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三师型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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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三师型队伍建设

摘要:

高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是提高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件。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教师应充分考虑到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对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知识提出要求。“双师型”队伍建设是职业技术学校的热点话题,而“双师型”已不能满足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的需求。“三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迫在眉睫。

关键词:

“三师型”教师;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培养

随着国家在政策和财政方面对特殊人群的关注,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发展迅速。《国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与就业能力培养”“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高水平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是提高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件。如何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教师,成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谋求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三师型”教育的内涵及特征

(一)“三师型”教师的内涵

在职业学校,我们经常提到的概念为“双师型”教师,将其解释为“兼有小学教师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良好师德修养,既能从事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既能担任教学任务也能担任专业技术指导的‘教师+技师’的教学人员。”而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教育对象为身心发展有障碍的学生,既遵循普通儿童的成长规律又具备特殊性,因此,本文中“三师”即在“双师”基础上增加拥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的条件。

(二)“三师型”教师队伍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教师,传道、授业、解惑,肩负着培养人才的使命。一方面,教师与其他知识分子不同之处在于,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并采用适当的教材教法将学习内容传递给受教育者。另一方面,由于身心发展障碍,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学生具有社交领域狭窄的特点,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教师成为其主要模仿对象。因此,教师应该在课堂内外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用高尚的道德品质潜移默化地影响教育对象。

2.具备扎实的教学能力

职业学校具有综合的性质,要求学生学会专业的职业技能的同时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丰富学生的精神内涵,为具体的技能操作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古人云:“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将自己的基础知识储备通过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传递给教育对象,是教师的基本能力。

3.具备娴熟的操作技能

没有付诸实践的理论是没有意义的,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具备基本的谋生能力,将残疾学生培养成为应用型人才。特殊儿童由于身心发展缓慢的特点,需要更加直观、细致的教学方法,因此,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需要更多的操作演示。只有教师的演示精准连贯,才可以保证学生接收信息的正确性,从而进行有效的学习与模仿。

4.具备丰富的特殊教育知识储备

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身心发展特点区别于普通儿童的残疾学生。目前主要招收的残疾类别为:盲生、聋生以及智力障碍学生。第一,特殊需要儿童的心理发展落后于普通学生要求,教师需要掌握特殊儿童心理发展知识;第二,由于身体障碍,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受到限制,教师应该掌握盲文、手语等信息传达方式;第三,认知能力的落后,使学生在学习时需要更多的辅助器械,如盲文打字机、助听器、教学模型等,要求教师熟练地使用该类辅具,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学生开展教学策略。

二、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发展的现状

(一)具备建设“三师型”队伍的基础

根据调查显示,一方面,我国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多由本科毕业生组成,基本达到教师学历水平要求。另一方面教师年龄、性别、职称结构相对协调。以上两方面条件是目前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与效果,为“三师型”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当前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

1.“三师型”教师数量较少

目前,在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教学分工较为具体,即部分教师承担理论教学,另一部分承担技术教学。承担理论教学的教师多来源于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承担技术教学的来源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或者企业具有职称的高级技术人才。极少数教师同时兼有两项技能,即使具有两种资格也缺少特殊教育的专业背景知识。这种职业现状不仅是教师综合能力较低的体现,也不利于学校的管理以及长远发展。

2.教师培训不协调

教师培训是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改善教师整体能力的主要途径。首先,职前培训是指教师在上岗之前接受的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教师目前接受的教育多来自于高等师范学校,或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从一个校门直接转入到另一个校门。大部分此类学校存在严重的重理论轻实践问题,理论基础与动手操作能力发展不协调导致教师毕业后无法承担技术指导的任务。其次,职后培训是各学校提高教师水平的重要方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接受培训的类型主要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理论加技能及非专业四大类。但是,目前大部分学校不能合理安排这四类培训的比例,无论是重理论轻实践还是反之,都不利于综合型教师的培养。另外,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知识的培训常常被忽视,学校在安排此培训时往往呈现频率低课时少的特点。

3.缺乏特殊教育专业背景

根据调查,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大部分领导人员以及教师多毕业于普通师范大学,或来自于普通学校的调任。无论是其自身成长的过程、接触的人群以及所受的教育都与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需要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如此境况导致教师不能体谅学生的想法,无法进行顺畅的沟通,在教与学之间产生严重障碍。

三、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三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国家应该完善对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入职标准的政策

一方面,我国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应该兼顾学历与技术。例如,我国1995年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这一规定的教师通常在进入学校后承担基础知识教学的任务。同时也应该要求教师具有专业的技师资格,这两方面标准同时存在而不是从中选择。另一方面,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教师应充分考虑到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对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知识提出要求。只有了解教育对象,有针对性的教学才会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因此,为保证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质量,国家在制定教师入职标准时应该对学历背景、技术资格以及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三个方面同时进行等地位规定。

(二)学校应该规划对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的培养方案

1.职前培训

首先,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是残疾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单位,此类学校就读的学生多为残疾人,对其自身发展特点有着深刻的了解,所以应该紧抓教学质量,真正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并重,筛选出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进行有目的的培养,在原有学习内容上增加师范类课程,从而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残疾人教师走进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进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加大了对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的需求。我国已经具备增加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师资培养机构数量的能力,并在该种学校开设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以及特殊教育的相关课程,专门培养“三师型”人才。最后,在现有的师资培养机构进行改革。既要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机构加入职业技能课程,也要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机构加入特殊教育知识,使经过学校培养的师资力量既可以教育普通学生,也具备培养残疾学生的能力。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家要求普通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培养或者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工作经验才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职后培训

职后培训的设置是针对特殊教育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开展的。第一,增加培训频率与次数。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那么每一名在校教师都同等具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增加培训的次数可以使在校教师轮流参加,做到普及。知识是不断革新的,增加培训的频率有利于已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对知识进行回顾,与知识内容的丰富。第二,加强培训针对性。对于理论基础较好的教师,就可以着重开展技术与特殊教育知识的培养;对于操作技能娴熟的教师就应该弥补理论的不足。培训的目的是弥补在职教师的短板与局限,有的放矢才可以事半功倍。第三,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形式化是目前很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存在的问题。提高培训质量的方式之一就是对教师进行分层级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就是教育对象,接受知识的能力、专业背景都各有特点。因此,在参加培训之前学校应该根据认知水平、年龄、专业背景等因素对其进行严格分组,使特质接近的教师共同参加培训。另外,提高结业要求也具有必要性。对经过一段时间培训的教师进行测验,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尚未达到要求的教师进行二次培训并拒绝上岗。严密的培训组织结构以及结业考核制度,可以增加教师的纪律性,激发教师的学习动机,使培训收到切实的效果。

3.考核制度

表达对教师工作认可的方式之一就是职称评定,也是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将“三师”教师标准纳入年终考核与职称评定的必备指标势在必行。一方面,学校可以在每一学年结束之时,对教师进行学科知识、操作技能、特殊教育知识的综合测验,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另一方面,职称评定制度需要逐步完善,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技师证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手语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相关资格认定的教师应该被允许享有优先晋级的机会。严格考核制度的目的不是使教师产生畏难情绪,而是希望以此激发教师学习的动力,增加学校的活力。所以在制定制度时应兼顾严谨与人本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也要结合人文鼓励。

(三)加强校企合作为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三师型”队伍建设提供准备

校企合作是目前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主要培养模式,但是主要针对的是学生。这里所说的校企合作是指企业与教师培养的合作,即把企业中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引进学校,把学校的优秀理论教师输送到企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一方面可以弥补学校操作人员匮乏的现状,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其对学校教学的了解,接受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相关师范类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成为企业培养新员工的储备资源。同时,走进企业的教师,学习相应的操作能力,弥补教学短板,加深对真实工作环境的了解,将先进的教学内容与理念引进课堂,为学生提供真实生动的教学案例。

总之,校企合作是一项双赢的教学模式。合理地将此模式灵活运用于特殊教育职业学校,不仅有利于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形成良性互动。

作者:高敏 单位:辽宁省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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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琦.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促进特教学校职业教育发展[J].现代特殊教育,2010(5).

[3]王辉,陈琳,李晓庆.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后培训情况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09(2).

[4]王汉荣,赵海清,吴全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现状简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