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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合作社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让广大农民在生活条件以及经济收益等方面都有所改善。农业合作社虽然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与最终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相关部门仍需要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创新和发展,使农业合作社能够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焕发出新的生机。笔者主要就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并从动力机制入手制订出促进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经济学视阈;农业合作社;创新动力;机制;完善对策
农业产业的发展改革需要依靠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对农业产业进行扶持,又要对农业产业发展模式进行引导,将已经成型的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重新定义,让农业合作社能够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贡献出一份力量。传统农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新时期的现代农业合作社是在传统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转型升级而形成的合作范围更广、组织形式更灵活多样、法律体系更完善的一种专业农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合作社更具专业的市场化、科学化、资本化的特点。目前,我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大小参差不齐,存在农户分散、资金短缺、人才不足,承担风险能力差、经营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应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引导、培训、扶持,扩大其经营范围,提高营销能力,提高其在加工、销售、流通等方面的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合作社的专业化发展。
1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
1.1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经济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哲学上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衰退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国家的建设。因此,无论是进行农业产业升级,还是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变革,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收益,促进经济发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对我国其他产业进行推动,农业做出了巨大牺牲,长期处于发展缓慢的状态,不仅科技投入较少,同时制度建设、新思想的应用等都较其他产业滞后很多,严重影响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与经济发展规律相背离,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增长。在经济学视阈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研究,发现当前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完全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种顺应社会发展的行为。首先,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晋升阶段,经济环境、经营体制等都产生了质的改变,并且变化速度不断加快,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建设更是创造了新的成绩,提出了新的战略目标。因此,如果农业合作社仍然因循守旧还沿用之前的制度,会直接造成经营上的失败,与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相冲突。其次,科技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导,而就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来看对科技应用的较少,在制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也没有对科技投入、科技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研究,如果农业合作社继续沿用此制度,会使得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落后于发达国家,拖慢中国复兴梦想的实现。最后,社会大众对农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1],人们已经不再局限于满足温饱上的需要,而是希望能够获得更多高品质、高档次的食物,因此丰富农产品种类,优化农产品加工应该成为农业合作社首要解决的问题。而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制度建设的支撑。
1.2内部要素价格的波动影响农业合作社的效益
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组织内部所有的变化都要围绕经济利益的提升进行,制度创新也不例外。农业合作社要想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必然要对内部架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制度。因为内部要素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经营管理活动,有时甚至会造成组织内部思想理念方面的变化。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价格产生明显变化,之前的盈利模式就会受到影响,进而造成制度方面的不适配,促使农业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得不在创新方面下功夫,以适应新的价格体系。现代农业合作社与传统农业合作社在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以产权制度为例,传统农业合作社制订的产权制度并不重视资本激励,社员投入的资本难以形成最优利用,并且也难以切实改善社员的经济收益。之所以会推行这样的制度,主要是因为限制条件过多,可以吸取的经验较少。现在要想利用农业合作社对农民的经济收益进行大幅度的改善,就必须先从产权制度入手,对产权制度进行深入创新,使其与现代经济环境相适应,这样才能让社员真正享受到参与农业合作社带来的实惠。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新旧冲突在所难免,在各行各业中每天都在发生新旧的更迭,都有新思想、新理念被引入生产经营之中,进而由内而外对行业进行革新和完善。因此,农业合作社出现新旧碰撞属于经济发展的常态,与经济变动、价值规律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站在经济视阈审视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变化:虽然农业合作社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但是根本性的变化都与价格波动有着内在联系,无论是早期的限制性规定,还是现在推行的新型合作,其宗旨皆强调对资本进行有效地控制,只是前者重在限制,后者重在联合开发。而在对资本和支出进行管理和支配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资本要素价格方面的问题,进而对潜在利润产生影响。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壮大,农业合作社中限制性原则发挥的作用逐渐降低,产生的负面作用日益加强,对社员的利益产生了严重威胁,造成社员的不满。当然,公平与效率兼顾一直是农业合作社追求的目标,在农业合作社制度变革的过程中也一直将其放在首要的位置[2]。
2经济学视阈下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完善对策
虽然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但是从发展情况来看,距离发展完善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中绝大多数的农业合作社仅有合作社的形式,在实质上却难以达到合作社的标准,这不仅不利于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推广,同时也会降低广大农户对农业合作社的信心,让农户对市场产生质疑[3]。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快农业合作社制度建设,从经济学视阈出发对农业合作社制度的不足进行完善,提升我国农业合作社的价值,使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上升到新的高度。
2.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发展
在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借鉴优秀企业在管理上的经验和方法,尤其是对一些优秀的制度可以有选择性地引入到农业合作社中,让农业合作社的制度在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得到改善。第一,要尊重社员的产权所有,要让所有社员成为内部资产的真正主人,并且能够享有资产所带来的收益;第二,要搞好资金管理工作,在引入资金之前应该先就资金的引入问题制订出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主要以入股的形式进行资金招募,当然除此之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对资金引入的途径进行丰富,这样有益于农业合作社内部资金的增加,更利于经营活动的展开;第三,做好股金流动管理,在内部制订出完善的流动章程,如果股金流动不超过组织内部范围,那么可以进行自由流动,但是如果超出了组织内部范围,则要适当地限定,这主要是为了保障组织内部成员的利益;第四,强化农业合作社内部的民主制度,要对法人治理和民主管理进行有效地平衡,并在组织内部针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同时要对广大社员进行宣传,让社员了解自己拥有哪些民主权利,并积极地在组织内部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农业合作社监督管理之中;第五,丰富分配种类,通过对多种分配制度进行研究,无论是哪种分配制度,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如果仅使用一种分配制度势必造成农业合作社内部分配工作出现偏差,引起部分社员的不满,因此可以尝试在农业合作社内部采用多种分配方式,使农业合作社内部能够在公平和效率方面得到很好地兼顾。
2.2调动外部力量,营造发展环境
从经济学视阈来看,农业合作社要想发展单靠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外部力量进行调动,借助多方支持来提升自身力量,为内部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对众多外部力量进行分析,发现其中最核心的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力量,政府对农业合作社起支配作用,并且可以帮助农业合作社营造出更好的发展环境:第一,进行思想引导,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想、错误论调进行修正,减少部分社会成员以及经济组织对农业合作社的歧视和阻碍;第二,给予农业合作社充分的自由,让农业合作社能够真正做到社员自治;第三,做好支援鼓励工作,在农业合作社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刻,给予实质上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除政府力量外,社会上其他方面的力量也可以积极地引入到农业合作社之中,如科研机构、企业等,这些不仅可以给农业合作社带来新鲜血液,同时也能够促进农业合作社内部制度创新的早日实现。
2.3注重多元发展,强化灵活管理
传统农业合作制度在应用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硬性执行,也就是在制度应用过程中不会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经常对农业合作社的实际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出现,新的管理理念逐渐摆脱了硬性的管理特点,开始向着灵活、动态的方向发展。我国政府也曾多次在重要会议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制度,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多元化变革。因此,当前农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世界经济环境等的考察,重新定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明确与国际接轨的目标,进而在此基础上制订规章制度。不仅如此,在制订制度过程中,农业合作社成员还要考虑到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速度,进而增强农业合作社制度应用的灵活性。首先,要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搜集,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合理调整农业合作社制度。因此,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的引入是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完成的任务。其次,要在合作社内部进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农业合作社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可以依靠,以便帮助农业合作社把握发展方向,并且促进农业合作社各项制度的落实。最后,农业合作社可以加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4],尤其与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合作,便于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使农业合作社的业务得以延伸,并且能够将优势力量集中在一起,切实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3结语
从不同的角度对农业合作社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差异性的发现,其中经济学对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经济学视阈对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动力机制进行分析更有利于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了解,同时更利于农业合作社制度的创新与完善,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作者:刘显利 单位:贵州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洁,祁春节.我国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完善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32(2):192-195.
[2]伍开群.农业合作社的制度逻辑[J].学术界,2012(6):29-39,282.
[3]雷兴虎,刘观来.制度缺失背景下的农业合作社社会责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3(6):91-94.
[4]赵忠升.“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的权益与能力[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59-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