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管理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基层税务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基层税务管理

内部控制视角下税收执法风险

摘要: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秉公用权的关注越来越高。本文从内部控制角度阐述税收执法过程中来源于政策法规、税务人员、纳税人三方面税收风险,并提出坚实好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强化内控监督、加快税收法制化进程、强化内部控制信息流通以及严格内部控制评价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法治税收建设、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方面有所裨益。

关键词:基层税务机关内部控制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职权对税务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集合。财政部2015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全面有效的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贯穿于经济与业务两个层面,通过内部控制监督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层级。

1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

1.1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定义

税务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是指依托风险管理的导向职能,查找、梳理、评估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各类风险,针对税收执法业务领域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贯彻实施,通过有效设置流程、确定方法、明确标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切实做好税收执法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

1.2税收执法风险的内部控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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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部门全年工作计划

 

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之年,也是全市国税事业稳中求进、提升发展的关键之年。全面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年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总局、省局决策部署为准绳,坚持以“规范提升发展”为主题,以激发活力、增强能力、提高效率为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基本素质建设、基本功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收入质量、执法水平、管理能力、服务品质和国税形象的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主题,抓住三个重点,加强四项建设,实现六个提升。   一、围绕一个主题,力求稳中求进   近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国税部门获得多项省、市级和国家级荣誉称号。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国税工作的新提升、新发展,是我们肩负的重要任务和历史使命。因此,市局提出了“规范提升发展”的工作主题,并将年作为全市国税系统的“规范提升发展年”。从规范、提升、发展三者关系来看:规范是基础,是实现提升发展的基本保证;提升是手段,是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是目标,是国税事业前进的根本动力。从具体内容来看:规范,重点是规范干部管理,规范制度机制,规范岗责体系,规范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规范干部举止。提升,是指提升效能,提升速度,提升位次,提升地位。主要包括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收入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国税形象等六个方面。发展,是指国税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包括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同步发展、国税事业与干部个人的全面发展、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发展等。开展规范提升发展年活动旨在弘扬依法办事、高效干事、创新成事、实干兴事的良好风气,营造想发展、谋发展、议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抓住三个重点,营造和谐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是做好各项国税工作的根基所在,完成税收任务、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落实信息管税,都需要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敬业进取的国税干部队伍为保障。三项重点的提出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基于国税实际,以及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而提出的。税收工作实践中,正是由于目标加压力度不够,绩效考评尺度不够,责任追究强度不够,激励竞争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干部队伍人浮于事、活力不足、能力不强、效率不高问题的存在。实践证明,激发活力是发挥干部创造力的源泉,是破解当前干部队伍建设难题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实现干部队伍建设新突破的关键所在。激发活力关键在导向,重点是用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活环境是保持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基础;增强能力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是队伍建设的归宿。提高能力关键在教育,重点是学习。学习是广才、培智、立德的重要途径;提高效率是干事创业的保障。   三、加强四项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基层是整个国税事业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牢固树立关注基层发展、关心基层建设、关爱基层干部的观念,继续把加强基层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化“两个倾斜”,落实“两个减负”,真心真意关心基层、建设基层、发展基层,优化基层发展环境,让基层干部心有所聚、情有所系、行有所正,把基层建设成干群和谐的基层、队伍稳定的基层、勤政廉洁的基层,从根本上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干部乐于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全面激发基层活力。   2、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发展质效。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是当前国税系统工作的重点,也是关系国税科学发展进程的最重要因素。一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和纳税服务条件,积极打造拴心留人的硬件环境。二是强化经济税源基础,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培植税源、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及纳税服务上发挥职能。三是坚持以“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基本情况清楚、基本制度健全、基本职能明确、基本程序规范”为目标,扎实提高基层基础软件环境。努力在征管改革的深度、税务管理的力度、信息化发展的速度、基层资料的准确度、干事创业的热度上下功夫,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3、加强基本功建设,激活发展动力。加强“四基建设”,“硬件”是基础、是保障,“软件”是灵魂、是核心。在抓好基层税务机关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特别重视抓好软件建设,激活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基本功建设。基本功建设,主要应着眼于狠抓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以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考试、比武、练兵、竞赛活动,立足本职、勤学苦练,使其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本水平,逐步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队伍。   4、加强基本素质建设,壮大发展实力。时代在高速向前发展,知识在不断推陈出新。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作为每个国税干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只有着力提高自身素质修养,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力去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新时期税务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要求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本领和职业道德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税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业务熟练。在知识经济时代和法治文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人员只有具备与时俱进的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时展要求和依法治税的需要。每个税务干部都应具备“三懂”、“四会”、“五掌握”的基本素质。三是本领过硬。税务干部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必须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既要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又要具有调查研究的能力和综合管理的能力。四是道德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深入发展,社会对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税务干部要严格按照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收的职业道德标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自觉履行职业道德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政治、业务、道德水平,以每个人扎实的工作、文明的执法和规范的服务,促进税收职能的有效发挥和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p#分页标题#e#   四、落实六项措施,实现六个提升   1、坚持收入原则,提升税收质量。今年,省局分配我局国内税收计划是79.38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增加6.1%。一是迅速分解落实税收收入任务。二是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局要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收入措施,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实现国税收入质量和规模同步提高,经济与税收良性循环。三是全面落实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对于组织收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靠上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继续实行“领导包片、部门包点”的收入督导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四是确保首月、首季“开门好”。   2、坚持依法治税,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各级要围绕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规范税收执法。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检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要认真做好迎接省局执法督察工作,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不断提高税收法制水平。三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在完成上级统一安排任务的基础上,市局将重点对近年来发展较快、税负偏低、税收管理相对滞后的混凝土、汽车经销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3、坚持以人为本,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基层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知识、经历、能力、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逐步充实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分局的力量,增强班子的整体工作效能。二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宽干部管理思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凭修为、凭能力、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完善竞争上岗、考察委任、聘任制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准确评定干部政绩。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盘活现有人力资源。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巡视监督等制度,加大对县局领导班子和分局长的巡视检查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任务和目标备案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四是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国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探索分级分类培训模式,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参训比例和培训质量。今年,总局将组织所得税业务抽考,各级要精心准备,认真备战,力争取得好成绩。五是深化国税文化建设。要继续深化“源”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挖掘其深刻内涵,加大品牌宣传和渗透力度,切实将文化品牌建设融入税收管理的每个环节,使文化品牌入脑入心入行,以文载道铸税魂,以文化人润无声。要把关注人的发展放在核心位置,认真落实谈心制度,强化心理疏导,把握干部多个层次的需求,找准国税文化与干部需求的契合点,化解误解矛盾,增加和谐音符,激发意愿责任,使干部思想上有归属感,精神上有寄托感,增强国税文化的凝聚力。   4、坚持科技兴税,提升管理层次。一是继续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依托信息手段,坚持源头防范。强化基础数据管理,为税源管理提供翔实准确的基础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应用管理。深化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加强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数据和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做好金税三期工程试点准备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做好试点上线前的思想、业务、技术等准备工作,为金税三期在我市的顺利推广和应用创造良好环境。三是积极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四是全面加强各税种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   5、坚持以质为纲,提升服务品质。一是强化政策服务的时效性。各级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服务,在强化日常宣传的同时,做好今年税收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集中宣传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政策宣传。建立纳税风险提示制度,妥善处理政策争议。二是实现服务手段的信息化。进一步深化现有软件和信息系统应用,增强各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挖掘各类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潜能,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继续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和“办税服务明星”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强12366热线、税务网站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逐步实现三大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服务效能。三是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要准确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四是强化服务工作的协调性。进一步规范办税业务流程和涉税文书,整合调查检查事项,理顺办税环节,并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途径,努力实现“两减负,双满意”的效果。   6、坚持争先进位,提升国税形象。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提升惩防系统的应用效果。大力加强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六个一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内部行政管理。要严格执行机关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加强政风建设,转变会风文风,规范和减少检查、评比、接待等活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合理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推行公务卡改革,积极实施财务审计,同时坚持开源节流并重,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要加强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局长接访、干部下访、民主议政议事等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杜绝越级上访等现象。要大力加强安全管理,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六防”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制度。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网站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处置有害信息,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步改善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力所能及地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进一步加大创先争优力度。正确处理好保与争的关系,力争涌现出各类更多更高层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寓教于乐,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竞赛活动,用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激发进取心,增强国税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合作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工作创新,力争多出“亮点”,不断推进国税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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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年度国税工作思路

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之年,也是全市国税事业稳中求进、提升发展的关键之年。全面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年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总局、省局决策部署为准绳,坚持以“规范提升发展”为主题,以激发活力、增强能力、提高效率为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基本素质建设、基本功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收入质量、执法水平、管理能力、服务品质和国税形象的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主题,抓住三个重点,加强四项建设,实现六个提升。

一、围绕一个主题,力求稳中求进

近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国税部门获得多项省、市级和国家级荣誉称号。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国税工作的新提升、新发展,是我们肩负的重要任务和历史使命。因此,市局提出了“规范提升发展”的工作主题,并将年作为全市国税系统的“规范提升发展年”。从规范、提升、发展三者关系来看:规范是基础,是实现提升发展的基本保证;提升是手段,是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是目标,是国税事业前进的根本动力。从具体内容来看:规范,重点是规范干部管理,规范制度机制,规范岗责体系,规范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规范干部举止。提升,是指提升效能,提升速度,提升位次,提升地位。主要包括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收入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国税形象等六个方面。发展,是指国税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包括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同步发展、国税事业与干部个人的全面发展、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和谐发展等。开展规范提升发展年活动旨在弘扬依法办事、高效干事、创新成事、实干兴事的良好风气,营造想发展、谋发展、议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抓住三个重点,营造和谐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干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是做好各项国税工作的根基所在,完成税收任务、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落实信息管税,都需要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敬业进取的国税干部队伍为保障。三项重点的提出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基于国税实际,以及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而提出的。税收工作实践中,正是由于目标加压力度不够,绩效考评尺度不够,责任追究强度不够,激励竞争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干部队伍人浮于事、活力不足、能力不强、效率不高问题的存在。实践证明,激发活力是发挥干部创造力的源泉,是破解当前干部队伍建设难题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实现干部队伍建设新突破的关键所在。激发活力关键在导向,重点是用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活环境是保持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基础;增强能力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是队伍建设的归宿。提高能力关键在教育,重点是学习。学习是广才、培智、立德的重要途径;提高效率是干事创业的保障。

三、加强四项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基层是整个国税事业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牢固树立关注基层发展、关心基层建设、关爱基层干部的观念,继续把加强基层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化“两个倾斜”,落实“两个减负”,真心真意关心基层、建设基层、发展基层,优化基层发展环境,让基层干部心有所聚、情有所系、行有所正,把基层建设成干群和谐的基层、队伍稳定的基层、勤政廉洁的基层,从根本上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干部乐于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全面激发基层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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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

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两年来,税务稽查机关就如何做好绩效管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很好地激发了税务稽查一线干部的潜能和热情。但从运行情况和基层稽查干部反映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效能还参差不齐,许多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是在调查了解和全面梳理、分析思考的基础上,就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税务稽查;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作为一种以开发人力潜能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已被现代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广泛运用。自2014年全国税务机关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作为专司偷、逃、抗、骗税的税务稽查机关,通过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查促收”、完善税收管理“以查促管”、震慑税收违法行为“以查促改”等作用。但从两年来各单位绩效管理运行情况看,基层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绩效管理机制不够成熟,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开发人力潜能作用不明显,管理目标与整体建设融合度不够高。为此,笔者对有关单位绩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税务稽查机关在绩效管理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克服思想认识误区,不断培养稽查干部正确的绩效观

税务稽查机关的工作特别是税务稽查岗位的工作,融入了稽查干部以及有关人员大量的智慧和技能,这些智慧和技能往往难以用具体数字进行考量,加上税务稽查本身所具有的工作特性和长期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一些稽查干部对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存有一定的认识误区,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人认为,对于税务稽查来说,每一个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规模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查处结果不同,把这些不确定因素案件去量化,可操作性不强,也存在很多不公平性。还有人认为,稽查工作从选案到执行融入不同部门和很多人的智慧和精力,很难界定哪个人为此付出工作量或贡献的多与少,对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其结果难以“服众”。也有不少人感到,就天津市地税稽查干部队伍来说,大部分人思想觉悟较高、担当意识也较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天津市地税稽查收入由2010年的10.85亿元猛增到2015年的28.7亿元,而且选案准确率、结案率、入库率也都逐年提高,税务稽查震慑效应在各领域纳税人中得以显现,根本用不着再投入大量财力、人力和时间搞绩效管理。这些认识和观点无疑影响和阻碍了税务稽查机关绩效管理的推动和深入。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消除片面认识及抵触心理,主动支持和参与到绩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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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现状反思

 

一、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内涵的界定   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税源监控质量,防止税源流失,在全国税源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建立一个以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国家税务总局将税源管理的互动仅仅界定在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纵向)和税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之间(横向)的互动。但由于税源管理涉及到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许多方面,仅仅依靠税务机关内部的互动是无法有效地管理税源,笔者认为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建设还应包括税务机关与其他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等。[1]   因此,笔者将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界定为:税务机关为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依据税收内在业务流程,以税收分析为基础,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税务稽查为保障,通过规范工作标准和协作要求,在税务机关内部以及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提供指向,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为加强和改进征管工作提供依据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建立互动机制对加强税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税收分析可以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或稽查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纳税评估可以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2]   通过评估发现疑点和问题,为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指明方向。在评估中通过约谈、核查等方式,可以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政策,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三是通过税务稽查为防止税收流失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线,有力地震慑了偷逃抗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通过与税务部门外部的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税务机关可以清楚掌握纳税人的资金流、信息流,为更有效地进行税源管理提供了可能。   二、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内部互动存在的问题   1.税源互动管理流程不畅   (1)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互动不畅   在“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中,税收分析应是税源管理的眼睛,反映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状况,发现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提供指导,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在实际运行中,税收分析由于税收数据准确性不高,税收分析手段单一,税收分析不够深入等原因导致税收分析得出的结果不能直接用于纳税评估。如有些地区行业分布不均,同行业内部差异性大,简单将同行业内各企业的行业税负率进行平均得出的行业税负预警值是不实用的,这种情况越在基层越明显。[3]   (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互动不畅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通过纳税评估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以管供查;另一方面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税收征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查促管。[4]   但在现实工作中,出现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剥离的现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①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范围界定不清。由于税务稽查目的不明确,有些属于纳税评估范畴的,稽查局也进行税务稽查。有时甚至出现同一纳税人,税务稽查结果远远小于纳税评估的结果,严重破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降低了税法的严肃性。②通常是将纳税评估中有重大问题的案件移交到稽查局进行税务稽查,但是很多移交的案件都是查来查去,最后不了了之。③税务稽查的案件在结案后,稽查局很少会将案件的结果反馈到征管部门,弱化了以查促管的作用。   2.缺乏良好的税源互动管理环境   (1)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完善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各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信息共享程度低   现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比较混乱,有的地方在软件、硬件上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的现象。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CTAIS征管软件,它是以省为单位进行开发的,CTAIS里的信息只能在省内进行共享,共享程度较低。   ②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   目前在税务机关与税收征管相关的软件大约有20多种,如CTAIS、公文处理系统、FTP、出口退税系统等。   如此繁多的软件常常使税务工作人员不仅感受不到税收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反而感觉税收信息化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沉重负担。   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普遍重视纳税人的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等信息的收集,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等信息的采集,给税源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使用者操作权限的限制过窄。对于很多税收征管软件,很多税务工作人员连简单的查询权限都没有,这样无疑弱化的税源的监控效果。   (2)机构设置不合理   尽管我国一直都提出要实行机构设置扁平化,但在现实中仍然是层级化地设置机构。这种机构设置模式也阻碍了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省市级缺少税源管理的对口科室   基层税务机关一般设有税源管理科,但是在省级和市州级税务机关却没有对基层税源管理科进行对口管理的税源管理科室。在省级和市州级设立的流转税管理处(科)、所得税管理处(科)、征收管理处(科)、计划统计处(科)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科)都与税源管理相关,这样就会出现要么都对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发文的“多头管理”,要么都只对自己对口下属部门发文的“无头管理”。#p#分页标题#e#   ②税源互动管理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   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涉及很多的部门:税收分析涉及计划统计部门和税政管理部门;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一般都是由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员来进行操作;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部门在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由于缺乏一个超脱这些部门科室的领导机构,即使某个部门出现失职导致“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无法顺利流通,对其他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其他部门也不能对失职部门进行惩罚或制裁。   (二)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互动存在问题   税务机关与外部经济职能部门的互动涉及到很多部门,如工商部门、金融部门、质检部门、公安部门、房管部门等,笔者仅以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为例,讨论税务机关与外部的互动。   1.与工商管理部门互动不畅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确认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经营资格,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能否有效地监控税源,防止税收流失,与工商管理部门的互动是密切相关的。但在现实工作中,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互动存在严重的问题,表现在:   (1)工商与税务登记差异较大   工商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地将纳税人的开户、经营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以至于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的开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的户数。大量的经营企业游离在税务机关的管理之外,造成了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   (2)税务登记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前提条件就是获取工商营业执照,但是目前存在一些经营户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又需要办理纳税业务。对于这些纳税户税务机关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行了“无证户管理”,对其按临时纳税人处理,纳税人凭身份证,就可纳税。税务机关并没有及时地将这些无证经营户的开户信息反馈给工商机关,不利于工商机关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管理。   (3)信息比对困难   工商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经营户分类上不一致,给信息的交换、比对带来了困难。税务机关按营业状态对纳税户进行分类,国税登记户数包括开业户、停业户以及三个月以内的非正常户。而工商管理部门未按营业状态分类,导致大量的税务登记的注销户还被工商机关登记在册。   2.与金融部门互动不畅   金融部门掌握着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而对纳税人资金流的监控是税源监控的核心环节。《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必须提供银行帐号,这就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资金流进行监控。   虽然法律指出银行必须配合税务机关检查、提供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导致税务机关与银行互动不畅,不能有效监控企业的资金流。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各银行没有实行信息互通,同一纳税人可能在不同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只需申报一个银行帐号,这无疑给税务机关监控纳税人资金流带来了困难;(2)税务机关在向银行调查纳税人的资金流动情况时,不仅需要有县及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的批准,银行还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银行帐号,才能由银行内部人员调查纳税人的资金信息。很多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得知纳税人的真实账号,从而导致资金流的调查无法进行下去;(3)很多银行为了抓住自己的客户流,不愿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资金信息。   三、优化我国税源管理互动机制   (一)提高四个环节的流通质量   1.提高税收分析质量   (1)加强涉税数据关联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大量运用关联分析,将会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如通过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对进、销项税金的对比分析,国、地税间就交通运输业发票开具和抵扣情况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进行的对比分析等。   (2)建立综合分析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起以计统部门为中心、以基层分局(税务所)为主体、以业务科室为辅助的税收综合分析机制。同时,要全面认识税收分析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坚决摒弃税收分析只是为完成收入任务服务、税收分析只是为应付上级一时之需的错误观念,将税收分析的主要目标切实转移到为加强征管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运行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上来。   (3)提高数据质量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信息量,逐步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税款申报和入库情况、发票使用和抵扣情况等纳入税收分析数据的范畴,并尽可能全面地掌握地区经济和行业经济信息。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从微观、宏观、横向、纵向等多个方面对税收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描述、对比和分析。   2.强化税源监控   (1)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综合考虑税源数量、税源结构以及管理员素质等因素,将纳税人类型和管理事项进行分工,优化组合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大企业、重点税源和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纳税人的监控,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严格申报审核   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报税管理,继续做好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票表的比对,强化抵扣凭证和异常票据的审核检查。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最大限度减少不计少计收入,多列、序列成本费用,侵蚀税基现象的发生。#p#分页标题#e#   3.建立有效的纳税评估机制   (1)设立专员专组评估   纳税评估需要纳税评估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纳税评估人员不仅要懂税收、会计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观察能力,而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是不具备如此高要求的综合素质,因此,应将纳税评估从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能中剥离开来,成立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的纳税评估小组,对纳税户进行交叉纳税评估。   (2)完善评估方法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在方法上应以行业性评估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形式,把规范评估程序作为纳税评估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区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行业特点规律、行业税收负担率、企业生产经营及其财务管理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的行业指标分析体系,由点到线、由点到面对区域内全行业所属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即通过对同行业企业进行典型性调查,收集整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综合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其预警值,并通过定期采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评估信息,形成行业税源管理信息档案,逐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最终实现利用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和监管。   4.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   加强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的互动,就是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的联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结果反馈和内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应移送评估案件的全部移送和稽查结果的及时反馈,形成以管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   其次,密切稽查与征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税收分析成果以及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供的案源信息,集中力量对长期零申报、负申报以及久亏不倒、恶意偷逃等纳税人开展重点稽查。   最后,以稽查建议为纽带,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要通过稽查建议制度,向征管部门反馈征管工作中所忽视的或薄弱之处,要积极提出建议,更好地起到以查促管的作用。要充分重视案例分析工作,及时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研究措施,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涉税犯罪活动。   (二)完善互动管理的配套环境   1.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1)提升系统的开发层次   我国可考虑提升系统开发层次,将由各省分别制定税收征管系统,改为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软件开发商合作开发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2)提高系统的集成度   针对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软件繁多的现状,税务机关可考虑运用更为先进的计算机语言开发功能更为强大的税收征管综合软件,将现实工作中20多种软件开发成为功能强大的综合软件里的子模块,通过一次信息的录入可以实现相关子模块信息的共享。   (3)提高系统的适用性   新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要扩大数据的采集范围,不能仅仅局限于纳税人的税收信息,要尽量涵盖纳税人的经济信息,如财务报表等。不仅如此,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应具有强大的查询功能,而这种查询的权限应对系统的使用者是开发的,使用者只要输入相关条件就能显示出不同分类的数据,如地区、行业、税种等。另外还应加快系统的更新速度,在税收法律法规发生改变后,税务机关应及时组织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系统的更新,减少系统适用的真空区。   2.实行机构改革   (1)理顺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   针对目前省级与基层机构设置不对口的现在,笔者建议在省一级税务局,按照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地市级和县级税务局,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市级税务局应设立专门负责税源管理的机构,县级税务局直接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监管,县以下不再设分局,恢复中心税务所建制。在理顺机构设置的同时,明确机构职责范围,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职能,统一征管流程,统一征管软件,规范征管工作,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2)设置互动办公室   实际工作中,“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互动不畅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部门来组织、协调互动机制的顺畅运行。笔者建议可设置互动办公室,互动办公室的级别应高于互动机制中任何一个部门,监控互动机制的运转。一旦哪个环节互动出现问题,互动办公室可以直接针对问题要相关部门马上解决。互动办公室可设置互动考核办法,将其纳入各部门的业绩考评中,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职位升迁相挂钩。   (三)加强与外部职能部门的互动   1.加强税务机关与工商部门的互动   (1)建立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一方面,税务机关要依托征管信息网络系统和互联网,实现与工商部门的横向联网,实现纳税人经营数据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组织税务机关和工商部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核对登记户数,找出登记差异存在的原因。   (2)完善工商与税务登记工作流程   改变目前先工商登记再税务登记的流程,从法律、法规上规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具体而言,可以先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副本,纳税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在一定期限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由税务部门作辅助登记后出具不予办证证明,之后再凭税务登记证或者不予办证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本。#p#分页标题#e#   2.加强税务机关与金融部门的互动   (1)实现金融部门内部之间的联网   目前银行由于考虑到自身利益的需要,每个银行都有一套自己的系统,并未形成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银行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和归集,这就给纳税人多头开户制造了机会。如果实现金融系统的行际联网,定期将同一用户的银行信息进行归集,并及时将银行数据传递给相应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就能准确及时地监控纳税人的资金流。   (2)提高金融部门互动的责任意识   金融机构应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资金信息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而不应该看成是负累。税务部门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事实细则的规定,与金融部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操作办法。金融部门应按操作办法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而不应故意阻碍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的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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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严格按照上级依法行政的相关部署,坚持依法治税,狠抓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稳步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税收现代化进程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准确掌握潜力所在,稳妥推出重点措施,杜绝“不作为”而应收未收现象,科学统筹组织收入工作,认真开展过头税自查,杜绝“乱作为”而寅吃卯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等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区域经济特别是本地民营经济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完善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期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依法治税工作,分析形势,加强统筹,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继续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19年我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处理、协助外部门办案、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协议文本签订等方面,协助处理涉税法律事务,提出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以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四是注重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认真抓好国家公布的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全年按要求清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3次,确保了法制的统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案件审理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进行法制审核。2019年共组织法制审核15次。二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遵循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7项程序,全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集体研究审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税款征收标准等5项依法治税工作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按要求在政府政务外网公布了执法人员库名单、执法公示制度基础清单、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每周按时主动对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信息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49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10条,已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为提高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局在绩效讲评会、局务会及专题会议上均对执法记录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切实提高全员认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对相关文件和视频资料的学习,引导税务干部深刻认识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执法记录仪的操作方法;对执法记录涉及的文件和规定分类进行梳理,上传区局内网,方便基层人员下载、学习,用以指导日常执法记录活动;积极开展执法记录现场观摩和指导,在基层分局发生需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事项时,法制股工作人员随同进行现场指导,并组织其他分局执法人员一同进行现场观摩学习,通过实景教学使执法人员对于视频记录的方式和要点记得更牢,操作得更准确,执法记录过程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三是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19年,我局按照《河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的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各部门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明确法制审核由法制股法规岗负责,对复杂疑难问题寻求法律顾问,协助研究解决;对符合必要条件的重大执法决定上会集体审议,保持与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积极沟通,共同做好区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内控平台执法数据反映较为集中的疑点问题,积极总结分析,组织编制了《常办涉税事项流程》,以“文字+图例”形式,涉及常办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办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重点对退税流程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节点做出了要求,确保整个事项办理流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下发各部门指导日常执法工作;同时,我局加大培训力度,对易出现问题环节进行详细解读,现场答疑;将《流程》印制成册发放给基层执法人员,并结合工作中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二是强化执法督查督导。针对日常执法、市局督办整改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税收疑点数据风险任务应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全年先后开展了六次督查督导,通过检查各部门台账资料、询问执法人员相关政策规定、走访纳税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发现3方面5项问题,提出督查建议5条,并及时督导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了以督查漏、以督提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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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阳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阳光文化建设为主线,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幸福指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富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提供阳光的文化指引,形成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文化建设,使全县地税系统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形成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工作心态;勤勉互助、和睦友好的相处心态;埋首苦学、精益求精的学习心态。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友善、奋发向上的精神纽带,形成具有地税特色的阳光文化合力,营造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和睦互助的阳光氛围,真正实现阳光文化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塑造地税健康和谐的文化风尚,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阳光文化产品,推动地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内容

将2015年确定为地方税务局“阳光心态建设年”,开展一系列活动。

1、读书静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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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在税务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内容提要〕加强绩效监控是实现税务绩效管理提档升级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项税收重点工作高效落实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税务系统基层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笔者根据自身从事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明确了绩效监控的工作种类、表现形式,清晰地指出了基层单位实施绩效监控时,在指标设计、日常考评、过程管理、任务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笔者坚持问题导向,建设性的提出了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强化绩效监控的建设性意见,推动税务绩效管理工作向高质量迈进。

〔关键词〕税务;绩效监控;绩效管理

绩效监控是对绩效考评指标执行进度、任务落实成效、落实时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方向及改进措施等内容进行监控分析管理,是绩效管理闭环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在税务基层单位的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要重点突出绩效监控,坚持做到对照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是对各节点、各阶段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我改进和提升,是践行绩效管理工作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效果导向的具体体现,是在全局营造绩效文化理念的生动实践。

一、绩效监控的工作种类

(一)时点监控

按照固定时间节点要求,对绩效考评指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建立相对应的监控台账。

(二)周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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