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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文章阐述了目前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议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关键词]
特殊教育;发展;思考;江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各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先后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区),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并正在逐步完善高等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机构,构建了省、市、县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因此,本研究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为例,阐述了目前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为特殊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一、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
1.残障儿童教育体系得以完善
为了普及智障、视障、听障三类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特教班,同时规定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可给予财政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0—3岁残障儿童早期干预。采取多种形式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比如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等,以此实现了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并高质量完成了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在高中及以上教育方面,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统计结果显示,有22所特教学校设置了高中班,并注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分别设置了聋人信息技术本科专业、工艺美术专科专业,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置了招收盲人大学生的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专业,以此途径让有需要的残障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总体而言,江苏省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所在地区残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创造了条件。
2.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取得成效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立足于特殊学生的培养,所以要重视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核心地位,从而为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以江苏省为例,充分发挥省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以课题研究推动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还在教育科学研究院中设立了幼教特教研究所,并在各级教研室设立了专兼职的教研员,由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特殊教育专题年会,持续地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另外,发挥特殊教育的优势专业资源,承担了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优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团队作用,在课程与教学方面力求创新突破,例如“聋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创建与实施”“中度智障生生活适应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学前听障儿童双模块融合教育的十年实践与探索”等获得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这是近些年来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效反映。
3.财政保障力度增大
特殊教育能否获得发展的空间,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与保障力度是否充分密切有关。以江苏省为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的意见》(2013),提供工程实施、项目引领,省、市、县三级财政近三年共计投入5亿多元。在此支持下,江苏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缩小,切实保障了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让每个残障儿童少年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条件,省教育厅还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标准拨付;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在多项财政制度的支持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优化,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条件得到改善。
4.特殊教育被纳入义务教育统筹管理
教育督导是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以江苏省为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被列为教育督导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中,在教育督导评估中给予重点关注,以督促各级政府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综合督导中,把县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全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且在评估验收时,作为必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在此政策下,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表现出较好的发展水准,例如江苏100个县区全部通过2015年度教育部督导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这显示出有效的教育督导监督和管理是特殊教育获得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更多障碍类别儿童的教育需要引起关注
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一直处于我国较为领先的地位,截止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障儿童入学率已经达到97%以上,但比较而言,孤独症、脑瘫、重度及多重障碍等其他残障儿童的入学问题还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普通学校中还存在为数众多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但目前的特殊教育工作对此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相关服务措施,这需要在未来特殊教育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2.融合教育亟待发展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但多数残障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仍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例如,江苏省2016年的残障儿童在校生数为23123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12652人,占54.7%;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是10471人,只占45.3%。而让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经成为了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即使在最为贫穷、资源贫乏的国家,融合教育也至少成为使更多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政治宣言或者现实举措”[1]。相比而言,江苏省普通学校从理念到行为,以及专业支持等方面,都没有为接纳残障学生做好足够的准备。
3.教师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人员配备不足。以2016年为例,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为12652人,教职工总数为3664人,生师比为3.45:1,超过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生师比3:1的规定。不仅如此,特殊教育学校还要承担随班就读的指导、送教上门等工作,导致教职工的工作量较重。另外,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质量不高,在面临特殊教育学校里残疾类型逐渐增多、残疾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康复训练,对现有的教师队伍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同时,随着融合教育的广泛开展,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转型为当地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越来越多的教师将承担起巡回指导的工作,他们不仅要了解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还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应对普通学校里各种类型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4.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推动下,特殊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逐年在增加,如江苏省绝大部分地区都能按照同类学校普通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给特殊教育学校拨付经费,但与新形势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相比,还缺乏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部分地区随班就读学生尚未达到普通学生生均经费8倍的标准;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所承担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交通、差旅等费用缺乏专项的经费保障,对普通学校教师、特殊儿童家长等开展的培训工作,也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渠道;三是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有限,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未能享受特教津贴。因此,如果仅靠短时间的特殊政策或发扬特殊教育教师的奉献精神,特殊教育工作是难以持久且有效开展的。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
国务院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中提出要“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其中“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2]。为实现该目标,仍需坚持“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残障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形式,能让残障儿童就近入学、尽快融入普通学校生活,融入主流社会,也为普通学生认识多样化社会、学习接纳与帮助他人、培养宽容善良的良好品德提供了机会;特殊教育学校能给残障儿童提供专业的教育,能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的支持、示范和引领;针对极少数重度残疾、无法上学的儿童,送教上门是一种满足他们受教育需求的很好补充。总体而言,教育安置模式多样化并存的发展格局是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与社会公正。
(二)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曾要求普通学校教师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虽然我国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普通师范教育专业应该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但真正做到的只是极少部分院校。所以,大多数普通教师都认为特殊教育只是特教老师的任务,这不利于融合教育工作的推展,需尽快转变这种特教人办特教的观念,促进更多的人员参与到融合教育工作中。融合教育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促进弱势群体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平等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教育实践策略。实际上,普通教育离不开特殊教育,因为普通学校里的每个班级都会有特殊需要学生,必须通过特殊的课程、特殊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满足他们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推进融合教育也是促进所有学生更好成长的教育策略。接纳残障儿童,大力发展融合教育,激励教师潜心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手段,使之成为普通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契机。
(三)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在融合教育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源发生变化,其必然面临着转型发展,即从单一的残障儿童教育机构转变为所在地区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从教学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型,全面指导区域内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工作(含送教上门),成为区域融合教育的指导和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综合性的教育诊断评估(包含医疗、康复、心理、教育等)制度,对学生安置和转衔提出建议,成为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探索建立各种制度、策略、标准、工具,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3]因此,尽快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为普通学校深入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将是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
(四)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制定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特殊教育发展支持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教育机构的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的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障儿童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条件。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需要加强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特殊教育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普通高校的师范教育专业也应开设特殊教育的相关课程,为毕业生未来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奠定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也应把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列入议程,加大对从事特殊教育巡回指导、送教上门工作的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平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使特殊教育事业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谈秀菁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邓猛.融合教育理论反思与本土化探索[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49.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EB/OL)
[3]殷雅竹.迎接挑战,应对转型:完善和加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J].现代特殊教育,201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