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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从一开始就是充满人文关怀的。特殊教育的人文关怀是有其深刻的思想来源的。在特殊教育人文关怀的诸多思想来源中,伦理思想来源应该是最具核心的。对特殊教育人文关怀的伦理论说,中西伦理思想史均有着较为丰富的思想。
一、古希腊伦理思想对特殊教育人文关怀的否定
古希腊时期伦理思想并未对特殊教育予以肯定,大多认为残疾人不可被教育,只会给动荡不安的社会带来更多负担。因而特殊教育人文关怀思考并不在这一时期的西方伦理思想视阈之内。首先,“教育是使人们从可感世界上升到可知世界的唯一有效手段…把快乐、有益、痛苦和憎恨都适当地根植于儿童的心灵中…使心灵的和谐达到完善的境地。”残疾儿童由于残缺,并不能正常感受到快乐、有益、痛苦和憎恨等情感,所以无法提升心灵境界,因而无法教育。其次,理想的国家应由哲学王统治。而哲学王的教育要求儿童自3岁起,便依据不同年龄执行相应学习,学习内容上至哲学与天文地理,下至军事与人伦日用,直到35岁通过层层考核,评为哲学王,才可担重任。一个不具备正常感知能力的残疾儿童,显然无法提升其哲学思考能力,更无法接受教育培养城邦所需之诸德,因而被教育排斥在外。因此,在古希腊时期,残疾人的处境相当悲惨,“被迷信、巫术以及宿命论所包围,他们多被看成是人类的异类,受到伤害、驱赶和排斥。”总之,古希腊伦理思想虽然对城邦正义、理想国、人如何获得幸福等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与哲思而表现出很强的人文色彩,但这一人文色彩是以探讨健全人的生存与幸福为主旨的,与残疾人无关。由此,特殊教育的人文关怀根本谈不上。
二、文艺复兴伦理思想对特殊教育人文关怀的正视
在西方伦理的文艺复兴时代,残疾人获得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这场古经整理运动使人们看到古典文化中所蕴含的丰富的人文思想:肯定人的价值、尊严与高贵,主张符合人性的生活享乐与个性解放,强调人的现世生活,提倡人的自然平等,关注每一个人(包括残疾人在内)及其真实需要,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在人文运动与自然科学的双重推动下,一方面,西方伦理开始肯定残疾人的学习与生存能力:“肓人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接受教育并和正常人一样过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人们迅速运用生理学、医生学、心理学等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积极治疗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改进残疾人教育教学方法。“在聋教育领域,庞塞采用选择性刺激的方法训练聋童说话……卡丹以经验心理学为基础,提出对感觉障碍者通过各种刺激物来对其进行有效刺激是完全可以使其接受教育的…英国的瓦利斯创造了以书面语为基础,融手语、口型以及舌位运动演示于一体的综合教学法。”由此,残疾人的尊严、价值、需要等获得了肯定与重视,展现了西方伦理思想对残疾人教育的关爱,而特殊教育也正式走上了人文关怀的发展道路。
三、古典伦理思想对特殊教育人文关怀的完善
在16世纪左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西方思想与社会界对残疾人的教育与人文关怀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时间,建立正规的特殊教育培训学校,实现残疾人的尊严与价值。但显而易见的是,特殊学校与普通学校有太大的不同,残疾儿童处于被隔离、与社会脱节的状态。对此,古典思想家通过对教育与人的本质的思考,为残疾人的教育及其价值实现奠定理论根基,进而展现西方伦理对特殊教育的人文关怀。“教育的绝对规定就是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就是说,教育是推移到伦理的无限主观的实体性的绝对交叉,这种伦理的实体性不再是直接的、自然的,而是精神的,同时也是提高到普遍性形态的。”在黑格尔看来,残疾人的自然天性虽有残缺,但残疾人教育仍应致力于解放其天性,并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可普遍的,可接受的伦理本性。这样的残疾人教育是实现了教育的本质的,否则只能被称作残疾人培训。马克思从“人”学意识与“关系”视角,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的本质论述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存在的本质不是其出生时所拥有的自然禀性,而是其出生后参与社会所承载的各种关系。进一步讲,残疾人的自然禀性虽稍逊于普通人,但只要其能参与社会,则可获得与普通人一样的平等与认可,确证其存在。由此,西方的特殊教育走上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发展模式,并因此而展现出十分深厚的人文关怀。健全人与残疾人都可以通过教育,发展人性,建立关系,确证存在,最终实现各自全面发展,从而为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积极融入社会,努力实现价值奠定思想基础。与此同时,特殊教育也进入人文关怀的快速发展历程。
作者:魏冰娥 贺云凤 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市公民道德与社会建设研究中心
*本文系2012年重庆师范大学教改项目“我国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改革创新研究”;重庆市人文社科项目“人本主义与高校思政理论创新研究”(14SKSZ12);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道德金规划比较研研究”(15YBX-ZO1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郑晓沦译.柏拉图著:《柏拉图论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年版,第49页。
[2]张福娟、马红英、杜晓新:《特殊教育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3]陈秀敏主编:《中外伦理思想史与特殊教育的发展》[M],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31页。
[4]范扬、张企泰译,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M],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