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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社会对企业进行有效了解的一项重要途径,披露的质量通常会对利益的有关决策造成严重影响。主要对自愿性与强制性两种披露方式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微观经济背景下会计合适的披露方式进行比较选择。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会计信息披露;披露方式
所谓的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是指企业将间接或者直接对使用人员的决策产生影响的相关会计信息通过公开报告的方式,告知给使用人员。会计披露的质量高低的直接影响因素就是披露的真实性,以及其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通常来源于企业经营权以及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以及委托关系的形成。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中,其在比较广阔的范围当中仍旧将强制性的披露当做首要的选择方式,虽然其自身具有相应的缺陷,但是,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经济学家对其披露的方式仍旧存有相应的疑问,也就是在会计信息的披露过程中,是选择自愿性的披露,还是强制性的披露。本文主要以微观经济学作为基础,对强制以及自愿的两种披露方式进行分析,对微观经济背景下会计合适的披露方式进行比较选择,以此对经济体系所产生的经济绩效进行保障。
1自愿性披露的原因
微观经济学的背景下,企业高管通过对财务披露实施报告,其主要是因为理论当中委托具备极大的作用,其通常表现为资产的管理人员与拥有者之间的联系,合同属于其外部的表现。在契约当中,其内容也就是会计信息,其显示为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导致理性参与者自愿将收益的权利交出。客观而言,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的目标可能出现背离的地方,其从企业的角度看也存有隐形的矛盾,如果资产的拥有者对管理人员具备足够的信任,就需要在管理契约的具体监督当中划拔相应的资金费用。为了使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得以有效降低,管理人员通常会通过自愿披露相关会计信息的方式,为企业获取良好的信誉,并最终使其收益有效扩大。
2会计信息强制披露的原因
如果经济市场出现失灵现象,对参与者而言,只有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也就是通过不利企业实现长久发展的方式;或者是通过当前信息,为企业谋取利益的方式,这通常会违背相关道德标准。想要使该状况得以有效缓解,政府就需要对市场进行宏观监督以及调控,而调控的关键:就是企业可以自主生产能够对其使用以及信息价值进行体现的相关商品,同时,会计信息通畅也可以对公共物品所具备的职能进行表现。企业可以提供的相关信息,通常能够以政府信息交易中出现的失灵状况进行总结,再加上企业当中,财务信息具备的潜在、垄断的特征,如果政府不能通过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有效干预与监督,就会造成市场失灵。对于会计信息而言,其主要就是一种公共的物品,按照微观经济学,通过市场竞争的完全性,会计信息就会成为当前典型的一种公共产品[1]。政府如果以补贴资金的形式对其生产会计信息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进行弥补,就需要对资金补贴的来源进行严格分析,因此,政府相关保障措施实施的强制性属于形势所需。
微观经济学的背景下,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对于企业而言,自愿披露的规划战略、决策投资、经营环境等相关影响信息,其主要目的就是对投资者可能会产生兴趣的相关内容以及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释放,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企业故意造成的不准确信息而产生的损失,管理人员通常不需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通常会产生变更、权利与义务的相关信息等,而政府所要求的强制披露的有关要求通常比较低,不能满足不开展强制披露而实施自愿披露的要求,为此,需要对强制披露进行合理提高,确保其能够满足两者结合点的相关标准[2]。例如,想要使强制披露实施的最低标准得到有效提高,只有对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具体次数有效提高,其才能够在客观的角度上实现两种披露方式的有效结合,并对参与人员在参与到市场中与当前不对称的信息等相关问题进行妥善解决,从而使投资者能够对当前的企业或者市场的投资具备充足信心。二是保证强制披露的合理。强制披露过程中,通常需要对成本造成损耗的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强制披露造成的成本消耗的内容主要包括成本的适应性运行、企业违规的成本、政策成本、监察设立等。还有就是企业的信息披露过度而造成的招商引资的丢失,以及成本流失等状况。根据该现象,政府如果对会计信息进行过度的监督,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状况。监管人员不论信息的披露是否过度,其都会对其自身权利实现最大化进行充分考虑,就会忽略对腐败贪污状况的关注。因此,确保投资者与企业两者之间实现盈利与公正,最重要的就是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的正确选择。
4结语
综上所述,自愿性与强制性的两种信息披露的方式通常能够互相辅助以及调节,共同服务于会计相关信息的使用人员,虽然自愿性的信息披露与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两者之间的概念存在矛盾,但从本质上讲,自愿与强制两种披露方式间存有密切的关联性,因此,不论是哪种披露,其目标都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行提高,从而使两种披露方式实现内在统一。
【参考文献】
[1]胥坤.微观经济学下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合理选择方法[J].商场现代化,2016(21):211-212.
[2]陈奕玮,马永双.微观经济学视角下会计信息披露方式选择[J].财会通讯,2015(01):23-24.
作者:李艳萍 单位: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