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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工作,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教师招聘应该得到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技能,业务素质与技能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超过一般教师,至少应具备一般教师素质与技能,即强健的体质;良好的作息习惯;全面的教育技能;科学的管理思想;较高的威信等。只有具备这些素质与技能的教师,才能真正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教师;现状;任职条件
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管理工作,一直多被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者视为人人都能做的工作。据笔者网络调查与了解,多数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由临工与教师混合搭班管理,少数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全部由临工管理。临工多为领导或教师的亲戚、朋友,少数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年龄较大,没有多少“文化”和特殊教育专业技能。自工作以来,笔者一直不认为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是个谁都能做的工作,只有具备全能素质和过硬技能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才能真正胜任、做好这个工作。笔者学校建校虽只有短短20几年,但在生活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却达到了40-50人,诸如:蔡某某、殷某某、单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张某某、丁某某、周某某、顾某某等。细数一下前后换过足有几十人,期间多是因生活教师觉得自己做不了或没法做而自动辞职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必须要具备一定专业素质或较高的业务素质,这种业务素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需要超过一般教师,至少应具备一般教师素质。目前,《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简称《二期计划》)也已正式。其中的一个关键指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须达到95%以上[1]。这就意味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将实现全面普及。这势必需要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自身保障功能及教师队伍建设。笔者觉得尤其需要加强生活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残疾学生入学安置等工作有效性与实效性。为此,特殊教育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其生活管理教师招聘工作。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素质优良、技能条件达标,且足额配备,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生活质量才能真正得到保障与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及新招聘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至少须达到下列素质或条件。
一、强健的体质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是一群特殊的少年儿童,很多少年儿童不会生活自理或自理能力较差,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担负着打扫宿舍卫生,整理舍务,学生洗澡、梳洗、换洗衣物、督促监管学生休息、夜间巡视等工作,所以没有一个强健的体质、足够的耐心、爱心、责任心和吃苦的精神是难以胜任和做好这份工作的。
二、良好的作息习惯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住在一起,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琐事,一旦发生事情,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必须及时发现、解决。比如学生发烧、恶吐、吵架、癫痫发作等,一旦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没有及时发现或解决,就有可能引发逃跑、流血、危及生命等问题,即使是夜间,这些事情也有可能发生。因此,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作息习惯,即能按时入睡,有“动静”能即刻“醒”。否则就有可能因睡眠不足而生病,或因睡死觉延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时机,酿成后果。
三、全面的教育技能
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并不纯指打扫卫生、整理舍务,他的工作内容十分宽泛,远超过班主任及其他管理人员。他既要具备生活指导与管理技能,又要具备学科教师需要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急救等基本医学及手语等特殊技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多数是住宿生,他们除了上课和课间由学科教师负责管理外,其余时间都得由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负责管理,期间发生意外或矛盾都得由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处理,如若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缺乏上述某一种技能,都有可能给学生或学校造成安全问题。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应该是一个全能的“管理者”,绝不能视之为谁都能干。
四、科学的管理思想
管理是一门技术,也是一种艺术。使人“服从”管理的主要方式或方法大致有三,一是强制管理法,二是说服教育法,三是感化教育法。但无论管理对象是谁,都不喜欢强制管理法,成年人如此,未成年的普通学生亦如此,特殊儿童少年也是如此。笔者通过多年的班主任工作和近几年的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管理工作探索与实践,觉得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必须具备以下管理理念,才能真正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其管理。[2](一)建立与学生适时沟通“管道”。适时,包括及时,但不单指及时,解决学生或学生间问题,有时需要及时,有时则需要延时,延时多长时间有利于解决问题,教师须掌握好时机。学生或学生间发生问题,如若沟通管道不畅,问题得不到适时、有效解决,或操之过急,或错失良机,效果都会大打折扣,甚至无效。沟通管道如何才能保持畅通?1.教师要时刻待在学生中;2.要选对选好学生“通讯员”,学生“通讯员”负责教师因事不在场时的突发事情快速报告工作。教师自己看到或学生报告知晓的事情后,教师在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下,要理性判断解决问题的适宜时机。有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有些问题则需要缓一缓,延时再解决,这样,解决问题的效果才能好。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教师就能赢得当事者或其他学生广泛赞誉。教师长期如此坚持解决学生或学生间问题,教师的威信自然就会得以树立起来,学生也就自然接受、服他的管理。(二)建立多数学生认可的生活管理制度。现代学校管理要有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所谓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即制度要与时俱进,与师生的思想、年龄特征等一致。旧有的学校管理制度多缺乏师生认可度,尤其缺乏学生认可度,具有强制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参与管理权。新时代的学生,知识广泛,要求民主管理的意识不断得以增强,缺乏尊重、“法理依据”的管理,学生多不会接受、服从,如若管理者对其实行强制性管理,有可能会酿成安全事故。因此,现代学校要想真正管理好学生,制定的制度必须要得到绝大多数学生认可。学校起草学生生活管理制度或规章后,须召开住宿生代表大会集中审议、通过,或召集全体住宿生表决通过(须征得不少于80%的住宿生认可方为通过),同时,还可召集住宿生家长审议与表决,以征得家长认可与配合,实现家校共同管理学生。对表决通过的生活管理制度或规章,由住宿生代表、住宿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签字后方可实施。这样的生活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具有可行性与执行率。现代学校的学生管理,必须要符合现代学校、学生特征或思想,这样,管理才能有效果,或效果才能大。生活管理工作中,切忌学校或生活教师单方面制定生活管理制度或规章。如,笔者在兼职生活管理员期间,与学生共同商议(口头)制定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后,餐厅与之前相比则清洁了很多。即便有时有学生丢下了垃圾,也多是无意或因忘记而落下的,他们都心甘接受口头商定的、制度规定的“惩罚”。(三)公平公正处理学生间琐碎问题。学生,无论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大学生,普通学生、残疾学生,同学或同学间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问题发生。发生问题,教师如何有效解决,事关学生安全、学校安全、同学友谊等问题。因此,教师不能轻视或草率解决同学或同学间发生的问题,必须将其作为重大问题来对待。教师处理问题时,必须“心正”,不偏袒,公平公正,否则,问题不但得不到彻底、有效解决,还有可能引发大的安全问题,诸如自残、跳楼、群殴等重大安全事故。解决学生或学生间问题既要讲究法理、道德、伦理,也要讲究方式与方法等,要让当事一方或双方、多方都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理意见,而不是让其勉强或委屈地接受,更不能强制其接受。教师处理、解决学生或学生间问题时,不能使用“家长制”方式对待学生,要以理服人,以促和为原则。另外,教师在处理学生或学生间问题时,最好留有视频影像或录音文件,以免发生其他问题时有据可查,但这些文件不得传播。(四)放权于学生管理。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有几十名住宿生,完全依靠班主任或学科教师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学生,无论是普通学生,还是残疾学生,都有反管理的思想与方法,因此,仅依靠班主任或学科教师的力量是很难管理好学生的。生活教师只有放权于学生,培养其管理能力或自我管理能力,才能真正管理好学生。教师放权给学生管理,并不意味着教师责任在减轻,而是更大、更重。教师放权于学生管理后,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指导如何管理,如何巧妙、有效地解决学生及学生间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具体了解学生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如若发现学生解决问题的方式或方法不合理或不太合理,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要及时予以纠偏。生活教师放权给学生管理,要对具体负责的学生的管理行为实行“问责制”。放权于学生管理,有益于生活教师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可有效避免有些“强势”学生在教师解决问题时隐瞒实情而导致教师解决问题不到位、错位等情况发生,更有益于问题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还有益于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在学生中树立威信,进而为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管理学生打下坚实基础。
五、较高的威信
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性格不能太“柔”,太“柔”,学生就有可能不“怕”,一旦学生不“怕”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将很难管住学生,学生之间将会不停地发生矛盾或安全问题。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既要具备上述业务能力与技能,还要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生活教师或生活管理员必须要做到该严则严,该“柔”必“柔”,这样才能在学生中树立较高的威信。总之,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必须具备上述基本素质与技能,才能真正胜任生活管理工作,否则将很难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活管理工作,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学生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或家长经常投诉。特殊教育学校唯有真正重视起生活教师或叫生活管理员招聘,才能真正保障残疾学生得到健康、快乐、安全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网站.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EB/OL].
[2]顾启洲.让学生服从管理“五法”[J].云南教育•小学教师,2017(6):44-45.
作者:顾启洲 单位:响水县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