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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高等院校开展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尤其是教学计划、大纲、辅助资料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教学创新模式需始终贯穿其中。保证教学计划安排和相关课程完美对接,而大纲则需要为职业资格考试提供必要的服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给予电子教案使用技巧的高度重视。文章将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作为研究重点,阐述了课程教学的创新模式,希望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等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模式;分析
对于法学专业而言,经济法课程是核心课程的重要组成,同样也是文理科专业的选修课程。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教学所涉及的范围相对广泛,而且教学创新成果对学生而言也十分有利。虽然该课程开设时间较长,对学生专业理论水平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传统教学模式的问题逐渐突显出来,为此,有必要实现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全面创新。
一、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创新理念
基于高等院校扩招的影响,本科毕业生就业问题逐渐突显出来〔1〕。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学术型人才,然而,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或者是从事学术研究的学生数量并不多,大部分学生都从事实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需将具体的方向确定为高等教育,尤其是经济法课程所涵盖的内容较多,而且和我国宏观调控以及政府市场管理等存在紧密的联系,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特征。所以,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创新同样应当将市场需求作为基础性理念,将目标确定为熟练掌握经济法知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解构
(一)教学计划设计不合理致使经济法课程和基础课程相脱离
众所周知,经济法是部门法的重要组成,不管是对于部门法基本理论的掌握亦或是案例的形成都与法律基础知识存在紧密的联系。现阶段,各个高等院校的本科教学都已经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将其当做所有专业公共基础课程〔2〕。正是设置了该课程,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使其能够对法学基本理论以及各部门法进行宏观了解,同样在经济法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方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所以,经济法课程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现有效衔接与协调。但在大部分高等院校教学计划中,管理类型专业学生经济法课程的开设通常是三年级,导致两门课程所间隔的时间较长。这样一来,学生学习时会无所适从,严重影响了两门课程继承性。
(二)教学大纲难以适应职业资格考试需求
高等院校已经在多个专业中开设了经济法课程教学,同时根据不同授课对象采取有效的教授方法。其中,对于法学与非法学专业而言,教学大纲的设置包括三种:其一,适用于法学专业,课时总数是36课时;其二,适用于全校选修,通常在文理科专业中开设,讲授课时数为36课时;其三,适用于政治学、公共管理、工商与经济学等多种专业,总课时数量是54课时。虽然高校对经济法教学大纲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设置,但其内容始终无法与教学实际需求相适应。从本质上讲,通过教学大纲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法教学内容需将为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作为核心理念〔3〕。目前阶段,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所以,本科教学更应当和生产劳动以及社会实践相互结合,对学生执业素质水平进行全面培养,只有这样,在学生毕业后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融入到社会生活中,与执业需求相适应。需要注意的是,执业资格考试对于学生来说,是其从事某一工作的入门考试,将对学生能否从这这份执业带来直接的影响。所以,开展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时候,也同样要为执业资格考试提供服务,才能够为学生不同种类执业资格考试奠定基础。一般来讲,经济法课程所涵盖的执业资格考试包含了国家级的统一司法考试与会计师资格考试,而经济法则是其考试的要点。
(三)多媒体教学方式存在局限
新时期背景下,对计算机辅助教学方式的应用较为广泛。而在教案方面,通过计算机排版也有效地避免了手写教案的弊端,优势十分突出〔4〕。通过对计算机的运用,可以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对授课的内容进行增减或者是更新,便于多媒体授课课件的制作,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所以,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幻灯片的形式向学生演示电子教案的方式也十分普遍。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引入电子化教案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电子档案内容十分详细,所以学生在课堂中过分地依赖屏幕,与教师互动减少,严重影响了教学的质量与效率。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机对师生交流产生了严重的阻碍〔5〕。除此之外,对幻灯片进行运用仅仅是复制电子教案内容,也就是平面化的文化演示,画面相对呆板,无法将多媒体教学手段优势有效地发挥出来。
(四)课堂教学的单纯性与实践严重脱节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传统方式就是课堂教学,而最终的目标则是应试教育,更强调说理。虽然课堂教学能够为学生构建健全经济法学知识机制,但同样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学生很难在学习中有机结合社会现实状况,因而也无法对法律本质价值与规定合理性进行深入理解。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学生遇到实际案例纠纷,无法对所学知识内容合理运用来解决,直接表明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6〕。根据法学理论表明,实践是理论的主要来源,但同样也高于实践,能够有效地指导实践。根据这一观念分析,理论始终是理论,而实践也始终是实践,两者间界限扔十分明显。在此基础上,理论生产者与实践参与者间的界限也明显。虽然能够正确理解实践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但真正做到却具有极大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法课程教学必须全面创新,以保证其实践性与应用性的全面增强,使得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
(五)辅助教学资料库不完善
在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将课堂教学作为重点,所以学生的参考资料也就是笔记与教材。然而,课堂时间是有限的,教师无法通过有限时间传授全部与经济法相关的知识。所以,容易理解的知识点,学生则需要课下自主学习,但教师课堂所传授的信息与知识量仍然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教材亦或是笔记,都难以包含全部法律条文或者是案例与其他信息内容。但经济法课程教学却具备了自身特点,作为本科学生,一定要深入了解法律条文的规范方式,并且在案例的帮助下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内涵,以练习题的方式完成自我检测,这在辅助教学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在教学实践中,并没有构建适应教学计划与大纲的资料库,需要学生在图书馆自主查询〔7〕。如果是学习经济法初期,学生很难正确地辨别资料的适用性以及价值,很容易被资料内容误导。所以,作为专业授课教师,应当充分考虑教学计划与大纲具体要求,进而对辅助教学资料库进行构建,及时进行更新,以达到教学效果增强的目标。
三、高等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创新模式研究
(一)教学计划的全面创新
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能够为学生对经济法内容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以后需要及时开展经济法课程,坚决不允许间隔的时间过长,以免学生将法律基础课程知识点遗忘。在这种情况下,需对非法学专业的三种教学计划进行改革,在二年级开设经济法课程教学,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法律基础课程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教学大纲的有效创新
对于经济类与管理类专业学生而言,必须要参考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对其未来从事会计师职位的影响极大〔8〕。所以,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有必要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贴近。需要注意的是,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经济法部分的理论基础就是“大经济法”,也就是融入了与该行业相关的民事法律以及经济法律知识内容。为更好衔接经济法体系和其他的课程内容,并不应当在教学大纲中全部纳入,而隶属于经济法学科的内容,应在非法学专业教学大纲内容中适当地融入。
(三)灵活运用电子教案使用技巧
第一,详略得当原则。在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电子教案应详略得当,如果内容过于详细,学生对于屏幕的依赖性会增加,无法重视教师讲授的内容,制约了师生间的有效互动。若内容过于模糊,将难以清楚地演示知识的难点与重点,会对教学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所制作的教案应当以简单为主,特别是教材内容,应当详细地罗列出各级标题,以保证系统性与逻辑性的全面提升。除此之外,针对重难点知识内容与教材中不存在而实践生活中常见的知识点也需要进行详细地演示,确保课堂角度对教材的尊重,但同样不仅仅局限在教材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电子教案的实用性〔9〕。第二,灵活性原则。针对文科类电子教案的制作,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文字演示相对较多且画面呆板。采用多媒体的课件数量不多,尤其是在经济法电子教案中,问题也始终存在。所以,针对课堂教学中的电子教案,不仅应具备文字演示的内容,同样还要涵盖真实案例照片,充分考虑教学实际需求,与案例、习题以及法律法规相结合,以保证课堂教学的趣味性以及生动性。通过案例链接,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技巧。与习题相结合,可以将其设计成选择题型,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严格地检验,不会占用课堂的较多时间,同样还能够使学生的学习目的更强。第三,有机结合手写板书。因计算机辅助教学特点明显,但在实际应用方面仍然需扬长避短,以保证其优势的充分利用与发挥,进而为教学提供必要的服务。在课堂教学中引入计算机辅助教学模式,应与手写板书有机结合,以保证和学生更好地互动,积极地转变计算机教学单纯性特征所形成的沉闷状态。
(四)实践教学比重的适当增加
经济法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种,与社会现实存在紧密的联系,所以,各高等院校在毕业前都会设置实习环节。但需要注意的是,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较大,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方面,导致毕业实习的形式化严重,而且通过实践所获得的实践经验也并不多〔10〕。在这种情况下,应适当地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以保证其实践操作能力的有效提升。在讲解公司法以后,教师可以带领学生至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司设立与解散等多项程序予以深入地了解。而在对银行法学习的过程中,则可以组织学生深入到银行中,对银行法律规定予以了解。
(五)辅助教学资料库的灵活运用
要想保证经济法课程教学信息量的不断增大,就必须要积极构建资料库,进而为经济法课程教学提供更为丰富的素材,为学生课下自学提供帮助。第一,案例库。由于经济法的实用性极强,如果课堂教学仅传授理论知识会相对枯燥,将案例教学模式引入其中,将进一步增强教学内容的生动性与趣味性。通过对案例的运用,能够与教学实际需要相适应,以某个知识点亦或是几个知识点为切入点,通过报刊报道亦或是现实生活取材,在完成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与讲授内容相互结合,为学生提供案例,学生则可以表达个人意见,最终教师要进行总结并分析。但是在选择案例库案例方面,应尽量保证案情陈述的简练性,与图例相互结合,以保证学生能够对案件中存在的法律关系详细地了解。如果案例过长,将占据大量课堂时间,学生的疲劳感也会明显增强,严重影响教学的效果。另外,可以通过多媒体方式设计案例〔11〕。要想使案例更加生动与真实,在对案例库进行制作的过程中,应当对多样化的现代手段进行运用,像是图片资料或者是影响资料等等。第二,习题库。制作习题库的目标就是严格监督学生自己测评所掌握的知识,不断巩固掌握程度,并根据存在的薄弱之处展开深入地学习。对习题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不应简单地重复教材知识点,而是要以案例形式串联章节所包含的知识点,对学生知识运用的能力进行考察。为此,习题库习题必须具备深度与难度,需要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原理解决。而在形式方面,也可以选择使用不定项选择题型,应用在学生日常成绩考查中,以免学生花费大量时间抄题并写出答案,尽量节省课堂的时间。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于经济类专业人才素质要求明显提升,特别是懂经济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而经济法课程集中了理论、实践和应用等内容,对于专业型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高等院校中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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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咏丽 姚明敏 单位: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