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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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摘要:依法治国作为基本国策,对于法律践行公平公正,实现法律治理的目的而言,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的民商法经济法价值取向,从公平与效率的落实价值、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经济法》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异同等方面,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公平原则;效率原则;民商法;经济法;价值取向

探析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基础,就是构建科学的社会秩序。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更好地践行法律目标,相关人员应首先明确法律的价值取向。《民商法》与《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典,相对于国家建设及社会发展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故而,本文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进行了分析。

一、公平与效率的落实价值

(一)公平的落实价值

在人类社会科学发展中,公平原则是基础性原则之一。固然,由于主观构建,绝对性的公平在社会中无法实现,但相对公平的构建,仍需相关人员加以重视。在法律践行中,法律社会践行公平,属于必要的责任与义务,只有如此,方能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要保证社会结构的公平与稳定,就应借助法律确保公平与公正,使广泛的社会群体获得归属感,使之积极参到社会建设中,进而奠定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在践行公平原则的过程中,法律作为根本准则,致力于维护人类社会的合理需求,尚需不断的完善,进而真正实现公平原则,并科学保证社会整体利益[1]。总而言之,探析公平的法律价值,不同的研究者存在着不同的定义。通常情况下,公平,就是合理分配权利与义务,继而促进社会各环节的稳定发展。然而,法律法规之间,尚且存在区别性,不同的法律法规所体现的公平意义及价值,也有所不同。由此,只有不断健全法律原则,方能真正实现公平的意义所在,充分体现出公平原则赋予法律条文的价值。

(二)效率的落实价值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个体之间往往会发生矛盾及冲突现象。究其原因,就在于社会个体之间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社会个体的主观意识认知有所区别,若错误理解公平原则,并在意识中混合了利己思维,就会导致冲突的激化。在维护社会公平层面,法律作为重要手段,可对矛盾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科学地调解,继而高效解决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促进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由此,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相关人员应遵守并落实效率原则,并确保该原则落实的行之有效。在此期间,相关单位应考量社会及人类发展的现实需求,对原有法律的错误与纰漏进行改善,进而拟定全新的法律条款,对整体法律框架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反复论证及检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总而言之,探析效率的法律价值,就要明确经济矛盾产生的原因,往往来自于分配不均的公共、社会及个人利益。而法律的作用,就在于缓和矛盾,通过法律的约束力,将公共、社会及个体所追求的权益,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实现个体活动约束的规范化,使个体效率逐渐靠拢社会效率的大方向,使个体活动提升到社会组织层面。

二、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价值取向

探析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价值取向,就要明确《民商法》的具体内涵。《民商法》,即是指《民法》与《商法》,这两部法律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可保证社会基础环境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由此,相关人员应明确,《民法》与《商法》作为社会基本法,其修订应立足于公平原则的基础之上,两部法律的保护对象均为自然人,并致力于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确保人的基本权利[2]。在公平原则视角下,《民商法》作为关键法律,应致力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在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敦促相关社会个体切实履行义务,使之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践行公平原则的过程中,《民商法》保证社会个体拥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并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进而获得公平的社会收益。与此同时,在效率原则的视角下,《民商法》将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切实维护社会个体的个人利益,进而保证社会稳定,有效突显法律作用,真正明显法律为人服务的实质。目前,《民商法》的法律高效性,在个人权益保护积极私有财产保护等层面,均得到良好践行,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

三、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经济法》价值取向

《经济法》与《民商法》相比,后者对社会个体的权益保护更加注重,而前者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更为注重。《经济法》,在社会经济构建层面,是一部极其重要的科学性法律。《经济法》,立足公平与效率原则,侧重引导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以更为客观、系统及全面的法律条文,切实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高效性及公平性,即为《经济法》法律价值的根本取向。在社会经济发展层面,考量影响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相关因素往往存在一定的多变性及不稳定性,进而滋生自然垄断及不公平竞争问题。而《经济法》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将对以上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裁定。在《经济法》的践行中,为构筑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经济法》作为市场的无形之手,将监督、监管及导正市场乱象。总而言之,《经济法》应考量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平高效地处理垄断及恶性竞争行为,使市场的发展趋势,符合社会群体的需求,保证市场环境的科学稳定。由此,站在宏观市场环境的发展视角上,《经济法》相关法律条文的构建及完善,将有效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进而优化市场整体结构,践行法律的公平效率原则,实现市场经济科学健康发展。

四、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异同

(一)《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相似点

关于《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相似点,应从基于公平效率原则、践行目标的一致性、价值取向相似点综合分析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基于公平效率原则。探析《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两者尚且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在法律法规构建过程中,二者均践行公平与效率原则,这是不可或缺的相似点。其中,《民商法》致力于维护社会个体权益,作为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重要法律依据,势必要践行公平原则[3]。由此,有专家学者曾言:“《民商法》的绝对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可知,在《民商法》法律条文中,公平原则与诚实守信原则同等重要,并共同支撑《民商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第二,践行目标的一致性。探析《民商法》的立法核心,即为公平原则,而该原则就是《民商法》的践行准绳,它赋予了《民商法》所应具备的作用及价值。相对而言,在《经济法》诸多条款中,公平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该原则的践行使《经济法》成为一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在法律效率层面,考量《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践行目标,两者在最终目的上,尚且保持高度的一致性。简而言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修订均借助了科学的规章制度,所形成的法律约束力,可产生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实现个体之间权益收获与义务付出的平衡。当然,探析《民商法》的侧重方向,更趋向于社会个体,而《经济法》的侧重方向,更趋向于企业。然而,《民商法》与《经济法》在提升法律效益层面,具有高度一致性,二者均为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科学法律。第三,价值取向相似点综合分析。《民商法》,其精髓就在于公平原则,该原则甚至高于诚实守信原则。由于商务活动具有特殊性,《民商法》更注重效率为大。《经济法》,需要综合考量社会及企业两个层面的经济利益,随之采取科学合理的调节手段,从而实现两个层面的双重获益。在效率原则视角上,《民商法》与《经济法》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相应的规章制度均是以达成社会及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实现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

(二)《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差异点

关于《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差异点,应从维护群体差异、区别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方式、价值取向差异点综合分析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维护群体差异。在价值取向上,《民商法》与《经济法》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使二者在相关条例的修订中,也要保持着思维构建的相似性。然而,在实际法律构架层面,由于两者的价值取向尚且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就需要在制定相关条款时,进行针对性的调整。由此,在价值取向上,《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差异性,尚且不容相关人员的忽视。探析《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即为维护群体差异、区别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方式。所谓维护群体差异,即是《民商法》作为重要法律,致力于维护个体权益,所主要维护的应为个人利益[4]。相对而言,《经济法》应致力于维护整体竞争环境的公平,所主要维护的应是整个市场的稳定,也就是整体商业体系的平稳。第二,区别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方式。所谓区别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方式,即是《民商法》的发展目的,就在于实现公平原则。故而,在《民商法》践行过程中,应注重保护个体的权益,并敦促市场发展实现公平、开放,落实法律践行的高效性。相对而言,《经济法》在践行过程中,应依托国家及政府的干预政策,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对市场制度进行调控,对市场秩序进行维护,进而保证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真正实现高效、精准、公平的目标,而这也是《经济法》所需践行的根本理念。第三,价值取向差异点综合分析。从法律的广义角度看,《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尚且属于个体角度的私法范畴,而《经济法》则是属于综合角度的社会范畴。从法律的狭义角度看,两者在公平效率原则的取向上,尚且存在以下差异点,即为两者的生产基础不同、公平原则的区别性、公平的实现方法不同、公平的侧重点不同、利益的重视层面不同、效益与效率的侧重点不同。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发展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以上问题若不能得以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与《经济法》紧密联系,相关法律条文的修订,应坚持从公平效率原则出发,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并在其间充分体现《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方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李霞.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的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7,30(08):109-110+121.

[2]朱小环.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从公平与效率之视角[J].法制博览,2017(19):265.

[3]孙嘉阳.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简析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J].法制与社会,2017(23):6-7.

[4]杨霄雯.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初探[J].法制与经济,2018(02):174-175.

作者:左俊 单位:南昌迪通通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