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金融自主创新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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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金融自主创新的方式方法

一、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内在机理分析

1、金融体系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配置功能促进了自主创新通常,由于自主创新的复杂性、专业性,投资者预测和估计创新主体与创新项目的发展前景既是困难的也是高成本的,其结果是高信息成本可能阻碍资本流向最有价值的自主创新项目。而金融中介凭借其规模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很容易获取创新主体或项目的“硬”信息和“软”信息,从而帮助资金供给者将资金提供给那些最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以提高自主创新效率。金融市场则是通过提供有组织的直接交易平台,各种信息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下,由市场参与者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自行生产并反映在公开的市场价格中。在市场价格、供求机制的作用下,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行为以及市场价格反映了众多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评价。一旦这种信息揭示后,投资者可以低成本的获取,于是通过这些价格和非价格信息,能够预测恰当的投资机会,这就有利于改善市场主体获取的信息,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自主创新。

2、金融的风险管理功能能够有效分散和降低自主创新的风险,从而促进自主创新高风险是自主创新的又一重要特征,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为了降低自主创新风险,保证创新成功,必须采取措施分散和转移自主创新风险,实现自主创新风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而金融系统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减少、分散和转移风险。金融系统的存在,使得自主创新从研发、中试到商品化、产业化等整个过程中拥有不同优势的经济主体,通过某种形式的合约联合起来。为了获得各自及共同的利益,根据各自的优势对自主创新做出有益的贡献,这一方面降低了原有风险,另一方面共同分散了自主创新风险。当然,除了分散风险,金融系统更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功能是降低风险,这主要是通过其专业的风险管理技能、优化的资产组合安排来实现。此外,金融安排不仅可以降低自主创新风险,而且可以为自主创新的风险买卖、风险分享等提供各种金融工具,促进自主创新的顺利发展。

二、中国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金融支持体系结构单一,自主创新融资困难金融体系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通过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形式,前者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后者则以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目前,中国的金融结构基本上还是一种以间接融资和银行体系为主、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为辅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特征。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中国金融业总资产达119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达108万亿元,证券业总资产仅为4.7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5.8万亿元,银行资产占据了绝对优势,2011年底达到了91%,而证券业仅占据4%,保险业占据了5%。在银行系统中,市场结构又偏向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数据显示,2003—2010年间,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和资产平均份额占银行系统存、贷款和资产份额的比分别为63.81%、65.85%和66.52%,具有明显的垄断特征。直接融资方式中,国债融资比例过高,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于国债市场,股票市场发展波动性大。由此可见,中国目前的金融结构与创新主体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协调,使得自主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

2、金融信息揭示功能不健全,资金配置效率不高一方面,由于政府、企业、银行三位一体的亲缘关系造成占金融系统中占绝对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被国家定位为在大中型城市为大中型企业服务,要不然就是配合财政资金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配套贷款,国有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必要对国有大中型以外的企业进行技术性项目分析,收集信息以选取当前资本生产率最高的项目,抑制了银行在市场上寻找有利项目的积极性。况且即使国家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打破所有制歧视,自主选择贷款企业,多年以来形成的巨额贷款存量也会带动银行在既有贷款企业继续增加贷款,贷款自增强效应迫使国有银行贷款具有刚性特征,资金无法及时流向资本边际产品最高的企业和项目中去。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规范,证券价格还不能很好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欠佳、“信息失真”及市场噪音非常严重。1991年至今,中国股票市场股票的同向波动程度平均为90%,即任意一周内有90%的股票一起涨或一起跌;而1995年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的同向波动率分别为58%。同向波动率偏高,金融市场的信息处理优势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好的公司和坏的公司不能有效区分,信息失真使得资金错置的可能性增大,有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反而得不到有力支持,进而抑制了自主创新。

3、经济及金融存在体制性缺陷,金融风险管理功能不突出理论上讲,在现代经济中,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分担风险。但是,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的金融纵向控制下只能将绝大部分贷款投向国有企业,缺乏项目选择的自主性,贷款项目除了流动性差以外并非更具生产性,因为信贷分配采用的是所有制和规模标准,而不完全是业绩标准。进一步讲,由于贷款对象大多为国有企业,大量的系统性风险、体制性风险很难加以分散,风险分担也就无从谈起。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开始转向通过推动股票市场的发展以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于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行社会公众股谋求永久性的资本投入,于是,中国的股票市场也因此深深地刻上了所有制歧视的痕迹,与国有银行的储蓄动员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比如,目前民营上市公司的市值只占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左右,所以风险分担仅仅是对于投资者投资于国有企业而言的,避免不了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制度性风险巨大的问题。

三、改善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功效的建议

1、加快金融业对内改革开放步伐,改善金融对自主创新的融资功能1.在“规范标准、放开准入,强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下,放开商业银行市场,发展多样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允许中小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促进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有序竞争中健康发展。2.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自主创新融资门槛。用创新思想重新构建资本市场体系,发展面向自主创新企业的市场化直接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包括二板市场、柜台市场、产权市场、区域性三板市场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类型和阶段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2、加强金融信息制度建设,改善金融的信息揭示功能

(1)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征信体系,降低金融中介信息收集成本。中国银行不愿意向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既有前述所讲的体制问题,也有中国征信体系不完善,银行收集企业信息困难、成本高而放弃对创新型企业融资的客观现实。因此,一方面,要加快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开放银行市场,形成合理的银行业结构;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要完善征信立法,使征信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当务之急是要尽快颁布征信主体法,出台《征信管理法》,重点对征信数据的采集、公开、使用,以及企业商业机密的保护、征信行业监管、失信行为的惩罚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还要推出征信专业法规,以细化征信主体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征信法律体系,使征信体系的建设工作充分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要建立覆盖全国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打牢征信基础设施;要明确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征信业的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加强惩罚力度,严格依法惩处“失信者”,以促进中国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2)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信息结构。完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信息结构,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动态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信息披露监管的频度与深度;要不断强化、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并加快信息披露法规建设,不断提高对信息披露质量与时效的要求;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消除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动机。通过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惩罚徇私舞弊违规行为,以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四、创新金融业态及风险管理形式,改善金融风险管理功能

1、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是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科技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贷款支持。相反,银行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可能选择放弃这个市场。这就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信贷风险,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可以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

2、积极发展政策性科技保险。科技保险是用金融手段推动科技创新的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是科技金融结合的重要内容。科技保险保障、分散化解风险作用的有效发挥,不仅能有效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可以引导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有助于优化创新的融资环境。当前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科技保险的认识。第二,加大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力度。针对科技创活动和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参与主体所面临的风险特点,提供个性化与多元化保险服务。第三,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提高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可在科技计划资会中进行调剂,设立科技保险资助计划和专项资会,通过该专项资金对科技保险进行无偿资助并严格落实到位。税务部门可以明确科技保险费用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为自主创新提供动力。风险投资是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发挥着“推进器”的作用。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从战略的高度制定和实施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和系统的财政资助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担保政策等,改变目前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风险投资扶持政策的做法,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2)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风险资金来源多元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是制约中国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以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第一,制定《私募资金法》,规范私募资金行为,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产业。第二,放宽外国资本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的限制,鼓励外资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第三,积极探索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的方式和比例,在保证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吸纳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

(3)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追求的是高风险和高回报,能否成功退出是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基本前提,也是风险投资在时序上和空间上不断循环的保证。从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看,股票上市和被外部机构收购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有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二板市场)的支撑。因此,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使风险资本通过证券市场较为自由地进出风险投资企业,是发挥风险资本作用、促进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有效结合的关键。

作者:张安忠 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