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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产结构和土地持有结构的多元性
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英国土地分布的状况延续了以前时代的特点,地产结构呈金字塔式分布。在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极小的贵族、乡绅以及其他身份的地主占据了金字塔的前两层,掌握和控制着全国绝大多数的土地,18、19世纪里这个比例不断增加,1700年乡绅和贵族拥有英格兰2/3的土地,到1800年这个份额已经上升至3/4;[2](1)位于金字塔第三层的是自由持有农,他们拥有土地的数量大约占全国土地总数的1/4;处在金字塔最底端的是在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农民,他们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租种别人的土地。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土地所有权的这种结构特点决定了绝大多数无地的农民是以一定的条件和方式从土地所有人那里持有和使用土地,农业生活中存在着不同身份的农民,使得土地持有结构显得十分复杂。自近代以来,英国不同身份的农民主要包括以公簿持有农为主的习惯持有农、自由持有农、长期租地持有农和短期租地持有农。工业革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的变化,自近代以来形成的土地持有结构发生着分化和变动,既保留了以往时代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转型时期的新变化,资本主义性质与封建特点交织在一起,农业经济形态的两面性和多元体制在此表现得极为明显。
土地持有结构中出现的新变化使具有资本主义趋向的短期租地持有方式变得普遍起来,短期租地持有农的人数增多,到19世纪中叶为止,短期租地持有农的人数超过了其他身份的农民,成为了农业生活中人数最多、最重要的阶级,先前世纪里在农业生活中曾经占据主要地位的公簿持有农(以及其他习惯持有农)、长期租约农、自由持有农的人数下降,居于次要地位。这种改变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领域里的深刻变化,18世纪中叶以来,农业与市场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日益加强,农业中商业化和资本主义化的趋势不断深入。公簿持有和长期租地持有这两种土地持有方式逐渐失去了先前的优势。这两种身份的农民已经存在了好几个世纪,带有明显封建等级制的特性,在很多方面要受到领主的束缚。但在另一方面,他们持有土地的时间很长,往往长达一代人、99年,甚至几代人,权利比较稳固,入地费(entryfine)和每年的租金比较稳定。在这两种土地持有形式实行的一段时间里,地主们常常通过公簿持有农和长期租地农交纳的入地费来获得利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商业化农业不断发展,利用农业牟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这两种土地持有形式很难跟上农业市场的变化情况,租金不能及时反映农业价格的变化,尤其在农业价格一直比较高的情况下,地主无法提高租金时,获利很小。特别是继承性的公簿持有农,土地可以世代继承,并在实际上拥有出租或者出售土地的权利,这些对于领主的经济繁荣十分不利,一旦继承性的公簿持有农的权利得到确立,土地很难再回到领主手里,比如早在1609年诺森伯兰的一个伯爵曾对其儿子说,继承性的公簿持有制度无利可图。
所以当这两种土地持有形式到期时,地主往往不再授予这种土地保有形式,而是将这些土地重新收回到手中,进行合并,组成新的农场,以期限不等(包括21年、14年、11年、7年、5年、3年、1年等)的短期租约形式出租,以根据农业价格和市场情况及时地调整租金,获取利润。所以在工业革命后期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变化、具有资本主义趋向的短期租地持有形式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以上的这种变化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缓慢变化的过程中,土地持有结构依然保持和延续着以前时代的特点,并非典型的市场化和一元化。不同身份的农民依然存在,多元的土地持有方式依旧继续,多种土地持有方式往往交错在一起。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一个著名农业组织———农业协理会为了了解全国农业现状,促进农业的改良和进步,对英格兰各郡的农业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涉及了各地的土地持有状况。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郡存在着不同性质的土地持有形式,既有期限很长、保守传统的长期租约,又有灵活多样、能反映市场变化的的短期租约。比如在肯特郡,许多地产为王室、坎特伯雷主教、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机构所拥有,他们常常把土地以长期租约的形式租种出去,许多租约的期限长达3代人;与此同时,该郡还存在从7年到11年、14年、21年的租约形式,在这些期限较短的租约中,为期14年的租约更常见。[4](46-47)在德文郡,终生持有的租地保有形式经常可以见到,或者期限长达99年,但同时也有14年、21年的租约。[5](31)在诺丁汉郡有很多为期三代人的租约,为约克大主教所授予,[6](8)同时该郡还有很多租期时间不确定的租约。
总之,在斯塔福德郡、多塞特郡、林肯郡、诺森伯兰郡、兰开夏郡、北约克郡、柴郡、肯特郡、亨廷顿郡、康沃尔郡、德文郡、诺丁汉郡、汉普顿郡、德比郡、索福克郡等郡都同时存在期限很长的租约和期限较短或者不固定的租约形式。由此可见,不同性质的土地持有形式是交错在一起的。土地持有结构的多元化反映了当时农业形态的真实面貌,农业与工业有所不同,它的实践性、传统性以及对自然地理的依赖更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不同于工业,更加缓慢和模糊,所以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形态的两面性和不均衡性是自然而然的发展过程。
二、农场结构的复杂性
在农业经济中,农场结构是农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要素。所谓农场结构是指农场的规模结构和经营结构。1750-1850年英国农场结构呈现两面性的特点:一方面,几个世纪以来的农场合并运动继续进行,农场的面积不断扩大,截止到19世纪中叶为止,中型和大型农场在农业持有地中所占的面积最大,这些大中型农场的经营面向市场,以获得利润为目的,呈现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自给自足的小农场仍旧大量存在,在不同类型的农场中,小农场的个数最多,对维持农民的生计来说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总的来说,农场的大小和经营方式存在地区差异,农场结构是多元的:在农业生活里,大小农场共生,资本主义经营与传统经营模式并存。
(一)农场规模的多元结构在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与同期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英国的农场面积普遍较大,“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德国,十二英亩半以下的小农持有地是小农场,十二英亩半到五十英亩之间的土地是中等农场,五十到二百五十英亩之间的土地是大农场”,[7](149)而在英国,面积在100亩以下的是小农场,100-300亩之间的是中等农场,300亩之上的为大农场。关于这一时期农场的构成和分布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英国有两次相对完整和比较可靠的统计资料,一次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农业协理会对各郡农业的调查材料;另一次是英国政府在1851年的统计材料,根据这两个不同时间段的调查材料,基本上可以看出农场的规模构成和分布特点。在农业协理会对各郡农场情况的调查中显示(见表1),在每个郡里大、中、小农场都有分布,但是存在地区性的差别,有的地方小农场多一些;有的地方则是大农场多一些,比如,在德比郡大农场的数目比较少,五六百亩是最大的。[8](25)在沃里克郡,农场大小不等,从50-500英亩,在该郡的偏远地区有许多小的农场。[9](33)索福克郡农场面积普遍来说比较大,同时也有许多小农场。[10](13)。半个世纪之后,1851年时进行的关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农业持有地的统计情况显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100亩以下的小农场仍旧大量存在,尤其是50亩以下的小农场数目非常多,在农场总数中,小农场的数目最多,但是他们在总的土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小,大约是农场总面积的1/5;中等农场的数量在农场总数中占所占比例将近1/3,但在农场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接近了一半,因此面积在100-300亩的中等农场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占地面积方面都居于重要地位;大农场的个数最少,但在持有地总面积中占到1/3的比例。总体来看,截止到19世纪中叶为止,英国的农场构成特点是:大中小农场并存,小农场仍旧大量存在,在不同类型的农场中,小农场的数量最多,大中型农场占地面积最大。
(二)农场经营结构的多样性英国农场结构中大、中、小农场共存的特点决定了农场经营的复杂多样性,既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较大农场,也有自给自足、实行传统经营的小农场。18、19世纪里,大农场资本主义方式经营有两个特点,第一点是生产的目的主要不是满足自身需要,而是以营利为目的。持有较大农场的农场主,他们大多具有进取的精神,资金通常比较充足,对农场的投入比较大,采用新式的方式和手段种植农作物和饲养牲畜,及时把握市场的变化,以最大程度的获取利润。第二个特点是,在农业活动中,农场主会雇佣较多的劳动力。比如赫里福德郡农场的规模普遍较大,一些大的租地农,全年除了自己的家庭成员参与劳作外,每天雇佣20-30个人。[11](275)小农场主的经营与大中型农场有很大不同,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主要目的。其中可以分为两个群体,持有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人主要是以经营土地为生,他们称自己为"农场主",在农业活动中偶尔会使用少量的雇佣劳动力,在年景好的时候,除满足自己的家庭需要之外,还会把剩余农产品卖给其他人,不过农产品的数量和程度都非常有限。另一个群体持有土地的面积很小,常常在50亩以下,甚至是20亩或者5亩以下,20亩以下的小农场往往不够一家生活的,所以这些小土地持有者很多并非"全职"意义上的农民,往往兼营他业,人员构成和土地经营情况比较多样。许多小土地持有者是以小农场为主,往往在经营土地的同时还从事其他行业,比如有的持有土地在50亩左右的人,常常通过运货、卖牛奶、饲养家畜、家禽之类增加收入,补充小块土地之不足。有的小土地持有者则与上面的情况相反,是以其他行业为主业,在此之外又经营一小块地。这些小土地持有者包括诸如木匠、铁匠、石匠、屠夫、车夫、小旅馆老板、小商贩以及饲养牛羊家畜者、牛奶、乳酪等奶制品制做者等,他们在从事自己的行业之外往往也拥有或者租上一小块地,在上面种植谷物和蔬菜,以这种方式来维持家庭的需要。总而言之,在实际农业生活中,农场经营结构具有多元的特点,农场经营模式是灵活多样的。
三、结语
转型时期的农业经济形态处于变动重组之中,既有这个时代的变化,又延续了以前时代的特点,在生产关系和经济组织方面是多元的。地产结构、土地持有结构和农场结构中都体现了这种特性,资本主义、市场化的特性与封建性、传统性交织在一起。农业经济形态中这种相对模糊的状态直到20世纪才真正改变,特别是在二战之后,地产结构、土地持有方式以及农场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经济形态呈现完全不同的状态。
作者:镡娴娴 单位:齐鲁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