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结合下的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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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结合下的特殊教育

一、“医教结合”带给教师们的困惑

“医教结合”理念一经提出,除了引起特殊教育理论界学者们的关注和讨论,一线教师们的反应也比较强烈,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试验和尝试,教师们在理念和操作上都遇到了困难,产生了困惑。

(一)对自身专业发展方向产生迷茫

特殊教育教师的来源可划分为普通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大多数教师都具备基本的教学知识,包括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一般知识,特殊教育专科毕业的教师还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经过几年教学实践的锻炼,基本上都能了解残疾学生心理和生理发展的一般问题,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任务。“医教结合”理念的产生,使得教师们在自身专业发展的道路上面临崭新的问题,那就是如何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双师型”教师。社会和家长由于视角问题,难免对“医教结合”存在理解上的误区,过分神化“医”的功能,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寄予过高的要求,这无形当中也加重了教师的思想负担。

(二)教学目标和康复目标的整合成为难题

传统的课堂教学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终极目标,教师围绕这一目标设计教学环节,根据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确定重、难点。在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个体残疾程度的不同,往往需要把学生分几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设计教学目标。“医教结合”理念引入之后,教师需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的不同制定学生的康复目标,而康复目标和教学目标又不能各行其道,要彼此融合,这就使得在教学设计的初始阶段,教学目标和康复目标的制定成为考验每个教师的难题。

(三)“医”与“教”的关系不好确定

“医教结合”中的“医”是手段,“教”是目的,然而在具体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手段和目的往往调换了角色。很多学校为了突出自己在“医教结合”实验过程中的成果,往往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放大了“医”的比重,而忽略了“教”的作用,使得课堂教学更像是康复训练,知识的传承显得苍白无力。关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特教教师应该做的是法律赋予他们作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即教学。其他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包括少量不脱离教育性质的康复训练应有机包含在教育的范畴与日常教学的框架之中。医疗性质的康复或者治疗是医生的工作与职业专长,特殊教师不能进行。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二者的关系问题一直困扰着教师们。

二、“医教结合”理念下课堂教学的三种错误倾向

(一)盲目追捧,以医代教

在特殊教育的课堂教学过程中,片面强调“医”的作用,把学生部分功能的康复作为首要目标,在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加大“医”的比重,而忽视了基本知识的输入。这主要是因为一些教师对“医教结合”理念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推广这一办学模式的背景下,教师们在把新理念内化为自身素养的过程中出现了盲从心态。

(二)消极回避,教而不医

固守原有观念,认为学校的功能在于教书育人,而医疗康复则是医院应该做的事,对“医教结合”理念不以为然。甚至还有部分听障教师,认为学生的听力障碍是不可逆的,所以在听障课堂上坚持只进行知识的传授,对“医教结合”理念持回避态度。

(三)机械复制,形而上学

机械照搬其他学校已经成型的经验和模式,在课堂教学中着意模仿,忽略学校和学生个体的差异性,这种现象在特殊教育课堂上也不在少数。这实际上是广大教师们在践行“医教结合”理念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少走弯路而进行的探索尝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就在于每一所学校、甚至每一个孩子都是不同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无法复制,过度地依赖已有经验,必然导致形而上学,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和特色。

三、“医教结合”理念下课堂教学的原则

对“医教结合”的理解,不要神化,不要漠视,不要望文生义,要尊重,要学习,要适度开发,简单概括,四个字———过犹不及。在用这一理念指导教学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三个原则。

(一)适当原则

康复手段的介入要符合科学性,利于学生个体发展。“医教结合”倡导现代医疗手段和方法的整合,通过改善学生在运动、感知、言语和语言等方面的问题来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教师要对医学康复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课堂教学中所采取的方式是经过医学验证有效的。尽管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完全治愈残障的可能不大,但是只要通过“医教结合”有一定程度的好转,使学生的能力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就会使他的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因此,康复手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医教结合”理念得以贯彻的保障。

(二)适合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要把握学生个体的差异性,所采取的康复措施要契合学生身体发展的实际,有效促进个体的缺陷补偿。每个残疾孩子都有明显的个体差异,这与他们的残疾成因和生理基础相关,由于神经损伤的部位、程度、机制不一,残障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各不相同。特殊教育工作者只有了解这些残疾及其对学习能力的影响,才能使教学更具有针对性。

(三)适度原则

这是指在“医教结合”理念指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注意康复训练的强度与时间的长度。“医教结合”理念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家长对康复和教育选择顾此失彼的矛盾,而这恰恰又会产生另一个矛盾,即家长的大力支持对课堂教学提出了这样的暗示,那就是康复方式和手段的介入应该多多益善。这就要求教师们把握好“医教结合”的度,在康复方式的选择上,要把握好强度,避免造成学生的劳累,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也要把握好时间的长度,以免达不到“教”的目标,造成学校教学的本末倒置。

作者:赖雪砚 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