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微课与翻转课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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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微课与翻转课堂分析

一、引言

法学教育是当前我国高校落实国家提出的“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的重要途径。法学教育目的是为国家培养一批实战型精英,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如何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融入法学的实际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点。翻转课堂是指学生课前主动学习新知识,教师在课堂上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知识进行答疑解惑,从而让学生自主完成知识学习和积累的新型课堂教学方式。翻转课堂最初出现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林地公园高中。两位教师即乔纳森•贝格曼和亚纶•沙姆斯为了让那些经常请假缺课的学生能够赶上教学进度而实施的一种措施。他们意外发现这种方法比传统的教学方法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后因这种教学模式的显著教学效果而被美国各个学校在校广为推广流行。近年来另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微课也渐渐呈现出自己的独特优势。微课是指在较短时间内,将知识点细分化,内容简单化并辅以网络的方式开展的一种教学方法。微课在国外的名称为minicourse、microlecture、microlesson等。我国首次提出微课教学的是胡铁。他认为:“微课程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针对某个知识点或者教学环节而展开教与学活动的各种教学资源的有机结合。”微课和翻转课堂都是教学方式上的转变,但目前为止都没有提供一成不变的教学模式。2015年奥拂莱赫蒂和菲利普斯对翻转课堂进行了充分研究,他们认为由于没有相关的理论框架,翻转课堂在现实中缺乏一致的方法。因此,如何寻找合适的教学方式进行课堂的翻转,不同的教师在面对自己的专业课时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微课和翻转课堂进行了多元化的研究并提出了微课和翻转课堂优于传统教学模式的观点。从教学理念方面,徐碧波认为以翻转课堂以老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的转变,结合中国学生的特点,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中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刘瑞超认为教师缺乏新时期教学先进理念,抓不住翻转课堂的关键点,应试教育的思维依然存在,提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在整个教学中不再是主导者,而是学生积极学习的促进者,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学习;许兴亮认为,翻转就是注重先学后做,推动教向学观念的转变;赵濮民认为,微课的介入能让翻转课堂的功效得到极大发挥。他认为知识的学习在于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而培养学生积极主动性最佳方式就是知识传播途径。好的传播途径会引起学生学习共鸣,达到事半功倍。从翻转课堂与具体学科相结合方面,杜芳认为要进行翻转课堂必须利用网络微课平台,加强课堂教学活动的充分设计,将微课和翻转课堂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知识的内化,并对教学进行及时的评价和反思;王巧晗在《翻转课堂和TBL结合的植物学实验课混合教学法的实践和探索》中指出了开展翻转课堂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学生有实验动手能力,在教学中要进行教学模式构建,并对该模式进行评价,达到教学质量提升的目的;毕振波在其论文《翻转课堂和层次化教学方法在计算机实验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中提出了翻转课堂的由来以及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够提高学习自主性,并结合层次化教学模式以便适应人才个性化培养。

二、微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的优越性

从本课题研究的结果看,我们发现微课和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有以下几点优越性:

(一)微课和翻转课堂的结合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微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微课的制作、课堂的翻转都需要学生积极参与。教师将教学知识点发送给学生,学生在课前对知识点预习和讨论,根据知识点进行课前的微视频的制作,最后进行课堂的翻转。这些都需要学生的全程参与,教师只是作为辅助者身份参与其中。翻转课堂要求学生本着先学后教的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学生的个性需求化也能得到满足,学生的满意程度较传统的教学模式自然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翻转课堂更有利于知识的传授、学生能力的提升、学生个性需求的满足以及学习方式的改变。

(二)翻转课堂给法学学生提供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提高他们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学生单凭记忆法律条文将无法适应今后工作需求。法学学生是用法律条文去解决实际生活中一个个实际发生的法律问题。传统的教学模式就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法律条文。因此学生对法律条文非常熟悉,可是他们走进工作岗位,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却束手无策。而翻转课堂的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如前所述,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下,学生需要根据课前预习的知识点进行微课视频的制作或小组讨论或法庭的模拟等方式来掌握本课堂的重难点。这样的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缓解了死记硬背法条的焦虑。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围绕教学的重难点进行全方位的思考,从而提高了他们思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他们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三)微课和翻转课堂具备广泛运用的可行性

无论是从本课题研究的结果还是其他研究者在自己的领域的研究成果可知:微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并深受学生的喜爱。且研究成果也表明,采取这种方法确实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因此,微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的可行性。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诸如:学校硬件设施条件的缺陷、翻转课堂下完成教学工作量的任务难以保证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三、经济法课程微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实践研究

(一)研究对象的选取

笔者从华商学院任教的会计专业选取6个班级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对象,采取翻转课堂和微课结合的教学方式;其他会计专业的班级作为参考对象,采用传统教学方式。开课前,任课教师会选取学生成绩的差异性不显著班级作为研究对象,以防止出现数据的不代表性。

(二)研究方法的确定

1.文献研究法

本课题组的研究范围仅仅局限于课题组教师所在的学校,研究范围比较狭窄。为了充分了解微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在其他学校是否也能取得比传统教学更好的教学效果,我们采取文献研究法,通过国内针对该教学方法的研究进行分类分析,从理论上分析微课和翻转课堂的优劣势,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2.年终教学质量评价法

为了解翻转课堂和传统课堂之间学生学习差异,课题组选择对会计系经济法专业的学生进行两个学期学习成绩测试。研究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组数据来对比两种教学方式的结果。其中,平时成绩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三十、期末成绩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七十,综合起来就是学生的总评成绩。在试卷结构上,偏向测试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前后的试卷均由负责实验的本课题的课题组出卷,所以在难易程度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3.问卷调查法

实验研究结束后,课题组成员针对学生对微课和翻转课堂接受的程度、学习效果、学习兴趣以及在学期中是否锻炼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锻炼了团队合作的能力等方面我进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问卷进行数据分析整理,了解学生对翻转课堂教学方法的有效性想法以及需要修改的地方。在设计问卷调查时,为了避免个人偏见造成数据的不真实性,调查问卷多以开放性问题为主,具体设计表格如下。

(三)研究方案的实施

研究对象采用微课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开展。将研究对象进行班级内分组,每组选取负责人一名,主要是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课前新知识的预习、课中的讨论以及课后的内化。每个小组为了更好地展示所学到的知识点,可以采取微视频等方式进行课堂展示。课堂展示的方式由组长负责。课堂上教师不再进行知识点的详细讲解,而是让小组轮流对重要的知识点进行讨论,从而引导学生对重要知识点理解,并培养他们思考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课堂结束前对本节课进行点评和总结,针对学生不懂的知识点再进行阐述。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记录成绩。参考对象仍采取传统的教学方式。

四、经济法课程微课和翻转课堂的实践研究结果的分析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课程知识点多,分布广。传统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发挥,学习效率低,难以实现法学学习目的。因为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的任务就是讲授,将所有的知识点讲授完毕就完成了教学任务。至于学生是否能够真正理解和消化则不是教师们所关心的问题。而翻转课堂和微课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的效果如何?是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否达到教学目的?我们针对前期的研究数据进行以下分析:

(一)年终教学质量成果分析

2020年1月,我们采取期末考试加平时成绩的方式对研究组和对照组进行了测试(见表格1、表格2)。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总评成绩中,90-100的高分比例实验对象比参考对象高40%;不及格的比例比参考对象要低2%;实验对象的分值集中在80分以上,参考对象分值集中在70-79的区间。通过试验前后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微课和翻转课堂比传统教学方法的高分成绩比例高。

(二)问卷调研结果分析

2019年12月底经济法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课题组为了了解采取微课和翻转课堂是否引起学生提高学生积极性等方面情况,向研究对象发放了351份问卷。共收回来问卷351份,其中有效问卷322份。课题组成员对322份问卷进行数据上的统计,得出如下调查结果(见表3):实验组的92%的学生认为微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方法可以提高自己的学习兴趣;89%的学生认为提高了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98%的学生认为培养了团队合作的能力,只有4%的学生认为不能提高自己的学习兴趣,5%认为不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五、结束语

微课和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显示了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教育方式改革的方向,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的变革。这种教学模式能够将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实践性充分调动起来,使得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能够更上一层楼,也是促进法学这门课的发展,提高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当然,这种教学模式仍处在实践探索的阶段。在运用这种教学模式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部分教学环节仍需要改进。翻转课堂和微课功效的发挥还需要更多的教育工作者的继续研究和探索。

作者:吴玲 单位:广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