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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职院校是为国家、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管理、财会专业为中职院校中的两个重要专业,教育实施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人才。经济法课程为这两个专业的基础课程。因此,在高职教育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有效性。本文以中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作为切入点,探讨该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旨在为该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提高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促进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得到不断提升。
关键词
中职;经济法;教学;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多,同时对人才素质、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中职院校作为培养实用人才的一个重要基地,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校需要充分利用相关优势,为社会培养并输送更多人才[1]。在中职院校教学体系中,经济法课程直接涉及管理、物流、财会、信息等诸多专业,且各个专业对经济法的要求存在差异性。因此,经济法课程教学面临各种不同的要求。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正确认识该课程存在的特殊性,全面把握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积极发挥创新意识和精神,不但加强教学模式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学有效性的不断提高,进而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首先,教材单一且内容陈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因此,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变化性。经济法的定立、废除等均较为频繁。而目前多数中职院校所选用的经济法教材均较为单一,教材内容未能及时根据时展进行变更或添加。其次,教学方法、手段较为滞后。目前,多数中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还是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注重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2]。课堂教学活动形式单一,内容较为枯燥,学生的学习兴趣未能得到有效激发,课程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师生、生生交流,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灌输,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未能得到有效培养。再次,考核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多数中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均局限于对课本中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较为片面,方式较为单一,考核结果未能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同时,评价方式多数为闭卷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知识点、概念记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均未能得到考核。因此,多数学生为了提高考试成绩均需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死记硬背,“死读书、读死书”现象普遍存在。
2实施教学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首先,这是中职院校学生特点的客观要求。中职院校的学生在个性特点上表现为思维活跃、个性活泼、好奇心强,同时学生基础知识、学习能力普遍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因此,应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对这样的教学对象实施教学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经济法无论是在教材、教学内容还是在教学方法上均需紧跟时展步伐,迎合学生个性发展需求[3]。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的学习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其次,经济法自身特点的要求。经济会随着时代的变革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此,经济法存在鲜明的变化特点。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会较为频繁地进行经济法的改善、废除等。目前,我国现行相关经济法律均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的。一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与社会的发展需求相适应,进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促进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经济法必须通过不断创新的方式来紧跟时展步伐。
3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的具体措施
3.1教材的创新
在教材的选择上,中职经济法课程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及学生特点来选择最佳的教材。在知识大爆炸的社会中,选择合理的教材对教学效果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教材选择时,中职院校应该保证教材内容深度适宜、轻重恰当。同时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兴趣爱好进行充分考虑,选择具有指导性、启发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知识、素质、能力的教材。在内容的编排上,除了要保证内容知识浅显易懂外,还需保证知识内容具有一定趣味性和时代性,对相关知识进行科学整合及拓展,从根本上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通过学习真正懂得应用经济法相关知识去解决相应的日常纠纷。同时,中职院校还需及时对教材进行更新换代。经济法为一门与时展紧密联系的课程,如教材内容未能及时跟上时展步伐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学习效果。中职院校可设立专门部门关注社会发展动态,发现有权威部门新出版的教材时及时进行实际考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教材的更新换代,保证教材的与时俱进,进而保证学生所学习的知识内容符合时展需求,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将与初中法律课程重复的、与会计专业教学交叉的知识内容删除。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应用迁移理论,促进课堂教学效率得到不断提高。在存在类比、对比关系的相关知识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充分运用知识迁移方式,可有效降低知识教学的重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2教学方法的创新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会对学生自主思维、推理能力的提高产生一定阻碍作用,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严格遵循“教学有法、教无定法、重在启发”的原则,积极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进行创新,促进教学方式得到不断优化,进而提高教学质量[4]。首先,积极应用情景模拟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指的是通过教师的指导,学生模拟具体的某个工作岗位或角色,在教师所创设的情境中进行技能训练,促进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的一种具有典型性的互动教学法。该种教学方法为一种行动导向方法,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将接近现实生活的工作内容、角色作为场景,让学生进行模拟训练。教师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用情景模拟教学法的做法具体表现如下: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先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好相关案例,并将案例打印出来发给学生。学生自主报名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等角色,教师组织学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学习,组织、引导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法庭辩论”,使学生在辩论过程中复习旧知识、掌握新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其知识记忆。同时,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能够真正理解有关经济法知识的实际应用。最后,教师还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让学生能够认识自身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其学习方式得到不断优化,提高其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其次,积极应用案例教学法。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必须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能够听得懂,学得会相关知识。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改变理论罗列的传统教学模式,多为学生讲述和分析与教学知识相关的典型案例。同时,教师引导学生从案例中寻找自己的角色,从案例角色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这样可促进学生能够更加深刻理解相关经济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和作用。例如,法律规定监事会应该包含股东代表以及一定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并规定中职工代表实际比例需高于1/3,由公司章程规定实际比例。以该条规定作为根据,教师选用典型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又如,在《合同法》相关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合同的订立,引导学生突破课本局限,应用法律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可将自己想象成为一名律师,站在律师的角度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实际案例对相关经济法条例进行讲解,可提高学生真实感,增强其学习兴趣,提高其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3.3考核方式的创新
目前,多数中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评价考核上均普遍表现为书本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这样的考核方式会导致多数学生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背理论、概念,死读书,读死书,而未能真正理解知识,掌握知识。因此,中职院校应该充分结合学生特点,应用合理的考核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使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能够通过考核体现出来。中职院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考核方式的创新:首先,应用模拟经济法庭的方式来进行考核,将社会中出现的真实案例引入考核现场,指导学生进行现场对抗。在模拟法庭上,学生可展现出更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而使教师能够对其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实现考核的综合性和全面性。此外,教师不能再应用传统的考试方式来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传统考试方式的考核内容仅局限于对书本中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查。除了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之外,还应该引入相关时代热点经济话题,加强对学生知识实际应用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能力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综合性。通过对考核方式进行这样的创新后,即可对学生的经济法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还可对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进行有效考核,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4结语
中职教学存在其特殊性,中职经济法为一门来源于社会实践,同时又服务于社会发展的课程。在实施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必须高度重视时代性,保证教学内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及手段均能紧跟时展步伐。因此,改革创新为该门课程教学质量得到提升的一种必然趋势。在教学过程中,中职院校教师必须全面认识教学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积极进行针对性创新,不断改进和优化教学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教学有效性的提高。
作者:林宇 单位: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参考文献
[1]王?.教育信息化指引下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以《经济法》教学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4,12(37):312-313.
[2]么作红.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创新与应用[J].法制博览,2015,15(10):520-521.
[3]李娜.《经济法》教学改革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12,7(10):144-145.
[4]朱丽.精品课程建设视角下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5,9(2):80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