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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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

农村金融对农村的再生产过程起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它通过资金的流通,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再配置,特别是对农业产品交换价值的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再投入、促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服务于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部分地区已改制为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这些金融机构或者由于资金来源广泛,或者受到政策支持,资金规模大,社会接受程度高,是农村金融供给的主要渠道。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领域逐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农村经济活跃的地区开始出现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但受到资金规模、业务范围等因素影响,主要作为农村金融的补充,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这些金融组织共同形成了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社会资本主导的民间金融分工协作、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格局。

二、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概况

据中国银监会数据统计,到2012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数达到11.3万个,组建村镇银行876家,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机构网点已覆盖了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延伸到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为20.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占当年各项贷款余额的27%。

2、胶州市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2013年,全市(县)共有银行金融机构24家,其中主要涉农服务机构3家(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镇及以下物理网点25个(全市共6个建制镇,含邮政储蓄所10个),涉农(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余额99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24.5%;小额贷款公司6家,涉农贷款余额2.2亿元,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36.7%。

3、胶州市农村融资实践

第一,建立以政府引导的农村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种植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业建设提供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财政对农户冬暖大棚等设施建设予以贴息支持。政策实施以来,财政贴息70万元,撬动涉农信贷资金1579万元。2013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业务设施,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全市村级设立24小时自助银行15个,自助服务终端200多台。同时,还建立了金融机构与镇村交流工作机制,打破银农信息阻隔,推进金融支农工作。

第二,以需求导向创新金融产品。

农村经济活动,因行业不同,产品不同,农户拥有的可抵押资产不同,融资活动具有很大的异质性。为满足不同的融资需求,需要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和可抵押资产的具体情况设计融资流程和产品。胶州市银行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细分市场,主动对接目标客户,提高融资效率。农商行对农户贷款采取“集中受理、集中评级、集中授信、集中复审与贷后管理”的模式,节省信贷流程,节约了交易成本。邮政储蓄银行针对农户的特定需求,与辣椒市场业户、养貂专业户、制帽加工业户“、龙头公司+农户”合作,提供定向信贷支持0.5亿元。

第三,培育以支农为导向的小型金融机构。

加快金融领域向民间资本放开,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2011年成立了青岛地区首家村镇银行,针对农户贷款小额、分散的特点,积极争取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源。自2009年以来,设立了6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在发展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合作金融服务,青岛双王果菜专业合作社吸收入股资金180万元,向社员提供贷款110万元。

第四,深化农村产权改革。

农民有房屋、农地、林地等大量沉睡的资产,由于受我国固有的农村产权赋权的限制,无法进行抵押融资。胶州市通过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以政府控股的担保公司提供抵押融资担保,农户享受优惠担保费率,为农村资产资本化提供可能。对可能出现的清偿风险,还约定银行、担保公司的承担比例,降低银行风险成本。全市在产权交易中心已实现实物资产交易18起,交易额274.1万元。

三、农村融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贷供给不足

根据调查,全市25家银行机构中,开展农户贷款业务的有7家,仅占28%,只能满足30%左右的资金需求,涉农贷款额只占全市贷款余额的24.5%,且国有四大行中只有农业银行开展农户贷款,这与全国农村信贷短缺的现状基本一致。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联合的《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通过对全国36000多户样本调查,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为27.6%,与农村信贷投放总额低相反的是较高的农村信贷需求。上述报告还指出,农村有正规信贷需求的家庭占比为19.6%,高于城市的17.2%,农村信贷供给总体相对不足。2、融资成本高尽管为了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国家提倡“三农”贷款项目实行优惠利率,但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本质是金融企业,仍然要追逐利润目标。而且要面对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因素影响大、收入不确定性高的风险,且在实际利率执行过程中,农户极少能享受到优惠利率。在胶州银行机构中,“三农”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50%左右,远高于工业贷款利率30%的上浮率。对胶州市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利率调查表明,最优质的客户可以享受到6%的基准利率,但平均利率也在9%以上。

3、产权资本化程度低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资源还权赋能开始破冰,在各地积极探索过程中,出现了成都、温州等土地流转模式。但对广大农村而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只是星星之火,产权界定不清,农民就无法获得稳定持久的财产性收益。胶州已在全市469个村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全市村庄总数的71%,已经实现的产权交易额只有274.1万元,在融资总额中占比微乎其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固有的观念,将土地作为最基本的、也是最后的生存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与涉及产权交易转让的价值评估、风险补偿等制度建设的滞后有关。

四、优化农村融资环境的建议

1、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

农村金融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应当立足于金融机构多元化、市场化,不断推进金融增量改革。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到人口集中的镇村布设网点,强化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健全镇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合作金融,通过社员入股实现小额资金互助,以自助性联合助推农业产业化。继续推进金融向民间资本放开,引导、指导好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增加支农资本量,并向有条件的镇驻地延伸服务网点,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

2、增加面向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

根据农业生产养殖户、农村小工商业者、农产品加工储运企业等经济体的不同需求,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和抵押融资特点的融资品种。胶州市已经形成了制帽、养殖、手套加工、花卉种植等多个专业镇、专业村,加强与特定群体的合作,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搜寻、谈判议价、贷后监督等交易成本。2014年,胶州市还为种粮大户发放了山东省首笔粮食直补资金抵押贷款140万元,对创新农村抵押融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3、加快农村产权资本化

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中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在顶层设计上为农村产权资本化提供了指引。应充分发挥市场对农村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遵循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受益权等各项权利,通过还权赋能,积极探索开展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融资。健全农村产权资本化的运行和保障机制,在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鉴于农民在与金融机构谈判中的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还应成立市场公允的资产价值评估机构,确定合理的评估标准,为资产抵押和处置清偿提供参考。

4、强化政策支持

农业生产具有天然的自然因素影响大、生产周期长、抗风险能力低、收益低等特性,决定了农村资金流转慢、贷款回收期限长。金融机构出于利润考虑,必然会更加偏好于工商业贷款,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实施者,理应在政策制定上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发展。成立财政专项资金,一方面用于涉农贷款的贴息补助,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用于贷款的风险补偿,当抵押资产不足以清偿涉农贷款时,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风险补助,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

作者:付念文 单位:山东省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