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错误信息分析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错误信息分析,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错误信息分析

濮阳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工作从实施到现在已经八个年头了,老百姓由最初的不理解,不支持,到现在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一点从参保率逐年递增的现象中就可以看出。随着城居保政策的日渐完善,这项惠民工程也逐渐步入正常轨道。但城居保毕竟实施时间还不是太长,在其推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信息。针对这些错误信息,下面我将逐项分析并给出较为妥善的处理意见。

一、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和城居保系统中的信息不符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和城居保系统中的信息不符主要表现在:身份证号码错误;身份证号码不符;姓名有误;性别错误;所属村委会不符。

1.身份证号码错误的情况:这个错误主要集中在城居保实施初期,由于1950年11月份以前出生的人员是集中从公安系统导入的数据,或许当时的公安数据也不是太完善,于是存在着一些明显错误信息,比如:郎中乡单1900年出生的人就达160多名。针对此种情况的具体做法也分几种情形:(1)如果该人是1950年11月份前出生的,属于不用缴费就直接能领待遇的人员。本人写变更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拿着这些资料到当地派出所变更身份信息。等派出所变更之后,本人拿更正后的正确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乡人社所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乡人社所盖章后送到县城居保中心做变更及维护工作。等这些手续都办好之后,因为牵涉到本人的待遇问题,还需拿身份证及待遇卡去银行签约,签约之后,拿身份证及待遇卡的复印件,交给乡人社所,乡人社所再交回县联社,县联社确认后才能拨付待遇,至此,这个人的身份信息问题、待遇问题才算圆满解决。(2)如果该人是1957年出生,属于即将领取待遇的人员,身份证变更所需的材料同已经领取待遇人员的变更材料是一样的,也是村委会证明,本人写变更申请交派出所,等变更之后,这些人还需要重新参保登记,因为城居保系统中没有他的正确身份证信息,新增参保登记之后,本人除按年度正常缴费之外,还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的保险费。如果他变更身份证信息在2015年9月份之前,只需补缴到2010年即可,当然补缴越多,本人60周岁时的个人养老金部分就越高;如果变更信息是在2015年9月份之后,那么他就需要交齐15年的保费,也就是本人需要补缴14年的保费,再加上今年的保费一共交够15年才能领待遇。(3)如果该人是1965年及以后年度出生,距离领待遇还有一段时间,身份证变更所需材料同上面两类人员变更情况一样,变更后也需要到乡人社所办理新参保。

2.身份证号码不符的情况:姓名是本人、性别也对,但是系统中身份证号码不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1)如:身份证号410928****07155124,李花枝,女。但实际此身份证号码是梁玉香的身份证号码,梁玉香是李花枝的儿媳。李花枝的正确身份证号码是410928****03105142,此人已经到领取待遇的时间了,但这个身份证号码在城居保的系统中没有参保,梁玉香没有参保,但已在本系统中参保。遇到这种情况,具体的做法是让李花枝的正确身份证号码作为新参保人员进入系统,并按照有关新的规定重新缴费并补缴以前年度的保费,以保证其待遇的正常发放;梁玉香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签字,一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再让其村委会盖章,带着这些资料到乡人社所办理变更手续并做变更申请,待县城居保中心复核后,本次变更才算成功。此次出错的信息及缴费金额在自己家人的身上,自己家人的账户上,不牵涉金钱问题,这种做法还是能让人接受的。(2)可是如果出错不是在自己家的人身上,那就比较麻烦了,不仅需要变更个人信息,还牵涉做新参保人的思想工作。变更时需要的资料也是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变更表并签字确认,乡所变更,县城居保中心复核,变更之后就得做新参保人的思想工作,比如系统中410928****03245136,赵开堂,男,但其实410928****03245136是李开锁的身份证号码,李开锁没有交费,他们俩没有直接关系,姓名变更之后,赵开堂这几年交的保险费全在李开锁身上了,410928****05265172赵开堂,男,系统中没有赵开堂的身份证信息,他需要重新参保登记,虽然他这几年交的保费可以让李开锁给补出来,但如果他要这几年的政府补贴(其实他有这个要求也算正常,人家只是要回本该属于自己应得的补贴),如果他交的是100元的话,政府每年补贴30元,一共210元了,如果他的交费标准是500元及以上的话,补贴还要更多呢,按最低的补贴标准是210元,也不算少了,相当于两年的正常交费了。做思想工作的原因也是为了尽量不引起不稳定因素。

3.姓名有误。(1)参保人员姓名和系统中的显示姓名不是同一人。主要表现在:系统中410928****04265147,王海华,女,410928****12156369,孔伟花,女,其实410928****04265147是孔伟花,女,410928****12156369是王海华,女,遇到这种情况,只需让她们各自拿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变更登记表,让其村委会盖章,乡所变更,县城居保中心复核就可以了。(2)系统中姓名显示有错别字。主要就是最初录入系统时操作失误造成的,大部分是王风茹,韩凤等一些容易混淆的同音字,但其实身份证信息是王凤茹,韩风。也有一些是当时协管员写字不清楚而致使录入错误,如陈遂录入成为了陈逐,这些情况让其拿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变更登记表,村委会盖章,乡所变更,县城居保中心复核即可。

4.性别错误。参保人员的性别和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不符。有这类情形:系统中张国红,410928****10155121,女,金辛庄村人,实际情况是张国红,男,出生年月也是1952年10月份。遇到这种情况,具体做法是和身份证号码错误时变更的情况一样,让其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带身份证复印件,再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所,提请县城居保中心做变更登记、维护。

5.所属村委会不符。参保人所属村委会和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不符。主要表现在:系统中赵普红是前赵屯村人,但实际是后赵屯村人。让其拿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盖村委会公章,到乡所变更,并报县城居保中心复核即可。

二、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不符

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不符主要表现在:年数对,交费金额不对;交费总金额对,但年数不对。

1.年数对,交费金额不对。比如:张三今年交费是200元,但系统中显示的是100元,李四今年交费是100元,但系统中显示的是200元。这就需要张三、李四两个当事人拿着当年的交费单据,和村协管员一道到乡人社所核对,并与信用社再次核对,经信用社确认只是单纯的这两人之间互相出错,乡所人员直接拿着信用社签字确认的交费单据去县城居保中心变更交费金额即可,因为交100元、200元的补贴都是每年30元。

2.交费总金额对,但年数不对。比如:王五是1957年出生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他必须从实施城居保开始的年份就应当交费,到现在应该交够7个年度,如果按最低标准100元交费的话,他账户总金额应该是700元,但是由于他近三年一直在外打工,本应当选择交今年一年补缴前年、去年两年的缴费方法,一共300元(如果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话),但是他没打补缴单,直接交了300元(没有打补缴单的话,系统默认就是今年的缴费标准是300元),于是系统中显示她的交费总金额也是700元,可是今年的缴费标准却是300元,缺少前年、去年的年度交费记录。遇到这种情况,为了能让其按时领取到待遇,只能要求本人再补交前年、去年的每年度100元,共200元,这样才不至于影响领取待遇。虽然这时看起来他是多缴了200元,但他交的这200元还是储存于了他自己的个人账户,到他领取待遇时每月的个人养老金增加了差不多2元,多交的200元用不了2个月也就领回来了。如果不补缴这200元的话,一直也领取不了待遇,要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只能等补齐年度交费之后的次月才可以开始享受待遇。如果他是年底的出生日期,损失还不算太大,因为养老金的待遇计算方式是从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才开始生效。如果他的出生日期是一、二月份的话,那吃亏可就大了,一月的正常待遇按最低82元计算,他应该领取的待遇估计也有上千元了吧,这1000元不发放不说,还得从开始补缴的下个月才算待遇呢。虽然现在城居保系统中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信息,但我们针对这些错误信息正在逐步处理,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日益推进,错误率会越来越少,城居保系统也一定会逐渐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作者:孙桂丽 单位:濮阳县人社局郎中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