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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国家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来,包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内,我国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高等学校共计69所。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作为同生共存的两类教育形式,均以在职成人为主要培养对象,以基于网络通信技术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但在办学模式、课程体系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他们是“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过程中同时催生的产物,诸多学者和一线实践者对两类教育形式认识模糊,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解。因此,对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厘清和辨析,有助于搭建衔接两类教育形式的桥梁。
1.概念辨析
开放教育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开放教育泛指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教育,其本质是人人享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教育对象开放、教育资源开放、教育过程开放、教育方式开放、教育环境开放等。狭义的开放教育则特指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中形成的开放教育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成为一种新型的常规教育形式,进入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网络教育同样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教育是指学习者通过网络浏览各类学习资源,在没有教师有计划地连续指导情景下,同网络伙伴进行交流的学习。狭义的网络教育则是由普通高等院校组织的对学习者有明确培养目的、主要依靠互联网为学生提供的教学和学习支持服务。目前我国的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均是定位在狭义层面,是依据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的不同高等教育机构来进行划分的,培养对象均是面向成人,尤其是以各类在职人员为主。
2.办学模式
开放教育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普通高校、行业部委共同参与,各级地方电大具体实施的多级合作办学模式,有效整合了各类社会资源。相对而言,网络教育则是依托普通高校自身资源,由网络教育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对学生实施教学以及教学管理服务。
3.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在某种环境中展开的教学活动进程的稳定结构形式。在现代远程教育理念以及建构主义理论的影响下,开放教育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学习者可以通过多种媒体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也可以借助网络教学平台参加实时及非实时网络教学辅导,还可以参加由当地教学点组织的面授辅导及小组学习等。中央电大、省电大以及教学点通过统一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课程实施方案、专业实施方案等实现导学、助学、促学的高效整合。网络教育则是学生完全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的学习活动,包括:院校通过网络课程资源(含视频与文本)进行在线教学与辅导,通过网络平台学生在线完成作业,通过网上讨论与网上论坛实现师生互动和答疑解惑。
4.课程体系
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是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要保障。网络教育基本是沿用普通高校的课程体系,教师来自于院校自身,教学内容注重学科的完整性。而开放教育结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开放教育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习基础以及行业需求等,从全国各地聘请教师共同研究课程体系,制定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更加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5.教学资源
教学资源是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开放教育的教学资源是依据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要求,依据中央电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纸质教材、音像视频资源、多媒体资源等进行一体化设计与开发。网络教育则是根据自身网络教学平台的功能模块进行网络教学资源的设计与开发。
二、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开展学分互认的现状
学分互认,来源于英文“CreditTransfer”,指的是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的学分可在合作高校之间实现相互认可与换算。对于院校来说,学分互认可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可优化整合、统筹配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来解决部分学校扩招后师资、教学设施不足等问题,并使院校能够聚集优势资源打造自身特色与品牌。对于学习者来说,单一院校的课程组合已经不足以满足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因此,学分互认有利于打破院校之间的壁垒,为学习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学习渠道。由于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之间存在较大的相似性,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最大化地满足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正在积极开展学分互认的相关探索。
1.合作开设专业与人才培养
在开放教育启动时,中央电大为了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开展了与普通高校合作开设专业和人才培养的探索,截至2012年,已经开展26个本科专业的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通过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建设专业课程、合作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对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实现了专业层面的整体学分结果互认。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初步探索了学分互认规则,主要包括课程考试要求、学位英语要求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等,比如,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以及学位课程须达到约定的平均分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约定的等级或分值。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各院校的专业要求不同,学分互认具体规则也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2.“免修免考”
“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已经通过国家承认学历的其它教育形式取得某门课程的学分,且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课程的要求,可以按有关规定对现修专业中的被替换课程进行课程学分替换(即免修免考)的认定方式。针对此类方式,中央电大和多数网络教育学院均制订了相关的制度文件,并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在“免修免考”的认定类型方面,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基本保持一致,包括:(1)按毕业专业(国民教育系列)免修免考课程。比如:计算机本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各专业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等;(2)按学历证书免修免考课程。比如: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并参加开放教育第二专业的学习者,其所学原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同等(或较低)层次专业培养方案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入学前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统考并免修全部统考科目的课程(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3)按单科结业证书免修免考课程。(4)按国家等级证书免修免考单科课程。比如,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本专科专业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5)按国家等级证书免修免考课程。比如,入学前已取得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实施方式方面,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都是依据其所制定的相关规定,采用学生申请、院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开放教育的学生提出申请后,报经地市级电大分校(教学点)、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审核批准,采用分级审批的方式开展。网络教育的学生则是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报经学院进行审核和办理。此外,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在“免修免考”的认定范围、学分认定量等方面也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一般来说,凡教育部承认学历及相关证书等均可以进行认定。但由于各教育类型的社会认可度存在差异,部分院校进行了特殊规定,如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明确指出电大、函授夜大、网络试点院校课程取得的成绩不能进行相关认定。在学分认定量方面,各个院校也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如中央电大规定“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不超过统设必修(不含综合实践环节)总学分的35%”;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规定“办理免修后累计认可的学分不能超过本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50%”;东北财经网络教育学院要求“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学分当量替换”
“学分当量替换”这一概念是在中央电大与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以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共同组织和实施的“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中首次提出的。它以承认学生以前掌握的知识和能力为前提,开放教育学生以往获得的非学历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定级别的技能大赛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等,经过严格认证后,根据其与对应的学历教育专业和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目标的相关性折算为一定的课程学分。比如,对于获得“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通用能力培训结业证书”的学生,在修读工商管理专科时,能够免修《个人与团队管理》(必修)、《资源与运营管理》(必修)以及《首都职工素质课程3》(选修)三门课程,共9学分。该项目以“学分当量替换”为桥梁,探索了对学习者正规及非正规学习后的先前学习成果认定办法,拓展了“免修免考”以课程为认定单位的学分认定办法。
4.课程共享
跨校选修课程是普通高校开展学分互认的常见方式。在网络教育实施过程中,若干网络教育学院探索了以统一教学平台进行课程共享的方式来推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课程互选、学分互认。2007年,北京交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以及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网络教育网络教学资源研发中心”,以组织制作优质网络课程、文字教材等一体化的教学资源,促进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对于其成员单位的学生来说,则可以修读该中心平台上所提供的共享课程,并能够得到相应的课程学分。与传统高校的跨校选修课不同,网络教育的教与学过程完全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实施的,因此,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的支撑,共享课程的探索实现了两校及多校之间课程学分互认。
三、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开展学分互认存在的问题
结合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之间的相似与差异,开展学分互认的探索能够更好地整合社会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学习者提供更优质的资源。从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已开展的学分互认探索来看,尚存在以下若干不足:
1.缺少开展学分互认的理论基础
目前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学分互认的探索多是基于现实需要所开展的一种实践活动,在学理界,关于学分互认的标准、学分互认的类型等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结论。由此导致在学分认定以及学分互认的开展过程中带有较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即使对于各院校制定并已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免修免考等),也难以形成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应用的一般性指导原则。
2.缺少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学分互认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最大化地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事实上,由于制度体系、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制约,各类教育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和壁垒。对于同时起步、共同发展的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之间也毫不例外,虽然二者在培养对象、培养目标以及教学模式等方面存在极大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国家政策支持,二者之间关于学分互认、资源整合的推进并不理想,甚至存在有意停步不前的情况。
3.尚未形成完善的学分互认机制
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开展学分互认的:一种是院校双方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规定学生能够进行课程学分互认的要求以及实施方式等;另一种则是院校单方面制定对其他教育类型课程学习成果进行学分认定的制度文件,继而进行实施执行。但整体来看,这两种方式均属于个别、自主、无序的实践行为,缺少操作层面上统一的要求和流程模式、规范,由此导致学分互认实践工作难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4.学分互认的范围还较有限
从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开展学分互认的现状来看,参与学分互认的院校还很少,能够进行学分互认的课程也较为有限,甚至很多课程学分还停留在单向认定的层面上。此外,无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还是学生,大家对学分互认的认知依然欠缺,一系列深层、细致的问题还尚未得到解决。
四、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开展学分互认的对策
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是我国国家教育战略目标,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作为两类较为特殊的教育类型,能够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搭建提供样板和案例。结合“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深入推进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探索,需重点解决以下若干问题:
1.深化学分互认的理论探索
对于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来说,教与学过程的相对分离导致其课程的表现形式、实施方式以及学分衡量与认定方式等均与传统课程有显著差异。因此,在已有学分互认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研讨适合远程教育的课程学分互认标准及规则,能够有效指导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的学分互认实践。
2.推动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
相比西方及日本、韩国等,无论对于普通高等教育还是远程教育,我国在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学分银行的建设等方面等都相对落后。学分银行作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能够有效衔接各类教育,充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推动终身学习社会的建设进程。由于教育类型的多样化以及教育体制的复杂性,目前多数的探索并未突破地区和地域的限制。因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先期引领并切实推动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探索,可为我国国家学分银行的构建提供坚实基础。
3.构建学分互认的操作规程
明确、规范的操作规程是学分互认得以在实践中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学分互认能够持续、稳定开展的必要条件。在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开展学分互认中,需要转变目前单一、个别化的校际实践思路,探索开展学分互认的稳定、规范的操作规程,包括学分认证标准开发流程、学习者业务办理流程、认证单位业务办理流程等。
4.建立学分互认的激励机制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分布极其不均衡,目前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从事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的现代远程教育机构,对于开展学分互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不理想,甚至存在主观建立学分互认壁垒和障碍的情况。从教育长远发展以及社会成员的视角来看,学分互认势必有利于推动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削减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带来的社会发展巨大差异。对于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来说,亟需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各个院校、学习者开展学分互认的探索,推动开放教育与网络教育之间学分互认的科学发展。
作者:王丽娜 郭青春 黄传慧 田素霞 单位:国家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