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外贸竞争优势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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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在外贸竞争优势中的作用

一、近年来我国外贸传统

竞争优势不断弱化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原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禀赋如劳动力、土地、电力、环保等成本已远超周边发展中国家,原材料成本甚至高于发达国家。在中低端工业品市场上,中国出口正遇到许多成本更低廉国家日益激烈的竞争,拼资源、拼价格的增长越来越难以为继。外贸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高新技术和品牌产品出口存在短板。2012年,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不足30%;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仅占总数的20%左右。中国虽然已经成为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但是无论从出口产业结构、产品技术含量、经营主体竞争力、创新能力以及外贸宏观管理,还是从人均贸易规模、获利情况看,与贸易强国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现阶段,如何在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规则的框架下,提高外贸竞争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普遍认为,现行国际贸易规则下,出口补贴等财政政策已不被允许,政府所能做的,主要是通过贸易规则许可范围内的金融支持政策,实现金融资源更有效率的配置,最终促进出口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技术进步,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二、金融支持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中的作用

(一)金融支持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且政府管制较为严格,融资难度大,所以长期以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间接融资而非直接融资,这样,银行等金融信贷机构就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而银行在提供融资时,不论是出于政府政策规定,还是出于银企关系,抑或是出于规避风险等方面的考量,都比较倾向于将信贷主要投放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信贷总体供给偏紧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方面的困难尤其突出。具体到外贸企业,由于我国外贸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占比很高,因此在争取银行信贷方面所遭遇的困难非常大。加之国际贸易竞争激烈,外贸企业又必须遵守严格的贸易法规,因此在面临信贷约束时,往往只能走民间融资的渠道筹集资金,被迫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因此,通过对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扩展外贸企业的融资渠道,消除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外贸企业的信贷歧视,就能够有效降低外贸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样也就直接降低了其经营成本,令其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即便不能获得成本优势,至少也可避免由于信贷成本高造成的成本劣势。

(二)金融支持有助于企业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企业对资金渴求强烈,但因无法获得充足的扩张资本常常面临流动性约束问题。而金融部门具有融通资金的能力,能够帮助企业获得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支持,使企业能够扩大生产,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成本,获得比较优势。在我国,外贸企业的流动性约束问题比较严重。首先,是经济增长高速期资金供给偏紧的总体形势决定了企业的流动性约束;其次,仍是上文提到的外贸企业性质问题,它们在争取信贷或融资、发债时相对于国有企业总是处于劣势地位。此外,市场融资成本高昂,使得企业即便能够找到融资途径,也很难在高融资成本下充分扩张、享受规模经济的利益。由于流动性约束的存在,企业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支持,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外贸企业的竞争优势。还有企业反映,银行放贷受政策影响大。本次备受关注的光伏产业,商业金融机构对光伏企业采用“一刀切”政策,在光伏企业发展顺利的时候大量放贷,当光伏企业陷入困境之时,无论企业优劣又全部抽贷、惜贷,使得光伏企业雪上加霜,即使是具有比较优势的光伏企业也难以运转。

(三)金融支持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

一方面,发达的金融支持体系可通过其分散和转移风险、动员储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在种子期、孵化期、成长期都能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进而积极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本运用效率,促进技术创新与推广。另一方面,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对金融的依赖程度较高。一般而言,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一般是外源融资依赖性强的行业,发达的金融支持体系所具有的高效融资渠道为这些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并分散了研发风险。因此,国家金融支持水平越高,其科技水平也可能越高,则该国将在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上具有比较优势。近年来,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了网络产业、信息技术的飞速提升,已经证明了金融支持对技术进步的重大推动作用。对于外贸企业来说,要克服低端制造业的局限、改变产业链中的不利地位,必须获得充足的金融支持,早日实现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升级。

(四)金融支持有助于企业降

低交易成本、分散经营风险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存在,为解决贸易风险提供了一种途径,实际上起到了管理和规避风险的作用。金融机构具有专业能力与信息优势,可以帮助企业克服市场经济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的问题。此外,银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组合,证券市场具备的资产证券化的功能也能实现这一效果。这种投资组合的出现首先降低了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稳定收益;同时,高风险项目也获得了资金支持,从而有了盈利的机会,为社会创造财富甚至是技术的创新。金融体系通过交易、对冲、分散和共担风险等方式,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另外,风险投资的出现将资金的配置、使用和监督结合起来,激励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发展程度相对较低,金融管制仍较为严格。要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必须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

三、金融体系支持外贸发展存在的具体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支持力度与外贸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与我国日益增长的出口金融支持和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出口信贷、出口保险的规模与比例都较小,金融支持外贸的业务种类较少,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具体看,我国金融体系存在贸易融资效率低,融资费用偏高,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较高等一系列问题。第一,贸易融资中的问题。金融机构数量少,融资工具少,流动性不足,融资形式单一;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手续繁琐,在企业中应用还不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偏向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供应不足;缺乏有效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措施,信用机制不健全,贸易融资的资金供给后劲不足,缺乏现金的全球性银行系统做支撑等。第二,出口信用保险中的问题。出口信用保险缺乏乏力保障和约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出口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投保意识薄弱等。第三,外汇管理中的问题。现行收汇核销制度存在诸多弊端,贸易融资资金异常波动加剧经济金融风险,加大监管难度。第四,我国保理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一个是法律层面,我国还没有针对保理的专门立法,保理业务登记平台已经成立,但还不具备法律效力,保理的监管归属不明确,且保理业务还存在操作性的难题;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库不完善;买方不愿确认应收账款转让造成大量保理业务被放弃;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买方信用风险集中于银行;外汇管制对保理业务的开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四、发挥金融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作用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金融立法,完善出口信贷体系

我国在1994年就已经设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2001年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但都是在只有政府行政命令而无相应人大立法的背景下成立的。在实际运营中,出现了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功能重叠甚至相互竞争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也出现地方政府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干预的情况,从根本上说,这都与缺乏相应的政策性金融立法有直接关联。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官方出口信用机构。出口信贷属于特殊的范畴,既不能用一般商业银行的法律来约束,也不适用商业保险公司法。世界上发达国家都是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约束出口信贷的行为,规范其智能、经营方式、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组织结构及与国家政府的关系等。目前,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出口信贷体系,必须尽快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我国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并使其成为出口信贷体系的核心。

(二)推进商业银行改革,改进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体系

商业银行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关键在于提高银行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以满足各类外贸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最终使各类型外贸企业,特别是外部融资依赖度强烈的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能够真正获得强有力的信贷支持。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激励机制相对保守,必须加快改革银行观念,改革现行制度,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开发业务新产品,大力发展国际贸易融资;针对外贸企业的实际需求,切实有效推广对外贸企业的支持业务。在完善制度,控制好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应努力开拓国际业务市场,改变过去等客户上门的被动做法。银行应在保证融资安全性的情况下,简化融资操作手续,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提高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积极性。

(三)创新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具体方式

当前,世界经济进入下行调整周期,从许多外贸企业倒闭的案例来看,大部分在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对外贸长期提供金融支持的机构,在既有传统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拓宽思路,既要扮演好国家政策银行的支撑作用,也要加大市场行为力度,创设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工具,积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发多种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满足外贸产业的需求,帮助其规避经营风险、实现长期稳健经营。同时,还可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信息供应、信用评估体系建立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向业界全面、权威的信息报告,引导出口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外贸企业提供相关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帮助外贸企业把握国际市场动向,甄别贸易伙伴资信,降低贸易风险。

(四)银行应形成供应链融资的新理念支持企业发展

目前企业对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的要求,已经从最初的交易支付和现金流量控制的要求,发展到对资金利用率即财务管理增值功能的要求。这种变化意味着对现金流、贸易流、物流、信息流的趋同管理要求。因此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必须从仅仅提供商品交易中传统的交易服务,发展到介入交易的全部环节,形成供应链融资的新理念,围绕大型核心企业资信,大力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借助现代化工具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进行控制,依托可信企业资信为其上游中小供应商和下游中小经销商提供无抵押融资服务。这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帮助大型核心企业提高了出口竞争力。

作者:章海源 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