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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是金融体系的终端环节,对支持辖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域经济在金融支持的作用下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力,但应该注意到作用背后存在的差距与缺陷,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贡献的潜力。
(一)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1.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处于转型期。
以湖北省为例,2014年湖北省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6365.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增幅高出全省0.6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59.8%。2014年,县域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8.9∶50.8∶30.2调整为18.1∶51.1∶30.8,县域规模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995.45亿元,占全省比重为44.8%,第三产业增长11.8%,县域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工业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2.县域经济构成成分复杂,综合性明显。
县级行政单位是承上启下、连接城乡的重要桥梁,是联系宏观与微观、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枢纽,包含了公有制、集体所有制、民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以及集体统一经营和个人承包经营(农村)多种经营方式,部门齐全、行业众多、功能完备,是相对完整的经济运行体系和基本单位,涉及诸多生产领域和非生产领域、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金融支持的现状
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提供的金融支持体现在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主要指非大额金融投资的贷款需求。县域经济综合性强,包含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和基层政府组织多种金融需求主体,不同类型主体根据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自身需求特点等,形成了互有倚重、相互交叉的金融需求-供给网络,主要可以分为“三农”金融需求、县域工业化金融需求和城镇建设金融需求、民营经济发展金融需求和居民消费金融需求。
二、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需求旺盛与金融供给抑制之间的矛盾
随着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域经济中单个微观经济主体对资金需求明显扩大,引发信贷需求总量快速增长,而同期县域金融供给却相对不足,旺盛的金融需求和抑制的金融供给间存在矛盾。具体表现为:
1.金融需求与供给数量上的差异。
由于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化运作,其将防范金融风险、保持业务的稳定运行和获取最大限度利润作为首要经营目标。受此驱动,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推行城市发展战略,商业银行战略重点在于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其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城市和工业项目,对县域“三农”金融需求、民营经济发展需求关注不足。
2.金融需求与供给质量上的差异。
不同的经济主体在融资需求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如规模、渠道、期限等存在差异,表现出多层次性特征。此外伴随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长期资金借贷和中间业务需求相对增加,对金融创新产品和创新业务需求亦不断增长,原有较为传统、单一的融资方式、业务种类、金融产品种类和数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金融需求。
(二)金融资源来源与去路之间的矛盾
县域金融资源特别是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导致的“抽血”效应是长久以来存在的,主要表现为储蓄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即储蓄资金由基层金融机构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信用社向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逆向流动趋势。以湖北省为例,2014年一季度湖北省县域金融机构增量贷存比为4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1个百分点。导致逆向流动的原因包括某些金融规定导致的制度性流动、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战略导致的经营性流动、商业银行追逐更高利率的逐利性流动以及邮政储蓄、保险系统等渠道行流动。“抽血”效应势必会加剧地区信贷资金的紧张程度。
(三)金融资源在县域内分布不均匀的矛盾
县域金融资源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不均匀状态,信贷投向与需求对接失衡,表现为有限的金融资源在多种类经济主体之间不均衡分布。商业银行为防范风险,加强资金的集约管理和审慎经营。中小企业贷款额度较小,风险偏高,贷款管理成本高,预期收益低,因此县域商业银行贷款结构不平衡,有限的信贷资金明显偏向大中型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即主要满足了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建设金融需求。在金融需求总量规模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更凸显了“三农”、民营经济发展金融需求紧张态势。
三、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县域企业发展水平缓慢,加剧信息不对称局面
县域民营经济多为中小企业,多数仍处于发育期,由于运转不规范、管理制度落后、财务不透明等缺陷,加剧了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逆向选择”效应和“道德风险”,并提高了单位交易成本,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预期收益率。进而促使银行采取信贷配给措施,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二)金融中介服务缺失,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县域经济体内,缺乏基本的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如担保公司、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严重缺失,导致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县域经济体内部分经济主体无法通过完善的担保服务来满足贷款需求;此外金融中介服务组织弱化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也无法发挥。
(三)组织形式缺陷,信息传递滞缓
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按行政区划设置总行、省级分行、地市分行、县支行,形成了“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组织模式格局。而县支行缺乏信贷自主权,贷款核查、审批多由一级分行或总行负责。管理权限与经营主体的不匹配、深层次银行科层结构和过长的委托—关系链条,影响了信息传递速度和效率,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同时影响贷款发放速度,降低资金时效性。
(四)不合理行政干预
金融机构按照行政区划和政府层级设置的组织结构,使得地方政府对于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行政影响力。部分县级政府为了达到县级经济的快速增长,强制要求县域内金融机构为当地的基础设施或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争夺有限的金融资源。在信贷资金投向已经偏向工业化和城镇建设融资需求地情况下,不合理行政干预更加剧了其他经济主体的融资困境。
四、完善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重构县域金融体系
应该完善重构现有县域金融格局,使之适应县域经济发展,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并引入民营金融机构,满足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1.强化县域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
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明确其性质及定位,发挥政策性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导向、杠杆作用,填补商业性金融功能的空白,为农业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基本设施建设等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优化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应该优化现有组织结构,例如县级支行可以结合各个县域在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市场发育状况、货币化程度等方面的实际进行分类重组,根据金融趋同、鼓励适度竞争的原则,按照业务量的大小对县级支行进行优化组合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此外,应该扩大基层行信贷自主权,进一步清理和减少对基层机构的干预,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但同时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内部控制。
3.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通过组织制度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在经济发达地区,改建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满足农村内部中小企业和经营大户的资金需求来争取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与农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在欠发达区,成立由农户入股按合作制原则发展的小额信贷合作社,为入股农户生活和自给性生产提供小额信贷。
4.规范发展县域非正规金融。
放松金融市场进入管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形式的民营金融机构进入县域金融市场,缓解现有金融功能有限和信贷供给不足的局面。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合法化,鼓励正常的民间借贷。但同时要做到合理利用和有效监管,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降低不稳定风险。
(二)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征信体系建设
1.加强县域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系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支撑,是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物质基础。积极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完善征信系统监管体系,建立县域经济信用等级评定机制,改善县域社会信用环境,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效率。
2.健全金融中介机构体系。
通过培育、引入有规模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担保机构、评级机构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信用增级、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信息透明程度和财务管理能力,弱化信息不对称,保证企业资金运用的时效性和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应该转变县域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将能够由市场机制调节、中介组织参与、企业自行决策的事务交还相应经济主体,减少对于具体市场行为的参与和干涉。推进财政、金融和投资等各项配套改革,通过改革,解决好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培育经济增长的内生机制。
作者:刘国威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