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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分析
摘要:
在民商法因自身局限性而难以克服市场经济自身漏洞的社会大前提下,经济法为社会经济功能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建立在以民商法作为基石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经济法的发展过程经历了由企业追求个体平等所应具备的权利到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的历史过程。在此,笔者将探讨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我国现有经济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关键词:
国家干预;市场调节;民商法;社会经济功能
就现在社会背景看,经济法作为一个已被确立的单独法律部门,其所涵括的大量由国家正式颁布并严格施行的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法法律针对国家经济调节等问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经济法作为我国现有的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可以涵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实践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金融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金融市场能否实现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很多的风险因素,因此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要。经济法在规范金融市场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用策略,以强化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进而有效减少金融市场风险。
[关键词]经济法;金融市场;风险防范;应用价值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存在各类潜在风险,而金融风险一旦触发将对整个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其破坏力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经济法的作用就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济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性,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强化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因此,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比如安全性价值和效率方面的价值。通过应用经济法,可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各项活动都有法可依,减小金融市场风险发生的概率,提升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持续发展。
一、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分析
(一)安全性价值分析
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需要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如果出现金融风险则会对整个金融市场或者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法律的出现就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确保国民经济安全稳健运行,因此经济法首先要实现安全价值目标,这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业不断得以持续发展的前提。为有效规避金融风险,确保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国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金融风险的诱发因素和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经济法在确保金融市场安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有效缓解了金融风险压力,在促进金融市场及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方面具有重大贡献。科学有效的推进经济法的实施,能够有效规避各类金融风险,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打造优质环境。
(二)效率价值分析
高校经济法教学探析
作者:左玉玲 单位:沈阳技师学院
经济法课程实用性特色突出,如果仅仅依靠教师说教来教学,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很难在课程上体现出来。近几年,案例教学法等逐渐应用到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但总体而言实践环节仍不多,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也没有很好地应用在教学中,这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学效果和效率的提升。
成绩考核评价机制仍不完善。中职院校的成绩考核因为院校培养人才基本为技能技术型人才,所以在考核上基本遵循理论与实践考核的方式,但是这种考核方式如何具体应用在经济法这种理论性知识较强,同时对学生实践也有较高要求的素质课程,还是处于探索过程中。中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现状是有的专业设定为考查课,有的专业设定为考试课。考查多以论文考核,考试课则以闭卷考试为评价。综合看,现有评定成绩方式单一,如何能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评定出综合成绩,体现出考核的针对性与灵活性,尚待商榷。
1.注重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增强课程的实用性。经济法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形成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门课程。它包括经济法学与经济法规。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应当是在经济法学基础上的经济法规的学习。
但就中职学生而言,考虑到他们文化基础薄弱、法律知识欠缺,如果是单纯的为了法规而学法规,其教学效果极其有限。另一方面经济法规数量多、种类繁,要在课时有限的教学过程中熟练、全面把握是不切实际的。这就需要选取有代表意义的、与学生未来就业最息息相关的加以讲解,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统一。
2.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可以从教学计划、教材选取、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
①以教材选定为突破口,以教材的适用性与先进性作为选定标准。教材是教学的基础环节,教学质量、教学水平与教材直接相关。因此,在教材上,应遵循“先进性”和“适用性”,体现“特殊性”和“差异性”。如针对广告专业的学生可通过增添广告法律法规内容,针对旅游专业的学生可把与专业相关的旅游法律法规穿插进去,这样就能拉近教材和学生的距离,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又突出课程的学术特色和时代特点,最终达到教材更好的为教学、为专业服务的目的。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完善,特别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国内的经济发展与市场发展也进入到了全新的转型时期。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法律也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作及发展的重要依据。而对于我国市场来说,民商法和经济法都属于约束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主要法律依据,研究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对于法律的落实也将带来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市场经济;民商法;经济法;相关性
0引言
市场经济属于我国独有的经济体系,对于我国市场的快速发展与转型也具有关键性的推动意义。而对于市场经济发展来说,民商法与经济法是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与行为的主要法律。两者之间既存在重要的关联性,又存在相应的差异性。这两者相辅相成,保证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以及持续发展。而就此,笔者将通过本文,就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入手,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与分析。
1市场经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1.1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
对于国内而言,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特征理念:第一,保证企业获得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且市场能够取得人才竞争的时机;第二,最大程度上保证所有人的合法效益与经济收益;第三,各类企业以合同开展相应的经济操作,而国家则将法律法规作为控制经济行为的主要手段;第四,在经济条件变化时依然凭借市场的控制水平进行自适应调控;第五,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限,提升各行业的创造力与创新水平。
会计专业高职经济法实践
一、会计专业中高职《经济法》课程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课程标准
目前中职和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不够合理,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不但课程名称一致,而且课程内容重复率高,甚至还选用同一本教材。这不仅导致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低下,而且还造成了教学成本的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中高职教育联系不够紧密,会计专业中高职衔接缺乏统一的课程标准,中高职院校都是根据自己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标准,因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中职学校没有考虑到部分中职毕业生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升入高职院校学习,在课程设置上难度较低,重实践轻理论,致使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后感觉不适应。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上也忽视了中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实施与高中毕业生相同的教学计划,出现了《经济法》课程在高职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
(二)应用能力的培养有所退步
高职院校有很多是由原来的中职学校升级而成的,然而刚升级的高职院校在教学理念、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缺乏创新性,有的甚至依旧沿用中职老一套的教学模式,这难免出现中职学生进入高职学习后技能倒退的现象。中职学校在《经济法》教学中注重案例式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高职院校要强。部分高职院校缺乏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在《经济法》教学中过于注重理论讲解,忽略了实际案例的运用,使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反而有所退步。另外,部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财经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有重合的地方,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部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和《财经法规》课程的教学课时比中职学校设计的课时少很多,导致了部分高职院校学生会计证的通过率还不如中职学生。然而,会计行业又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学生毕业时若拿不到会计证,将无法从事会计工作。
二、会计专业中高职《经济法》课程衔接的设计理念与思路
会计专业中高职《经济法》课程衔接的设计理念应以“职业面向”为核心,打破以往不分专业的教学理念,依据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适合会计专业特色的教学。具体而言,第一,《经济法》课程设计要以会计职业能力为核心。在对会计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经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使学生学到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能够满足会计专业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第二,《经济法》课程设计要以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中心。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本专业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综合能力,因此《经济法》课程的设计应围绕“综合能力”的训练来定位。第三,《经济法》课程设计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宗旨。《经济法》课程设计不仅要具有针对性,而且要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既要紧扣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的需求来确定课程内容,又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学生的能力要求增加新的内容。会计专业中高职《经济法》课程衔接的设计思路应以培养会计专业的职业能力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为依据,参考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大纲,构建以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主线,提高学生会计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为目的的任务引领型课程。课程设计有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合同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纠纷解决法律制度等14个任务模块。课程内容的选取以会计专业培养目标为前提,紧紧围绕完成会计工作任务所需要运用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充分融合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反思
摘要:自中国独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的道路越走越远也越走越宽,而这些都需要法律作为基石。法律不仅可以稳定发展前进的道路,还可以从根本上保证我国国民的基本利益,保障社会的自由、平等和公正。法律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针对国家社会的各个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经济法主要是针对国家经济市场产生的某些问题或一系列突发的情况,它的出现成为了我国经济与市场流通稳定的“保护伞”,也为维护了社会的整体利益。
关键词:国家干预;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维护市场
我国的经济法是经过三十年不断探索实践形成的,它的出台收到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注。我国经济法的制定充分结合了我国的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它制定的出发点就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在法律的规范下为我国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主义经济氛围,带动我国的前进和发展。
一、社会整体利益的特点概述
(一)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性
社会整体利益本身就立足于社会,它与个人的利益不同,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性就体现在它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需要,所以不同时代的社会利益各有不同,它的内容复杂包罗万象看似抽象却又与生存在社会中的每个人的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二)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性
促进型经济法功能结构探究
【文章摘要】
“促进型”这一条经济法在经济法规范中为一重要部分,它是独特的“限禁型”经济法,并在实现经济法的职能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设计制度上,此种经济法中贯穿了“促进理念”,不但从功能定位的角度应用保守性以及诱致性等手段来对市场的主体进行引导,而且还在功能与结构方面,应用鼓励性与指导性规范,在市场与公权机关间构成了均衡的义务配置以及权利,希望双方主体间能够达到实质的平等。
【关键词】
促进型;经济法;功能;结构
“促进型”经济法主要就是把鼓励以及促进作为目的的一种经济法规,它是经济法规的一主要内容。“促进”和“限禁”在我国管理经济中都为必要的手段,想要实现经济法的功能不但要限制以及禁止一些违法行为,还要鼓励和促进我国所倡导的一些行为。在实际运作时“,促进型”这种经济法与“限禁型”这种经济法完全的不同,它以其特有的方式来保障着经济的稳定,还促进着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对“促进型”经济法加强重视,对此笔者在下文对它的结构和功能做了相应的介绍。
1对“促进型”经济法进行界定
在法律不断更新过程中,逐渐增加了一些以促进为目的的法律法规,针对法的功能与结构而言,可以称此类法为“促进型”法。在法律体系当中还存在一个与之相对的法,这种法以限制为目的,被称作“限禁型”法。这两种法所包涵的范畴是相对应的,从广义角度来看,每个法律部门中都同时存在“促进型”和“限禁型”这两种法,其实每一种法律的功能与目的都可谓是限禁和促进的结合。“促进型”经济法在经济法当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首先,它的调制模式开始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经常被应用到金融、财务、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上。其次“,限禁型”经济法有着较为单一的执法方式,这样其在应对复杂多变的问题时,很容易被拒斥,进而使法律功能受到影响,所以,在建立经济法的时候,应该提升“促进型”这种经济法的法律地位。
我国经济法体系研究现状
【内容摘要】有关经济法的学术体系是属于当今经济类法学基本理论研讨中的核心性内容之一,其宗旨是着重处理好相关于经济法的组成结构问题。其研修成效密切关联着经济法基本理论研修的总体质量,同时也密切关联着经济法的学术体系以及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完美构建。经济法学术理论研究依然表现出共知性结论比较分散、研究结论突破性不强、有关经济法理论体系组成的认知方面明显地表现出交错繁杂等倾向。追其本因,重点是缘于经济法学学术理论研究基础浅薄、研究思路及视野较窄、研究层次错乱等。
【关键词】经济法;学术体系;研究成果;进展;分析
自打我们国家经济法学理论构建并推出以来,针对于经济法基本性学术理论的探究始终是处在持续性的深化进程之中,在每一个具体的研究单元中都完整的构建出了在其内涵性及思想性上各异的专属性学术理论及特定派系。先期的经济法学术理论研讨中秉承着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传统化经济法”宗族,相关于经济法学体系中的思想理念、拟定目标、学术指针等诸多问题上的认知还欠完整和科学化。在和相对应的民事法归、管理性法规等体系内“拉力赛式”的争论进程中常常受到排斥、攻击及嘲弄的下场,其自身的体系构建问题一直是倍受质疑。
一、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研讨思路及观点整合
在当今的市场化经济运行状态下,伴随着相关学术理论研讨进程的不断深化,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研讨已经逐渐走向科学与完整,针对于经济法学理论调合目标等一连串问题的解答愈发科学化,其外在的自主性问题已经得到全面的解决。然而,现阶段,涵盖了经济法学理论调整目标、经济法学的理论组合亦即经济管理的思想观念在内的经济管理学术理论构建还不能构建出完整统一的语言结构体系,学术内的不同流派各表己见。因为研究视野上存在着差别,完整构建出了内涵各异的经济法学术派系及学术思维。
二、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研修现况分析
(一)经济法学学术体系已经逐步走向科学化、完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