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对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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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对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要:数字技术的进步增加了农业供应链中参与主体获得融资的机会,有助于引导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运作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对农业实现全面现代化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数字技术突破了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技术瓶颈,增强了风控能力,有助于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能力,但是目前该模式仍然存在覆盖的农业供应链范围有限、产品供应商数量较少、核心企业未充分发挥作用、风险防范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最后,本文从参与主体、金融供给商和政府角度分别提出建议,以扩大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

关键词: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农业现代化;数字技术;风险控制

一、引言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我国有2.1亿小农户。我国农业生产以小农户为主,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优化小农户的生产、组织方式,全面提升小农户的生产能力。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将农业供应链作为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工具,农业供应链作为一种可以带动大量农户、优化农业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对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有重要意义。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基于农业供应链中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为参与主体提供资金的融资模式。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有助于引导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运作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董翀和冯兴元,2020)。然而,由于存在农业经营风险高、农户缺乏抵押物等顽疾,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农户的效果并不理想。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场景化、生态化、线上化和数字化是未来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数字金融具有信贷产品灵活、业务效率高、经营成本低和覆盖范围广等优势,结合数字技术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可以提高农业供应链中参与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融资机会。鉴于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业供应链发展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研究数字技术如何影响农业供应链金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学者对我国不同的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刘利科和任常青(2020)对新希望“好养贷”研究发现,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在风险控制、客户筛选、风险定价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是对逾期的处置缺乏手段。汪雯羽和孙同全(2019)对三家互联网金融企业主导的价值链金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通过科技优势、平台优势和场景优势提高农业企业的信贷可得性。目前的研究以案例分析为主,缺少对国内发展情况的总体讨论。因此,本文将总结我国数字技术发展对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影响,讨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提升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提出建议。

二、数字技术发展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影响分析

(一)数字技术突破传统技术瓶颈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供应链的参与主体较多,金融机构的审查环节也较多,除了传统环节还有贸易背景调查、单据核实等,因此对技术要求更高、人工操作成本较大,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主要在产品标准化、价格波动小、行业成熟度高的行业采用。数字技术的发展可以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门槛,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首先,依托数字技术发展的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可以对农业生产、销售等信息实时收集,优化农业生产,提升农作物质量,使农业供应链更加符合金融机构对信息的要求。其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远离金融网点,面临金融“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借助数字技术,生产经营主体完成预授信后可以通过智能设备申请贷款,突破了网点的限制。最后,农业供应链上下游多,分散在不同地区的情况较为常见,传统金融机构受经营范围的限制难以覆盖产业链的全部农户,或者核心企业需要与多个金融机构合作,数字金融有跨区域经营的优势,金融资源的配置更有效率,也有助于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农村,缓解农村缺乏资金的局面。

(二)数字技术增强风控能力

目前,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在实践中的风控有以下特点:一是通过受托支付发放贷款,确保贷款用于农业生产,避免资金流出供应链;二是根据生产经营实时数据建立风险模型,动态监测农业供应链的运行,便于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三是线上线下双重风控,通过自有或合作的线下团队对供应链中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变化、农产品市场变化、政策变化进行实地考察并持续跟踪监测,确保掌握信息的准确性;四是结合农资采购场景和消费场景形成农业供应链闭环,当农户违约时机构有能力处置农产品,减小损失;五是通过保险降低风险,鉴于农产品的属性,要求企业配套农业自然灾害险、农产品价格保险等保险产品,当出险时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六是选择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这类企业市场竞争力强,有定价能力,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与合作更规范。从主要风控手段看,没有数字技术的支持大部分手段将失去效果,金融机构会更倾向服务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数字技术增强了农业供应链的风控能力,让小农户获得融资机会。

三、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比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更有风控优势,加之数字技术提高了金融业务的效率,随着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数字农业供应链的发展情况还不如预期。

(一)覆盖的农业供应链范围有限

虽然数字技术已经在农业领域采用,但能达到数字农业的农产品种类非常少,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数字农业仅占数字经济的7.30%,因此目前供应链金融仍然离不开线下审贷。数字金融在支持农业供应链时,也主要支持高经济附加值、易标准化的农产品,合作的核心企业优先为行业龙头企业。根据2020年底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的数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仅有1120家;农产品电商龙头拼多多在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宣布将孵化500个农产品供应链品牌,这些数据与带动2.1亿户小农户比差距非常大。将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从农业高附加值产业、龙头企业复制推广到一般性农产品、中小农业企业甚至小农户仍需继续努力。

(二)产品供应商数量仍然较少

一方面,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为农业价值链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并不多,一类是能把控农资线上采购、农产品线上销售以形成供应链闭环的头部电商背景金融科技公司,如蚂蚁金服、京东数科等,一类是农业龙头企业自建的金融服务平台,如新希望金服;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在利用数字技术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时门槛较高,传统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建立供应链平台或电子商务平台的方式为农业供应链服务,考虑到成本仅大型银行总行层面具备搭建的实力,如中国农业银行的数据网贷,平安银行橙e网等。总体来说,提供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传统金融机构数量不算多。

(三)核心企业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部分农业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关系比较松散,对生产中的农资采购与农产品销售路径缺乏把控力,同时核心企业为合作农户提供增信时缺乏利益激励,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中的农户提供增信的意愿低于预期。特别在有垄断特征的农产品供应链中,供应链金融对农户农业增收及获得社会化服务的效果大打折扣(董翀等,2015)。一些核心企业凭借垄断优势故意占用上下游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则为核心企业提供了赚取利息的空间,导致供应链中的中小微农业企业和小农户的利益被挤占。

(四)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

数字金融可以解决部分金融业务中的风险,但是农业供应链仍有一些行业风险特征需要继续探索风控办法。大部分农产品以易腐生鲜形式进入消费市场,仓储、物流成本更高,易腐性等特点都要求较短的销售周期,因此农产品对市场供需变化及突发事件的化解能力较其他行业弱,更易受到冲击,农产品生产盲目跟风导致价格暴涨暴跌的事件近几年也时有发生。目前市场上商业性的农业保险较少,农业保险仍以政策性保险为主,覆盖的范围和作物类型均较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出险后的理赔金额相对于实际损失往往杯水车薪,而供应链具有风险扩散的特征,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产生的风险劝退了大量非头部的数字金融供应商。

四、提高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覆盖面的建议

国家诸多支持文件表明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如何充分发挥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离不开农业供应链自身发展、供应链金融生态的完善以及政府的适当支持。农业供应链自身发展可从三个方面着力以提高数字金融的支持能力。第一,继续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的大方向发展,市场需要更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入,为小农户提供技术支持。数字技术赋能农业供应链不仅能推动农业供应链自身的优化发展,减少农产品供给在市场中的被动局面,也有利于整合、挖掘农业供应链的各类数据,为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打好基础。第二,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居民线上购买生鲜的习惯快速养成,未来应继续依托电商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化。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中国农产品流动渠道中,截至2019年电商渠道仅为2.8%,农产品线上销售潜力巨大。农产品销售线上化,一是可以直接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减少生鲜的耗损,加速现金回流,二是便于积累经营数据,作为信贷中增信的依据。第三,探索多个核心企业共同把控供应链模式,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有限,带动2.1亿小农户的农业供应链必然产生中小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情况,鉴于中小企业的经营能力及对供应链较弱的把控能力,供应链多点把控可以提高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覆盖更多的小农户,且不易形成垄断,可以更好地保护小农户的利益。从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供应主体看,具备农业供销场景的机构如电商平台、龙头农业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巨大的优势,但是有金融部门的头部电商及龙头企业总量有限,要带动数以亿计的小农户需要更多主体的参与。农业供应链这种组织方式继续推广与下沉,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管理经营能力一定会出现分化,管理组织方式不规范的情况更常见,愈发难以契合金融机构的要求,加大了数字金融与农业供应链的对接难度。可以发展农业供应链撮合中介机构,通过农业技术指导、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农业等形式使农业供应链经营更规范、标准,并利用数字技术整合农业供应链的信息,帮助其与金融机构顺利对接。在成熟的供应链中,除银行外,保理、信托、证券都是重要的资金渠道,农业供应链亦可通过撮合中介机构实现标准化,与更多资金方对接,探索更多的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来丰富资金来源,提高小农户的信贷可得性。农业供应链的发展不仅是商业行为,也关系农民生活质量、农产品国际战略地位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因此,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功能。第一,数字农业供应链金融在发展初期应有所侧重,前期优先考虑与政府合作,支持地区优势及特色农业供应链。政府可以给予数字金融供应商一定的发展便利,通过场地、人员支持,积极宣传等方式支持农业供应链与数字金融供应商对接,数字金融支持地区重点农业供应链也可以更好促进地区产业发展战略的实现。第二,加快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供应链信息平台可以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效率,业界和学者都一直呼吁建立信息平台,信息平台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政府应积极发挥组织角色,与数字金融机构一起搭建信息平台,并积极开放部分政府数据,丰富农业供应链的数据类型,提高数字金融支持农业供应链的效率。第三,探索数字监管模式。农业供应链存在一定的风险且风险具有系统性,同时农业供应链在地理上有分散性,因此政府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需要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的协作,这也要求政府要积极利用数字手段进行科学监管,不断探索、提高监管能力。

作者:汪雯羽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