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社区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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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社区教育论文

一、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诉求

简单地说,社区教育工作者,就是指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它主要由三种群体构成: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社区教育兼职工作者及志愿者。其中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是这支队伍的核心和骨干,它与兼职工作者及志愿者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是专门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社区教育工作是其固定的专门的职业。从其活动属性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有其专门的、不同于其他职业的职业属性。因而这一职业对其从业者有着不同于其他职业的特定的专业要求。从这一层面来说,既然有着特定职业的专业要求,其专业化发展就是其本身应有之义。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兼具社会工作者和教师这两种职业的双重属性,而社会工作者和教师是被公认的专业性的职业,由此,社区教育工作者也理应成为一个专业性的职业,而这种专业要求更高和更为广泛。

二、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研究现状综述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研究还较为薄弱。经笔者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的检索和甄别,以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为研究对象的文章仅有10余篇。虽然数量不多,但也产出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刘雪莲是较早研究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问题的学者,她从实践层面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问题和需求,并针对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提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的对策建议。马定计、应一也以2007年上海市组织的一次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现状,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内涵和必要性,并从政策制度支持和加强教育培训两个维度,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路径。南红伟以专业化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素养的要求为切入点,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的构成,指出了专业化现状与理想之间差距的具体表现,提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应注重政府、社区、个人和理论研究四个方面的结合。黄健借鉴社会学领域的成果,对“专业”和“专业化”的内涵作出了界定,探讨了影响一个职业专业化的各种主要力量,深入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现实起点,认为应从政府、学术共同体、专业人员自我及其所在机构四个方面,来促进社区教育专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熊菲以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探讨了中美城市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现状和差异。基于比较分析的结果,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我国社区教育工作专业化发展的相关建议。乔维德以无锡市为例,通过调查访谈,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在思想素养、知识素养和能力素养上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社区和工作者自身三个方面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的提升策略。赵彦斌、花月阐述了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特色,分析了其在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方面的经验,并从专业保障制度、专业组织、专业培训、专业资格和专业道德方面探讨了对我国的启示。黄静芝撰文指出,当前的社区教育队伍存在着专业知识体系缺乏、学历层次偏低、高龄化现象严重、道德观念淡薄、自制力不足和专业发展意识欠缺等问题,分析了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提出了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程度的提升策略。王秋芳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从“职业”到“专业”转型的发展策略,从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个方面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目标,构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职前和职后一体化的培养培训模式。以上这些研究成果,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回答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为什么要专业化、什么是专业化、专业化的现状以及怎样专业化等基本问题,在理论上指明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方向。然而,从实践层面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却不容乐观,实然于应然之间差距还较为明显。为此,分析探讨影响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就十分必要和迫切,这也正是本文成文的原因。

三、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

1.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还未得到相关部门充分地认识我国的社区教育,一直以来主要是靠教育部门在推动。实际上,教育部门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早有认识,这从其颁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就可以看出来。早在2000年,《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00〕14号)就指出,要健全管理队伍,加强师资建设,注重对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2004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进一步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要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的建设,制定岗位规范,开发培训课程,建立培训中心。2013年3月,教育部职成教司又印发了《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3〕35号),明确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分类及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根据教育部这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细则,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配备、教育培训和进修等提供了依据,奠定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基础。然而,社区教育毕竟是个大教育的观念,它超出了教育部门的范畴,涉及劳动、民政等多个部门,仅靠教育部门孤军奋战,必然陷入难以推动的困境。教育部门制定的政策由于缺乏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而未能在实践层面有效地展开,使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陷入困境。

2.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缺少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

国外实践经验证明,加强立法和建立政策制度保障,是社区教育取得发展成功的经验之一。以美国为例,美国有着相对完备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发展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和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进行专业提升。这些政策和法律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要求、从业资格和专业培训等内容作出了规定,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再比如韩国,韩国于1999年制定了《终身教育法》,并专章对终身教育士的资格获取、工作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分配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极大地促进了韩国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观我国,社区教育的实践已经走过了三十多个年头,发展过程中的政策体制障碍早已暴露出来且日益加剧,而有关终身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虽经多次提起,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社区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并殃及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进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是我国大陆第一部关于终身教育的成文立法,开创了地方终身教育立法的先河。该法的颁布对推动地方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该法内容与原则方面的不够完善,不少与终身教育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对作为终身教育的主要实施者———社区教育工作者等,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在实践层面困难重重。在现行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相关部门认识不足,我国有关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制度缺位严重。只有教育部门在唱独角戏,难以统筹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来共同推动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的发展。笔者在与社区教育工作者日常工作交流中发现,大部分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对于在更高层面出台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认定、专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和需求。社区教育机构的领导也对此表示出强烈的关注,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作为社区教育工作者聘任、考核、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实层面政策制度的缺失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阻碍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进程。

3.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队伍基础十分薄弱

当前的这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基础十分薄弱,这也是制约其专业化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从数量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配备在总数上明显不足,但其由于工作职责广、服务对象众、工作任务繁杂,每天都要疲于应对各种工作事务,无暇参与各种专业化的培训和研究社区教育的规律,不利于其专业发展;其次,从来源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主要是从其他部门转行而来,绝大部分人员缺乏与工作相关的学科基础和专业背景,加大了其专业化发展的难度;第三,从年龄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年龄的老化,导致这支队伍总体自我专业发展的意愿不强烈;第四,从学历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学历水平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教师队伍明显偏低,导致了这支队伍自我专业化发展的能力欠缺;第五,从流动性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流动率较高,从业年限较短,队伍的稳定性不足,不利于专业化队伍的形成。总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队伍基础之薄弱,对其专业化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四、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策略

从以上论述来看,整体而言,阻碍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既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因此,针对这些症结,须内外结合、双管齐下。

1.制定法律法规,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前提

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对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予以确认,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前提。否则,在各部门职责不明、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身份模糊的情况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必然会遭遇合法性危机。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几乎所有研究者都提出应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可见,关于立法工作已经成为业界的共识。国外的实践经验也证明,立法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社区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其中明确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身份、入职要求、职责权利等内容,使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获得合法性的角色定位。在法律法规出台的过程中,各级各类社区教育的研究机构、业务指导机构、办学机构应强化自身的政策咨询职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立法的各项筹备工作,促成社区教育法律法规的早日出台。国家层面出台法律法规,由于涉及面较广,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因此酝酿周期难免较长。为了应对社区教育实践的迫切需求,各省可以根据本省社区教育的实际,先行制定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一来可以解燃眉之急,二来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方面,可以学习上海的经验。《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于2011年5月正式实施,条例对从事终身教育的专职教师的入职资格、职务评聘、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出台,解决了专职人员的岗位晋升、专业发展与公平待遇问题,为专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关键

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关键。法律法规由于其普适性和高度凝练性,它只能从宏观上作出概括性的规定。因而,实践层面,还需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形成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教育工作者在数量配备、岗位要求、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政策制度的出台要站在更高的层面,超越教育部门的范畴,方具有实践上的执行力。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市县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办法,在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领导挂帅,教育部门、劳动部门、文化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终身(社区)教育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整合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出台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具体说来,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制度应主要涵盖:(1)岗位资格制度。建立岗位资格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从职业走向专业的重要标志。(2)职业准入制度。聘用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3)专业职务晋升制度。明确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称评审系列,提供明晰畅通的渠道,是稳定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关键。(4)进修培训制度。强化队伍的培训,明确培训的时长和要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常规性和实效性。

3.加强培养和培训,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重点

由于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大部分是从民政、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部门转行而来,因而普遍缺乏学科知识和专业背景,学历层次也普遍偏低,知识和能力素养远不能适应岗位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大队伍的培养力度,提升培养的层次。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外各发达国家普遍实现了依托大学开设学科专业来培养社区教育工作者。而我国大学尚未开设社区教育方面的专业,仅少数大学在其他学科门类下设立了社区教育的研究方向。我们应该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广泛依托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终身教育或社区教育方面的本科专业,同时在研究生的培养上也设立该方向,并科学地设置相关学科课程,寻求积极的培养方案,从源头上解决社区教育工作者学科知识缺乏、专业素养薄弱的问题。在高校开设专业培养社区教育工作者,虽然解决了源头上的问题,但毕竟周期较长、见效较慢。眼下,加强对当前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是首要选择。从目前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现状来看,虽然各地都不同程度地组织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但由于专业伦理和专业标准同一性的缺失,和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培训往往流于表面,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因此,加强队伍的培训,首先是要建立同一性的专业标准,明确专业知能要求,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其次,培训要有系统性,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完整的培训;第三,培训工作要常态化,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开展,明确培训的时长和频率;第四,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可采用交流研讨、学术报告、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第五,培训要有层次性,针对不同年龄阶层、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岗位性质,开展分类分层培训;第六,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建立培训评价考核机制,提升培训实效。

4.加强自我学习,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基础

作为终身学习理念的推广者,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自身应牢固树立不断学习、不断发展自我的意识。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体系,调整自身的能力结构,以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新要求。要不断地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反思自我、提升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化水平。

作者:胡智标 单位: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