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法规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经济管理法规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经济管理法规

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1、正视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政府在新近阶段,对于三农经济加大了扶持力度,投入了更多的资金来进行农村的经济管理。但是在现阶段,资金的引入还是不足以支持农村经济的管理,再加上农村的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使得农业融资较为困难,在此基础上农村经济就很难产生经济效益,最终导致农业部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困难重重。

1.2管理体制的不科学

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农村的经济管理体制跟不上农业发展的脚步,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与农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的经济结构不适应与管理体制,最终经济的发展与管理体制二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农民在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得不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影响农民小康社会的建设。

1.3农村经济管理法规不健全

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要求处理好农村的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以及农村财务审核等工作,这些任务繁杂并且重要,但是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中缺少配套法规制度,缺少对土地承包工作、减轻农民负担以及财务监督的专门有效的体制,影响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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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管理机制研究

本文作者:韦柳融 王融 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

中国互联网管理的主体———管理机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政府参与互联网管理的部门已达到16个之多。从各机构管理的目的看,基本可以把这些相关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互联网安全管理部门,一类是互联网经济/应用管理部门。此外,从各机构管理的范围,我们还可以把每类进一步细分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项管理部门。根据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侧重的一个分类。此外,国务院法制办也是一个重要的互联网管理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多数的互联网经济/应用管理部门同时都负有互联网内容安全管理的职责,而且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职责。

中国互联网管理的法制建设

为了促进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用户的行为,为互联网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制定了27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对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体系的纵向(法律效力)、横向(主管)体系的研究,可以归纳出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体系的以下特点:

(1)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纵向体系呈金字塔状,行政性法规构成大部,而第三效力阶位的部门规章主要以互联网内容管理规章为主。处于效力最高级别的法律仅有2部———一部《电子签名法》和一部与法律效力阶位一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打击网络犯罪的决定。调整互联网法律关系的规范主要是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制定的行政性法律。国务院条例共有7部。第三效力阶位的部门规章共有18部,其中有7部规章是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的规章,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各政府部门出于对互联网中涉及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内容管理需要,都出台了相应的部门规章。这些内容管理规章的显著特点是在形式上表现为业务规章,除了电子公告业务以外,其他的管理规章无一例外都设置了前置审批制度。

(2)从横向体系看,所明确的各行政部门职责分工较为清晰,但也不乏重叠。由于负有内容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采取了专项业务准入的方式,在准入环节出现了部门职责重叠的现象。例如:文化部对于文化产品的管理、国家版权局对于互联网出版业务的管理以及广电总局对于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由于在管理对象界定上的重合,造成了管理的重叠。

(3)此外从法规颁布的时间看,显然,从2004年以后互联网法制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2004年~2006年这一时期互联网法制建设明显有两个特征:一是大量互联网内容管理部门规章出台,包括《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二是关于互联网应用的管理法规出台,包括《电子签名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这也表明近期互联网管理的热点是互联网内容监管和互联网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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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改善策略2篇

第一篇

一、根据管理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更加迅速,这使得当前一些法律对房地产的约束力有所降低,在这种背景下加速法律法规的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别是通过借鉴国外发达的管理经验完善我国的法规,并形成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法规,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约束。首先需要根据市场的发展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法规进行完善,我国现阶段正在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筑法》进行完善,通过各种制度的完善将经济管理扩展到包括房地产建设、开发以及后期服务,从而提高房地产行业法规的严肃性。其次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不断完善。目前房地产供需出现不平衡现象,并且业主在入住后产生的一系列的房产纠纷会让业主维权比较困难,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完善以及法规的制定就能够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而降低政府的干预程度。

二、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

制定明确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是指导房地产行业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的关键,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负责人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目标的引导合理的开展各项活动。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长期目标的指引,特别是在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历程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行情,根据这些制定的目标才会更有执行力,才能够更加凸显房地产今后的发展规划。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的制定时房地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需要达到的一个计划,目标的制定必须要保障国民生活以及经济水平的稳步增长,把房地产政策的指导思想扩展到房地产的行为目标和房地产行业的稳步发展,积极引导和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化房地产经济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管理机制是促进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措施,通过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维护房地产经营市场,调控房地产经济管理。调控房地产经济管理需要政府和房地产行业自身共同努力,比如:政府方面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行情,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并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权利,有这些部门代替政府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利。同时政府也可以制定一定的管理政策,规范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各项经济活动,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的有机结合,为规范房地产经济管理奠定基础。其次房地产市场自身也应该加强调节能力,对开发项目进行经济管理及时探寻导致经济效益得或失的原因,并进行科学分析;同时房地产行业完善自身行为应该从项目的投招标以及施工阶段抓起,不断根据市场发展行情对自身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调节,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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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经济犯罪概念准确把握的意义

作者:和蕾 单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我国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的立法沿革

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刑法补充修改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在该决定中,我国刑事立法机关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这一概念,但是,在这个单行刑法中经济犯罪被称为“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因这一概念的提出,从而引发了刑法学界对“经济犯罪”这一概念的研究和探讨。我国1979年刑法典中没有经济犯罪的明确概念,与经济有关的犯罪主要分布在《刑法》分则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两章中,同时还有少量分布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渎职罪中。1982年《决定》从外延方面对经济犯罪进行了阐述,列举了经济犯罪的种类有: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盗窃公共财物、盗卖珍贵文物和索贿受贿等。从所列举的经济犯罪种类看,立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认定有两方面根据,第一,行为本身的目的在于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第二,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及其他活动的法律法规。但是,《决定》把盗窃公共财产等笼统地列入经济犯罪的范畴,虽然在实践中必要,但在理论上不妥。1997年刑法典进一步确立并发展了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成果,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设置于分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将传统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一张,将贪利型职务犯罪规定在贪污贿赂罪一章。

我国目前关于“经济犯罪”概念的学术论争及批判

“经济犯罪”概念在《刑法》中的变迁也改变了学者对“经济犯罪”概念的理论探讨,目前,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主要分为如下三类:

一是大经济犯罪概念,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山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盗窃、侵吞、骗取、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合法财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观点将一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都包括在“经济犯罪”概念的理论探究和蕾(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53)经济犯罪概念中。

二是中经济犯罪概念,认为经济犯罪活动或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行为,或表现为利用职权牟取暴利的行为。即,经济犯罪是指一切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此观点依然将侵犯财产犯罪纳入经济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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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法体系研究现状

【内容摘要】有关经济法的学术体系是属于当今经济类法学基本理论研讨中的核心性内容之一,其宗旨是着重处理好相关于经济法的组成结构问题。其研修成效密切关联着经济法基本理论研修的总体质量,同时也密切关联着经济法的学术体系以及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完美构建。经济法学术理论研究依然表现出共知性结论比较分散、研究结论突破性不强、有关经济法理论体系组成的认知方面明显地表现出交错繁杂等倾向。追其本因,重点是缘于经济法学学术理论研究基础浅薄、研究思路及视野较窄、研究层次错乱等。

【关键词】经济法;学术体系;研究成果;进展;分析

自打我们国家经济法学理论构建并推出以来,针对于经济法基本性学术理论的探究始终是处在持续性的深化进程之中,在每一个具体的研究单元中都完整的构建出了在其内涵性及思想性上各异的专属性学术理论及特定派系。先期的经济法学术理论研讨中秉承着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传统化经济法”宗族,相关于经济法学体系中的思想理念、拟定目标、学术指针等诸多问题上的认知还欠完整和科学化。在和相对应的民事法归、管理性法规等体系内“拉力赛式”的争论进程中常常受到排斥、攻击及嘲弄的下场,其自身的体系构建问题一直是倍受质疑。

一、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研讨思路及观点整合

在当今的市场化经济运行状态下,伴随着相关学术理论研讨进程的不断深化,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研讨已经逐渐走向科学与完整,针对于经济法学理论调合目标等一连串问题的解答愈发科学化,其外在的自主性问题已经得到全面的解决。然而,现阶段,涵盖了经济法学理论调整目标、经济法学的理论组合亦即经济管理的思想观念在内的经济管理学术理论构建还不能构建出完整统一的语言结构体系,学术内的不同流派各表己见。因为研究视野上存在着差别,完整构建出了内涵各异的经济法学术派系及学术思维。

二、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研修现况分析

(一)经济法学学术体系已经逐步走向科学化、完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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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及措施

摘要:目前,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农村经济管理中仍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剖析我国农村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可以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问题;措施

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这就意味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于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够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在国家与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升,同时我国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然而,随之而来的则是我国农村经济管理水平与农民收入难以匹配的尴尬境况。经济管理水平与经济发展脚步不协调,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进程。

1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1.1.1相关的经济管理政策措施不配套

虽然近几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扶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然而,我国在农村经济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并不能够做到尽善尽美,真正落实各项政策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虽然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扶持政策大多是对农具、农耕及农产品等方面的扶持与补贴,在农民的实际生产和生活中虽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却并未体现出经济管理政策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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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与应对处理

【摘要】房地产经济管理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尽管近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的宏观经济管理力度,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从成效来看,不为显著。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从而导致房价上涨得不到有效地抑制。结合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对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进行正视,确保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基于此,文章主要分析了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策略。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应对处理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使得房地产公司的竞争日渐加剧,面对当前形势,必须要抓住机会,分析应对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对房地产行业的经济管理要具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要结合自身情况,不断学习引进优秀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经验,在发展进程中不断创新,以保证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基础。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重要性

经济管理指的是经济管理者通过对经济的有效管理,来达成预期制定的目标。特别是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有效的经济管理措施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房地产行业的生产潜力,从而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但是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并不是一项短期又简单的任务,整个工程需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作为支撑,不仅要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要使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此外,房地产经济管理能够更好地监督经济活动,也能够更早地捕捉到房地产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漏洞,从而能及时地分析出问题的根源,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做到全面的预防能够大大地降低房地产公司的风险,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房地产经济管理能够充分地调动各部门的资源,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以保证各部门的职能得到充分地发挥,实现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益。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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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

一、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分析评价

(一)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自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制定法律之中,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占半数以上,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劳动法,审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立法行为有一系列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加上之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了32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订了700余部行政法规。可见,到今天为止,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业已形成。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市场经济主体和其主体的行为、市场经济的管理、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已做到了有法可依。二是立法工作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面出发,用法律来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三是市场经济法律之间相互协调与配套,立法质量在不断提升。四是法律实施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已经初步形成。

(二)我国经济立法存在的问题。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层面出发,中国有关市场经济的立法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大体表现在:一是企业受到太多的行政管制,尤其是国有企业政企难分,很难真正取得独立的市场主体的资格。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不仅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同时市场主体也需要由国家从其中分离出许多的经济利益来进行培育。二是以所有制形式进行区分的各类企业和依公司法的建立的公司制企业并存,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主体结构分为以所有制形式与不分所有制形式两种并存的经济主体结构,但依然保存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三是中国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在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体系中,中国未有股份合作企业法,物权法并不完备,尚缺乏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国有资产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等市场经济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法律。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建议

经济立法工作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核心工作,我国经济和立法工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经济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经济立法对于市场经济推动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为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加强平时监督。在进行经济立法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制定相匹配的监管计划,使得经济立法走向“规范化、合理化的发展道路,以保证法律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提高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立法机关在制定新的法律政策规范之时,应当做好企业的情况调查,在研究落实实际情况下编写法律条款。

(二)借助信息技术。电脑网络技术革命使其运用的能力得到了显着的增强,而其运用领域也逐渐进入到了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中。在经济立法过程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能加强法律编写的工作效率,同时避免了人为因素所造成立法工作错误,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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