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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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探究

一、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和方法

课题组根据发展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区域分布等因素,将S市23所特殊教育学校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然后分别在每个层次抽取一定数量的学校,总计选择14所学校的教师作为本次调研的对象。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学校教师的整体状况、专业素质水平以及影响专业发展的因素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其中,整体状况主要从教师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职称等基本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专业素质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三个维度进行探讨,同时采用问卷调查与开放性访谈。而关于相关问题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以开放性访谈调查为主。

二、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的总体状况

1.性别比例失衡。

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结构上,县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性别比例很不均衡,男性教师占有效样本的25.2%,女性教师比例达到74.8%,男女教师比率约为1∶2。个别学校的女性教师比例在80%以上。从全国范围来看,教师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现象普遍存在。据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女性教师占全体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72.46%。这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从现有高校专业招收录取情况,男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的比例一直偏低,因此进入教育系统包括特教学校的男教师也就不会多。另一方面,与其他职业相比,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要求高,待遇较差,社会认同和接纳程度低,很多男性不愿意从事教师工作。

2.年龄分布基本合理。

调查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下教师比例为8.9%,31-40岁的教师占到43.2%,41-50岁教师比例为35.6%,51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12.3%。总体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符合老中青互补均衡、共同发展的要求。

3.学历水平逐渐提高,但专业化水平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特教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51.36%,专科教师比例43.64%,中专学历的教师比例仅5%。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尽管在不同县区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初始学历略有不同,但整体的初始学历水平偏低,多是中专中师。在国家学历达标的强制要求下,很多教师是通过成人教育、自考等途径获得现有学历。在被调查的教师群体中,初始学历专业是特殊教育的教师仅占教师总数23%,普通师范专业的教师比例64%;一般专业的教师比例为13%。这说明,很多特教学校教师职前并未接受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系统训练就直接进入特殊教育领域。在职后学历提高培训中,多是非特殊教育专业。

4.职称情况。

职称结构反映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调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称多为中级职称,其比例为78.8%,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偏少,仅为12.9%,这说明特教学校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但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实施适当的倾斜政策。在访谈中,不少老师表示,在职称评审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被边缘化,职称评审指标给得太少,很多教师几年都没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现有的高级职称的教师也都是在原来普通学校时获得的。因此,必须让特殊教育事业真正纳入教育管理部门的视野,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让特殊教育工作从边缘走向中心。

(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师资专业素质总体水平一般

1.有相当部分的教师专业知识匮乏。

随着特殊儿童的类型从原来的聋哑盲等显性的感官障碍向智力残疾、情绪障碍等隐性的发展性障碍转变,特殊教育工作难度不断提高,而现有的特教学校师资多是由原来的聋哑学校、盲校等转调而来,并没有接受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调查发现,78%的教师并没有特殊教育专业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薄弱。尽管经过多轮全员专业培训,教师们对特教基本理论有了系统了解和认知,但有相当部分教师专业知识匮乏,对智力障碍理解浅表化,对障碍发生的内在机理知识缺乏系统性认知。特别是缺乏有关特殊儿童的教育评估方法和具体技术。特殊儿童的评估是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基础,渗透在特殊教育全过程,从确认特殊儿童发展需求,到个别化计划的制订,再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评估,以及对儿童发展状况的追踪都需要合理的教育评估。对评估方法和技术的缺乏,导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教学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2.专业技能水平有限。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有着各种障碍的特殊儿童,其工作的复杂程度非普通教师所能比,需要更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更强的专业技能。调查发现,91.6%的教师能够组织好教学活动和有效管理班级,并为特殊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基本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但在特定的专业技能方面,比如相关康复技能,78.8%的教师表示了不确定,这反映了相当部分的教师对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缺乏信心。超过一半的教师缺乏制定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能力。对教师制定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内容的研究,发现其质量不高,并不完全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这种状况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现有的特教学校教师群体中多数是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缺乏职前专业素质培养。即使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在职前培训中也存在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教学的状况。另一方面,在职培训不足,仅有的培训主要以新知识传授为主,缺少专业技能培训。

3.专业态度良好。

与普通中小学教师相比,特殊教育教师需要付出更多的爱心、具有更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调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本身的理解和认同程度较高,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教师流失率和流动率很低。很多教师在谈及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感受都提到“热爱特殊儿童”这个词语,他们认为特教师资应该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等良好的职业道德。尽管工作很辛苦,大多数教师表示愿意奉献,尽可能为特殊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整体上看,大部分教师具有良好的专业态度和高尚的专业情操,对工作有较高的认同感和投入感,但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差,难以承担起教育康复的责任。

(三)职后培训体系不完善

调查发现,在当前教师培训热潮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很少,而且往往多是短期培训。超过九成的教师认为接受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太少。这反映了职后特殊教育专业培训机会不多、覆盖范围有限。近两年,S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显著加强。S市教育局于2013年3月,组织全市230名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在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分三期进行全员培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能力和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康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切实将“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到特殊教育康复教学中,又委托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特殊教育康复技能骨干教师培训班,对全市46名特殊教育康复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目前,非特教专业毕业特殊教育教师接受特教专业培训比例已达到64%。调研发现,职后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满足教师的需求。广大特教教师对近两年的培训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许多培训科目和内容针对普通学校转岗教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仍有不少教师认为,培训整体上还是偏重理论知识。当下教师最迫切的现实需要是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尤其是智力障碍、自闭症、情绪障碍等方面的教学技能和干预技术。多数教师希望采用理论讲授和操作示范并举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注重科研,但面临不少困难

调查发现,近三年来超过一半的教师参加过教学研究,其中约三成的教师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的教育科研项目。如Z县特殊教育学校已经成功获批两项省级课题,课题研究成果在S市其他县区特教学校中推广应用;L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与本省培智学校地方教材建设的课题研究,并有两项县级科研课题获得立项。从研究内容主题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科研带有很强的行动性、实践性,与教学工作实践需要紧密相连。课题研究的成果并不都是以理论性的学术文章呈现,多是以校本课程、特色教学模式等呈现。对参加科研的障碍和困难,教师们意见不一致。近一半的教师认为时间精力不足是阻碍自己参加科研的最大障碍,而三成的教师认为从事科研工作的最大障碍在于缺乏专业的指导。此外,资料有限、经费不足等也是现实困难。

三、基于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随着国家一系列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出台,特别是教育部等五部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颁布,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这些政策文件精神,S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强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和提高待遇等方面对该地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怎样把国家政策和S市的有关安排落到实处,不仅需要有关部门认识的提高,还需要强化执行能力,尤其政策执行工具和技术的研发。如该市在上述政策文本中明确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教补贴费外,地方政府按其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25%核定发放特教补助”,但调研发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不少县(市)、区并没有做到。此外,该市规定“县(市)、区财政要从每年的教育培训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的教师培训工作”,但究竟拿出多少、以什么的形式拿出等这些问题并没有明确下来。因此,对这些政策必须进行操作性研究,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和问责机制,以确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二)研制完善的专业标准,严格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

欧美发达国家对特殊教育师资的从业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制定的《每个特殊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从业者必须掌握特殊教育的一般理论知识、有关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征的知识以及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能力等。而在我国教师从业资格制度体系中,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已经有了明确的职业资格标准,但尚无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与普通学校教师相比,特殊教育者既需要掌握一般性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又要掌握特殊的专业知识、伦理规范和专业技能。因此,必须尽快研制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以推动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

(三)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如前所述,国家有关教育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津贴,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必须深刻认识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和复杂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有与其劳动相当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一方面,实施荣誉倾斜,在优秀教师表彰、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加大特殊教育者比例,同时加强优秀感人事迹的宣传,从精神上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另一方面,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经济收入的提高和工作学习条件的改善,从物质层面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

(四)改革特殊教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质量

在职前特殊教师教育中,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加强实践教学,“建立以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并重的新的教学计划结构模式”。在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比重的同时,要严格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后培训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职后特殊教师教育方面,一是要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建立严格的继续教育计划。二是优化培训内容,要针对一线教师的需要,增加实践性转移技能培训。三是改进培训形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与对接,注重培训的临床性、实践性,提高培训实效。四是建立科学的培训评估机制,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五是加强培训资源建设。丰富的资源是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这需要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不同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的共享。特殊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特殊教育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水准。通过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已经开始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动态的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和学校以及教师自身共同的不懈努力。

作者:赵志航 苗培周 井影 单位:石家庄学院教育学院 石家庄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