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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断完善的“说课”能力
“说课”是指授课教师向教务主管人员系统地阐述所授课程的教学指导思想、教学过程设计及其理论依据。在此过程中往往要求授课教师在较短时间内将所授课程某一学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以简洁明晰而又不失生动详实的语言表达出来。笔者在指导学生教育实习期间曾多次遇到这样的问题:实习学校的教学主管人员要求组织实习学生课前进行“说课”,以检验学生的授课准备是否符合该校的教学理念和进程。起初学生们根本不理解什么是“说课”,甚至将这种要求视为“故意为难”,错误的认识使得他们往往抱着敷衍的心态,将背诵教案作为应付“说课”的手段。后经指导教师批评指正,学生们这才理解了“说课”与“背教案”的区别:“说课”是指授课者在充分了解课程教材与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在没有学生参与的课前准备阶段,阐述某一课时的教学设计及其理论依据,它是检验备课是否合理完善的重要手段,尤其能够帮助提高新任教师的授课水平;“背教案”则是将授课对象置于阐述内容之外,是在教学思考缺失的情况下对教学过程的简单阐述,这无疑背离了“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说课”能力欠缺的表象下,其实质是备课的不完善和缺乏对授课对象的了解,因此学生在教学实习其间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他们往往不能充分理解教学目标,而合理准备教学内容、人性化地运用教学手段更是无从谈起。这使得授课对象不但没有学到相应知识,反而因为授课者刻板无趣、条理不清而失去了继续听讲的兴趣。然而学生通过向所在实习学校专任教师的请教,进而不断地学习、思考和总结,他们对“说课”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相应的教学实践能力也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相较于正式上课,“说课”时间虽显得过于简短,然而在这有限的时间里需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把授课理念详略得当、繁简适宜地加以表达,与此同时将教学过程浓缩提炼,进而明确清晰地阐述出来。音乐教师不是专业演员,“弹、跳、唱”只不过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能否胜任毕业离校后的教学工作,则需要通过教学实践不断地积累经验。由此可见,以教学实用性为导向的“说课”能力,对于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
二、“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
鉴于教师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便加快了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以满足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国民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虽然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涉及到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但教师自身专业素质的提升无疑是专业化建设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教师职业素质的日渐提高必然与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相伴而行且不可分割。在此情况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为教师职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新的锲机,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要求:时代在进步,教育在发展,教育从业者只有不断地完善自身专业素质、提高知识技能水平,才能与时俱进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顺应教育行业蓬勃发展的趋势,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不断完善专业技能的同时,更要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例如要准备一堂音乐欣赏课,那就必然要借助多媒体方式进行教学,以使学生更加直观地欣赏和理解音乐所要表达的内容,倘若授课者在校期间并未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技巧,音乐欣赏课在影音资料缺失的情况下该如何进行?又如在音乐剧的欣赏教学中,学生所面对的是一种综合性的舞台表演艺术,单就舞蹈场面而言,其中既有活泼欢快的踢踏舞,又有华丽优雅的芭蕾舞,倘若舞蹈并不是授课者在校期间所修习的专业方向,又该如何深入浅出地讲解不同舞种的特点?由此可见,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还要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三、音乐活动组织与协调能力
实事求是地讲,在我国专业音乐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中,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知识构成和所接受的技能教育,实与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几近无异,专业考试和艺术实践的形式同样为独唱、独奏、独舞,长期以来便形成了一个“看似音乐教育,实为音乐表演”的既成事实。相比之下,学生自主筹划音乐活动、创编音乐节目的机会少之又少,这直接导致了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教学实习过程中不能较好地组织、编排实习单位所要求的艺术活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鉴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的普遍特点,他们在不远的将来很有可能要面对班主任的工作,在此情况下是否具备组织集体活动的能力则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在合唱排练中,参与者的声音各有其特点,音色不同、音乐素养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合唱的终极追求是声音的最大化统一,这就要求每个参与者要摒弃各自声音的特点而去追求集体音响的圆融。在此情况下,如何引领学生呈现一场完美的演出,这对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活动组织能力是极大的考验。音乐教育是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施行素质教育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其实质为审美教育,即培养学生感受美、认识美、创造美的能力,因而接受良好的音乐教育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形成健全的人格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与此同时,优化校园文艺氛围亦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新课标”的颁布,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在课堂上进行音乐教学,还要具备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音乐活动的能力,诸如学校文艺活动的策划编排和监督协调能力等,旨在通过音乐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与音乐活动,从而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诚然,组织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实践经验的积累,上述问题亟待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深入思考并为之努力。
四、语言沟通与人际交往能力
音乐教育可以激活并深化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感,亦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开发。音乐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美、自然美、人格美、文化美是启迪心志、激发灵感的良好契机,能够有效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蔡元培先生当年曾大力提倡“以养育代替宗教”,而作为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方式与途径,音乐教育能够对学生精神气质的培养产生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帮助其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然而笔者发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环境下有许多音乐天赋相当高的学生,他们虽然对学习音乐有着极大的热情,却往往不能得到充分的音乐教育,音乐天赋被埋没于题山书海中几乎再无闪光的可能,这着实令人痛心不已。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恐怕是现行教育体制下主流大众对学生因“副科”兴趣而影响“主科”成绩的忧虑和惶恐。在此情况下音乐教师该如何使各方理解并正视音乐教育的意义呢?社会的发展建立在人与人之间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学科的进步亦有赖于各方本着“一切为了学生全面发展”的精神携手奋进,以此为动力,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更应不断提高沟通交际能力,为将来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做好准备。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教师,倘若没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再先进的教育理念也不可能得以有效实施。为了胜任日后的音乐教育工作,成为该领域内合格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不断探索、研究和总结相关知识技能,努力完善自身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步伐,与此同时满足社会大众对音乐教育日益增长的需要。
作者:裴斐 单位:河南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