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申报材料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家庭申报材料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家庭申报材料

美丽田园示范项目实施制度

一、实施目标

鼓励农民转变理念,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大户等。

三、资金扶持额度

(1)一年生景观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2)在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连片种植多年生景观作物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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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档案管理论文

1规范化管理城乡低保档案

低保档案是经过县、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的受理、调查、审查等程序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建立和完善低保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既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客观需求。低保档案管理原则上可分为分级管理和日常管理。分级管理主要包括:低保户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证明以及赡养、抚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残疾证明等;经街道、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查做出联审联批决定。若审核通过,县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花名册、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低保金统计表划拨凭证等相关的低保资料进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并定期对低保户进行检查、临时抽查。由此可见,低保户的审批过程经过民政部门三个层面:社区、镇、县级部门,由于每个部门针对管理低保档案资料不同,在进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对低保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档案完整性,从而能保障低保工作顺利进行。而日常管理类档案是在分级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是对各类档案进行日常管理,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批后,以户为单元建档,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在低保户存在期间,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户的低保金进行停发、增发、减发等,实施动态监管。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变动表、收入证明、情况说明、审核材料、调查情况等资料进行归档,并装订成册,实行有效管理。低保档案管理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必须对低保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审批分级管理、日常管理随时归档的原则;并且应规范管理流程,统一标准,确保低保工作进行的井然有序。

2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

低保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状况,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依据,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低保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编目、保管期限及移交、档案的利用。

2.1低保档案的收集及归档

乡镇指派专门人员,对申请低保人员填写的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收集整理,建立资料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全部归档,做到随办随归,开口管理。

2.2低保档案的整理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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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就业援助政策实施意见

各乡镇、新城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推动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和谐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

本市范围内,有就业愿望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就业援助对象: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一户两代下岗失业人员;4、夫妻双方下岗失业人员;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下岗失业人员;6、下岗失业满1年以上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上报;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由市属企业、原破产改制企业留守人员或户口所在单位负责上报。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登记表》,在居住区域或单位内公示3天,审核合格后集中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复核认定。

由于本人原因,3次以上拒绝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机会的,不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再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二、就业援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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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资金管理分析

摘要: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制度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发挥教育工作在扶贫脱贫中先导性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基于此,结合N市A区的实例,分析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资金管理中的现实困境,从政策制度的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该项资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所启发。

关键词:精准脱贫;学生资助;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党在报告中提出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首次将“精准脱贫”写进党的报告中。说过,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要想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就要帮助他们在劳动中积累财富,而教育正是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劳动技能的必由之路。为了充分发挥教育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N市市委市政府建立了资助范围全面覆盖、资助标准分类施策、资助措施科学有效的奖助学金制度,以期实现教育脱贫的目标。本文从审计的视角出发,以N市A区为例,抓住政策主线,分析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制度层面的针对性意见,以期为教育扶贫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一、基本情况介绍

N市坐落于长江中下游平原,自古以来重视教育,素有“天下文枢”之美誉。2017年,该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发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A区地处N市南部,下辖十个街道,常住人口100余万,其辖内共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150余所。由于涉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较多、类型各异,适用的政策也比较复杂,A区教育局成立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心专门负责学生资助事宜。该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将困难学生划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警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等11类,补助金额包括减免学费、住宿费和助学金等,由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并建立了信息化数据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今年以来,A区审计局对该区教育扶贫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本文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应的解决路径。

二、存在的问题

1.困难学生类别设置不科学。为了落实资助范围全面覆盖、资助标准分类施策、资助措施科学有效的总体要求,N市政府在关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中对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具体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十类具体的困难学生类型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作为兜底条款。在配套的认定标准实施方案中,前十类困难学生在认定过程中有均明确规定需提供具体的区级及以上政府开具的证明,例如符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要求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供户口所在地农村工作委员会开具的《扶贫手册》,而农工委在开具此类证明的过程中往往比较谨慎,会对申请者实际境况进行实地走访或是要求申请者提供更加细致的材料以证明其贫困情况;符合“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类型要求的学生则需要提供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同样的区级及以上总工会在发放这一证明前对该家庭实际贫困情况进行调查。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类型的证明材料仅需街道一级政府机构出具证明即可,手续较为便捷,且没有具体的例如低保证、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因此街道干部在出具这一证明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的主观认定成分,一小部分街道干部甚至并没有对申请人进行调查了解就开具这一证明,此间就存在着个别街道干部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的空间。事实上,根据A区困难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的数据,“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类型的人数和资助金额都占据了极高的比例,并且近年来这一比例还有升高的趋势,这中间究竟有多大的真实性,值得深思。2.部门之间相关数据差异大。在11个贫困学生类别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警子女等4个类别的认定、识别权限在民政部门。在A区此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取得了民政系统的数据,与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的数据进行了比对,发现民政系统数据与教育部门数据存在较大出入。以2017年为例,该年度春、秋两个学期共有约1600人次的经济困难学生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身份领取了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230余万元,而同期民政部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共有17000余户,比对民政和教育部门提供的数据发现,领取经困生奖助学金的约1600人次中竟有872人次不在民政部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约占到总人次的55%;“孤儿”类别共有10人次接受资助,而同期民政部门提供的全区孤儿仅有7人,且这7人中仅有1人在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中,不匹配率高达90%;在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身份领取奖助学金的约200人次中,有134人次未能与民政系统数据匹配,不匹配率高达67.7%;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警子女仅有1人次,且该记录未能与民政数据匹配。经由审计调查发现,上述不匹配数据中绝大部分情况均为民政系统未能及时更新数据,相关学生均能提供符合N市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可见,近年来民政系统数据较为滞后,民政系统与教育系统可能从未就相关数据进行交流和比对,才会在相关民生数据上造成如此大的出入。3.学校之间存在差异造成不公平。A区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经费主要由教育费用减免和助学金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教育费用减免经费首先由各校事业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提取,生活补助(助学金)经费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部分学校事业收入比较高、超出了教育费用减免的支出,按照文件规定这一超出部分可以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学校存在直接发放给困难学生的情况。例如,2017年A区范围内学校自行安排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80余万元,2018年这一数字则增长到了100余万元,增速高达25%。这一部分经费虽然是按照文件进行安排,但是这一部分经费教育部门等行政主体并无管理权限,而是完全由学校自行计划和使用。学校自主安排给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这一行为看似体现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实则背离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的初衷。试想,若存在经济困难情况接近的困难学生,其中一部分只因其所在的学校事业收入较多而获得了较高金额的奖助资金。这种校际差异可能会给事业收入较低的学校学生留下不公平的印象,并且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学校自行安排经费可能还会继续增加,这种不公平的差距还有可能进一步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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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2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耕备耕稳定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20]11号)文件精神,今年县财政将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早稻生产和耕地抛荒整治,确保早稻种植面积稳定、产量稳定、耕地不抛荒。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巩固产粮大县地位,确保完成今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128.08万亩、早稻面积57.74万亩、总产10.6395亿斤的总目标。

2.确保在3月底前摸清耕地抛荒底数,建好耕地抛荒整治问题台账,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采取集中流转、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措施,加大抛荒复垦开发力度,确保耕地不抛荒。

3.确保早、晚稻主导品种规模种植面积40万亩以上,破解“企业收粮难,农民卖粮难”难题,提高农民种粮效益。

二、资金安排

县财政从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554万元,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补贴水稻主导品种规模种植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资金240万元;二是补助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了台账,且台账规范完整并全面完成耕地抛荒整治和早稻生产任务的乡镇(场)人民政府(含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村、组工作经费),按2020年早稻生产种植面积任务数,分成三个等级(见附件1),安排资金264万元;三是安排粮食生产技术服务部门工作经费50万元:其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工作开展及技术服务,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等补助(见附件2);县种子管理站10万元,主要用于水稻高效优质新品种试验筛选和示范展示等补助(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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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方案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20〕45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全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实现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及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社区)和示范户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我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2020年创建三个示范村,示范户比例达40%。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确,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达到86%以上,力争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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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19全年工作总结

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引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持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紧紧围绕市人社局“比武练兵”行动计划,从“五型人社”入手,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美”提供了扎实的保障基础,较好的完成了服务民生工作任务。

(一)就业工作

一是搭建了就业服务两个平台。一方面搭建了校企合作平台。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培训学校市场开拓需求;另一方面搭建了政策宣导平台,精准推送公共就业政策信息,缩短政策传导时间。通过两个平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00人,占全年计划的100%;“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240人,占全年计划的96%;城镇就业率94.5%;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开展了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了15场社会招聘活动,参加招聘的企业共有480多家,提供13300个岗位,达成意向1750人,营造了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00人,完成任务的100%,创业培训269人,完成任务的112%,小额贷款累计发放304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1%,到期还贷率达到99.89%;创业贷款直接扶持创业人员175人,带动就业675人,新增担保基金60万元,发放3家企业稳岗补贴6800元,发放4人技能提升补贴5000元。三是推进了就业扶贫工作。落实就业扶贫专岗安置及各项政策补贴四大举措推进我局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落实2019年度就业扶贫专岗补贴90人次,金额170400元;交通补贴已落实34人,金额共计12800元;落实培训补贴5人,金额6100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了税费改革职能划转工作。率先在县区完成了社会保险费的平稳过渡。落实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税率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244万元。二是推进了“一网通办”服务事项。在申报材料上,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等8项证明材料,整理出18项“减证便民”精简材料清单。在经办途径上,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业务平台办理社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等25项业务。在办事时间上,启动错时延时便民服务,错时延时服务办理业务121人次。三是社保卡应用工作。实现了养老金跨行发放,社保待遇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支付。社保卡存量卡已发放3057张,激活电子社保卡5574张,全年制卡6991张,累计发放87404张社保卡。四是超额完成了养老保险考核指标任务。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812人(其中在职人员21564人,退休人员152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7%。职工参保人数2156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共3808人(其中在职2532人,退休127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01%,在职人数25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1%;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795,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工伤保险累计完成参保17294人,完成目标参保人数98.82%,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98%。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712万元,发放养老金42092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996万元,发放养老金3242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20.16万元,发放养老金439.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19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20.16万元,发放养老金483.2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651人,占全年计划的116%,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49.31万元。

(三)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承办了南昌市今年首个技能大赛,即第六届洪城杯绿茶手工炒茶大赛;二是举办了首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是首次引进了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四是与区教育部门共同面向社会选调优秀教师15名,并组织招聘了25名编外幼儿教师;五是发掘了各类人才,“南昌市颜干明中药炮制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获“第八批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人,3人入围第二届“洪城工匠”,上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1人,“C类”高层次人才1人,推荐4人参加首届江西省“振兴杯”赣鄱工匠大赛。六是积极落实人才政策。做好我区人才“港、网、窗”集成管理信息系统人才申报答疑与生活补贴审核事项,已审核发放符合条件人才生活补贴3人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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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21条措施》(泰扶领字【2020】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1.建立特派员制度。实行每个村(居)委会派驻1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特派员,由向全镇19个村(居)委会派驻特派员(详见附件1)。特派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所驻村(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村特派员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1)做好疫情防控。每个村要组织两支宣传队下村组疫情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为每户贫困户发放2个口罩,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劝阻社区、村组人员非必要聚焦;做好社区、村组管控,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发热人员及时转诊;做好县外返泰返岗返工人员摸排;搞好村居环境卫生。(2)做好脱贫攻坚。监测排查疫情影响精准脱贫风险问题,摸排收集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差欠情况,贫困群众因疫情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做好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完善村扶贫工作室软件资料,督促帮扶干部完善“一证两册”。

2.开展线上线下“两个帮扶”。全镇所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全部到岗到位,帮扶干部要按照三个可靠(帮扶干部安全可靠、交通方式安全可靠、驻地疫情安全可靠)的原则,开展线上或线下两个帮扶。线上帮扶,即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进行对接、了解情况、分类指导、协调推进;线下帮扶,即帮扶干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深入贫困户家中,调研核准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帮扶干部要及时向贫困群众通报疫情疫况,宣传防疫防控知识,帮助掌握防控方法,督促贫困户搞好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与此同时,全面核查贫困户在收入、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受疫情影响情况,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加强用工、生产资料、销售渠道、技术保障的对接和协调。2月25日前,帮扶干部将线上或线下掌握的情况,填写好贫困户受疫情影响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2),交所在村特派员汇总,特派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统一汇总报镇扶贫站。

3.开展“四个摸排”。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摸排,二是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摸排,三是对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监测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在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状况,重点监测贫困户、边缘户在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因疫情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统计表(附件3)和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统计表(附件4),于2月25日前报镇扶贫站汇总。四是对本村的产业扶贫项目(基地),有扶贫功能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家庭农场以及村级光伏电站,因疫情影响产品销售、用工、还贷、资金等情况(详见附件5),于2月25日前报镇扶贫站汇总。

二、全面落实脱贫举措。

1.落实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政策。各村(居)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受疫情影响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物资需求情况,掌握基本生活保障动态。镇民政所、镇劳保所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落实工作。简化低保审批程序,对疫情期间新增的符合低保保障条件家庭,收集申请人基本资料后,及时审核审批。同时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影响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可直接纳入临时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经办手续。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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