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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农场产业结构特点
1.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数量少
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共193个,占总数的10%。其数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比较效益低,所获收入只有园艺种植类家庭农场的5%~10%,农民积极性不高;二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农场主是外地农民,不符合登记条件;三是传统农业抗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民不愿承担种粮风险。
2.园艺种植类家庭农场数量较多
园艺种植类家庭农场共315个,占总数的16.3%,主要产品涉及蔬菜、果树、花卉苗木等。此类家庭农场经济效益高,但用工量大,目前劳动力多数集中在60岁左右。再过5~10年,原有劳动力丧失,新的劳动力又难以跟上,此类家庭农场将会面临劳力紧张的局面。
3.养殖类家庭农场数量占绝对优势
养殖类家庭农场共1292个,占总数的67%,生产经营主要涉及山羊、生猪、禽类、水产等产业。但在这类家庭农场中,80%以上存在证照不全的现象。并且在认定标准上,只对养殖类农场的规模作了限定,而没有把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环评作为前置性条件,这些小规模的养殖场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二、家庭农场金融需求
家庭农场是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金融服务需求不同于普通农户,由传统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向规模化、综合化、特色化金融需求转变。下文将利用调查数据,从金融需求数量、金融需求期限、金融需求用途、金融需求内容这四方面分析南通市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特点。
(一)金融需求数量
与一般的小规模经营农户不同,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大,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在生产过程中也比较重视先进技术设备、高质量生产要素的投入,因此,其资本投入量较大。一般来讲,家庭农场日常经营中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资金基本能够自求平衡,但如果想扩大再生产则需要借助外源融资。家庭农场随着规模化经营不断扩大,对资金需求量也会逐渐增加。调查显示,92%的家庭农场都认为发展中最需要的是资金。本文所调查的86家家庭农场在如下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农业机械的购买、农产品深加工技术设施购买以及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品牌形象塑造。南通市金融需求数量存在以下两个特征:一方面,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金融需求数量存在明显差异。86家家庭农场合计融资需求8797.8万元,户均102.3万元。44.19%的家庭农场贷款需求额度在200万元以上,30.23%的家庭农场贷款需求额度在100万~200万元之间,19.77%的家庭农场贷款需求额度在50万~100万元之间。10万元以下的资金需求,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能够轻易实现供给,所以并未显示在家庭农场对正规金融的需求中。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对金融需求额度也不相同。调查显示,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金融需求为101.7万元,园艺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金融需求为154.3万元,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金融需求为201.43万元,养殖类家庭农场的平均金融需求为323.6万元。以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年出栏生猪1600余头,每次购进猪饲料都在2万斤,以单价2元计,每月就需资金4万元,再加上扩大生产规模、维持正常资金周转,该户今年贷款需求额在250万元。再以某种植类家庭农场为例,在家庭农场的发展初期,每年大概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20万元,购买农业生产的机械设备费用大概需要30万元,购买生产过程中投入要素的支出大概为30万元,如果考虑到发展后期还需要增加设备投入、购买先进技术等来扩大生产规模,该种植类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短缺,该农场今年贷款需求额度约为120万元。
(二)金融需求期限
相比于一般农户“短、小、频、急”的临时性金融服务需求而言,家庭农场对金融需求期限的主要特征表现为长期金融需求和短期金融需求并存,并且以长期金融需求为主。如通州区五甲镇老地方家庭农场需要购置大型农机具,因此其希望贷款期限最好为1~3年。南通市海安县养殖专业合作社,目前存栏生猪800头、占地100亩,农场准备扩建购置生猪200头,需3年期左右的融资200万元。调查结果显示,60.47%的家庭农场希望融资期限为1~3年,22.09%的家庭农场希望融资期限为3年以上,仅有17.44%的家庭农场希望融资期限在1年以下。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家庭农场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购买种苗、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因此其具有较强的短期融资需求,同时家庭农场还需要资金用于支付土地流转租金、雇工工资等季节性项目,这种短期融资需求的期限一般在6~12个月,并且具有明显季节性特征;另一方面,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场的生产利润,家庭农场也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厂房建设和维修、机器设备购买等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这些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相对较长,因而所需要的资金期限也相对较长,这种长期融资需求的期限一般在1~3年。
(三)金融需求用途
由于家庭农场通过市场经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因此,家庭农场贷款以长期发展性用途为主,如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等,而较少用于临时周转性的生产需求,例如用于购买农资化肥、饲料等临时的生产投入。调查结果显示,65%的家庭农场借款主要用于扩大生产规模,16%的家庭农场借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只有13%的家庭农场借款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资金周转。
(四)金融需求内容
我国的家庭农场具有双重身份,其既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家庭农场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政策及时调整生产决策。因此,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需求内容呈现出多元化需求的特点。除了常规的贷款需求以外,家庭农场对支付结算业务、理财业务、期货业务等金融服务也有需求,同时家庭农场还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农产品销售、价格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服务。调查结果显示,89.3%的农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农业保险服务,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农场经营项目易受病虫害、生态环境、气象、疫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面临较大风险。65.4%的农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54.5%的农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销售市场信息服务。32.6%的农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理财服务,家庭农场的资金使用存在较强季节性,在农业生产的旺季,家庭农场迫切需要大量外部资金投入,而在淡季,家庭农场存在大量短期闲置资金,季节性特征决定了家庭农场迫切需要理财方面的金融服务。21.8%的农户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农产品期货服务,以此来规避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风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经营风险。
三、家庭农场金融支持供给现状
近年来,尽管正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家庭农场缺乏合格抵押品以及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不足等原因,南通市66.34%的家庭农场资金借贷来源主要为民间借贷。通过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筹集资金的家庭农场占比分别为9.12%和15.40%,另有9.14%的家庭农场选择了其他融资渠道。(一)贷款额度据调查,目前,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贷款规模不设上限控制,但家庭农场所获贷款额度一般在100万元以内。其中,39.70%的家庭农场获得的贷款规模为10万元以下,30.56%的家庭农场获得的贷款规模为10万~30万元,24.45%的家庭农场获得的贷款规模为30万~50万元,获得50万元以上贷款规模的家庭农场仅有5.29%。
(二)贷款期限
目前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主要发放1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发放的贷款中,34.56%的贷款期限为6个月以内,52.67%的贷款期限为6~12个月,而期限在1~2年以及2年以上的贷款比例分别只有8.89%和3.88%。可见,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所发放的贷款期限总体较短。
(三)贷款模式
1.种养殖物(权)抵押贷款模式
一般而言,农场的种养殖物是家庭农场最为直接的可抵押资产。通过开发适宜种养殖物(权)的金融产品是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支持的主要形式之一。海门市申江联牧业是南通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企业拥有奶牛600余头,是上海光明乳业乳制品原料提供商之一。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壮大,该企业因为资金严重短缺并且缺乏相应的抵押物而无法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该企业以382头奶牛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280万元。经过海门市农村商业银行和申江联牧业公司的商议,以及海门市工商局的有效沟通和协调,海门市农村商业银行将奶牛所投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变更为银行,并将企业两名股东的个人资产作为担保,最终获得银行贷款。
2.“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模式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不断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村住房抵押权成为家庭农场获得金融支持的新型抵(质)押品。高家庄家庭农场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占地面积约120亩,其中水面30亩,准备投放成品鱼用于垂钓;土地90亩,其中:30亩地用于栽种樱桃和无花果共2万株,40亩地用于栽种紫叶李8万株。计划投资200万元建一个休闲与娱乐服务一体的家庭式农场。其中租用土地年租金为21.6万元,水面及树苗投资100多万元,除部分自有资金外,估计资金缺口在1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购树苗、鱼、建阳光大棚、房屋以及配套设施。南通市农村商业银行刘桥支行对其投放了为期1年的贷款,该贷款以家庭农场主的农村住宅地作为抵押,贷款金额达80万元。
3.农机设备抵押贷款模式
种植类家庭农场拥有多种类型的农业机械,这些机械可以作为家庭农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重要抵押物。目前,南通市金融机构通过与地方农经部门、相关农机销售商进行合作,设置了针对家庭农场农机具设备抵押贷款的模式。农机设备抵押贷款模式的主要操作步骤为:首先,家庭农场主与农机设备的销售商签订购买协议;其次,家庭农场主为其所购买的农机设备办理以相应的贷款银行为受益人的保险;再次,家庭农场主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最后,银行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对家庭农场发放相应贷款。
四、家庭农场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额度和期限与家庭农场生产无法匹配
由于没有专门的面向家庭农场的信贷管理办法,南通市金融机构目前主要参照对一般农户的放贷方式对家庭农场发放贷款。然而,由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农户金融需求差异明显,参照普通农户对家庭农场实行贷款管理必然导致其部分金融需求难以满足。这种不匹配性主要体现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两方面。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贷款额度以30万以下为主,而大部分家庭农场金融需求额度在100万以上。受资金约束,家庭农场的发展将会失去潜在利润增长的投资机会,呈现“成长性破产”现象。同时,经营资金不足会导致家庭农场无法购买先进设备、引进先进技术,从而使家庭农场创新能力不足,进一步阻碍其成长空间。此外,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不足迫使家庭农场转向更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南通市家庭农场大多采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66.34%的家庭农场资金借贷来源主要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比重过高会使家庭农场资金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从而限制家庭农场发展。南通市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贷款期限以1年及以内为主,但60.47%的家庭农场期望的融资期限为1~3年,以中长期为主,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融资期限很难满足家庭农场的发展需求。
(二)贷款程序复杂,需求满足程度低
相比于传统农户,家庭农场对金融机构资金需求较大,但家庭农场和传统农户同样缺乏合格的抵押品。根据南通市金融机构贷款相关规定,如果申请贷款金额超过10万元,贷款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抵押品,然后由金融机构对这些抵押品进行价值评估,从而决定放贷额度。所以,家庭农场想要获得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通常需要金融机构调查、抵押品评估和上报贷款审批等程序。这些手续较为复杂,时间也较为漫长。调查显示,部分家庭农场主因不愿等候银行的层层手续或因用款时间紧迫而转向民间借贷。此外,有将近1/3的家庭农场仍然不能通过任何途径获得生产所需资金,资金满足程度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多数家庭农场所能提供的抵押品并不是金融机构青睐的,由于缺乏资产评估机构及交易市场,家庭农场通常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它们只能通过农户之间相互联保、民间借贷等方式获得部分所需资金,但是这些额度远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需要。
(三)金融支持内容单一且产品设计不够合理
由于家庭农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在家庭农场金融支持内容和产品设计上均缺乏经验。目前,南通市金融机构为支持“三农”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业龙头企业与传统农户,专门针对家庭农场设计的金融产品比较匮乏,并且产品设计不够合理。如南通市针对家庭农场的农业保险覆盖面较低,保险赔付难以覆盖成本,这使家庭农场无法较好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虽然南通市农业保险险种从2007年的4种扩大到目前的13种,但还存在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保险产品在化解市场风险中发挥的作用较小。此外,对家庭农场运营中需要的诸如理财业务、期货业务等金融服务,很少涉及到,金融支持还局限在贷款支持上。
五、促进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多元主体并存的金融服务体系
应逐步构建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导,各级商业银行共同参与,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竞争的多元化家庭农场金融服务体系。家庭农场多数分布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在县域层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并且和当地家庭农场及农业龙头企业联系紧密,应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金融主管部门还可出台政策,引导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实际情况,适当突破信贷风险等监管指标,从而提高它们对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此外,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各级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担保公司,通过政策激励的方式鼓励家庭农场之间成立互助性担保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
(二)不断探索金融抵押担保新方式
家庭农场金融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品。应根据家庭农场的不同类型和规模,不断探索金融抵押新方式。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和农业基础设施规模较大,同时拥有较多的农机设备,针对这类农场,可以推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设备等为主要抵押品的金融产品;针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可展开产品订单合同质押模式;针对农产品加工类家庭农场,可发放加工设备抵押贷款。
(三)不断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应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力度,设计出适合家庭农场需要的金融产品。对目前适合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要继续深入推广,如联保互保、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对于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可以在上下游之间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并在政府配套措施落实、风险可控并流转可实现的前提下,试点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此外,针对家庭农场金融服务需求所呈现出的多元化特点,除了提供常规贷款产品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理财和期货等多元化服务。
(四)不断完善农业保险
完善农业保险,有利于减少家庭农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粮食作物应采取强制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其次,政府部门应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并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最后,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能力,充分发挥农民自身抵御风险的积极性。
作者:吴婷婷 余波 单位:南通大学商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