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中学语文淡化语法教学理念批判,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摘要:
处于中学阶段的学生认知能力不足,语言水平还有待提高,经对学生语言水平的调查显示,多数学生作文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十分不规范,甚至整篇都是句号、顿号、点号,没有分清英文格式句号和中文格式句号的差别,且教师也没有对学生的语法错误进行纠正,使得学生无法学到正确的语法知识,也就逐渐形成了淡化语法教学。本文就中学语文“淡化语法教学”的理念进行批判,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
中学语文;淡化语文;语文教学
语法教学作为中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运用能力有着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教师教学观念的落后和学生学习现状的不容乐观,使得中学语文出现了淡化语法教学。这样一来,学生无法学到正确的语法知识,在写作、语言等方面的能力逐渐下降,十分不利于学生今后的语文学习,因此需要采用相应的措施来强化中学语文语法教学,为学生今后的语文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中学语文“淡化语法教学”的教学现状
1.语文教材编写问题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也是教师教学的重要手段,为了避免以往语法知识教学的繁琐,如今苏教版的语文教材已经逐渐忽视了语法知识的编写,虽然苏教版语文教材是将语法知识作为附录呈现的,教材整体灵活度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实际语文教学过程中,却没有体现教材编排的作用。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具体的语法知识体系,一旦没有掌握牢固之前的语文知识,那么自然也就无法解决语文学习中的各种问题,由此可见,若没有改善教材编写问题,那么语法教学很有可能继续淡化下去。
2.初中高中知识衔接
初中高中的语文知识本身有着很多可以衔接的地方,但由于语文语法的逐渐淡化,更加凸显了语文教学与淡化语文教学之间的矛盾,使得整个初中与高中知识衔接的链条也开始断裂,学生进入高中之后根本掌握不了高中的语文知识。学生语法知识的欠缺就会出现以下情况,如将“是”“也”作为作文的介词使用,甚至将“是”作为助词使用,大部分学生不具备判断形容词的能力,只知道词语后面跟了个“的”就算形容词,一些学生虽然能够掌握基本的语文语法知识,但是在写作和阅读理解当中,仍然无法正确的辨别语法,只能大致的了解内容,无法深入学习。
3.与语文教学间的矛盾
语文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具备一定的运用能力,能够将语文知识运用在自己的实际生活和学习之中,但由于淡化语法教学的出现,使得学生不具备基本的语文语法知识,无法理解基本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用处和意义,往往在写作的过程中随意使用词语,整篇作文空洞且毫无意义。就如文言文来说,文言文占据中学语文很大的教学比例,学生一旦缺乏语法知识,那么根本无法学好文言文知识,文言文与现代汉语有着很大的差别,甚至还有倒装句、被动句等,没有一定的语法知识,是无法理解状语、定语等的用处的。
二、中学语文语法教学的策略
1.注重语法知识建设
目前苏教版的语法知识都是附录在教材后面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这些语法知识的建设,将其很好的与教学内容进行结合,例如: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的语法附录为:语法简表(词的分类),那么教师就可以利用这一内容来开展语法教学,教师可以为学生讲授哪种词语可以表示人,哪种词语可以表示事物,如姑娘、朋友一类词语就是对人名称的表示,而医院、学校等词语就是对事物名称的表示,这样一来就能使学生具备基本的语法知识。
2.结合高中语法知识
高中最重要的语文知识学习就是文言文,通常教师会要求学生掌握文章中的常见文言文词语和句子,掌握基本的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等的用法,就如《兰亭序集》一文来说,此文中有着大量的“之“”于”,若学生缺乏一定的语法知识,那么很容易颠倒文言句式,由此可见,若教师能够结合高中语法知识开展语法教学,那么就能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和理解语法知识。
3.采用合理教学方法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处于中学的阶段的学生虽然学习能力较强,但容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学习语文语法知识,更能改善学生认为语文学习十分枯燥、乏味的想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中学语法知识本就十分枯燥,部分语法知识较为复杂不容易理解,尤其是状语、宾语等的使用意义,学生学习时很容易出现问题,若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语法学习环境,那么就能使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语法,帮助学生将语法知识应用在写作和实际生活之中,真正做到学有所用。这样一来,既不会淡化语文语法,也能使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真正体现语文教学的意义。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就中学语文“淡化语法教学”的理念进行了批判,得知淡化语法教学与中学语文教学的理念十分不符,甚至已经与语文教学的理念背道而驰了,在中学语文教学过程中,语法教学是绝对不能淡化的,反而要增强语文语法教学,这样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也能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作者:王宜刚 单位:江苏省泗洪县四河实验学校
参考文献:
[1]李文莉,黄成友.对中学语文“淡化语法”教学的思考[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1,07: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