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服务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家庭教育服务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家庭教育服务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原则

摘要: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新发展阶段学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它秉承“协同育人”的核心理念,“育人”是根本目标,“协同”是达到“育人”目标的重要工作方式;坚持“关爱原则、科学原则、实践原则”,培育充满关爱的文化夯实情感基础,从培训教师队伍、厘清家校的角色任务、开展多元的家庭教育指导、做好评价激励等方面着手,构建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促进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关键词: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同育人

在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科学育人方法、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等方面,学校和家庭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双减”政策背景下,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是使命紧迫,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理念和原则对行动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在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过程中,有怎样的理念和原则,决定着选择怎样的策略进行实践。因此,把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基本原则以及由此指导下的路径选择,对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起着关键作用。

一、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核心理念是“协同育人”。其中,“育人”是根本目标,“协同”是达到“育人”目标的重要工作方式。

1.关注学生发展的完整性、全面性

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家校协同育人的终极目标。学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凸显家庭教育在引导学生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等方面的地位与作用,是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育人者必先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才能完成教育孩子的重任。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中,教师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对家长进行科学指导,自身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改善教育行为,营造良好家庭育人环境,提升育人水平;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两大场域的正面引导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因此,“育人”的内涵是指教师、家长在学校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成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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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服务需求现状调查与对策

摘要: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太仓市社区居民进行家庭教育服务需求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约85%的社区居民对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工作不满意;对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有需求的社区居民约占95%;当遇到家庭教育问题时大多数居民选择由自己上网查询,同时也希望社区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服务;而在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建议上则趋同于建立社区家庭教育微信平台以及建立社区家庭教育辅导中心。

关键词:社区家庭教育需求现状

引言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着重指出“要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积极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是一项以社区为单位,对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然而,我国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研究起步晚,成果少,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家庭教育支持政策。为此我们开展了太仓市社区居民家庭教育服务需求调查研究,通过抽样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对社区家庭教育资源的利用情况,经过各项数据的综合分析后,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社区家庭教育模式,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完善社区家庭教育的支持政策提供有利依据,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形成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研究方法

1.1调查对象与方法。本次问卷调查,主要利用太仓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召开家长会时向家长发放问卷,覆盖太仓市城镇各社区,按照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00份,有效回收率为85%。调查结束后再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2研究工具。采用自编《社区居民家庭教育需求调查问卷》进行调查。本问卷由17个选择题构成,主要包括社区居民自己家庭教育方面现状以及对社区家庭教育现状与需求两大方面的调查,具体包括对于社区居民自己获得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方法、对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对目前社区家庭教育开展情况的满意度、对社区家庭教育的需求度、对社区家庭教育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的需求以及对社区家庭教育的服务工作的建议等方面。对问卷进行效度与信度检验,符合统计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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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开启了家庭教育的新篇章,对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必然成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幼儿园是落实学前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责任主体,幼儿园教师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力军。基于幼儿园教师面临的亲师关系、专业能力、职责边界和保障条件等方面的现实困境,从法治保障、家园共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和园所条件支持等方面,探寻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困境;对策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良好的家庭关系、科学的家庭观念、丰富多样的家庭活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有关家庭教育的首部专门法律,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引和规范,成为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引,明确自身任务职责,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提升家庭教育品质,共促儿童全面和谐发展,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使命。幼儿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奠基阶段,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负有指导学前家庭教育的神圣责任,但因精力、能力和条件不足等,导致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亟须探寻解决对策。

一、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的必要性

(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家庭结构、家庭生活方式和功能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为顺应发展潮流,党和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引领家庭教育的方向,保障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201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发布,该《大纲》作为我国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国家级纲要性文件,对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家校(园)沟通合作,努力提高学校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通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步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从而发挥家庭第一课堂的作用。”[1]2016年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将“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作为幼儿园的双重任务之一,并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章节进行了专门阐述,指出了可操作路径[2]。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布,从法律层面和战略高度确认家庭教育的地位,引导全社会关注重视家庭教育,通过落实“家庭责任”,细化“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保障家庭教育的有效实施,并提出:“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3]由此,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育儿赋能,家校协同共同促进幼儿发展,成为幼儿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使命。

(二)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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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需求调查与对策

摘要:了解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是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的必要前提。调查结果显示,沈阳市学前儿童的家长出现对家庭教育指导的认识“知行不合一”、提升家长自身教育素质的需求“初漏端倪”、个别形式的指导成为“众望所需”和有经验的家长成为指导对象“新亮点”这四方面的特点。进而提出创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强化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学术研究力度和激发家长的自我教育潜能四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自我教育;家长互助

一、问题提出

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又是提高整个学前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和必要途径。家庭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安康。家庭教育的质量对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中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社会公众也随之掀起反思家庭教育问题的新高潮。2016年11月,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这也标志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正式提上了政府议程。该《规划》中强调要始终把家长和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而,科学调研学前教育阶段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情况,是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的必要前提。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从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态度与认知情况、家长自我解决家庭教育问题的途径、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需求、家庭教育指导的形式需求和家庭教育指导的人员需求五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发放分为两种方式:一种从辽宁省沈阳市随机抽取3所公立幼儿园和2所民办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共计208位家长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小班幼儿家长占总调查人数的31.6%,中班幼儿家长占总数的43.3%,大班幼儿家长总数相对较少,占总数的25.1%。母亲占78%,父亲占22%。回收有效问卷193份,回收率92.8%。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问卷星”专业问卷网络平台发放问卷,调查对象为沈阳市学前儿童的家长,共回收有效问卷264份。总计有效问卷472份。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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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及对策研究

摘要:从国家、社会、家庭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即政府部门协调不畅及配套性制度缺失限制国家指导作用发挥;家长学校运作混乱及功利性教育文化盛行阻碍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家长教育理念偏差及教育方法不当制约家庭教育根本落实。针对以上分析,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以期真正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实现家校协同共育。

关键词: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对策建议

引言

中国家训文化起源于先秦,成熟于隋唐[1]。不论是岳母刺字,抑或曾子杀猪,这些典故作为文化瑰宝,向人们展现出深藏在我国历史中宝贵的家庭教育财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渐从政策层面重视家庭教育,使其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1950年,家庭教育作为家长的义务被首次提及,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010年,家庭教育立法工作被纳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彰显了国家制定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的决心。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在多个重大场合做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了家庭教育的发展。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本形成“大家庭教育”联动系统,揭开了新时代家庭教育新篇章[2]26。全国各省市纷纷响应,在该法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尝试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家长作为责任主体,也从“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中加深了对家庭教育的理解,明确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新时代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了契机,法案的出台也为家庭教育实施做出了指引,但其在具体落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因此,本文结合家庭教育实施现状,从国家、社会、家庭三方面入手,深入探讨现阶段家庭教育实施困境,并结合实际提出优化对策,以期助推家庭教育有效落实。

一、我国家庭教育实施困境

(一)国家层面

近年来,家庭教育已被逐步纳入政府教育职能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是意味着“家事”上升为“国事”,为家庭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全新平台。为更好地落实家庭教育工作,该法专设“国家支持”专章,对各级政府在推进家庭教育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基本规定,彰显国家治理决心。但其在实际治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国家指导作用的发挥。1.“多头共管”牵制多,部门协调不顺畅,政府作用发挥受限法案指出,各级政府要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3]。以上虽然强化了政府责任,但也引申出系列问题。一方面,牵头部门不明确,存在“多头共管”的情况。法案一改过去以妇联为主导的工作机制,设立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共同管理的责任体制,虽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资源与妇联的管理经验相结合,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但“多头共管”机制使得牵头部门的行政权力受到牵制,且人民群众难以确定有权机关,无法及时反映问题、举报投诉,致使政府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4]。另一方面,各部门具体职责不清晰,统筹协调不顺畅。各部门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未得到细化,不同部门各项工作呈现出相对独立、分散的特点。有关学者基于9省市113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调研发现,政府各单位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时出现定期沟通机制缺失、对接人员混乱及资源共享不及时等问题的比例均高达50%以上[5]60。这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其政策执行力度大幅下降,不利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2.监测评估机制缺失,指导活动受阻监测评估机制是评判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是否切实有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是否合规、合理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仍不健全,监测过后的反馈与问责制度也存在较大改进空间,超过半数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家庭教育评估活动中存在人力、物力、指标体系等方面的缺失,制约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开展[5]61。一方面,评估机制缺失使得原有的监督与激励功能得不到发挥。政府部门无法及时发现地方性指导活动中存在的无效指导行为,使得“挂羊头卖狗肉”现象日益严重;指导机构不知如何有效开展指导活动,且激励机制的缺失使其积极性大幅降低,指导效果受限。另一方面,社会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巨大,政府需借助社会力量,通过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参与指导活动等方式,满足民众所需。而这需要依靠严格的监测评估机制,以确定指导服务的成本与定价,并完成行业准入条件、监管制度及指导效果评价标准等方案的制定[6]。因此,监测评估机制缺失使得社会参与受阻,无法形成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影响指导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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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妇女家庭教育现状

摘要:采用问卷法与访谈法对M社区流动妇女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其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聚焦学业发展,缺乏对孩子身、心、灵协调、统一、全面发展的健康意识;二是家庭教育方式的非科学化———“说教式教育与棍棒教育的结合”;三是家庭教育基本知识匮乏,家庭教育能力欠缺;四是缺乏对家庭教育体系的清晰认知,教育内容单一,反感性健康教育。由此基于社会工作视阈对其进行了干预,干预策略涉及小组工作实践、个案工作服务以及社区宣传服务。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动妇女;家庭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指出,2015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7亿人,占总人口的18%,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家庭化流动趋势加强,流入人口的家庭规模有所扩大。2015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规模为2.61人,与2013年相比,流入人口家庭规模增加了0.11人,超过一半的家庭有3人及以上同城居住。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第一场所,家庭教育对孩子性格形成、智力发展、道德品质的塑造有着重要影响。家庭教育对个体成长成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指家庭内对于子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的、精神或身体上的教育。后者指子女入学前教育,即学前教育,子女入学前由家庭负责,以区别入学后的学校教育。本文采取的家庭教育概念乃广义概念。然伴随举家搬迁式家庭流动背景下,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诸多危机,尽管流动妇女十分关注家庭教育,然缺乏正确家庭教育方式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中亲子关系不平等。因此加强流动妇女家庭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对提升流动妇女家庭教育意识,促进流动妇女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搭建流动妇女家庭教育自助互助网络意义深远。

二、调查过程与方法

M社区是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的一个行政村,毗邻昆明火车站,是一个典型的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M社区面积约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900余人,流动人口约8.6万,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比例接近1∶22。本研究结合问卷与访谈法,针对流动妇女家庭教育的状况向昆明M社区进行了调查访问。发放问卷220份,回收208份,有效问卷204份;访谈流动妇女以及儿童共15人。调查旨在探寻目前流动妇女家庭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并为后续社会工作干预提供策略。

三、流动妇女家庭教育面临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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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策略

摘要:新时代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要为国育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要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同育人的新要求。目前,我国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着功利性教育思想侵入家庭教育,致使家庭教育方向出现偏差;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失衡,致使家庭教育失责;部分家长不注重提升自身的教育素养,致使家庭教养成效不高等问题。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教育功利化;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家校合作,培养幸福的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建设活动,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推进,夯实家庭教育工作等是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新时代;家庭教育;家校合作;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策略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党和国家提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公民素质的有效抓手。因此,要明晰时代发展对家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理清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晰对策促进其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一、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

新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社会转型,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乃至人格和心理结构等诸多领域的结构性变革[1]。新时代的家庭教育显现出地位上升、需求迫切、社会助力等特点。家庭是社会建制的最小单位,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家国同构的思想,注重家庭管理和家风传承,因此做好家庭教育、建设好家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基础,是人一生发展的底色,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总书记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指出家庭教育具有“四个第一”的价值。国家层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深化家庭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使家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家长要依法带娃,进一步提升了家庭教育在大教育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对教育的投入显著增加,对家庭教育也有了更加迫切的需求。而进入新时代,家庭教育融入大教育体系,政府部门、学校、社会机构更要协同助力家庭教育发展,形成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新时代对家庭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赋予其更多的责任和使命。首先,家庭教育要为国育人,为民族育人,将育人与育才结合起来,以育人为本。以育人为本,就要重视做人的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教育。德育才是家庭教育的正道,事关家庭教育和孩子成长的价值取向,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教育作为人之初的启蒙教育,不仅担负着开启智力蒙昧的任务,同样也担负着开启道德蒙昧的任务。其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里事”,还具有“公共事”的属性,是“家事”也是“国事”。一方面,家长要认真承担起履行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努力提升自身教育素养,科学教育子女;另一方面,国家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公共基本服务,政府、学校和社会要组织力量做这项工作。第三,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时代,教育资源的易获得性、社会对创造性人才的高需求,使得机械、模式化、通识性的学校教育必须与灵活随机、生活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与体验深刻、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社会教育密切协作,共同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时代新人。总之,在新时代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都对家庭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家庭教育领域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亟须我们思考解决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家庭教育在正确的道路上传承与创新。

二、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功利性教育思想侵入家庭教育,致使家庭教育方向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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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国内家庭教育的近况及策略

一、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策环境、现状与问题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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