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发展下财税政策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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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发展下财税政策问题及对策

一、低碳经济

气候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低碳经济的概念随着气候变化而出现。低碳经济是减少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产出的新型经济模式,关键是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例如,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经济将转变为低碳经济。与现有经济体制不同,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约能源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可以实现低能源消耗、低污染、低排放。其实质是提高效率,发展以清洁能源为基础的能源结构。核心是低碳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能源创新和社会价值转化。向低碳经济过渡是低碳发展的过程,通过技术跨越和制度制约来实现目标,其目标是经济上实现低碳和高增长,在技术、发电、生活和产业上全部实现低碳。

二、低碳经济与财税政策相互作用机制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一般是指两个方面,一是对研发低碳技术和生产低碳产品的厂商进行财政补贴,二是对采取减少碳排放的生产者进行财政补贴。总体来说,政府对单个低碳产品的生产厂商进行补贴,可以吸引更多的厂商加入低碳产品生产的队伍中来,厂商数量增加导致相应的低碳产品供给量增加,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这样又会促使更多的企业为了生存而进行低碳改革。这时候,高排放、高耗能的生产厂商会主动减少碳排放,对此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激励。税收政策手段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可以从经济学理论角度来理解税收政策的作用机制,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博弈理论来理解其作用机制。例如,A、B两个经济行为主体在从事低碳行为的初期,往往会由于成本较高、收益较小而发生亏损,这样会导致部分企业不从事低碳经济行为。如果国家实施低碳税收政策,对于不实施低碳行为的经济主体给予高税收,而实施低碳行为的经济主体给予补助,那么会敦促经济行为主体从事低碳行为。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都可以很好的作用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从财政补贴政策的作用机制分析,对生产者进行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生产低碳产品的成本进而直接作用于低碳产品的销售价格,甚至还可以间接对生产者的低碳技术研发规模或资金投入规模产生影响;对消费者进行补贴,可以降低消费者使用低碳产品或低碳技术的消费成本,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达到以消费行为间接指导生产者生产低碳产品的目的。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财税政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低碳经济基本立法缺乏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但是还没有专门的低碳经济基本立法用于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在指导思想、具体内容、促进措施和相关责任界定等方面都缺乏全方位的规范,这导致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甚至会产生互相矛盾和排斥的地方,不具备兼容性。

(二)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健全

与国际上先进的国家相比,我国尚缺乏完整、健全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节能与减排是一对相互共生的关系,现有的法律大多是对节能进行的法律约束,对于低碳排放的法律规定却少之又少。低碳经济排放影响到气候变化这一关系人类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应对气候变暖,为了确保环境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加强对低碳排放的法律约束,碳排放相关法律的欠缺严重影响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缺乏低碳财政专项预算,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由于低碳经济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无法由市场力量解决。通过财政预算筹集资金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政策手段,特别是在低碳经济发展初期,更重要的是通过财政预算筹集资金。目前,我国没有低碳发展的预算,也没有可持续稳定的政府预算收入来源来保证具体低碳经济发展所需的预算支出,不利于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没有专门的低碳预算,就不可能建立起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共同渠道,低碳经济分散在农业、林业、林业、城市建设等各个行业,导致财政投资的公平性和紧迫性,财政支出缺乏明显的重点,低碳财政资金不可持续,甚至浪费投入资金。

(四)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财税体制中确实存在一些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它们可以在限制能源消耗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发挥作用。提高税率可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通过实施差别税率或税收减免措施,可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此外,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采取减税等直接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相对单一,而递延税款等间接优惠政策较少,不利于发挥低碳在经济中的作用。

四、完善我国低碳经济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确定财政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定位与作用领域

调整重点行业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重点工作应该是调整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财税政策应推进钢铁、冶金和汽车行业等重点产业结构调整,高耗能产业需要抑制,防止其过快增长;高新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大力发展;调整服务行业产业结构,增加服务行业在GDP中的占比。以财税政策支持和健全试点政策体系: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探索具有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建设以新能源、新材料为支撑,并结合低碳、节能、绿色的要求,建设低碳社区。设立或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和专项财政补助,用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加速开发和推广低碳技术:对于节能减排科技的研发加大支持力度,对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进行完善。对于高效节能、污水处理、废物资源化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的研发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的储备。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对于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项目的产业化工程进行重点实施,对于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和节能环保设备进行重点支持,并加快建设产业化基地。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支出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低碳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用于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等方面的补贴、投入、补助、奖励和政府低碳采购等,这样会使财政支出在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中提供的资金稳定性得到了制度的保障,同时也便于低碳经济发展所需资金投入的监管。我国目前在节能减排上的资金投入已经有数千亿元,但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仍然不足1%,根据国际经验,节能减排的投入需要占到GDP的2%-3%才能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渐形成长效资金投入机制,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通过整合、集中和分类,将我国已经设立的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并加强监督和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有效使用专项资金,全面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收入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实际上就是通过税收来调节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政策。目前,我国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收入政策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改革和完善。资源税:资源税一方面可以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来可以保护资源环境。通过调整企业的级差收入,将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化,达到合理反映各种资源真实价值的目的。鼓励企业加强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资源开发的保护。今后可以考虑将如动植物资源税、地热资源税和滩涂资源税、土地占用税等纳入资源税征收目录中,逐步将各类矿产资源的管理费、动力基金等资源性收费纳入资源税税制,通过征收资源税,充分发挥低碳减排的激励作用。消费税:消费税具有引导消费走向的作用,可以通过消费税影响市场价值,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最终实现减排的目的。比如可以将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减少森林植被的破坏;也可以针对产品的不同排放量制定有差别的税率政策,同样是汽车,低排放量的汽车的税率要采取低税率政策;制定消费税优惠政策,对于新能源采取低税率可以有效鼓励低碳出行,减少碳排量。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主要针对的是固体、液体和气体,针对不同的污染可以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这要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在科学合理地评估各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的基础上,相应地制定环境保护税率。

(四)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相匹配的配套措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中国主动参与国际市场上的碳信用指标交易有利于提高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地位,也有利于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开展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促进低碳技术的发展,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可以建立具有引导性的低碳专项基金,吸收各类社会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等,对节能减排领域进行投入,起到引导作用。如果单纯依赖政府投资发展低碳经济,可能会由于缺乏社会资本的参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最终削弱了碳基金的作用和效率。可以考虑通过建立低碳发展基金的方式为我国低碳经济事业注入资金,通过这部分资金对那些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提供资金进行有偿使用,积极推广和鼓励私营碳基金的发展,基金参与机构应积极参与碳交易,提供技术和项目咨询服务,但碳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一定要注意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防止资金的滥用和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作者:蔡宜香 单位:甘肃财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