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的特殊教育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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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的特殊教育实现路径

【摘要】适合的教育,是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适合学生本性和个性、回归人的天性的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的前提是全面发现、精准发现,基础是多样课程、调整课程,关键是学生意识、课程意识,保障是多样评价、元评价。

【关键词】适合的教育;特殊教育;优质;教育服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要“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1]如今,“适合的教育”已然成为江苏教育界的一种主流话语,并逐渐进入办学管校的日常实践。作为特殊教育工作者,如何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准确理解“适合的教育”的内涵并积极探寻其实现的途径和策略,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一、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的前提———发现

(一)全面发现

“适合的教育”,就是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发展需求,适合学生本性和个性、回归人的天性的教育。面对不同的残疾学生,教师首先要深究其客观存在的差异,只有准确发现差异,才能设法去对待差异。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残疾儿童缺陷的分析必须要“一分为二”。这里引用长期致力于特殊儿童研究的朴永馨教授对特殊教育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既有基本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换言之,不要片面强调残疾儿童的特殊性,而忽略其是正在迅速发展、成长着的具有巨大潜能和优势领域的儿童。也就是说,我们既要发现残疾给儿童心理活动和教育带来困难与不利的一面,也要发现残疾给儿童心理发展带来的新的动力和积极的影响,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在“发现”的基础上扬残疾人之长、避残疾人之短。[2]

(二)精准发现

历时6年多全面系统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在法规层面上首次确认了融合教育的概念与原则,并明确了“提供基于评估的服务”这一残疾人教育的专业取向。[3]《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了评估实施的主体———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这是一支由跨部门多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性团队,他们提供包括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评估服务。之所以要从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多角度开展评估工作,就是为了以专业评估促进精准服务,为了给每一个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此外,台湾地区的个别化教育计划“能力现况描述”部分包括认知能力、沟通能力、学业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动作/行为能力、感官能力、社会化及情绪行为等方面,足见其对残疾学生评估的专业、细致和周全。

二、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的基础———课程

(一)多样课程

作为特教工作者,我们首先要形成如下特殊教育的基本共识:每个残疾儿童都是独特的,每个残疾儿童都是有潜能的。因此,面向残疾儿童开设的课程必须是多样化的,既要能兼顾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又要能满足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将课程的基础性、补偿性和灵活性有机统整起来,以课程为载体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无限可能性。同时,多样化的课程设计旨在为每一个残疾学生选择课程提供可能和机会。此外,特教学校课程需有长期规划,需要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整合起来,特别是要注重发挥隐性课程认识导向、情感陶冶、行为规范等功能,使之真正成为提供残疾学生体验、熏陶、感染的生动活泼的课程。[4]

(二)调整课程

特殊教育的课程并非固定不变。即便是面对同一残疾类别的学生,我们也应该根据不同需要对国家课程进行适切性的调整,生本化、班本化、校本化地实施国家课程。比如,对于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可以根据其需要使用部分普通(标准)课程,当然,也可以根据其特殊需要对普通课程的目标、内容、呈现形式、学习方式、教学方式、评价方式进行适应性调整。如上这些融合背景下的特殊教育课程变式旨在为每一位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举例来说,苏州工业园区仁爱学校就在追求他们心目中理想的人性化教育,即尊重人的多样性、充满选择性的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以人为本的“适合的教育”。构成“适合”的特殊教育的基础就是研究适性发展的生态伙伴课程,其中就包括了分科课程、融合课程和康复课程等,与此同时,“一生一课表”的课程运作则在彰显课程多样性的同时,凸显了选择性,大大满足了特殊学生的康复需求和个性发展需求。

三、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的关键———教学

(一)学生意识

当前,教育的总体范式已经从“教”为中心转变为“学”为中心,作为“适合的教育”的关键,教学首先要从设计上聚焦学生,进而聚焦学习。首先,要明了人是如何学习的。以特殊教育为例,我们要关注残疾学生是怎样学习的,并运用这些知识重新设计课堂和其他学习环境,因此特教教师除了要掌握心理学家认为的“通用”的学习理论以外,还要深入研究每一类残疾学生和每一个残疾学生的学习密码。其次,在破解残疾学生学习密码之后,我们就要围绕特定学习者的学习进行“以学定教”的系列设计。第三,教师要尽力摆脱以教学内容传输为主的教学设计,努力关注学习者的选择性注意、意义理解、知识建构等方面,并为此提供、设计必需的条件和环境,助力学生的有效学习。另外,在确定一节课的学习起点时,有必要将每个残疾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也纳入其中进行考量、斟酌。综上,这就是“基于学生发展学生”的学生意识。

(二)课程意识

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教师课程意识的强弱程度,而非教学意识。站在课程的高度来策划教学,我们就会看出教学问题的本质,也容易觅得有意义的突破口和生长点。有了课程意识,我们就会认真研读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对“具体课程的整体目标、阶段目标和具体的内容标准”了然于胸,并将之细化、具体化为可观察、可测量的学习目标,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教学质量;有了课程意识,我们就会明了课程是学科、儿童、生活、社会的有机整合,我们就会将学生的生活及其个人知识、直接经验都纳入课程资源加以开发与利用,从而彻底摆脱仅依赖教材、教参的狭隘资源观;有了课程意识,我们就会有意识地将教学过程设计成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的认识过程,精心设计以学生需要和发展为本的学习活动;有了课程意识,我们就会有意识地将评价持续地镶嵌在教与学的过程之中,设计并开展“为了学习的评价”,以目标达成为导向改进教学。

四、提供“适合”的特殊教育的保障———评价

特教工作者要高度重视“评价素养”这一专业素养的修炼,应将之与教学素养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只有兼顾教学与评价这两种专业行为,我们才能真正学会用两条腿走路。

(一)多样评价

面对异质性很大的残疾学生,我们必须努力遵循如下评价原则:评价目标个别化、评价内容差异化、评价标准多元化、评价方式个性化、评价情境生活化。针对每一个个体的特殊需要,我们必须学会设计调整性评价和替代性评价等适切方式。引导残疾学生与自身相比较,我们必须还要灵活采用课程本位评估、真实性评估、动态性评估、生态评估等一些非正式的评估方式,从而更科学地评价残疾学生的表现,并最终实现“促使个体最大可能地实现其价值”这一评价的根本目的。

(二)元评价

在遵循多样评价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引入“元评价”,即基于评价的评价,就是对于评价活动本身有效性的检验和评估。元评价的独特作用在于:检测评估目标、规范评估过程、识别评估指标、纠正评估偏差、改进评估方法、提高评估质量。只有我们不断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反思评估标准,对评价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目标,是否能有效提高教育教学效益进行必要、适时的估计和评判,才能使得评价方案、技术、过程和结果在全程监测中趋于精准。每一位特教教师都应秉承鲁迅先生“未来之教育,适如其分,发展各个的个性”的教育思想,学会“尊重、选择、等待”,以身体力行的实践为每个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个残疾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让特殊教育在真正意义上回归其本真!

参考文献:

[1]葛道凯.适合的教育[EB/OL].

[2]肖非,刘全礼,钱志亮.本土化的特殊教育研究———朴永馨教授学术思想探微[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王大泉.新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理念与制度创新[J].中国特殊教育,2017(6).

[4]冯丽娟.中学隐性课程的德育功能及优化[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5]万谊.适性教育:特殊教育本真的“回归”[J].绥化学院学报,2013(7).

[6]李华琴.为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适性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教学月刊(中学版):语文教学,2014(9).

作者:赵庆 单位:江苏省镇江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