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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现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都缺少变革。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高师音乐教学中存在的培养目标未得到有效贯彻、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教学手段创新不足三大问题,进而提出了用课程改革为主要手段,达到培养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目的,同时对课程改革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高等师范;音乐教育;教学现状;课程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不断飞速发展,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在专业设置以及院系数量上都有了跨越式的进步,培养出了大批量的基层音乐教育者,使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学历水平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与此同时,由于发展的速度过快,导致大量高等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内容上,简单复制艺术专业高校,定位出现偏差,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高师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未得到有效贯彻
某种意义上说,从事基础教育的人才素质是一个国家国民教育水平的决定因素。教育部在2004年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明确了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1]因此,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出的人才,首先应该是优秀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的不断深入发展,高师音乐教育应紧跟其步伐进行变革,但培养目标始终应该是清晰明确的。艺术院校培养的是专业音乐演奏人才,而师范院校培养的是合格的音乐教学执行者,非某个音乐门类优秀的表演者。而目前高师音乐教育过于重视单一的专业技能,主要是以培养学生高水平的演奏或演唱为主,没有充分考虑师范教育的特殊性,对全面的音乐素质的培养重视不够,只强调学生的专业技能,忽视了教学能力和综合文化素养。导致毕业生知识结构狭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都较差[2]。这种模式的高师音乐教育,不适应人才培养的目标,要取得理想的成果还有较大差距。
(二)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
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现在的课程设置里,课程的有效衔接性不够,同时缺少课程的交叉,以及学科的交叉,忽视了专业和学科的相互渗透。课程设置单一性强,相对独立,综合性弱。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新时期音乐学科的发展要相适应,这样才能构建出科学的高师音乐课程结构框架。要在高师音乐课程中充分体现音乐的多元化,以培养学生的多元能力为目标,把专业课程、综合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作为主要学习模块,核心为培养音乐素质全面的教育人才。
(三)教学手段创新不足
目前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手段还是缺乏创新。很多专业技能课如钢琴课、声乐课等还是教师示范演奏,讲解为主,学生模仿、再练习。而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丰富的多媒体手段,先进的教学软件都可以用在音乐教育中。高等师范院校应该遵循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教育教学原则,对各类专业课程的授课形式,教学手段作出明确规定,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新时期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例如钢琴集体课,不可能每位同学都有一台钢琴,可以用电钢琴来代替钢琴教学。还可以在计算机机房完成教学,运用钢琴弹奏软件,如果音弹得不对,电脑会提示,还会纠正错误,学生很有兴趣,教学效果非常好,教学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二、改革的必要性及目标
现阶段,传统的高师音乐教师的培养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对于全面的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教学改革中我们应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用发展的观点来充实教学内容,最首要的应当是必须深入进行高师音乐课程的改革,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课程改革的目标应该为:第一,能使学生熟练掌握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将音乐教育理论与艺术实践有效融合;第二,要培养学习的实践能力,为今后承担教育科研活动打下坚实基础;第三,要有一定的创新性,才能适应培养高质量教育人才的目标。
三、合理课程设置,完善教学内容
(一)增设教学法课程,提高音乐教学能力
教学中只知道不停地灌输教育理论,只知道教会学生,而不是“教给”,这不是一个好的老师。好的老师会针对不同的学生,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目前师范院校开设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中,对于专业知识的教育课程设置很多,但是关于教师教学法的课程较少。高师音乐教育的所谓师范性,就体现在了对任何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的掌握,最终都要致用于基础音乐教育上来。我们培养的学生,毕业后都将走进中小学音乐课堂,仅仅对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那么都应该在牢固掌握其知识的同时,还要很好地加强教学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更应该掌握该门课程内容的教学法[4]。因此,应该把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学习放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核心位置,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毕业生从事音乐教学的能力,提升我国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学质量。
(二)增设艺术实践课程,将理论学习与艺术实践相结合
在新课标中,对音乐教育理念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注重学生的音乐审美。在这个要求下,艺术实践课成为高师音乐教学的一门重要课程,是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的延伸,是教学实践的平台[5]。作为一名今后的中小学教师,只有良好的专业技能或理论知识是不够的,要真正地成为一名“传道授业解惑”者,必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让学习的理论知识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巩固。艺术实践课程包括专业实践课程和课外实践课程。音乐专业实践课程指的是可以定期举办艺术实践活动,将在专业课中学习到的知识应用于舞台,这样既检验了平时的学习效果,又增强了学生的舞台演出经验,锻炼了表演能力。在这一块,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就做得很好。每年都有两周艺术实践周,提供给本科生很多排练、演出、实践的机会。还可以不定期邀请专家来学校举办各种音乐会、学术讲座、大师班,既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又能学习交流到本专业发展的最新前沿动态。同时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比赛,既锻炼了表演者心理素质,又增强了专业综合素质。课外实践课程指的是教育实习。要将学校课程的学习与校外教育实习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实习制度。让学生通过实际的中小学课堂教学,参与教学管理工作,亲身体验教师的职业职责,在积累教学经验的同时,获得教育教学能力和自身职业素养的提升并能够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因此,要格外重视对学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增设教育技术类课程,运用现代化多媒体进行教学
教育技术类课程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电脑音乐制作”、“信息化教学设备的使用与课件制作”等课程,随着当前信息化设备在学校和课堂的推广和普及,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已成为当今教师应该必须掌握的技能。这些教学手段,可以大大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果,吸引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其二则包括“乐器的保养和维护”、“电钢琴的使用方法”等,以解决教师在实际教学工作中的技术问题为目的。这些教育技术类课程能让学生大胆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创造思维,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胜任今后的音乐教学工作。
四、结束语
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肩负着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的重任,应该紧跟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现实需要。课程设置既要符合国家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整体规划,又要追寻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既要扎根于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又要在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手段和引领学科发展上有所引导。希望通过对专业课程的合理设置,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改革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与研究,开拓出高师音乐改革的新思路,努力培养优秀的音乐教育人才。
作者:许凤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Z].2004,12.
[2]付莉.浅谈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J].大众文艺,2015,(11):215-216.
[3]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4]王瑜.基于钢琴课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发展的探讨[J].文教资料,2009,(15):77-78.
[5]吴美华,王瑞年.高师音乐教育本科课程体系的整体构建[J].音教园地,2014,2(35):28-30.
[6]王耀华,万丽君.师范性发展性开放性[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