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现状与对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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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现状与对策(3篇)

第一篇:高校现代职业教育对策

1甘肃省高职院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环境”

为进一步加快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甘肃省于2014年8月召开了全省职业教育视频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王三运对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出要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要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要完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要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会后,甘肃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了专门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相应举措。

2甘肃省高职院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小“环境”

2.1学习情况

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内各高职院校立即组织专门会议传达和学习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各高职院校认识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各高职院校表示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指示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准确领会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中央和省委关于职业教育的重大部署,更加自觉地把力量凝聚到各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校园网、广播站、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为落实好指示和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2师生反响

各高职院校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之后,各校的基层部门也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了深入学习,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在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师生表示,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中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如果说“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中国梦”的职教篇,那么,加快发展现代高职教育,建设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明显的高职教育名校,谋求新的更高的发展,是甘肃各高职院校丰富和发展高职教育的“现代职业教育梦”。大家纷纷认为,关于职业教育的战略定位,为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赢得人生出彩的机会提供了重要途径;会议是立足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这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各高职院校进一步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2.3研究情况

当前主要进行的是宏观意义上的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研究和对中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解读的研究,而没有针对高职院校如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进行研究,并研制相应策略和机制。主要研究有:周俊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认为其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供了可行举措,指明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向。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须做到:正视存在问题,把握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目标”,完成四大任务;纵向贯通、横向渗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六大举措齐头并进,整体激发办学活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提升保障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张伟认为立德树人是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既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也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必须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全过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立德树人之基。曹晔等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需要“四破”“四立”,改革的最大阻力是观念,必须破旧立新。我国职业教育长期固化在中等和专科两个层次,企业培训缺失、社会力量薄弱,由于路径依赖,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破解职业教育就是培养技能性人才、办职业教育就是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就是合作办学等“四大”陈旧观念;同时,按照现代职业教育的时代性和现实性,树立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术技能人才等“四大”新观念。这些研究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总体上,随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深入开展、研究的不断深化细化,甘肃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研究应用前景广阔,将立足西部欠发达地区实际,充分发挥甘肃省国家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着力提升办学层次,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加快高职院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把甘肃职业教育做强做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3甘肃省高职院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对策

3.1进一步激发各高职院校办学活力

要进一步激发各高职院校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国家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创新高职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的任务和省委的要求,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并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按照重点建设专业、重点扶持专业遴选建设计划,加大专业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考试评价方法改革、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3.2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按照的重要批示,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高职大学生———尤其是三校生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3.3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进一步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改善教师队伍学历、专业、职称结构,以满足现代职业教育教学需要;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调动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

3.4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按照专业建设和改造的要求,拓宽“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和提高的途径;积极寻求合作企业,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强化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开展集教学、科研、培训一体化“校中厂”实训基地建设,使各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实力、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继续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实行更加灵活的选课制和弹性学制。指导各高职院校加大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示范和带动作用。

3.5进一步扩大联合办学

既要面向中职学校发挥好国家示范校的作用,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又要主动走出去,利用各高职院校的实验实训条件,寻求向应用型转型本科院校的联合办学,提升办学层次。

3.6进一步把甘肃现代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有机衔接,畅通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进一步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作用,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让现代职业教育助推甘肃经济社会取得更大更好发展。

作者:柳路行 毛兆婷 单位: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对策

一、对策:区域集团化办学,整合教育资源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因此,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要适应区域经济的发展,服务地区产业。区域间的职业院校应建立协调组织,形成职业教育的共同体。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实践区域集团化的办学模式,初显成效。实践证明,这种办学模式更能整合民办高校之间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共赢。第一,明确办学定位。民办高校在定位时,应重点考虑两个问题:一是社会真正需求什么样的人才,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二是结合学校自身的优势突出特色专业建设。第二,创新办学模式。由于每个民办高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选择的办学模式也是多种多样。导致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声誉度和影响力较低。许多学校仍处在寻找办学模式创新突破口的阶段。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区域集团化办学模式是非常值得借鉴的。第三,突出特色专业,减少重复专业设置,实现区域间高校和谐发展。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第四,整合硬件资源,降低成本。对区域间民办高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校内外实训基地等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作方式,制定收益分配,避免重复建设。充分挖掘资源,降低办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第五,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实践岗位能力训练应该是民办高校在专业应用性上的最佳体现,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整合教学资源,建立区域间的综合实践中心,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第六,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师资的合理配置。各个民办高校除了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之外,还可以建立区域间高校教师交流中心,定期展开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提升教师质量。

二、结论与展望

高考改革两种模式的提出,“学术型”和“技术型”高校的分离,对民办高校来说,想要获得长久持续的发展,必须要重新审视、正确定位办学方向,规范办学,凸显专业设置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市场需求。西安市的民办院校聚合力不强,服务区域经济能力较弱,专业设置重复,与市场需求脱节等问题比较凸显。因此,适应“技术型高考”的要求,面向市场需求,服务区域经济,依托区域内各职业院校现有专业及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联合本地行业、企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发展职业教育,使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进程发展,真正实现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与“教、学、做”一体化的办学。

作者:刘国玲 单位: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第三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对策

一、调查设计

截至2013年,湖南共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68所,本文按照25%的比例选取17所高职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的高职院校从举办单位来看,省教育厅举办的4所,地方政府举办的5所,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7所,社会力量举办的1所;从类别来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3所,国家骨干性高职院校2所,省示范性院校7所,省骨干性院校4所,一般高职院校1所;高职院校接受访谈的对象中,督导主任7人,教务处长9人,系主任1人。调查问卷共设计了27个单项或多项选择题和1个开放式问题,由参与调查者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回答。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二是高职院校实施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三是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质量监控与保障情况。调查问卷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和回收,回收率和有效率均为100%。

二、结果与分析

1.对湖南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整体评价。

调查显示,64.7%的调查者对当前湖南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评价为“较好”,认为“一般”的占35.3%,无人选择很好或很差。对于影响湖南高职教育质量主要因素的多项选择中,所有人都选择了“生源质量”,其后依次是办学条件(占88.2%)、教师业务能力(占76.5%)、教学管理水平(占64.7%)、专业课程设置(占64.7%)、社会环境(占58.8%)、上级政策(占52.9%)、教师职业道德(占35.3%)、其他(占17.6%)。

2.对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现状评价。

在调查中,认为湖南省教育厅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有成效的占76.5%,认为一般的占17.6%,而认为很有成效的仅占5.9%;认为省级行政部门对高职院校管理过多的占35.3%。管理妥当的占47.1%,管理过少的占5.8%,没管到点子上的占11.8%。在回答“省教育厅对高职院校质量监控的重点”多项选择时,94.1%的认为是办学条件监控,其后依次是教学水平评估(占88.2%)、教学过程检查(占52.9%)、教学结果考核(占23.5%)。在多项选择“对省教育厅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职责”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均选择了制定政策,其他按选择比例依次是鼓励发展教育社会评价中介组织(占70.5%)、增拨经费(占64.7%)、监督检查(占52.9%)、验收评比(占35.3%)及其他(占11.8%)。

3.对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措施的评价。

根据近年来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措施,共设计了19个选项,供调查者进行多项选择。超过半数的调查者认为专业设置省级评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公布就业率、填报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状态数据平台、制定管理文件、开展省级专业技能抽查、开展省级专业教学评估等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措施。在对“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手段”多项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排第一的是经费拨款,占82.4%,然后依次是院校排名(占58.8%)、行政奖惩(占52.9%)、行政审批(占11.8%)及其他(占11.8%)。76.5%的调查者认为,实施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与保障的难点在于地方财政支持不够,其次是管理措施不到位(58.8%),政策调控权威不够(47.1%)。64.7%的调查者认为高职教育质量省级监控应该做到全面监控与重点环节监控相结合,选择重点环节监控占35.3%,而全面监控无人选择。

4.对高职院校实施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的现状评价。

调查显示,认为本校主动接受省级教育质量监控的占29.4%,认为被动接受、介于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各占35.3%。没有主动邀请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的院校占58.8%,主动邀请主管部门进行教育质量监督的院校占41.2%。在“高职院校内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必要性”的调查中,选择很有必要的占70.6%,选择有必要占29.4%。而从本校开展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现状来看,认为较满意的占70.6%,满意的占29.4%。在调查“你校引入了哪些外部教育质量监控”(可多选)时。排名靠前且超过半数的依次是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专业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校企合作企业、学生家长和毕业校友,而引入社会中介组织所占比例较小。在“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外部监控谁更重要”的调查中,选择企业及用人单位所占比例最高,达82.4%,而选择学生家长、社会中介组织、政府、社会舆论及毕业校友均低于三分之一。对于是否有必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开展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调查者有不同的选择,认为有必要的占82.4%,没必要的占11.8%,无所谓占5.8%。

5.对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的评价。

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院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有效制度。从调查情况来看,17所高职院校均建立了教学督导机构,88.2%的院校是与教务处平级的独立设置模式,11.8%的院校是跨部门的委员会模式。教学督导机构校内专职人员最多18人,最少仅有1人;根据学院的规模大小,从事教学督导的校内兼职和聘请校内外退休人员人数不等。总体来看,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大多数。在这些高职院校中,实行院、系二级督导比例最大,占70.6%;实行院、系、教研室三级督导的占23.5%;实行院一级督导的比例最小,仅占5.9%。各院校教学督导机构职责范围有差别,其中承担督教、督学、督管任务的占70.6%,承担督教、督学任务的占29.4%。调查显示,认为本校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体系比较健全的占58.8%,一般的占23.5%,而认为很健全、很不健全、不太健全的比例小,均只占5.9%;认为教师支持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占94.1%,认为教师持无所谓态度的仅占5.9%。对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方式调查结果见39页表3。表3统计的结果表明,督导听课、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案、集中开展教学检查是所有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采取的普遍方式,而采取学生评教、开座谈会,随机调查学生,教师评学、检查实习实训,抽查学生班级日志等方式的,均超过半数。在对“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涉及哪些方面”的调查显示,课堂教学排第一,占100%,其后依次为实训教学(82.5%)、教学管理(76.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学生日常管理(均为58.8%),而涉及学生宿舍与后勤管理、教师科研管理所占比例很小。信息反馈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方面,各高职院校都非常重视,但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向教研室或系(院)反馈的占88.3%,与教师直接交流、向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汇报、教学工作会议集中反馈均为82.4%,其他依次为编印督导简报(76.5%)、座谈会反馈(70.6%)。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困难,居首位的是督导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排第二的是督导经费不足和制度不完善两个方面,然后依次是督导地位不高、领导支持力度不够、系部不配合、教师不欢迎及其他。

三、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调查结果来看,近年来,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职院校对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深入分析发现,湖南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方面还存在着省级监控行政化色彩明显、高职监控自主性缺乏、社会监控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因此,还需要从省级监控、院校监控、社会力量监控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寻有效对策。

1.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弱化省级质量监控与保障的行政化色彩。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具有显著的行政化特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运用行政手段指挥和实施对省域内高职教育的质量监控,既担当高职教育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又是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者,扮演着组织者、管理者、评估者的多重角色。要进一步提高高职教育质量,推动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弱化高职教育质量监控的行政化色彩。一是要转变观念,明确角色定位,摒弃行政命令式的作风,用管理者、服务者而不是领导者的身份来引领高职院校实施教育质量监控,使其成为质量监控的核心主体,为学校开展自主质量监控创造宽松的环境。二是要改革管理模式,以指导性文件或宏观政策取代具体指标性监控,指明高职教育发展方向,重点解决发展中普遍的关键性问题。三是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改进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精简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工作,推动简政放权。同时,建立健全联合工作和共享信息机制,减少学校重复劳动和工作负担。四是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合理、公正、公平的教育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五是要通过立法、拨款、奖惩等手段监控高职教育质量,引导和促使高职院校有效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六是要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制定《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指导高职院校进一步健全教学督导机构、工作机制、保障制度等,重视和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成立全省高职教育教学督导研究会,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

2.发挥高职院校核心主体作用,推进高职院校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

高职院校是高职教育质量监控的当然主体,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但一直以来,在我国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中,高职院校扮演着上级部门监控活动的追随者与响应者的角色,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教育质量监控自主性的发挥。高职院校要提高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水平,一是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重点,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内涵建设,形成办学特色,打造学校品牌。二是要树立科学质量观,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价值观,积极倡导全员参与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培育积极进取的质量文化,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借鉴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针对自身办学特色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符合学校特点和更具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理论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考核、技能鉴定、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毕业综合实习、教师上岗等主要环节质量监控标准,加强过程和细节管理,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四是重视常态监控,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年度教育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与评价。五是完善教学督导机构,强化院系二级督导,健全院内教学督导制度和督导工作体系,建立教学督导反馈机制,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督导水平。六是高职院校把主要精力和财力集中到人才培养上,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相应的人、财、物支撑,更好地发挥其主体作用。

3.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完善的高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第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目标决定了它与社会、经济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因此,高职教育更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引导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从前述湖南高职院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控的调查情况来看,82.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开展高职教育质量监控,用人单位、校企合作企业、学生家长、校友、舆论是监控高职教育质量的主要社会力量,其中有3所高职院校主动邀请麦可思(MyCOS)数据有限公司作为社会第三方开展了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监控。在社会力量中教育类评估中介组织方面,湖南于2007年5月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了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其实质是一种半政府、半社会、非常设的松散机构。因而,从真正意义上来说,湖南目前还没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门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中介组织。为此,笔者建议:一是按照“独立性、中介性、专业性和服务性”原则,组建湖南高职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其职责是接受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对高职院校设置、办学水平、专业建设等开展评估工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质量咨询报告;接受高职院校办学实体的委托,评估学校办学质量,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和研究咨询报告;接受各部门、单位委托,开展社会性教育评估服务;在省内开展高职教育评估业务指导、专题培训和教育评估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编制和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二是按照“制度化、市场化、专门化、专业化”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内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控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为中介组织营造社会政策支撑环境,制定地方法规明确其性质、职能、权力及与政府、高职院校之间的关系,进行资格认证,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化运作能力,引导他们在监控高职教育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各高职院校要在现有引入用人单位、校企合作企业、学生家长、校友、舆论等社会力量开展质量监控的基础上,重视监控信息的反馈、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提高高职教育质量。

4.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更好地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近年来,湖南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增加,对提高高职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但相对于湖南高职教育发展而言,财政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尤其是与全省普通本科院校以及浙江、江苏、广东等高职教育生均拨款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由于资金不足,导致许多职业院校办学基础条件得不到改善,实验实训场地极其有限,实验实训设备不足,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严重滞后,直接影响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因此,仍需加大对高职教育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的力度。一是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投入模式,将高职教育的投入纳入省级和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进一步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针对高职教育办学成本远高于一般普通本科教育的实际,应尽快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甚至达到湖南普通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水平,更好地满足高职院校日常办学基本需要。三是建立高职教育专项经费拨款与省级质量监控相结合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办出水平和特色。四是出台具体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在职业教育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引入民间资本,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同时,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五是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高等民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依法享受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

作者:毛尚华 单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