储蓄,如果这种储蓄有比较好的预期,用户把个人账户的钱全部用完,国家会继续为农民提供养老金,这便是统筹账户的作用。此时被征地农民会对参保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使得制度推行的成本获得有效降低。被征地农民会一次性缴清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会最终进入到个人账户内。将来会先有个人账户支付养老金,这说明被征地农民有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特征。

(二)构建养老保险多元化补偿机制,大量吸引农民闲置资金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多元化补偿机制和单一补偿机制相比,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用。理论上讲,因为被征地农民具有异质性,补偿需求也呈现多元化,那么补偿方式应具有相应的针对性与灵活性,以满足不同被征地农民持续发展之需要。然而,因为货币补偿具有成本低、易操作、责任彻底等特征,地方政府或用地单位均青睐于采用熟称为“一脚踢”式的无后续责任和义务的货币补偿方式。于是,在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下,被征地农民自然被排除在城镇发展红利的分享序列之外[3]。因此,地方政府应打破“货币补偿”单一补偿模式一统的局面,实行有助于被征地农民共享城镇一体化所带来收益成果的多元补偿方式。从具体措施来看,地方政府要积极探索留地补偿方式,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蓝图进行适度调整,进一步拓宽村集体经济扩面,通过产业项目分红来逐步增加被征地农民收入。同时要积极探索周期较长、预期收益良好的债券或股权补偿方式,面向被征地农民实现股权分红。也可将上述多元化补偿机制综合运用,减少被征地农民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总之,只有适度提高补偿标准、实行多元化补偿,方能保证被征地农民享受到城镇一体化发展成果,实现满意收入之需要。

三、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研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总结了两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有效统一;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缺乏持续增长驱动力。有效应对上述问题要创新账户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同时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多元化补偿机制,吸引农民闲置资金。

参考文献:

[1]陈晓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衔接问题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4.

[2]努尔比亚•库尔班.新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2013.

[3]江维国,李立清.被征地农民发展不充分与美好生活需要矛盾研究[J].兰州学刊,2019(05).

作者:王磊 单位:长春高新人才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