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高中歌唱教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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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下高中歌唱教学探析

摘要:歌唱是以人声为媒介传递音乐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演唱者与歌曲创作者之间情感的交流,是培养学生音乐素养的重要途径。新课改下将“歌唱”作为必修课程,由此可见歌唱是提高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

关键词:新课改;歌唱教学;研究

2017年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推行之前,“音乐鉴赏”作为高中唯一的必修课程,新课程改革后将包括音乐鉴赏在内的音乐编创、演奏、歌唱、音乐与舞蹈及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作为培育音乐学科素养的主体课程,面向全体学生。歌唱作为一种以人声为媒介的艺术表现形式,很多孩子从出生,母亲的歌声便伴随他们成长,进入学校后儿歌、校园歌曲成了他们的学习内容,因此独自用歌唱的形式表现作品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但若从音乐作品本身出发,对作品的题材风格;作品的演唱形式;演唱者在不同形式演唱中承担的角色;在不同形式演唱中对音色、音量上的要求;对不同风格作品的情感、意境要求的理解;是否具备识谱能力等内容是高中歌唱课堂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学生提高音乐素养的有效途径。

一、高中歌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课程性质认识上的偏离

高中音乐课程作为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和高等学校之间课程的载体,不仅需要学会演唱的技能技巧,也要注重人文知识的传递。歌唱是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之一,与人的精神、情感、审美及人文素养密切相关,不能将歌唱教学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唱歌曲”划等号,又不能将之与高等院校的声乐教学或合唱教学混为一谈,要讲究课程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既不能过于基础化,又不能太过专业化,教学目标定位不准确即是对课程性质理解的偏离。

(二)高中音乐教师对学生的歌唱关注度不高

高中音乐课程作为一门考察性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片面地将完成教学内容作为目标,以本为本的教学方法不能有效地提高课堂效率。大部分教师在研究教学方法,研究教学内容,期望学生以良好的状态配合自己的教学,以此获得相应的知识,但忽视了对教学对象的研究。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应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通过交流与沟通充分了解学生,适当调整教学方法,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课堂学习效率。

(三)对学生学科素养的了解程度

高中生的艺术素养参差不齐,部分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课外曾接受过乐器、舞蹈、歌唱等专业指导,对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甚至对简单的曲式分析有一定的了解,这些学生在歌唱学习中对于知识的掌握相对容易,但对于另外一些甚至对识谱都有困难的同学,在普及化教学中应给予更多的关照。但在教学中,教师一般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对于基础较强的学生他们觉得知识过于简单,没有学习的兴趣;对于没有知识积累的同学觉得知识太过深奥,同样也失去学习兴趣。长此以往,歌唱教学不能切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层次教学,学生对此也会失去学习热情。

(四)缺乏合理的教学方法或手段

传统的音乐教学方法以学会演唱一首歌曲为目标,教师在教学中大都以识谱,填词,最终唱会一首作品,忽略了作品的人文性和教学中的趣味性,因此学生在表现作品的过程中缺乏了对作品的理解,很生硬或很机械地表现歌曲。

(五)学生在歌唱中缺乏集体意识

高中阶段的歌唱以合唱为主,但高中生对事情有自己的初步认识,个性表现也逐渐明显,在合唱中学生们缺乏良好的合作意识,更在意个体在团体中的表现,不能意识到自己是团体活动中的一份子,应以集体音色的统一为合唱的基本要求,在合唱中经常我行我素,影响整体合唱效果。在多声部作品演唱中,不能坚定立足自己声部立场,或过分强调自身声部的表现,导致声部表现失衡。

二、新课改下如何进行高中歌唱教学

(一)新课程改革对歌唱提出具体要求

新课程改革中,将歌唱作为必修模块中的主体课程之一,歌唱模块的内容包括与声乐相关的音乐知识,如歌曲的多种演唱形式,优秀作品的创造背景,歌曲表达的内容和情绪情感。学生通过优秀声乐作品的鉴赏和演唱激发学生的歌唱学习兴趣,掌握声乐发声方法,提高音乐鉴赏能力,培养独唱中的个人表现能力,合唱中的团队合作意识,体验声乐的表现魅力,增强个人展现的自信心。

(二)教学中注重培养歌唱兴趣和歌唱能力

学生进入青春期,有些学生变得害羞,不善于展现自己的音乐才能,教师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创设良好的歌唱学习氛围,帮助学生选择适合难度的歌曲,引导学生参与不同形式或不同层次水平的歌曲演唱活动。独唱让有兴趣有能力的同学展现个人的音乐表现魅力,合唱能够给性格内向或羞于个人表现的学生创造表现的机会,帮助他们树立歌曲演唱的信心。歌唱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艺术表现形式,它需要演唱者具有良好的演唱方法、技巧和对作品人文内容的理解与体验才能有助于演唱者更好地表现作品。歌唱中教师应注重对学生演唱姿势、演唱发声方法的正确引导,对气息及发声要求的指导,咬字吐字的训练,对作品音乐节奏的掌握及音准的训练,将演唱的技能技巧循序渐进地融入歌唱实践中去。通过多次练习掌握基本要领,如身体放松自然站立,身体重心略前倾,面部表情能跟随着作品情绪的变化而变化等。歌曲学习中要注重学生对节奏、音准、情绪的把控,对弱项要有针对性的练习,以提高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同时又要尊重学生水平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追求个体在原先歌唱水平及能力上获得提高。

(三)重视并加强合唱教学

歌唱形式多种多样,在教学中主要以独唱和合唱两种演唱形式为教学内容,独唱中注重对作品风格及内涵的深入了解,根据演唱者自身音色特点自信而有表现力地演唱作品。新课程标准中强调高中歌唱教学要着力加强合唱教学,特别是全员参与的班级合唱。教学中遵循由易到难,由单声部到多声部,从简单的齐唱到简单的二声部轮唱,在此基础上逐渐过渡到其他多声部合唱。在合唱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学会聆听其他声部的力度与表现,能对自己的演唱做出迅速调整的能力。教师要规范指挥动作,引导学生对指挥手势做出正确的理解和反应。

(四)运用鉴赏、实践等形式提高歌唱能力

学习的过程是不断尝试与体验的过程,美的事物可以给人以情感上的愉悦,好的音乐作品可以给身心带来美的享受。鉴赏是通过聆听、体验、探究等形式对作品进行品鉴的过程,在已有的知识积累上展开想象和联想以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美感。比较欣赏齐唱、合唱、重唱、独唱等不同形式的作品,从力度、音色、和声、音乐表现力上比较不同演唱形式带来的不同体验,感受不同美的形式,寻找自己的兴趣点,激发学生歌唱的积极性,为良好的歌唱习惯和能力的养成打下基础。

(五)为学生歌唱能力的展现搭建平台

优美歌声的展现不仅需要扎实的演唱技巧,还需要良好的表现力。学生歌唱能力的提高需要学生跟老师的共同努力,教师需要创设学生展示自己歌唱能力的条件,让他们有属于自己的舞台,让他们在歌唱中感受自己的价值,展现自我提高歌唱能力。歌唱中的每一个歌者都是被关注的对象,学生在歌唱过程中感受到自己被关注会力求更好地表现,这样学生演唱的自信心也会不断得到提高。学生在一次次歌唱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反思自己的能力和表现,改善演唱技巧和舞台表现,这样学生在多次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创造性的发展。

(六)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

在教学中教师可尝试将奥尔夫、柯达伊等教学法融入课堂。枯燥的识谱填词学生会觉得无趣,如若将柯尔文的手势来辅助教学,不仅能让学生从直观上感受音程之间的度数关系,建立音高感,在合唱练习中,采用手势辅助学习可以很快将两声部进行融合,不仅加强学习效率,也增强学生学习中的趣味性。当然多种教学手段的运用必须建立在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基础上,新课程改革对音乐教学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是对教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也需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探索适合本校学生的教学之路。总之,新课程改革后,将歌唱作为主体课程之一即意识到通过歌唱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加深对音乐文化的理解。作为教师,在了解学生音乐基本能力的基础上仔细研究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兴趣爱好,从提高学生主体能力入手,增强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为辅,以提高学生歌唱能力为目标,将学生的音乐基础能力和文化素养提升到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贾玲玲.高中歌唱课教学初探[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2]李闫.高中歌唱模块集体授课形式中的独唱教学探究[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

作者:张茵 单位:扬州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